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姑娘的狐狸王子-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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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朱锁锁常常想起那个奇异的夏日午后,当时她才六岁,在乡下祖父家度过第一个没有父母陪伴的夏天。
当时,她是个不会说话的孩子。比起小她两岁、活泼且爱笑的漂亮妹妹,她显得苍白而沉默,一点也不讨长辈喜欢。
除了她爷爷之外,其余大人对她的态度都冷冷淡淡,甚至完全忽视她的存在。
在双亲发生意外时,她应当跟着去的,明明车祸时她也在车里啊!自从她目击双亲在自己眼前死亡之后,便忘了怎么说话了。
长辈们多半不喜欢她,说她克死了父母;跟她同龄的小孩子也讨厌这个苍白多病的女生。在乡下,她是最不受欢迎的人。
而她也知道自己不被人喜爱,总是离所有人远远的,躲到某个角落发呆。只要她不出声,很少有人会发现她。
那个午后就像平常一样,她吃完午饭后拽着爷爷做给她的风筝,心不在焉地走到空地,随手将风筝一丢,席地而坐。
这份平静没有持续多久,远远地,一群孩子拎着一只漂亮的狐狸狗呼啸而至。一见他们到来,她急忙找了根水泥管躲了起来。
他们一到空地便把狐狸狗摔在地上,朱锁锁偷偷从水泥管后探出头,只看到狐狸狗已经奄奄一息,身上净是青紫色的伤痕,毛皮也被那群孩子们扯得零零落落,血迹斑斑。
“我们要怎么玩牠呢?”
带头的大个儿用脚踢踢狐狸狗,稚气未脱的五官有着不符年纪的残忍样。“用火烧好不好?”
其余小孩欢呼叫好,围成一个圆圈轮流踢狐狸狗,狗儿完全没有力气反抗,像一块破布一样被他们踹过来踹过去,不时发出几声无力的哀嚎。
朱锁锁躲在暗处,吓得全身发抖。
她看见狐狸狗抬起小小的头,碧绿色的眼眸直勾勾地盯向她。
救我……
朱锁锁确信自己听到了,不,她感觉到狐狸狗在跟她求救。
她一定是看错了。一只狐狸狗怎么可能会说话呢?
但是那感觉强烈得彷佛有人在她耳边大声救命,朱锁锁完全无法忽视,彷佛有道电流窜过她身体,教她无法思考。
“住手!”
她猛地从水泥管后跑出来,冲进大孩子之中,想也不想的紧紧抱住狐狸狗。
“你们不要打牠!牠是我的狗!”
大孩子们先是被她的举动吓了一跳,待回过神后发现是村里最不受欢迎的女孩后,群起喧哗。
孩子王态度讥诮,“咦?这不是克父克母的哑巴吗?死哑狗,给我走开点!”
“不要!”朱锁锁不知哪来的勇气,口气强硬的回绝。
孩子王没想到小哑巴会说话,更没想到村子里居然有人敢反抗他,气得额上青筋毕露,手一举,就往朱锁锁苍白的小脸上挥一巴掌。
她吓呆了,压根儿没想到要躲,当拳头落在她小脸上时,只感到一阵热辣辣的疼。那种椎心的痛迫使得她眼泪不听使唤,滴滴答答地滑落面颊。
接下来的事,就算过了十多年她仍记得一清二楚。
一阵深幽绿光不知从哪儿激射而来,一时间所有的小孩们都眩花了眼,只有朱锁锁清楚感觉到小狐狸狗在那一瞬间离开了她的怀抱。她忍着刺眼强光直射眼睛的不适,硬是睁开眼想找回小狗。
当她睁开眼,看到的却是一个比自己略大的男孩伤痕累累地站在孩子王的面前,甩了孩子王一耳光。
“再怎么样也不能打女人!”
朱锁锁发誓,她真的听到了陌生男孩咬牙切齿地说出这句话。但她无法忍受强光,又闭上眼。
直到刺眼绿光飕地消失后,一切好像没发生过一样,所有人——除了朱锁锁——完全不知道发生过什么事,只有孩子王跌倒在地,不停的哀嚎。
而小狐狸狗不见了。四周也不见任何狗儿的影子。
孩子们被这妖异的情景吓坏了,连忙回村里找来一堆大人。
当朱锁锁被奶奶一边叨念一边拎着走时,她看见被送往救护车上的孩子王右脸颊有个清清楚楚的红色印记,那印记……是动物的脚印。
像是小狐狸狗的脚印。
自此之后,她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第一章
“朱——锁——锁!”
