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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部分

始知相忆深-第75部分

小说: 始知相忆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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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万!”刘俊淡淡的扫了他一眼,再次举手。

    顾骏城马上追价:“80万!”

    “100万!”

    “120万!”

    “……”

    “……”

    当价格飚到700万的时候,整个会场轰动了。眼见着两位竞拍的当事人各踞一方,互不相让,空气中弥漫着开战的气息。所有的人都纷纷交头接耳起来,在场的记者们更是兴奋的举起相机不断地在顾骏城与刘俊的脸上来回穿梭,仿佛像在等待一场世纪大对决一般。

    我沉不住气了,看得出来,顾骏城在赌着一口气,用700万来买一个根本不值得这么多钱的装饰品,又有什么意义?

    劝不了顾骏城,我只能拉住刘俊的手,祈求他不要再去做这些无谓的竞争。

    不值得,根本不值得!

    如果这是顾骏城要的结果,如果这样做可以让他舒服一点,那么,我愿意让给他。

    刘俊懂,虽然还是有些不甘心,但在我祈求的眼神下,他终于抿抿唇,放下了刚想要举起的手,有些失落的朝我歉然的一笑。

    我亦冲他笑,指着自己的心窝,轻轻地对他说,“‘等待’在这里,谁也偷不走。”而你,也在我的心底。

    待等了三次无人应答以后,“啪!”拍卖师的小锤重重的敲定。

    看着顾骏城如同帝王般的上台领走“等待”,我只能握紧刘俊的手,给他以安抚。我知道,他懂我的意思。

    有些事,已经在我们记忆的最深处,化入我们的骨血,永远永远,也只是属于我们之间的故事。



102 

    “威尼斯的泪,像琉璃易碎……”

    大清早的,我还在梦乡里,却被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给闹醒过来。身为记者,必须24小时待命,自然不能不接手机。无奈,我只能钻出被窝,抬手将放在床边书桌旁的手机拿起,接听。

    “喂……”

    “张念伶,干嘛呢现在才接电话!”我才“喂”里一个字,就被黄芳如见了鬼一般的大嗓门给震得耳朵都快要聋掉了,“出大事了出大事了,你今天最好不要到报社来!”

    我的头脑在这一刻开始清醒,腾地一下坐了起来,“大事?什么大事?”我急急地问。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却是为下一秒更大的爆发作准备。

    “张念伶你还好意思问我!”黄芳生气的声音用“嘶吼”二字来形容绝不算过分,“你现在,马上,立刻,穿衣服上街去买一份报纸,看看哪一家报社不是由你做的头版新闻!”

    我一怔,脑袋里甚至一下子反应不过来她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头版新闻?”我的声音不自觉的上扬,“你骗我呢,怎么可能?”我昨天没做什么啊,大不了就是去采访了一下“威扬”的慈善拍卖会,然后给刘俊当了一下舞伴,有这么夸张吗?谁会这么无聊来写我?

     黄芳在电话那头有点幸灾乐祸又有点担忧地道,“丫的你还别不信,你赶快上街买份报纸看了你就知道了,我晕,说得那叫一离谱!”她竟然都开始愤愤然起来,愤怒了一会儿,还是免不了提点我一下,“还有,这两天你最好避一下风头,我猜报社现在肯定围满了别家媒体的记者,你这两天最好当心一点我告儿你!好了,不跟你多说了,就这样,别来报社,知道不?”

    ……

    直到她挂了电话,我坐在床上半晌都还回不过神来。

    离谱?什么啊这是。

    我又没干什么杀人防火的事,上什么头条啊?这到底怎么回事啊?

    迅速穿起衣服,我奔到街边的报摊买了一份报纸,一看,呵,好家伙,光标题都把我吓了一跳:
 
    《冲冠一怒为红颜  传“威扬”高层为一记者而兄弟阋墙  威扬”前景堪忧》

    这还不算,竟然还把刘俊在走廊上为我解围的那一幕给拍了下来,那气势,的确很容易误导读者往所谓的“阋墙”方面想。

    马上再买一份,一看,我脸都黑了:

    《千万买‘爱莎’  ‘威扬’董事长向媒体工作者求婚》

    这个更离谱,竟然把我与刘俊共舞的画面给拍了进去,画面上的我,身着“爱莎”。而有专业水准的同行们更是马上捕风捉影,竟然把“爱莎”的来历与不传之秘全调查了个清清楚楚,最后总结为:“威扬”现任董事长花了千万买下了国际时装周Dadv的获奖作品,为的就是向我求婚!

