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练(短篇小说集)-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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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说笑,他不希罕,他是个君子。”
我说:“你也是个淑女,你一直对他很关心。”
“你喜不喜欢这幢房子?”
怎么,要把它送给我们?“当然喜欢,”我笑说。
“给你住的话,你会不会开心?”
我答:“如果是士用给我住的,当然开心。”
“你看我住在这么豪华的宅子里,不会妒忌?”
她的问题越来越过火,我全力以赴,“不会,什么都吃醋,那还得了,本市亿万富翁排长龙那么多,我怎么会妒忌。”
她气馁,“我就是不明白,怎么你会比我快乐。”
咪咪一下子收敛所有的笑容,面色阴黯?
我不知说什么才好,车子很快送我回写字楼。
她心理上有个障碍。
为什么一定要比我快乐?
我怎么会成为她的竞争对象?
是因为士用的原因?
她要证明些什么?
她仍爱着士用?
心中有一万个问题,问不出口,也不会得到答案。
她说话这么露骨,这么偏激,一定要阔给我看,富给我知道,好使我产生不快。
我的不快是否等于她的快意?
即使是为报复,也太迟一点,我与士用结婚已四年。
士用说得对,要疏远她。
我问他:“土用,你坦白对我说,马咪咪有没有找过你?”
“当然有。”
什么?我膛目,“你从来没对我说起过。”
“有么好说,像你郎君我这般风流潇洒的男人,追求者不知凡几,何劳一一枚数。”
“别说笑,她找你做什么。”。
“吃茶吃饭之类,有时候也故意说有生意介绍我。”
“她是要拆散我们?”我怔怔的问。
“不会的,真金不怕洪炉火。”
“你有没有出去?”
“当然没有。”
“脚在我身上,她怎奈我何,你以为我像你,软弱不堪?“
“你怎么知道我去过她家?”我惊问。
“她同我说的,”士用拍拍我肩膀,着傻瓜,怕什么!你们两个都是女人,不会有误会。”
我闷闷不乐。
“她可有向你示威?”士用问。、
“也不是,她很怪,先是抱怨几句,炫耀几句,后又讽刺几句,试探几句,我被她弄得六神无主,她情绪非常不稳定,我同情她不是,生她气又不是,同她计较太没器量,若无其事又似没血性,唉,这样的朋友真难结交。”
“别理她,难道你我还要同情她不成?她现在是本市数一数二的阔女,有事没事,寻我们开心。”
“能不能化敌为友?”我有我的想法。
“咄,你别多事,谁有这个空。”
她似乎只想证明一件事:她不快乐是事实,但作为徐士用这穷小子的妻子,我更不快乐。
她一定要我比她更不开心。
天底下竟有这样的女人。
我在心底盘算很久,想解开这个结。
士用一定会怪我多事,我却不这么想。
我主动约马咪咪出来。
她有点意外。
我笑说:“地方由你挑,我去的地方你受不了。”
那日我先带弟弟去打针,在约好的地方等她。
马味咪看到我带看孩子,倒是一呆。
我坐到车上才替弟弟穿回外套,他挣扎着叫,伸腿踢,野蛮得如一只小猢狲。
我无奈的说:着你看,咳嗽未退,又不敢揍他,否则一哭起来,马上呕吐,你这架“天天一样。”我说:“味咪,烦你叫司机弯到西环去,快过年了,我要办货。”
“货,什么货?”
“七色大礼,送到公婆家去呀,什么发菜蚝干、冬菇虾米、元贝腊肠、什么都要,买好几斤,还得慢慢挑。”
她张大眼,“他们又给你什么?”
“一封红封包,五十块钱。”这是事实。
“我的天,你哪来的开销?”
“平时省吃省用,”我笑,“你身上任何一套洋装,我都没资格穿。”
弟弟一定要爬到前座去。
“这孩子好顽皮。”
“跟他斗得精疲力尽。”
“上次见到他好乖。”
“那次他病傻了。”
在南货店我买一大堆东西,好几袋,全放到马家大房车後面。
我说:“现在可以去吃饭。”
弟弟在吃巧克力,一脸咖啡色糖酱,我用纸巾替他擦,咪咪穿着浅色套装,躲得远远。
我说:“士用两个姐姐嫁得不错,很喜穿戴,我都觉得自己不够华丽,不过我同士用说,总不能去借呀。”故意瞄瞄咪咪身上的金银珠宝。
咪咪叹口气,“你的生活听上去也很复杂。”
“谁说不是。士用本来帮他大伯做事,一次吃饭,他大伯把手搭在土用的肩膀上,眼睛看着我说:“你别弄错……我是老板,你是伙计。”老人家怕我是小掘金娘子,我无所谓,土用却很生气,过不久就辞工。谁家没有势利的亲戚,不高兴过时过节也得对着,闷死人。”
咪咪不知如何搭嘴。
“一家不知一家事,嫁过去好几年,还未能适应。”
“我看你挺能干。”
“没办法,我总得撑看——弟弟,你给我坐下来——我最怕生病,—躺下来,千头万绪的家事,没人理。”
“不是有佣人?”
