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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试练(短篇小说集)-第13部分

小说: 试练(短篇小说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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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瞪着眼问我:“你同那女子到什么地方去了?” 

我想说去风流,又不敢,只得答:“把她送走,免得尴尬。” 

妈妈狠狠说:“这种女人,近不得!“ 

我不相信耳朵。妈妈一直保养得很好,五十多岁,看上去如四十多岁人,衣着摩登,谈吐文雅,但不知怎地,如今为着针对篮宝,口吐老虔婆语录。 

阿宗过来同我说:“谢谢你,约翰。” 

我拍拍他肩膊,“她很可爱。” 

“我知道你会同情我。” 

我不响。 

他无法照顾蓝宝,自身又陷入窘境,是她想出这个办法:他回家来继续做其大少爷,她在外头做,名日分手,其实比以前更接近。 

不过阿宗是痛苦的,他不能单独拥有蓝宝。 

蓝宝倒不在乎,或老她掩饰得好,我不清楚。 

妈妈那夜还在说:“幸亏离了婚,阿宗还可以从头来过。” 

我问:“是无条件分手?” 

“怎么会,听说你叔父还是花了钱的。” 

“多少?” 

没见提起,吃了哑巴亏,折了威风,自然不说,你那叔父……阴沟里翻船……当年与你父亲争遗产那个狠劲也不要去说他了,气也气死,吓也吓死,都说现眼报……” 

我微笑说:“妈妈,你老了。” 

我同阿宗说:“或许你可以带着她到外国去,我记得你们一家都用外国护照。” 

“她不愿去,说无聊。” 

真是个奇女子。 

“在这里要什么有什么,爱怎么玩就怎么玩,到外国守在屋子里煮饭洗衣看电视,她不习惯。” 

“你们两个都已被这富庶的社会宠坏。” 

阿宗不出声。 

我听说叔叔叫他再婚,介绍许多女孩子给他。 

“不。”他说。 

他解开衬衫钮扣,给我看他挂着的项链,与蓝宝那条一模一样,写着BABY BLUE。 

这对夫妻,不知可怜抑或可笑。 

他廿五,她才廿一。 

“她怎么会有一个这样的名字?” 

“她母亲希望她有一双蓝宝似的眼睛,小时候,人们叫她蓝宝宝。” 

嘿。 

“她母亲做什么工作?” 

“一间英资洋行里做女秘书。” 

“她现时在哪里?” 

“心脏病去世,才活了三十五岁。” 

又是一个故事?在那个年代,女郎们都穿高领子窄身旗袍,且有衬裙,都镶狗牙花边,一蹲下,看到两层袍叉。 

“她父亲?” 

“回国去了。” 

“哪个国,英?葡?” 

“不知道,他是香港出生的。” 

“蓝宝自幼生活并不不好过。”阿宗说。 

“可以想像得到。” 

“她曾经报名竞选香港小姐。” 

“没选上?” 

“没有?” 

“她样子太野。” 

“她自己也这么说。” 

“你们打算一直这样下去?” 

阿宗摊摊手。 

蓝宝同一个商人走得很近,半山洋房由他租给她住,五万元一月租金,还供她用两部车。这件事很公开,范家每个人都知道,人家为着表示大方,当面一字不提,背后当然先是咒骂,后又称善,刻薄的叔叔终於碰着定头货,丢尽脸。 

她随商人去了埃及,阿宗便很低沉,开始喝酒。 

我去打听过,那商人相当殷实,对蓝宝很好,他在韩战期开始发迹,做出入口,卖巧克力及车辆给美国人运到南韩,赚了一大笔,继而买许多房子,眼光很准。在本市虽无名气,但实力不下於范家。 

等蓝宝回来,我去探访她。 

那位殷商碰巧在家。 

经佣人传达,她披着家居袍子出来见我,并不怪我冒昧。 

“呀,约翰。”她如称呼自家的兄弟。 

殷商自饭桌上询问:“是谁?” 

蓝宝随口答:“我表弟。” 

我忍不住要笑,这样的陈腔滥调亏她答得出来,还能通用吗? 

谁知那殷商“啊”地一声,深信之,并且说:“随便坐,别客气,我要回公司去。” 

他便由司机送出来。 

到这时候我暗暗佩服这个老人。 

是要这样子,否则的话,如何叫蓝宝服帖,单有几个臭钱是不够的。 

“阿宗情绪很低落。” 

她听后不语,点起一支烟,吸几口,又按熄,拉拉衣襟,缩缩鼻子,一连串小动作,看得我目不暇给。 

“我也很苦闷。” 

“如果你愿意与他重修旧好,我愿意帮忙。” 

“长贫难顾。” 

“贫?你们俩太过就於逸乐,距离贫还有一大段路,”我有点生气,“人生目标是什么,总要清楚点,要钱不要心,要情不要金,你们的毛病是贪。” 

她把脸理在手中,过很久说:“约翰,你说得有道理。” 

我叹口气,看看她住宅的环境,装修得十分华丽堂煌,却又不落俗套,范家并比不上。 

我说:“他对你很好。” 

蓝宝幽幽说:“太好了,给我足够的钱,又给我充份的自由,所以我也不便太过份。” 

我坐在柔软的沙发上说:“我看得出来。” 

“他向我求婚?” 