    无语问苍天!

    又买一份,更恐怖:

    《“威扬”高层为女记者大打出手   慈善拍卖会成擂台案》

    天哪,这都是啥啊?竟然能够把刘俊与顾骏城竞投“等待”的事大写特写,故意往我的身上引导……

    终于,我沉默了!很好,我算是见识到我的同行们的专业素质了!那叫一顶呱呱啊!

    回过神来,我眼角突然瞄到那个报摊摊主怪异的神色。只见他看了看报摊的某报头条的照片,又看了看我,再回头看看照片……脸上突然出现了一抹诡异的笑容,“哦……”他指着我咧大了嘴……

    我浑身一个激灵,忙用报纸遮住脸,迅速地过马路,以最快的速度冲回家里,锁上门,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抖着手里的几份报纸,拿起来,我倚在门边,又看了看,心里一股无名火突然间蹿了起来。

    这都是些什么事儿啊?我突然无缘无故的一夜之间成了名人了!

    猛地把报纸狠狠地掼到地上,愤愤地看着报纸上我与刘俊共舞的美丽画面,心里真是哭笑不得。一抬腿,把报纸踢到墙角处。

    不行,不能再在家里猫着了。我惊惶地想。

    我就是媒体人,我深知道这些同行们的嗅觉灵敏度。看看钟,我心里估摸着再过不了多久,我的门前就会被许多家媒体所包围的情景。虽然说我自问没有做什么亏心事,但这样被媒体和大众包围的滋味,我还是不想享受的。

    匆匆忙忙地回到里屋,我提出一直藏在床下许久没有用过的行李箱,胡乱捡了几件衣服塞进去,然后又给宇文赝打了电话,把自己的钥匙放在了租房处的保安楼下,叫他趁着没人的功夫来帮我把多多接走喂养几天。然后我就提着包,戴了一副大墨镜,整一落难大逃亡的造型,夹着尾巴开门。幸好此时还没有什么人,我赶紧提着包飞快地出了门,在大街上打了个的,直接开到了长途汽车站。

    直到买票上了车,我悬着的心这才放了下来。心里不免万分庆幸,幸好现在时间还早,买报纸的人亦不多,至少我在车上还尚算安全。

    拿出电话,又拨了一个给黄芳,告诉了她我的行踪,请她代为请假。然后,我坐着车,返回了我许久没有回过的N城。

    当爸爸打开家门的那一刻,看到我站在门外,他彻底地愣住了。直到下一秒,才记得呼唤着妈妈,一起冲过来紧紧地拥抱着我。

    抱着爸妈,看着他们激动的样子,我突然有一种流泪的冲动。似乎,我真的太久没有回过家了,虽然N城距C市只有短短几个小时的路程。而我,却只顾着天天在外面拼命的做事,拼命的赚钱,却忘记了,只有家,才是我最最温暖的港湾。

    一切,与我所料的几乎没错。C市和N城虽相距不远,但C市的众家报道我的“光荣事迹”的媒体几乎都是当地的。所以,即使我与刘俊还有顾骏城的故事在C市已经炒得沸沸扬扬,但在N城知道的人还不算多。

    爸妈对于我的突然回来,已经预感到了什么,但他们却什么也没有问。直到有人看到新闻,向他们询问,他们才很委婉地问了我两句。而我,也就以本来只是一些业务往来,被人捕风捉影拿来炒作为由而为自己开脱过去了。

    毕竟,淳朴的长辈们,都愿意相信自己从小看着长大的孩子。所以,这件事对我在N市的自由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我走在街上,也没有引来别人特别关注的目光。

    现在,我所要做的,就是等待这件事的风波快一点过去,然后,重新回到C市,开始我平静的生活。

    小城市,就这么一丁点大,走来走去,难免就会遇上熟人。

    一天傍晚,吃完了晚饭,我心里烦闷,就一个人外出散步,走着走着,竟走到了河边的广场上。正说笑间,突然前方跑来一个两三岁大的孩子,“叭叽”一声,跌倒在我的面前,大概跌疼了,眼见着张开嘴就要哭……

    我赶忙上前去扶,却有一个身影更快地冲上前来,扶起了孩子,还很细致地帮小孩子拍了拍沾在身上的尘土,“小妹妹,摔疼没有?”

