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房子里 开满蓝玫瑰-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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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家是灵魂的根
小的时候总是渴望着能快点长大,去看外面的世界;等到真正地离家后,才知道外面的灯光即使再缤纷闪亮,也比不上家里小灯泡温馨。外面的楼层再繁华,也没有自己的小房间舒适。我记得出来后第一次回家时,还没到村口,我就哭了。两个妹妹拉着我的手,陪着我一起哭到家门口。浓浓的离愁酝酿在心底,便成了淡淡的哀伤。我一个人走在通向家的小路上,一边这样地告诉自己。第二次回家,虽然已没有想哭的冲动,却有一直有一股暖流在胸口里涌动,像是随时会喷发出来。 家里的房子还是静静地伫立在村头,像是生了根似的,风来过,雨来过,也不曾动摇半分。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外出劳作的人也都回家了。小路上静悄悄的,偶尔也听到哪家大家唤自家小孩回家的声音。以前觉得让人想窒息的黯淡与寂静现在却那么地亲切。我看到家里已经亮起了昏黄的灯光,像是要把我召唤般。我加快了脚步,我回来的事并没有告诉爸妈和妹妹,要给他们一个惊喜。
我努力地告诉自己,一定不要哭的,可是进了家门口看到那两个苍老的身影时,只叫了一声“爸,妈……”心底的那股暖流成了洪流,拼命地奔泻出来。爸妈正准备吃饭,听到我的声音爸妈同时转过头来,惊喜立即爬上了他们苍老的脸: “香儿……”妈妈走过来拉住我的手: “香儿,你怎么回来了?来,快进来!”爸爸接过我的行李: “这个娃儿,回来也不说一声。还好我没走。”我把眼泪擦干,跟妈妈走到桌前坐下,妈妈的眼睛也红了,拉着我的手不愿放开。我把另一只手放在妈的手上,干枯的裂缝里又涌出我的眼泪来: “妈,爸,我放假了。所以回来看看你们。你们都好吗?” “好,都好!香儿,你还没吃饭吧,想吃什么,妈给你做。” “娃儿她娘,你就别忙了,娃儿想吃的不就是家乡菜吗?都已经做好了,吃吧。” “嗯!”我用力地点点头,“妈,我要在家呆两个月,到时候想吃什么我都会跟您说的。先吃饭吧,我看到您做的菜口水都流下来了。爸,妈,都坐下来吧!”有多久没回家了,久到爸妈把我当成了贵客般。我的心里愧疚无比,在爸妈怜爱的眼神中吃了开年以来最可口的一顿晚餐。
吃过饭,我帮着妈一起收拾好了碗筷。便一家人坐到电视机前聊天。 “妈, 安秀和婉秀要星期六才回来吧?” “是啊,她们下个星期就考完了。她俩前几天还说要给你打电话呢,要是知道你回来了,肯定高兴坏了。我明天就托人告诉她们。” “妈,先别告诉她们。等她们考完吧,免得她们分心。” “娃儿她娘,你才是高兴坏了吧。”爸爸一高兴就有个摸头的习惯,我看到他的白发,在灯光下闪耀着岁月不饶人的讯息。爸爸今年有五十一岁了吧。看着爸爸习惯性的动作,我想笑,却更想哭: “爸,您最近身体好吗?我帮您买了两件衣服,你试下看合不合身?妈也有,”看着爸妈皱纹横生的脸,我才知道原来我真的什么也没有为他们做。 “你花买那个钱做啥子嘛,又不是没有衣服穿。”爸妈是都是本分的老农民,因此也有着农民最本质的勤俭。