我意外,扬起眉毛。呵,求婚。 

“老头向你求婚?” 

“他并不那么老,才六十二。” 

“‘才’六十二!”我说:“你几岁?你才廿一。” 

“又怎么样?” 

“他可以做你太公。” 

她又笑,“又怎么样?” 

我无言。 

最后我问:“你不是真的考虑嫁他吧?” 

她耸耸肩。 

“告诉我。” 

她没有回答了。“别跟阿宗说。” 

“我不认为他会伟大得去自杀。”我说。 

“好。”。 

住进金屋的人很难再搬出来。 

洋房外小径两边种满鸢尾兰,青莲色花瓣柔软地在风中拂动。 

她是不会出来的了,我知道。 

阿宗酗酒。 

沈婶诉苦,苦得几乎滴血,乖儿子变成这样,亲友又不同情他们,怎么办好? 

我同妈妈说:“宗表哥仍然爱蓝宝。” 

“我们也听说。” 

“叔婶不能爱屋及乌?” 

妈妈问:“你说什么?” 

“把蓝宝叫回来,让她与宗表哥重拾旧欢,我保证天下太平。” 

“这怎么可以!” 

“如果他们爱宗表哥,有什么不可以。” 

妈妈沉吟半晌,捏看手,“我去同他们说,如今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如果宗表哥不是到很差的地步,他们才不肯委屈。 

妈妈哺喃自语,“这个小掘金娘子,好不刁钻,”忽然转到我这边来,“你不会这么做吧,约翰你不会陷父母於不义吧。” 

有时她用辞怪得不得了,我笑出来。 

此刻宗表哥由模范生变为劣等生,大家敬而远之,他地位一落千丈。 

为可惜宗表哥之馀,也不禁暗暗心凉。 

叔叔那时最爱说:“约翰什么都好,就是(数我的缺点),如果能像我们阿宗一半就好了。” 

说多了,仿佛我是个十恶不赦的人,心中讨厌他,他还不知道。 

爷爷虽然七十多岁,但头脑还很清醒,非常留意哪个孙子听话,哪个不能成才之类,你说,不是断我路是什么。 

如今,阿宗在爷爷面前,也不很馨香了,哈哈哈哈。 

叔叔想约蓝宝出来,她不肯,拒绝,摆架子。 

我偷笑。 

婶婶出马,也遭同样待遇。 

我到底不忍心,一个电话把她叫出来。 

“为什么我请你,你就出来?” 

“因为我们还算是朋友。” 

我问:“为何多月不见阿宗?” 

“无可奉告。” 

“不要耍我。” 

“你们范家到底想怎么样。” 

“大人打算牺牲自尊,请你打救阿宗,他越来越颓废。” 

“我并不是神医。” 

“给你们一笔开销,送你们往外国,你去不去?” 

她犹疑。我心头一宽。她还是爱阿宗,不然不会有保留。 

“你算是说客?” 

“我哪有资格。” 

她看到空气里去,目光有点呆,凝重的脸蛋很像洋娃娃,美则美矣,毫无灵魂。 

她维持这个姿势很久,然后说:“好,你同他们说,我肯去,不过我有条件。” 

真的?我没说出口,我不相信。 

由我做中间人,替蓝小姐及范家三老爷安排了约会,蓝宝自然知道怎么开条件,如今 她可以扬眉吐气了。 

谁也不用替她担心。 

只知道谈判成功,宗表哥开始收拾行李,他们的目的地是纽约市。 

多好,我想,反正不过是叔叔的九牛一毛,反正迟早都得留给宗表哥使用,乐得预支,皆大欢喜。 

听说(一切都是听说)钱已经过户。 

又听说叔叔不肯写蓝宝的名字,必须他们两人同时签名才拿得到钱用。 

她向我道谢。 

“我一直喜欢你。” 

“真的?”她眨眨眼。 

“真的。” 

她笑,“如今阿宗可以脱离家庭到别处去吸口新鲜空气,真替他高兴。” 

“你的苦肉计成功得很哇。”我说。 

“什么苦肉计?”她不悦。 

“不是你教他堕落萎靡来恐吓他父母?” 