“她算是很能帮手!可惜一个小婴儿已够她做,晚上那顿只得由我来。”
“你下班还要煮饭,”咪咪张开口合不拢,“怎么可能?”。
“说起不怕你见笑,有时由我做好,叫她来吃。”
“太过份。”
我笑:“听来彷佛很夸张,其实全是真话。过完年士用加薪,或许可以用多一个打杂。”
“你看上去顶乐观活泼。”
“是我的家我的孩子、当然要付出代价,不然怎么办?”我笑一笑,“味咪,我同你说过,你不会做我。”
弟弟嚷着要上厕所。
咪咪惊问我:“他才两岁多,你已不能控制他?”
“你没有见家那个呢,七个月已经像小流氓。”
“你放意吓我。”
“我吓你干么,”我莫名其妙,“你又不想拿我的位置,做我这份工。”
咪咪看看我,侧过头,眼睛看窗外的风景,我也不自语,车里只馀下弟弟的歌声。
她那么聪明,应当看出来,做小家主妇颇需要点天份。
我缓缓说:“幼时听过一则童话:甲抱怨他肩膀上负担重,要同乙换,碰巧乙也嫌重,於是同意对换,谁知背着对方的包袱,更觉痛苦不堪。”
咪咪没有回答我。
“快乐是一种心境。你有烦恼我也有,人人都有。你有乐趣我也有,人人都有。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
她还是不响。
“司机先生,请你驶往东区,我们想回家。”
咪咪转过头来,“改天再吃饭吧。”
我紧紧抱着弟弟:“怕只怕丢不下这个宝贝。”
我问士用,“马小姐还有没有同你联络?”
他装作很惆怅的说:“没有,不知怎地?断了音讯,大概终于心死了。”
也许我自暴其丑感动了她,更可能的是,她对这项游戏已经玩腻,现在她又去羡慕别的女子,画家、演员……认为她们比她快乐。
她有的是钱,有的是时间。
我有家有孩子。
世事原是很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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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试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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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y Blue
第一次看到她,她脖子上悬一条金链,金线绕出BABY BLUE字样。
她是个漂亮的女孩子。当然。混血儿,眼睛很大,高鼻子,穿那种宽大但如果身栽好只有更诱惑的衣服,衬着别致的饰物,令人行注目礼。
她穿大衬衫,牛仔裤,嘴里还嚼口香糖。
只听得表娘在背后骂她:“这只狐狸精,干么又来了,她知不知范家同她已没有任何关系。”
我好奇起来,“她是谁?”我问。
妈妈立时白我一跟,“别问那么多。”
但我已不能控制我的好奇心
大姐随我的目光看过去,嗤的一声笑出来,“还女孩子呢,那我也是女孩子。”
“喂,说呀,她是谁。”
“那是你宗表哥离了婚的妻子。”
我大吃一惊,“宗表哥结了婚我怎么不知道?”
“你在外留学,当然不知道。”
“说给我听。”
“关你什么事。”
“说嘛。”我拉住她的手。
“不是都说了吗,离了婚。”大姐甩开我。
我在人群中找宗表哥。
他如平常那般沉默,拿着鸡尾酒,站在一角。
“毕业了,不走啦,打落凡间,要找工作做。”
宗表哥看我一眼,拍拍我肩膀,“你怕什么,无论哪个叔伯的公司或厂总用得到人才。”
他是一个内向的年轻人,动不动还会红面孔,我真不能想像他会在短短的时间内秘密结婚,且又离了婚。
“表哥,那是你妻子?”我索性单刀直入。
他一呆,目光有点呆滞,点头:“是。”
“从没收过你的喜帖,怎么一回事?”
“没有请客。”
“已经离了婚?”
“约翰,别再问下去。”他有点激动。
我说:“对不起,但我俩自幼一齐长大,我不但好奇,同时也关心你。”
“总而言之,我做错了。”他低头说。
“那么她今天又怎么会来?”
“她说喜欢参加订婚酒会,请求我让她来,我觉得无所谓,她又与珍表妹蛮谈得来。最主要的是,我想见她一面。”
“仍然爱她?”我还在发问。。
宗表哥点点头。
“她叫什么名字?”