办公室的早晨通常是这么开始的。
同事们心照不宣的相互看了看,不用说,光是听到课长快喷火般的怒吼,就知道迷糊女郎一定又做了什么好事。
不出众人所料,一个戴着黑框眼镜、皮肤白皙的瘦高女子抱着一堆资料踉跄地从课长室里跑出来,模样狼狈的教人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同情她。
“我真的觉得这样改比较顺……”她还没说完,一转身又撞到了门,手中资料以天女散花之姿落满地。
其它人对看一眼,猜也猜得到下一步就是课长怒气冲冲的跑出来。
果真,从课长室里奔出一个人影。
“我说朱小姐,妳爱怎么改我管不着,但是剧本是我昨天跟妳推敲了一个下午才出来的,可我今天早上一来,耶嘿!”他扬扬手中剧本,“这是什么?跟我们昨天说的完全不一样!”
朱锁锁可怜兮兮地看着江为铭,他近一米八的身高配上无人可匹敌的大嗓门真的让她害怕,从小她就怕他。
“我知道啊……”
“知道?知道个头!”他忍着满肚子怒火蹲下来,一张张地帮她捡。“我求求妳别再给我出乱子了,好不好?”
说真的,朱锁锁的文笔很不错,但是每次她都不在意开会的结果,擅自修改剧本,这点最令他苦恼。虽说出自她笔下的剧本都比先前通顺流畅多了,但也不能这么不尊重人啊!
她手忙脚乱的捡资料,胡乱点点头。“是、好、对、我知道。”
她不希望他发脾气的,真的。只是看到那么不通顺的剧本,她就会全身不对劲,很想改一改嘛!她真的不是故意的。
朱锁锁啊朱锁锁,为什么妳每次只不过想把事情做好,却总是把事情往奇怪的恐怖情况推进呢?
从小到大都一样。
江为铭当然知道她是个迷糊蛋,索性帮她抱起成迭数据,皱着眉头随她一块走到位子上。
“记住,以后要改东西前先跟我知会一声。”
“好。”她敷衍的点点头。
江为铭拍拍她的肩膀,压低声音说:“下礼拜来我家吃饭吧,妳爷爷托我爸带了东西上来给妳跟华容呢。”
她顺从的点头,江为铭满意地转身走向课长室。朱锁锁在他转身时看到他右脸侧上一块小小的红色印记,一时间发起呆来。
小时候老是欺负她的孩子王长大后转了性,变得比较成熟,对她不再恶声恶气。甚至在她准备高中联考时,还毛遂自荐地担任起她的家教。转变之大,让所有人都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以为他是不是头壳坏了。
朱锁锁从来不是个聪敏伶俐的女孩,更别提那平庸的外貌。
跟她那美丽娇俏的妹妹朱华容一起站出来,她马上给比到津巴布韦去。
但是从她考上大学、上来台北,江为铭对她的关心照顾从没有间断过。有些人认为他们是一对,是这样吗?她这么认为。
她总觉得江为铭对妹妹的好感更强烈,只是拿自己当个幌子罢了。
不过这一切都是她的猜想,谁知道江为铭心中打什么主意?
说真的,很难将以前那个老是揪着她的辫子、叫她小哑狗的讨厌家伙,与现在的江为铭联想在一块。
现在的他身形高大,五官端正,再加上大学一毕业便进入绩优股的软件公司,短短四年已经升上课长的位子,成了不少女子心目中的理想金龟婿。
她知道在办公室里有些人对江为铭很有好感,但他却只对她们两姐妹好。
妹妹以为江为铭喜欢她,所以对他没有防备。
而她的迷糊与慢半拍,快步调的江为铭很受不了,常常要她快一点;但往往只要她一加快速度,就错误百出。
江为铭时常被她气得哭笑不得,却又对她无可奈何。只好先帮她做好计划,再放手让她去做。
“喂,姐姐,回魂、回魂。”
一只纤纤玉手在朱锁锁眼前摇晃,企图唤回她涣散的思绪。
她恍恍惚惚地抬起头,便见一张娇俏小脸对她展开甜甜的笑容。
“刚刚我在经理室都听到江大哥念妳的声音,大得吓人哪。”
朱华容人如其名,花容月貌,再加上完全不似其姐般的伶俐聪敏,使她自幼就是个万人迷。
她深深叹了口气,“我又惹他生气了。”
“我想妳哪天不惹他吼一遍,他铁定会浑身不对劲。”朱华容笑了,鼓励似的拍拍她的肩,“好了、好了,别再恍神了,赶紧回魂工作先,晚上我有事,记得早点回家休息喔。”
“妳又要出去玩啊?”她不赞同的摇摇头,“今天是谁啊?”