“当然不,”她有点愤怒,“你们范家的人老以为别人要占你们便宜,连你也不例外。” 

“蓝宝,说老实话,你是有点手段的。” 

“约翰,你也有好处呀,因为这件事,你也收过一笔车马费。” 

我尴尬的笑。。 

蓝宝非常尖锐,什么也给她猜中。 

“同你说,你也不相信,我是为阿宗好,他再留在范家,真会变成一个废物。” 

“难道你不为自己?”我问,“只要两个人的签名……你叫他签,他是不会不签单。” 

她大笑,“所以说你们范家的人都糊涂,我没想到连你也在内。” 

“怎么?”我不服气。 

“你去问阿宗,我把条款改了,只要他一个人签字,便可得到一切。” 

我呆住。 

我瞪着蓝宝。 

“算了,”她温和寂寞的说:“你是不会明白的,你们范家……” 

“告诉我!”我冲口而出:“我愿意知道。” 

“我不会跟阿宗去纽约。” 

“什么?” 

“我不去,他一个人去。” 

我如堕入五里雾中,“我不明白。” 

“我说得再明白没有,我认为他应当好好独立生活,有一段冷静期,把事情想清楚,决定新方向,才从头努力,我帮了他一个小忙,使他不必担心这段日子的生活费用,如此“如果我不用一点小手段,他父母怎会放他走。” 

“你呢,你留在此地干什么?” 

“我?你猜猜。” 

猜不到。 

“会不会是——” 

“我答应嫁我男朋友。” 

“不可以,你与阿宗是相爱的,如今范家已准——” 

“哼,范家,你们以为你们是什么?” 

“蓝宝,不要赌气。“ 

“我才不会,我不想背着他过一辈子,与他在一起,我将永远忘不掉他为我作出的牺牲,何苦,我有我的世界,我有我的天地。” 

我听得呆了? 

真没想到她这么倔强。 

“他大后天要走了。” 

“他可知道你不与他同行?” 

“知道。” 

“他舍得?” 

“他是受过教育的人,知道怎么做才对。” 

“对不起,我看错了你。”我低下头。 

“不要紧,我也看错了你。” 

我啼笑皆非,既惭愧又不好意思,一时说不出话来。 

她仰起头,“我要走了。” 

她用手拨一拨金项链,发出悦耳的铮一声,金链闪一闪,上面写着BABY BLUE。 

真是一个难忘的女子,又偏有着这么难忘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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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练

                “是吗?”她眯着眼睛问:“上帝真的与我们同在?你真相信?” 

说话的时候,她并不安份,双腿不停的弹动,一边听耳筒收音机,还连带咀嚼口香糖,半丝诚意也没有,脱口而出,问我这么严肃的问题。 

她的头发剪成一层一层,熨得似铁丝般,四处洒开,发消已经焦黄,头顶还染著一片彩蓝。浓厚的化妆搭在脸上,却掩不住她精致的五官。 

如果把化妆抹掉,发型改一改,换掉身上的衣服,她也许就是一般人所说的青春玉女。 

如果她肯换下身上的衣服,如果她身上穿的可以算是衣服——那些黑色的,一条一搭,拉过来又扯过去的廉价时装,线口早已松掉,纽子一半掉下来,似在身上披一张肮脏的床单。 

很多人问过我这样的问题:你真相信上帝? 

自从在初三,我决定读神学做牧羊人以来,连父母亲都这样问过我。 

活泼顽皮的同学们,也不放过我。 

我早有一大套理论,随时取出与他们辩证,但今日,被这女孩子一问,我竟然答不出来。我在教会里,已经接近休息的时分,聚会早已散去,只剩下我与清洁工人。 

刚要走,她进来了,背着大袋.手上戴露指手套,足上共穿两只镶花边的袜子,银色皮鞋,脖子上挂满假珠子,大耳环。 

她像棵装饰好的圣诞树。 

我忍不住微笑。 

从前,他们称这种不羁的少女为女阿飞,现在真不知这叫什么,想必有个专用名词。 

她扭着走过来,一边诧异的问:“怎么,现在流行白衬衫卡其裤?不会吧,这么土。” 

“我是本教会的弟兄。” 

“呵!什么叫弟兄?” 

“在教会中,人人像兄弟姊妹一样。” 

谁知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引得她轰然大笑,弯下腰,踢足。 

这样的女孩子,怎么会走进来? 

她自己告诉我,“我偶然路过,经过这里,好奇,进来瞧瞧,弟兄,你看我,还有救没救?” 

我温和的说,“上帝救世人。” 

“是吗,上帝真与我们同在?你真相信?”她问。 

我说:“是,我相信。” 

“怎么会,怎度可能,他在什么地方,他看到你,看得到我?说来听听。” 

“请来做礼拜,牧师会得告诉你。” 

她扁扁嘴,“拉客!” 

“今天我们要休息了。” 

“逐客?” 

她牙尖嘴利。 

我捡起公事包离开,她紧紧贴在我身后。 

她嘴巴在哼一首歌:“你你你,你使我震荡……” 

奇怪,她跟牢我干什么? 

司机看到我,把车子驶过来。 

她吹口哨,“没想到你是富家子。” 

我拉开车门,她忽然开进车子,“送我一程。”她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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