他们从来不注重穿衣打扮,一件总是衣服补了好几个洞还舍不得丢。虽然这几年家庭状况有好转,但爸妈还是一分钱掰做二分用。想到这,我心里五味陈杂: “爸,妈,现在我已经长大了,安秀和婉秀也懂事了。所以,你们不要操太多的心。爸,你也不要去给别人做小工了,在家里好好休息吧。” “你老爸我现在身体好得很,不做事呆在家里做啥子?会闷坏的!” “你爸本来这两天就要外出的,因为六村的毛老爹过世了。我们真的没想到你会回来!” “我本来是应该打电话告诉你们的,”不管我是否已经长大,对着爸妈撒娇永远都是理所当然的事。 “但是,我想给你们一个惊喜嘛!爸,妈,你们是很高兴吧?” “高兴,当然高兴!”妈妈连忙点头。爸爸接口到: “就算你打电话回来我们还不是一样高兴?不过你妈就肯定有几天睡不着了。”爸爸的幽默使我和妈都笑了起来。 “香儿,”妈有点不好意思: “你在外有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 “啊?”虽然我一早就料到妈一定会问我这个,但没想到这么快。我又想到那个讨厌的家伙谢东,便摇摇头: “没有!不过,妈,你不用急,你女儿我是不会嫁不出去的!” “那这次回来有没有打算在家里看看?家里现在好的后生也不少。” “我才不要咧!”唯恐那些啰嗦的媒婆上门来把我当展览品般地评头论足,我还是有必要先声明的好: “我要自己嫁自己!”
第四十二章 在葬礼上被围攻
在我们家乡有一个风俗习惯,凡是上了年纪的老人过世,为了表示尊敬,所有的后生不论男女都要去送葬。小的时候是很喜欢参加红白喜事的场合,因为一定有很多好吃的,到处都是锣鼓与爆竹的声音,小孩子就是喜欢有吃有玩的热闹。那时候爸爸若是在家就会帮着架灵堂或是招待客人,妈妈就和一大帮妇女在厨房帮忙,我负责照顾两个小我5岁的妹妹。若是人家办喜时就有吃不完的喜糖或其他好吃的东西,挤在一大群人中看新娘子,或是跟着一群男孩子屁股后面捡爆竹……不喑世事的年龄看来哭丧是一件很好玩的事。但现在看着那刺目的丧服,低垂或是掉泪的脸,开始为骨肉分离的痛而感到深切的悲哀。人生最大的苦痛莫过于生离死别了吧。在我的知觉里始终保持着卓良刚离我而去那抽筋抽骨的痛。而死别,会是另一种更痛的痛!
我回家的前几天每天都是睡到自然醒,今天一大早却被妈妈拉了起来,要我也去参加毛老爹的葬礼,我推了一阵子便睡意全无,只有乖乖地跟着妈妈走。天色还没有完全亮起来,那首大喇叭里传出来沉重的音乐更让人觉得暗淡无光。妈告诉我: “你爸爸早就去帮忙了,我也要去厨房帮忙,吃饭的时候你自己找座位。你回家这几天都不出门,人家都不知道你回来了。找人说下话也好。”我实在想不起来跟那些三姑六婆有什么好说的,但还是敷衍地点了点头。妈又问到: “你还记不记得那个春叶妹子?”春叶?我想了想摇摇头。 “她小学时不是和你同班吗?后来好早就嫁人了。” “哦,她…”我想起来了,以前小学时我们老是吵架,后来上了中学她就一直在家放牛,我去读师范的时候听说她就嫁人了。 “她那个男人前两年得病死了。她婆家人说她克夫,就把她送回来了。”农村人就是这样愚昧,我摇摇头,想起记忆里春叶那张倔强的脸。 “小孩子现在都已经5岁了,想再找一个也没人敢要。唉,她家老娘天天在跟我诉苦。”我只是认真的听着,没有搭话,真不知道在如我们这般落后的大山里蕴藏着多少这样的悲剧。到了办丧事的地方,妈妈交待了几句就干活去了。我自己找了一个板凳在无人的角落坐了下来,感觉无聊至极。