朱华容对她抛了个媚眼,用娇嗲的口吻甜甜的说:“这是秘密喔!”还伸出纤长的手指左右晃了晃。
“是火红法拉利?还是呼噜噜莲花?”朱锁锁总是擅自为妹妹的追求者取一些怪名字,因为每次在窗台边看到的都是不同的车子,很少见到那些追求者。
见她想再多言,朱华容连忙闪人。
看着妹妹姣好的身材包裹在剪裁得宜的套装里,摇曳生姿地走出办公室,众多男同事直勾勾地望着她的身影,口水都快滴出来了。
朱锁锁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的衬衫、牛仔裤,摸摸自己的黑框眼镜,不由得自怨自艾起来。同一个娘胎出来的,怎么华容那么好看,她却像个死气沉沉的老太婆呢?
也不过才差两岁而已,外型却差那么多。
不只外型,连能力都有差别。
她从小就是个数理白痴,大学念个不痛不痒的中文系,毕业后换了好几个工作,最后才在江为铭的介绍下进了公司当个小文编;华容却是精明干练,大学考进明星大学的国贸系,一毕业就被这家游戏公司延揽,负责国外业务。
老天真是不公平。这句话在她们两姐妹身上得到最佳印证。
朱锁锁认命的叹口气,把视线转向自己的计算机,开始日复一日的枯燥工作。
※※※
法蓝一下飞机就觉得不舒服。
并不是因为他坐了十七个小时的飞机,也绝对不是因为时差问题,而是种诡异的不舒服感,彷佛身体与头是分开的,完全不听自己使唤。
这种不舒服的感觉法蓝并不陌生,这辈子他已经经历过两次,但是这么突然还是第一次。
强忍着身体的不适,他伸手招了辆出租车,开往台北。
为什么他今天会在台湾?这要从三天前,他突然接到一通父母的电话开始——
“法蓝,你应该回台湾找那个女孩。这不但是我们狐族的规定,也是天理法则,不容更改。”
“为什么我非得回去不可?”
法蓝抓着褐棕色的头发,对着电话彼端大吼。自从十岁时发生那件事之后,他就被父母送到纽约念书,再也没回去台湾。对台湾,他有段无法磨灭的恐怖回忆。
“妈,我真的不想回去。”
“可是……可是你不回来的话,你要怎么找那个女孩?要怎么报恩?”法蓝美丽的母亲在电话另一端,细声提醒他无情的事实。
这……“难道没有别的方法吗?”
至少不要在“这个时候”。
“没有。”回答得十分决绝。
“那我晚点回去,”法蓝也倔强得很,“我绝对不要在这个时候回台湾!”
电话彼端先是静默,好一会才传来一阵断断续续的啜泣声。“可是……我好担心你哪……”
明知儿子最怕女人掉泪,还用这一招来对付他。
法蓝还来不及说些什么,电话又传来另一个声音,“小子,别找借口,快给我夹着你的狐狸尾巴滚回来!”
暴怒的粗声大喝,是法蓝那大胡子老爸,将太座捧在手上的好男人一族。
“爸……”
“爸你个头!三天后不见你人影,以后休想找你老爸老妈!”
“乓当!”用力挂断电话,差点震坏法蓝比一般人灵敏的耳膜。
他无奈的看着手中嘟嘟作响的话筒,怎么办?二十年了,他时常想起自己在台湾怎么被一群野蛮的小鬼欺负,是一双小小软软的手将他抱起……他记得,小女孩身上特有的甜香;还有小女孩为保护他而被甩了一巴掌,他用尽全身力气化为人形只想为她讨回公道……
他记得,一切影像都深深烙印在他的心坎里。
他也没有忘记,为了在那个时候化为人形,虽然只有短短的十分钟,他却休养了整整一年才能再回复到人形。
一整年,一整年耶!
从此之后,他死也不肯再踏上台湾一步。青少年在住宿中学度过,还好没发生什么事,之后念大学、实习也都是在米兰或纽约之类的外国都市,无论美丽的母亲跟暴躁的父亲好说歹说,他都不愿意回台湾。
太恐怖了,被扯掉毛皮这种衰事一生一次就够了,他不想再来第二次。谁知道台湾小鬼头现在进化到多野蛮的地步!
也因为小女孩救过他,所以,依照狐族第一条规定,当他有能力时,就得赶紧报恩去。
令他头大的是,狐族中流传着:在什么日子被救起,在那个日子回去找恩人,成功的机率比一般日子机率大很多。
受过人类恩惠的狐狸很多,每一年都是由不知道活了几千年的狐族长老决定谁该去还人情债;今年那白胡子老头隔海一指就决定是他,真是倒霉。
法蓝紧抓着头发,那个死老头!一定是在气自己去年死都不肯回去参加狐族会议的事情,现在分明是公报私仇!
“嗳,我说法蓝,你再扯,我看你就要变秃头了。”
“诺因。”法蓝头也不抬,光听这清朗的男中音就知道来者何人。
眼前这个灰发灰眼的男子,正是他的好友兼损友诺因;法蓝自从来到纽约工作后便与他和另外两人同住,四个“人”都不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