旭日圣人-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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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我的心开始有落寞时候碧洛
呆望着电脑两天了,萤幕上的字数始终没多大进展。为什么会写不出来呢?从小到大写过的文章也不下百篇了,竟然会“当”在这一篇小小的序上面,我心落寞啊!
犹记得上本书排定出版日期后,徐姊来了通电话要我写篇序寄去。
写什么好呢?我左思右想,咬断了好几根原子笔,总算很勉强的写满一张六百字稿纸。
寄去出版社后没几天,徐姊又来了通电话。
“碧洛啊!你那篇序我收到了,我觉得有点问题,你再写一篇来好了。”
老天!我竟然被退“序”!就这样我得了“写序前后忧郁症”。
怎么办?我又不知道该写什么了。
“聊聊你自己,或是谈谈你这次的书都可以。”
耳边又仿佛听见徐姊上次的建议。
聊我这个人,只有一个字可以形容──“闷”!对于一个毕生最大心愿就是把自己关在象牙塔里的自闭儿,实在是没什么好聊的,真要我说,可能得一个人发一个枕头以免大家睡着时脖子压着不舒服。(我这个人没什么优点,就是心肠好,人善良……喂,别吐啊!等会儿,拿个呕吐袋给你──看吧!人真是好得没话说……唉,怎么连胆汁都吐出来了,可怜喔!)
还是谈谈这本书吧!
其实脑中早已经有好几个故事在蕴酿,但目前最喜欢却是这个故事。或许是因为看多了周围“残缺不全”的异性,才会如此渴望去创造一个“超世纪天使情人。”
当然,他并不是真的天使,只是百分之一百的纯净无杂质,在这个万事混乱的世纪末,无杂质的情人就如同天使一样难觅。
在这春暖花开的三月,希望这个故事能感动你!
献给你,关于旭日圣人的──狂恋新浪漫!
楔子
“爹地,您来啦!我好想好想您喔!”病床上苍白虚弱的小女孩热切地敞开双臂,等待父亲宠溺地拥抱。
但那名被小女孩唤作“爹地”的青壮男子仅是冷淡地扫她一眼,迈开步朝病房角落坐着的美妇人走去。
小女孩被父亲冷漠的态度所慑住,极欲讨好地说:“爹地,您别生气!我不是故意要被车车撞到的,可是我要是不去救那只小狗狗,它一定会死掉!”
角落的美妇人显然对于她的多话感到不悦,以厌烦且包含了相当程度的憎恶眼光睨她一眼。
小女孩立刻噤声不语。
她知道妈咪不喜欢听见她的声音,也不喜欢看到她,可是她不知道为什么,她问过爹地这个不喜欢她的妈咪是不是灰姑娘的坏后母,可是爹地都说她是妈咪亲生的,那妈咪为什么这么讨厌她呢?
“夏和枫!”青壮男子将手中的一叠文件一把甩在美妇人脸上,斯文的脸上霎时布满愤怒的红潮。
“为什么AB型的我和A型的你生出来的孩子却是RH阴性O型?”
夏和枫陡地变了脸色,“正丰,你听我说!”
“听你说什么?!你这个说谎的婊子!背着我偷人,你还有什么话好说!”
“我不是自愿的,正丰,我们回去再说好吗?”
“有什么话不能现在说?你分明是心虚,想编好借口再骗我一次,你当我是没脑子的笨蛋吗?”
夏和枫定定望着他,早已失去血色的双唇勉强吐出几个字:“我被强暴了!”
“你是说这个小杂种是那个禽兽的种?!”青壮男子指着小女孩问,一脸的不信。
“那怎么可能?结婚后家里一向有仆人在,你出门也有司机接送……”青壮男子顿了一下,不敢置信地猛摇了下头,绷着声音问:“你是说他?!”
夏和枫沉默但肯定地点了下头。
这件事显然更令他无法接受,他由齿间迸出一声嘶吼,使劲一拳打在墙壁上。
小女孩被父亲反常的举止吓了一大跳,怯怯地说:“爹地,您不要生气,我好怕喔!”
