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练(短篇小说集)-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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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瞪着眼问我:“你同那女子到什么地方去了?”
我想说去风流,又不敢,只得答:“把她送走,免得尴尬。”
妈妈狠狠说:“这种女人,近不得!“
我不相信耳朵。妈妈一直保养得很好,五十多岁,看上去如四十多岁人,衣着摩登,谈吐文雅,但不知怎地,如今为着针对篮宝,口吐老虔婆语录。
阿宗过来同我说:“谢谢你,约翰。”
我拍拍他肩膊,“她很可爱。”
“我知道你会同情我。”
我不响。
他无法照顾蓝宝,自身又陷入窘境,是她想出这个办法:他回家来继续做其大少爷,她在外头做,名日分手,其实比以前更接近。
不过阿宗是痛苦的,他不能单独拥有蓝宝。
蓝宝倒不在乎,或老她掩饰得好,我不清楚。
妈妈那夜还在说:“幸亏离了婚,阿宗还可以从头来过。”
我问:“是无条件分手?”
“怎么会,听说你叔父还是花了钱的。”
“多少?”
没见提起,吃了哑巴亏,折了威风,自然不说,你那叔父……阴沟里翻船……当年与你父亲争遗产那个狠劲也不要去说他了,气也气死,吓也吓死,都说现眼报……”
我微笑说:“妈妈,你老了。”
我同阿宗说:“或许你可以带着她到外国去,我记得你们一家都用外国护照。”
“她不愿去,说无聊。”
真是个奇女子。
“在这里要什么有什么,爱怎么玩就怎么玩,到外国守在屋子里煮饭洗衣看电视,她不习惯。”
“你们两个都已被这富庶的社会宠坏。”
阿宗不出声。
我听说叔叔叫他再婚,介绍许多女孩子给他。
“不。”他说。
他解开衬衫钮扣,给我看他挂着的项链,与蓝宝那条一模一样,写着BABY BLUE。
这对夫妻,不知可怜抑或可笑。
他廿五,她才廿一。
“她怎么会有一个这样的名字?”
“她母亲希望她有一双蓝宝似的眼睛,小时候,人们叫她蓝宝宝。”
嘿。
“她母亲做什么工作?”
“一间英资洋行里做女秘书。”
“她现时在哪里?”
“心脏病去世,才活了三十五岁。”
又是一个故事?在那个年代,女郎们都穿高领子窄身旗袍,且有衬裙,都镶狗牙花边,一蹲下,看到两层袍叉。
“她父亲?”
“回国去了。”
“哪个国,英?葡?”
“不知道,他是香港出生的。”
“蓝宝自幼生活并不不好过。”阿宗说。
“可以想像得到。”
“她曾经报名竞选香港小姐。”
“没选上?”
“没有?”
“她样子太野。”
“她自己也这么说。”
“你们打算一直这样下去?”
阿宗摊摊手。
蓝宝同一个商人走得很近,半山洋房由他租给她住,五万元一月租金,还供她用两部车。这件事很公开,范家每个人都知道,人家为着表示大方,当面一字不提,背后当然先是咒骂,后又称善,刻薄的叔叔终於碰着定头货,丢尽脸。
她随商人去了埃及,阿宗便很低沉,开始喝酒。
我去打听过,那商人相当殷实,对蓝宝很好,他在韩战期开始发迹,做出入口,卖巧克力及车辆给美国人运到南韩,赚了一大笔,继而买许多房子,眼光很准。在本市虽无名气,但实力不下於范家。
等蓝宝回来,我去探访她。
那位殷商碰巧在家。
经佣人传达,她披着家居袍子出来见我,并不怪我冒昧。
“呀,约翰。”她如称呼自家的兄弟。
殷商自饭桌上询问:“是谁?”
蓝宝随口答:“我表弟。”
我忍不住要笑,这样的陈腔滥调亏她答得出来,还能通用吗?
谁知那殷商“啊”地一声,深信之,并且说:“随便坐,别客气,我要回公司去。”
他便由司机送出来。
到这时候我暗暗佩服这个老人。
是要这样子,否则的话,如何叫蓝宝服帖,单有几个臭钱是不够的。
“阿宗情绪很低落。”
她听后不语,点起一支烟,吸几口,又按熄,拉拉衣襟,缩缩鼻子,一连串小动作,看得我目不暇给。
“我也很苦闷。”
“如果你愿意与他重修旧好,我愿意帮忙。”
“长贫难顾。”
“贫?你们俩太过就於逸乐,距离贫还有一大段路,”我有点生气,“人生目标是什么,总要清楚点,要钱不要心,要情不要金,你们的毛病是贪。”
她把脸理在手中,过很久说:“约翰,你说得有道理。”
我叹口气,看看她住宅的环境,装修得十分华丽堂煌,却又不落俗套,范家并比不上。
我说:“他对你很好。”
蓝宝幽幽说:“太好了,给我足够的钱,又给我充份的自由,所以我也不便太过份。”
我坐在柔软的沙发上说:“我看得出来。”
“他向我求婚?”