“蓝宝。”
呵,所以配着BABY BLUE字样的项链。
我真想知道整个故事,但每个人都不愿多说,我又不忍逼宗表哥说出全盘真相。
珍表妹穿着缎子小礼服亮相,她未婚夫一表人才,站在她侧跟,接受祝贺。
这个叫蓝宝的女孩子第一个过去亲吻她。
那么多人,只有她衣冠不整,彷佛旅行返来,但这并不损害她的美丽,她一派自在,并不介意人们怎么看她。
我很佩服她。
表姨仍然喃喃地表示不满,“神经病,离婚也由她自己提出,此刻又跑来坐着。”
我把以上的资料略作整理,得到的结论如下:宗表哥娶蓝宝这个女孩子,是因为他爱她。我知道叔叔及婶婶的脾气,他们一直希望得到名门闺秀作媳妇。当然不会喜欢像蓝宝这么不羁的女子,况且又是混血儿。所以宗表哥这头婚事没有得到大人的支持,过不久,基于一些原因,他们离了婚,分手由蓝宝提出。
蓝宝大概什么也没有得到,因为宗表哥一角钱也没有,叔叔把一切财产提在手中。
今天她来范家的喜庆场合,分明是示威。
亲友间开始窃窃私语。
我走过去,向她自我介绍。
“你好,我是范约翰,我们还未见过面。”
她有一丝诧异,随即说:“我听宗说起过你。”
我轻轻托看她手肘,引她出花园。
我说:“你的眼睛是褐色的,并不是 Baby Blue。”
她一听,仰头笑起来,半晌说:“你比阿宗活泼。”
我说:“宗表哥是君子。”
“呀,是,君子。”
我们在花园散步。
“结婚多久?”
“一年半。”。
“住在什么地方?”
“我的家里。”
我说:“宗表哥一直没向我提起。”
“一开头。双方都知道不会长久。”她非常无所谓。
我看她一眼。
“你故意引开我?”
我点头,“我们去市中心喝杯东酉,别使他们尴尬,来。”
她摇摇头,“我为什么要听你的?”
我想一想,“因为你我同是不羁的人。”
她笑出来,“好。”
“我说的是真话,大人不止一次害怕我会把表妹表弟们带坏。”
她是个很爽快的人,表面上一切不在乎,内心世界则不得而知,如果她尚有内心世界的话。
我开始了解宗表哥为什么会喜欢她,她跟他完全不同,他在她身上获得另一境界的芬芳及刺激,使他迷恋不已。
蓝宝是中葡英混血儿,父亲是西洋人,母亲上海人,她会说流利的葡语、英语、粤语及沪语,却只念到中学毕业。(这就嫁到范家来了,啧啧啧,范家根本不当中学生是念过书的人,堂弟妹他们至少捞个管理科硕士才敢返家,不成才如我,也混到博士衔头。)
她做过许多工作:人寿保险经纪、文员、时装店售货员、模特儿、教健身操、推销化妆品……都没做得长。
这类女孩子在大都市中多得数不清,本市起码有三十万名,但蓝宝长得特别美丽。
她在很偶然的机会认得宗表哥,他立志追她,拿着信用卡买尽名贵的礼品来奉献给她,才三个月,她便答应跟他,那时候,她在美容院教按摩。
婶母气得几乎爆血管,据蓝宝说,就是为看好玩,她才嫁阿宗,看看那五十多岁,体 重超过七十公斤的专横老太太能拿她怎么样。
她转着咖啡杯,感喟的说:“不过阿宗最惨,几乎被家人赶出来,又断了他经济来源, 我是同情他,才同他分手,好让他回家。”
我啼笑皆非:“他可以找工作,那里就像阿芒与茶花女了。”
“一万数千,要来作啥?”没想到蓝宝口气那么大。
“那么,你现在的生活如何?”
“好得不得了,我刚自巴黎回来,下个月又去埃及。”她朝我眨眨眼。
“同谁去?”我微笑问。
“六月去东京则同阿宗。”她答。
我也早猜到他俩藕断丝连。
她侧头看看我,“你很聪明,比阿宗精灵一百倍。”.
“所以你不会爱上我这样的人,尽避我们两兄弟都姓范。”
她立刻答,“像你这样的性格,也不会轻易爱上人。”
喝完咖咪,我把她送回家,她住在草莓山的洋房,此刻想必有人上门替她按摩,她不必做任何事了。
我觉得宗表哥是个妙人,自助这么斯文、听话,品学兼优,规规矩矩,烟酒不来,是我们小一辈中模范生,大人叫他坐便坐,叫他站便站。可是後来他背叛得多彻底。
我莞尔,真幽默。
我回到范宅,派对还没有散。
妈妈瞪着眼问我:“你同那女子到什么地方去了?”
我想说去风流,又不敢,只得答:“把她送走,免得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