“闭嘴!你这个不洁的罪恶!”青壮男子一个箭步冲向她,毫不留情地甩了她一巴掌。
好痛!小女孩捂住红肿的脸颊,紧紧咬住下唇不敢哭出声,只任凭泪水一滴一滴濡湿雪白的病服。
为什么爹地要打她?她只是救了一只小狗狗,又没有做坏事,她真的好乖好乖的……
第一章
她是烈火!
忻正群望向角落阴影里蜷缩着身子,似乎全然无害的十七岁女孩。
若非他适才被她以西洋剑直指心口,他也会以为她一如她的名字──忻伶儿──样的柔弱无助,但她不是,该死的她不是,她是一盆烈火,没有半丝感情的熊熊烈焰!
悄然无声的气氛急速收缩,凝结成一股强大的压力,忻正群不自觉屏住呼吸,他甚至开始后悔自己失手打了她那一巴掌。
沉默半晌,忻伶儿终于抬起头,左颊上的鲜红掌印在昏黄灯光照映下更显得怵目惊心,刚刚那一巴掌几乎打昏她,但她却只是踉跄半步,干涸的眼中没有半滴泪,连嘴角迸出的血滴也没费力拭去。
忻正群怀疑她根本没有泪腺,没有感觉神经。不!她根本是撒旦的使者,连看他的眼神中燃烧的都是冰的火!冷得教人由心底发寒。
他心虚地避开她冷冷的眸光,厉声喝道:“伶儿,绝对不准再用那种眼光看我!”
“遵命,亲爱的叔叔。”伶儿嘴角微扬,十足十的嘲弄口吻。
她必须离开,最好是立刻离开!他怕她,诡谲的笑容似是洞悉他的所作所为。忻正群努力稳住颤抖的双手,抹去额际涔涔渗出的冷汗。
她不可能知道的,毕竟她才不过十七岁不是吗?而且他们向他保证做得很干净俐落,没有半个目击证人,只可惜他没能把她也解决掉,但那不重要,她终究会离开,还能为他带来一笔为数可观的聘金。
有些男人喜欢倔强的女人,乐于一点一滴消磨掉她的傲气,让她成为他们的奴隶,在身后摇尾乞怜。但那绝不会是忻伶儿,她宁愿同归于尽,也不愿屈服。就让她和那男人去斗吧!他毫不在乎,失去了心爱的和枫,只有钱才是一切。
“伶儿。”忻正群强迫自己直视侄女的脸,那张极酷似他最爱的女人的面孔。
她似乎十分乐于展示他刚才失手留下的印记,仿佛那赋予她充分的权利露出讥诮的表情。
“大哥和大嫂不幸罹难,”他困难地吞咽了一下,试着以最有力的声音宣布自己合法的权利,“所以我成为你的法定监护人。”
而忻伶儿,竟然在笑,极其愉快的笑,彷若她父母的死只是出荒谬可笑的肥皂剧。
倏地,笑容敛去,她轻抚手中的西洋剑,冷冷剑光映照着她绝丽的容颜。
她缓慢却极具危险性地开口:“叔叔,我今年十七岁,不必负完全刑事责任。”
“你在威胁我?!”忻正群企图说得很有胆识,但却不由自主地瑟缩了一下。
伶儿见状更是张任的大笑,一个没有半点笑意的笑。
她抵着墙站起来,“不敢,我只是提醒您,我不太喜欢别人干涉我的事。不过,我倒是很钦佩您做了我一直不敢做的事,就这一方面而言,您是相当有胆识的,但是……”伶儿一个旋身,以西洋剑指着他的鼻梁,“过犹不及,您做得有点儿过了头。”
忻正群畏惧地瞪着那把离他鼻梁不到一公分的西洋剑,剑尖的塑胶护套早已拔掉,若是她要他死去,简直易如反掌。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忻正群僵着身子,往后退了一步。