我意外,扬起眉毛。呵,求婚。
“老头向你求婚?”
“他并不那么老,才六十二。”
“‘才’六十二!”我说:“你几岁?你才廿一。”
“又怎么样?”
“他可以做你太公。”
她又笑,“又怎么样?”
我无言。
最后我问:“你不是真的考虑嫁他吧?”
她耸耸肩。
“告诉我。”
她没有回答了。“别跟阿宗说。”
“我不认为他会伟大得去自杀。”我说。
“好。”。
住进金屋的人很难再搬出来。
洋房外小径两边种满鸢尾兰,青莲色花瓣柔软地在风中拂动。
她是不会出来的了,我知道。
阿宗酗酒。
沈婶诉苦,苦得几乎滴血,乖儿子变成这样,亲友又不同情他们,怎么办好?
我同妈妈说:“宗表哥仍然爱蓝宝。”
“我们也听说。”
“叔婶不能爱屋及乌?”
妈妈问:“你说什么?”
“把蓝宝叫回来,让她与宗表哥重拾旧欢,我保证天下太平。”
“这怎么可以!”
“如果他们爱宗表哥,有什么不可以。”
妈妈沉吟半晌,捏看手,“我去同他们说,如今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如果宗表哥不是到很差的地步,他们才不肯委屈。
妈妈哺喃自语,“这个小掘金娘子,好不刁钻,”忽然转到我这边来,“你不会这么做吧,约翰你不会陷父母於不义吧。”
有时她用辞怪得不得了,我笑出来。
此刻宗表哥由模范生变为劣等生,大家敬而远之,他地位一落千丈。
为可惜宗表哥之馀,也不禁暗暗心凉。
叔叔那时最爱说:“约翰什么都好,就是(数我的缺点),如果能像我们阿宗一半就好了。”
说多了,仿佛我是个十恶不赦的人,心中讨厌他,他还不知道。
爷爷虽然七十多岁,但头脑还很清醒,非常留意哪个孙子听话,哪个不能成才之类,你说,不是断我路是什么。
如今,阿宗在爷爷面前,也不很馨香了,哈哈哈哈。
叔叔想约蓝宝出来,她不肯,拒绝,摆架子。
我偷笑。
婶婶出马,也遭同样待遇。
我到底不忍心,一个电话把她叫出来。
“为什么我请你,你就出来?”
“因为我们还算是朋友。”
我问:“为何多月不见阿宗?”
“无可奉告。”
“不要耍我。”
“你们范家到底想怎么样。”
“大人打算牺牲自尊,请你打救阿宗,他越来越颓废。”
“我并不是神医。”
“给你们一笔开销,送你们往外国,你去不去?”
她犹疑。我心头一宽。她还是爱阿宗,不然不会有保留。
“你算是说客?”
“我哪有资格。”
她看到空气里去,目光有点呆,凝重的脸蛋很像洋娃娃,美则美矣,毫无灵魂。
她维持这个姿势很久,然后说:“好,你同他们说,我肯去,不过我有条件。”
真的?我没说出口,我不相信。
由我做中间人,替蓝小姐及范家三老爷安排了约会,蓝宝自然知道怎么开条件,如今 她可以扬眉吐气了。
谁也不用替她担心。
只知道谈判成功,宗表哥开始收拾行李,他们的目的地是纽约市。
多好,我想,反正不过是叔叔的九牛一毛,反正迟早都得留给宗表哥使用,乐得预支,皆大欢喜。
听说(一切都是听说)钱已经过户。
又听说叔叔不肯写蓝宝的名字,必须他们两人同时签名才拿得到钱用。
她向我道谢。
“我一直喜欢你。”
“真的?”她眨眨眼。
“真的。”
她笑,“如今阿宗可以脱离家庭到别处去吸口新鲜空气,真替他高兴。”
“你的苦肉计成功得很哇。”我说。
“什么苦肉计?”她不悦。
“不是你教他堕落萎靡来恐吓他父母?”