当被同村或是外村那些婶婶姨婆包围时,我真地开始发自内心地后悔跟着妈妈来这里。在我们家乡有一种说法就是如果你生前撮合了三桩婚事,死后能投个好人家。所以我们村里不管是上了年纪的老人还是妇女都以媒婆为光荣的第二职业。一旦听说哪家有女初长成或是想找媳妇,那便恨不得把人家的门槛都给踏破。碍于礼貌,我又不能不理她们,以致于吃饭时还被她们拉到同一个桌上。 “真的是女大十八变啊,没想到正莲她们家女儿出落得这么标致了。” “这是大女儿吧,今年应该有二十多岁了。”我俨然已经成了主角。 但在这种场合里说多错多,所以沉默是最好的办法。我坚信她们都有从业媒婆的天赋,于是跟着赔笑脸但不说话。我从懂事开始就不喜欢跟大一辈的姑姑婆婆打交道,更何况我知道她们在打什么主意。 “你是叫香秀没错吧?”坐我对面的一个婆婆问我, “是的!”我回答了两个字。“我还记得你小的时候老是要我抱呢,现在都长这么大了。”搬出臭屁孩的事来套近乎,我呵呵地傻笑。心想,定是难逃此劫了!那位婆婆又问到: “你还记不得记得我们家桂军啊?小时候老是带着你爬树的那个?”天地良心,我真的没有任何印象。包括面前这位据说我小时候无比眷恋她怀抱的阿婆。也不知道是我薄情寡义还是事实纯属捏造。我干脆继续装傻。 “桂军他现在出息了,在镇上当司机呢。” 为了避免她再说下去,我便打断了她:“哦,那是个好职业啊!我男朋友以前也是做司机的,最近才改行。” “你有对象了啊?”不只是那位婆婆,同桌的其他几位姨婆也露出失望的神色。我心里乐得要命,装作很乖巧地回答: “是啊,毕竟我年龄也不小了。在外面碰到合适的就在一起了。”坐我旁边的一位大婶好心地提醒我: “在外面找的怎么可靠呢?还是回家找一个吧,家里的好后生可多着呢。”其他人也跟着附和。那个婆婆似乎更急: “你嫁到外地去,将来受个什么委屈的找哪个说啊?还是有娘家人在身边好一点。”我心一横,反正都乱七八糟了: “我们这几年一直在存钱,我男朋友现在做生意。打算到时候把我爸妈也接过去。”这下她们也不好说什么了,便招呼着我夹菜。估计是打算寻找下一个目标。我这才咽下几口安稳的饭。
吃完饭后就要送棺材出殡,可我实在害怕再被围攻。于是借口不舒服溜了,并决定以后如果没有必要,足不出户!
第四十三章 我的两个妹妹
安秀和婉秀回家时,我正窝在小房间里翻看以前的书信。以前读师范的时候酷爱交笔友,于是天南海北的书信一大堆。还有小部分是向原寄给我的:有时只是一首手抄的歌词,有时是摘录的一段散文,有时是他随手画的一副速写……现在再来看这些信件时,仿佛就是两个小孩过家家时许的承诺。我很庆幸遇到现实中的向原时能从容以对,但还是掺杂了一丝丝的伤感:曾经以为会天荒地老的爱情碰上现实时是如此地不堪一击,那么,我对卓良的爱,谢东对我的爱呢?我躺倒在床上,思绪和被我拆开的信件一样地混乱。
“姐,我们回来啦!”听见安秀和婉秀的声音,我爬起来走到大屋去:两个小丫头提了一大袋的书和衣服,见了我扔下就跑过来: “你回来怎么不告诉我们呢?”我各拉着她们的一只手,一对青春靓丽的双胞胎,个头都有我高了,真是女大十八变。 “你们考得怎么样?” “我是感觉还可以,但安秀说她没考好。一路上都不高兴呢。”婉秀大安秀十分钟,总有几分姐姐的模样。 “我都已经劝过她了,成绩单还没出来,就这么着急。”我拍拍安秀的肩膀: “你二姐说得对,成绩单还没出来急啥子。你们吃饭了吗?”“还没有呢,有什么好吃的?” “好吃的在锅里,我去帮你们热。” “我去。”