伶儿缓缓垂下西洋剑,无所谓地耸肩一笑,“您懂的,聪明如您怎么会不知道我在说什么。”语罢,她转身走回房间。
她只是说说而已,十七岁的小女生能做什么?忻正群奋力克制住如深秋落叶不停颤抖的身子,但那一股冷,由心底直窜上来。
他们竟然死了!连小弟也成了陪葬。真是讽刺!他们对她的厌恶甚至深到连死也不愿她同行。其实她知道为什么,世上只剩下她知道这个秘密。
伶儿瞪视着镜中人惨白的面容,她绝不会为他们的死掉一滴泪,如果他们曾经给她一点爱,或许她在葬礼上可以勉强装得哀恸一点。但他们没有,甚至吝于施舍她一点关怀,那她也不必硬要效法孝女白琴来一段感人肺腑的“五子哭墓”。她是火,所有的情感早已焚烧殆尽。
最后这一滴泪,只为纯真的小弟流,这世上惟一爱她的人。伶儿任凭眼角一颗晶莹的水珠滑落。
猛然,巨大关门声震动了窗棂。那男人来了,她的买主!伶儿弧形优美的唇勾勒出一抹讥诮的冷笑。
“岳先生,你来啦!真是不巧,伶儿已经睡了。”
伶儿听着忻正群急急迎上前的足音,只觉得可笑,多像个应付恩客的老鸨!
忻正群最好祈祷他留下的掌痕在明天婚礼前能消失,那男人不喜欢她被别的男人掴掌,她是他买下的商品,理应只有他能碰。
那男人允诺忻正群,一旦她嫁过去,她名下继承的产业全数归忻正群所有,他甚至还会付一笔钱当聘金。
好大方的人!真是阔绰的手笔,慷他人之慨当然连眉头也不会皱一下。她不容许任何人操纵她,更不需要别人教她该如何处理她继承的遗产,所以,滚一边凉快去,该死的臭男人!
“我希望她已经为明天的婚礼准备好。”那男人的声既冷且硬,一如他的外表。
“当然,当然。”
那男人斜瞄忻正群心虚的表情一眼,“你打她了。”
这是肯定句。
忻正群吞了吞口水,畏惧地嗫嚅道:“她……顶撞我,所以我忍不住就打了她一巴掌,但没有很重。”
那男人扬扬浓眉,显然不相信他的话,但也没有追究,只是淡漠地说:“我不喜欢别人动我的东西。”
“是、是、是,我知道。”忻正群连连哈腰应诺。
这个姓岳的男人令他紧张,他向来对神秘的人缺乏好感。那天在葬礼上他看见身着大红洋装,狂野难驯的伶儿,便主动要求他将伶儿嫁给他,并且留下一笔钱当“订金”,至于其他事,他没有多做交代,连身分也只留下“岳”这个姓。
“确定她会穿上白色婚纱。”命令句!在他的句型中似乎永远只有命令句。
“当然,当然,她一定会乖乖穿上礼服的。”
“哈巴狗!”伶儿冷哼一声,反身拉开简陋的衣柜,纤指轻轻滑过新娘礼服柔细的锻面。
她当然会穿上婚纱,美丽的新娘礼服是多少少女的梦想,但嫁不嫁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她是桀骜不驯的,任何人也别想驾驭她。
因为她是忻伶儿,那个血统不纯的罪恶!你无法要求一个罪恶温驯可人,那会亵渎圣洁的!
应该大肆庆祝!庆祝他平平安安度过一百次劫难!