“当然不,”她有点愤怒,“你们范家的人老以为别人要占你们便宜,连你也不例外。”
“蓝宝,说老实话,你是有点手段的。”
“约翰,你也有好处呀,因为这件事,你也收过一笔车马费。”
我尴尬的笑。。
蓝宝非常尖锐,什么也给她猜中。
“同你说,你也不相信,我是为阿宗好,他再留在范家,真会变成一个废物。”
“难道你不为自己?”我问,“只要两个人的签名……你叫他签,他是不会不签单。”
她大笑,“所以说你们范家的人都糊涂,我没想到连你也在内。”
“怎么?”我不服气。
“你去问阿宗,我把条款改了,只要他一个人签字,便可得到一切。”
我呆住。
我瞪着蓝宝。
“算了,”她温和寂寞的说:“你是不会明白的,你们范家……”
“告诉我!”我冲口而出:“我愿意知道。”
“我不会跟阿宗去纽约。”
“什么?”
“我不去,他一个人去。”
我如堕入五里雾中,“我不明白。”
“我说得再明白没有,我认为他应当好好独立生活,有一段冷静期,把事情想清楚,决定新方向,才从头努力,我帮了他一个小忙,使他不必担心这段日子的生活费用,如此“如果我不用一点小手段,他父母怎会放他走。”
“你呢,你留在此地干什么?”
“我?你猜猜。”
猜不到。
“会不会是——”
“我答应嫁我男朋友。”
“不可以,你与阿宗是相爱的,如今范家已准——”
“哼,范家,你们以为你们是什么?”
“蓝宝,不要赌气。“
“我才不会,我不想背着他过一辈子,与他在一起,我将永远忘不掉他为我作出的牺牲,何苦,我有我的世界,我有我的天地。”
我听得呆了?
真没想到她这么倔强。
“他大后天要走了。”
“他可知道你不与他同行?”
“知道。”
“他舍得?”
“他是受过教育的人,知道怎么做才对。”
“对不起,我看错了你。”我低下头。
“不要紧,我也看错了你。”
我啼笑皆非,既惭愧又不好意思,一时说不出话来。
她仰起头,“我要走了。”
她用手拨一拨金项链,发出悦耳的铮一声,金链闪一闪,上面写着BABY BLUE。
真是一个难忘的女子,又偏有着这么难忘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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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试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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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练
“是吗?”她眯着眼睛问:“上帝真的与我们同在?你真相信?”
说话的时候,她并不安份,双腿不停的弹动,一边听耳筒收音机,还连带咀嚼口香糖,半丝诚意也没有,脱口而出,问我这么严肃的问题。
她的头发剪成一层一层,熨得似铁丝般,四处洒开,发消已经焦黄,头顶还染著一片彩蓝。浓厚的化妆搭在脸上,却掩不住她精致的五官。
如果把化妆抹掉,发型改一改,换掉身上的衣服,她也许就是一般人所说的青春玉女。
如果她肯换下身上的衣服,如果她身上穿的可以算是衣服——那些黑色的,一条一搭,拉过来又扯过去的廉价时装,线口早已松掉,纽子一半掉下来,似在身上披一张肮脏的床单。
很多人问过我这样的问题:你真相信上帝?
自从在初三,我决定读神学做牧羊人以来,连父母亲都这样问过我。
活泼顽皮的同学们,也不放过我。
我早有一大套理论,随时取出与他们辩证,但今日,被这女孩子一问,我竟然答不出来。我在教会里,已经接近休息的时分,聚会早已散去,只剩下我与清洁工人。
刚要走,她进来了,背着大袋.手上戴露指手套,足上共穿两只镶花边的袜子,银色皮鞋,脖子上挂满假珠子,大耳环。
她像棵装饰好的圣诞树。
我忍不住微笑。
从前,他们称这种不羁的少女为女阿飞,现在真不知这叫什么,想必有个专用名词。
她扭着走过来,一边诧异的问:“怎么,现在流行白衬衫卡其裤?不会吧,这么土。”
“我是本教会的弟兄。”
“呵!什么叫弟兄?”
“在教会中,人人像兄弟姊妹一样。”
谁知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引得她轰然大笑,弯下腰,踢足。
这样的女孩子,怎么会走进来?
她自己告诉我,“我偶然路过,经过这里,好奇,进来瞧瞧,弟兄,你看我,还有救没救?”
我温和的说,“上帝救世人。”
“是吗,上帝真与我们同在?你真相信?”她问。
我说:“是,我相信。”
“怎么会,怎度可能,他在什么地方,他看到你,看得到我?说来听听。”
“请来做礼拜,牧师会得告诉你。”
她扁扁嘴,“拉客!”
“今天我们要休息了。”
“逐客?”
她牙尖嘴利。
我捡起公事包离开,她紧紧贴在我身后。
她嘴巴在哼一首歌:“你你你,你使我震荡……”
奇怪,她跟牢我干什么?
司机看到我,把车子驶过来。
她吹口哨,“没想到你是富家子。”
我拉开车门,她忽然开进车子,“送我一程。”她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