安秀说着便走开了。她们两人虽然是双胞胎,但性格却截然不同。婉秀跟我一样从小就像个野孩子:摸鱼,爬树,跟着一大群男孩子去扒人家地里的瓜果。但安秀一直是文文静静的,从来不和其他的小孩子淘气。不过两姐妹的成绩倒是一直不相上下,各居一二。 “哇,姐,你这么多信,是谁写给你的啊?”婉秀看到我床上的信,喊出声来。 “那都是以前的。”我走过去一封一封地收起来,婉秀跟着我坐到床上,靠近我的耳同边神神秘秘: “姐,你知不知道我们学校有人在追安秀呢。”我笑了笑: “你们今年都有18岁了,又长得这么漂亮,有人追不稀奇啊。”我想到婉秀外向的性格: “难道你没人追?” “我啊,人家看到我都怕了。”她把双腿蜷到床上,一起帮我整理信件。突然又问到一句: “姐,你有没有男朋友啊?” “问这个做什么?” “关心一下你嘛,我上次还听妈说要帮你找对象呢。” “你姐我看上去还没那么老吧,怎么要急着嫁人呢?” “唉呀,你不要扯开话题,到底有没有嘛?”小丫头居然对我撒起娇来,我装傻: “什么有没有?” “男朋友啊。” “你很急吗?”跟婉秀相处我始终觉得她不是我妹妹,她也很少把我当姐姐。她口齿比我还伶俐: “不是我很急,是为你着急。我刚在路上就听说了,现在有一大堆媒婆在打你主意。”我摸摸自己的脸: “我长得有那么吃香吗?”“不是你长得吃香,我听妈妈说现在周围这几个村有十多个到了婚龄的男人还没找到老婆……”我差点被她认真的表情给骗了,但还是觉察到了她拼命压抑的笑意。 “这好啊,我回来就是想相亲的。看样子,明天要叫老爸把咱家门槛加固点。你说是吧?”我把收好的信用皮筋扎起来,放到箱子里去。安秀温柔的声音从门边传了过来: “二姐,可以吃饭了。” “哦!”婉秀一溜烟就跑了出去。
待她们俩姐妹吃过饭,我把她们叫到我房里聊天。 “安秀,婉秀,你们只有一年就高中毕业了,有什么打算?” “我要去读女子军官大学,穿军装多帅啊!”婉秀胸有成竹。 “想做巾帼英雄是吧?” “是啊,其实我很小的时候有这个梦想了。姐,你还记不记得有一年冬天我非吵着让妈给我买迷彩服啊?” “当然记得啊,为了你那件迷彩服,妈妈还卖了两只下蛋的大母鸡呢。”小的时候安秀真的比婉秀懂事多了。 “那时候是我不懂事嘛。不过等我毕业后我一定多赚点钱,让爸爸妈妈安享晚年。”我本来想称赞她几句,但深知她的性格是飘飘然的索性作罢。便转而问安秀: “安秀,你呢?想读什么?”安秀总是静静的, 从来都没有见过她大喜大悲般。“我想去学服装设计,姐,你说好吗?”“没有什么好不好的,只要是你想做的事情,认真去做就都是好的。” “嗯!”安秀有时乖得简直让人心疼!小的时候婉秀偶尔欺侮她她也从来不到爸妈面前去告状。我看着她精致的脸,相起婉秀跟我说的话。如果我是一个男生,也会喜欢这样如水温柔清丽的女生吧。提起服装,我想起帮她们买的衣服,便拿出来给她们。两个小丫头便当即模特表演了起来。
第四十四章 落荒将逃
日子过得简简单单从来都不是一件坏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简单的日子也过得特别快,转眼间我回家就快一个月了。像真的与世隔绝了般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爸爸在我回家后不到半个月就外出了。我们有时候陪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