郭谨晔驾着向全国首富沈旌亚借来的黑色劳斯莱斯轿车,极愉快的打着节拍,哼几句荒腔走板的歌儿。
坦白说,他这般高兴实在没啥道理,若是换作其他人,八成连丝笑容也挤不出来。
其实这些劫难本来就跟他一点关系也没有,但也不知道是否是他天赋异秉,反正只要美女有难,他就绝对逃不掉“英雄救美”的命运,不过故事接下来的发展却不像电视上常演的“美人决定以身相许,从此英雄美人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累计到今天,已经是第一百个绝色美女对他说再见了!倒不是说他的长相可媲美牛头马面,才使众美女退避三舍,不肯下嫁。
事实上,郭谨晔貌胜潘安,简直帅得没天理,乌黑略为鬈曲的长发整齐地用黑色缎带束在颈后,不但不见流气,反而更显得温文尔雅。英挺的希腊鼻下是一张薄小适中、令人想一亲芳泽的唇,英气飒飒的剑眉配上始终含笑春人的深情大眼,无论怎么看都是标准的“美男胚子”。
郭谨晔的家世更是没得挑剔,年纪轻轻便建立起自己的企业,他名下的旭日集团是美国三十大企业之一,资产总值达三十五亿美元,且目前仍以高幅度增加中,而这些还不包括他尚未继承的家产。
照他的条件看来,他“应该”是每个女人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但错就错在他那双教女人都汗颜的美丽眼眸。众家美女从他眼中只读得出“亲情”,偶尔借他宽阔的肩膀哭一哭,诉诉“女人家”之间的心事,横竖把他当成了“姊妹淘”,压根儿不来电。
对于这种情形他也不甚在意,女朋友和女的朋友对他来说不过是一“字”之差,没多大差别的。
五天五夜没阖眼,他的体力已经严重透支,方才的愉快表情早被一脸疲惫所取代。
“Idon'tliketosleepalone……”谨晔用手指轻敲方向盘,一面哼着歌振作振作精神。
铃──
谨晔抹了抹脸,伸手接起行动电话。
“喂!晔晔,你什么时候要回来啊?”电话彼端传来甜甜的娇柔女声。
他困盹的脑袋实在分辨不出她是哪一号人物?“你是?”
“哎呀!你怎么听不出人家的声音嘛!”那女子嗔道。
好吧!至少可以确定不是他救的那一百名佳丽中的其中一位,没有“姊妹淘”会用这种口吻跟他说话的。
“对不起,我还是听不出你是哪位。”
“人家是小甜甜嘛!”
小甜甜?他不认识这个人吧!他真的累昏了吗?
“对不起,我真的不知道你是谁。”
那女子八成有点恼了,尖着嗓子吼道:“范志晔,你给我装蒜!”
“小姐,你打错电话了!”谨晔好声好气的告诉那女子。
“我打错电话,那你干么接!变态窃听狂!”那女子恶人先告状地吼了谨晔一声,才挂断电话。
“真没礼貌。”谨晔无可奈何地轻叹了口气,挂上电话。
抬头一看,绿灯了!
通常在台湾开车他一向很小心谨慎,尤其在这种人车稀少的十字路口,因为此地的红绿灯纯粹是供作装饰路面之用,属于“欣赏”层面。
但他真的累到忘记了,脚下油门一踩……
一切就像快速卷片的电影,他还来不及弄清楚状况,只听见尖锐刺耳的煞车声和巨大的碰撞声,他就已撞上车窗的强化玻璃……
该死!伶儿觉得她的头活像被火车辗过一样,难受得不得了。她被捉回去了吗?她奋力睁开酸涩的双眼,狐疑地打量着全然陌生的环境。
看这里的摆设似乎是医院的特别病房。是谁送她来的?绝不可能是忻正群,他巴不得她早日归西,不可能还费力救活她。是那个姓岳的男人吗?伶儿挣扎着坐起身。
也不太可能,有谁要一个可能成植物人的新娘?究竟是谁送她到医院的?她皱着眉努力回想。
她记得自己在忻正群、牧师和那个姓岳的男人面前跳上机车,然后一路上猛加油门,并非怕他们追上来,只是贪恋风狂啸着掠过耳际的感觉,像是要飞离这俗世的牵绊一般,结果来不及闪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