    我定睛一看,不由得惊叫出声:“陈、清、皓!”

    那人一愣,转身,一脸的惊愕,却渐渐的,幻化成嘴边的一丝笑意,“张念伶!”

    我使劲地点点头,也笑了开来。

    …………
   
    咖啡店里,我们相对而坐,也相视而笑,岁月与流年在我们身上流转与逝去,再相见,竟然没能改变我们的友情。

    我仔细地打量着陈清皓。这么多年不见,她变了,不再似以前那个坐在我旁边一天到晚低着头不说话的女孩,却褪去了青涩,绽开了如初莲一般美丽、纯洁的光芒,依然那么温柔,依然那么高洁,却又多了一份世故与历练所练就的一身高雅。

    她,就像是一朵摇曳在红尘中的女人花。

    我静静地,搅拌着咖啡,聆听着她说起高中毕业到现在的许多经历:大学的时候,她遇到一个男孩,她以为他爱她,却发现他更爱她的饭卡;毕业后,她考取了公务员,以为可以就此无风无浪过一生,却遇到了很多的事情;她相过亲,遇到过形形色色的男人,却一个一个都有着自己的私心……
   
    …………

    她轻轻地说着这一切,像在述说一个外人的遭遇,却唯有左手紧紧握紧的拳头显露出她心里的困惑与痛苦……

    而我,也向她述说起了我的浮生若梦。在C市这个充满着肉欲与诱惑的都市里,我历经的层层劫难,关于我,关于顾骏城,也关于……刘俊。

    然后,当繁华落尽,我们静下心来相看彼此,我们这才发现,原来,我们当年都太过年轻。

    感情的劫,怎么可能如我们想象一样,那么轻易就能过去?

    我与她,都只是游走于这个速食感情下的两抹幽魂,却不甘心,不认命,执意地想要找到自己对的那个人。

    从咖啡店出来的时候,清皓突然紧紧地抱住了我,不在乎路人异样的眼光,她的眼底,渗出了光亮的泪水。

    “念伶,不要再在外面游荡了……回来吧,这里才是你的家,你的根……”她轻轻地对我说。

    我突然间潸然泪下。

    好多年了,父母希望我能有所作为,留在C市——因为那里,毕竟是繁华的都市,不是N城这样的小地方可比的。所有的亲朋好友,都羡慕与嫉妒我可以在毕业后拿到C市的户口,可以在那里有一份很称头的工作,可以留在那里……甚至可以嫁个有钱人。

    然而,每一次的午夜梦回,我梦见的,总是兴德的人、兴德的事,还有……那棵美丽却孱弱的樱花树……

    原来,我一直都在这里,我一直……没有离开过。

    而这一切,只有清皓懂——但这已足够了。

    轻轻地,我返手抱住了清皓纤细的腰,“清皓……谢谢你。等我完结了C市的事情,总有一天,我会回来,一定会回来!”

    因为这里,才是我的家,我的根。



103

    既然已经回到N城,又恰赶上李扬的婚礼,就说什么也得参加了。

    而我,也想去看一看。毕竟,我们一场同学、一场朋友,虽然交浅,但也言深。不能否认,在高中的时候,她与理科班里的许多同学给我的生活带来了许多的欢乐。

    李扬的婚礼办在初夏时节,请在N城最有名的、素有花园酒店之称的观星城,是N城新兴的五星级的酒店。待我按照李扬给我的地址找到那里之时,只见酒店内鲜花环绕,绿树成荫,青青草地妆点了整个酒店。而观星城则坐落在这美丽的百花之间,金碧辉煌衬着青青繁茂,更显相得益彰。

    如果这些都不是重点,那么,站在观星城正门处的那对新人和身后那张象征着爱情长跑结束的幸福照,还有那脸挂着喜庆来庆祝的人们……算不算也是一副美景?

    当我走进观星城,走在那长长的植草砖上向这对新人走去的时候,身穿着白色婚纱的美娇娘李扬第一个看到了我。接着,她拉着一旁的新郎——老班长王科向我走了过来,脸上,挂满着初为人妇的笑意。

    我快步上前,趁着她的拳头向我挥来之际,一把抱住了她,“李扬,恭喜你!”我笑着,由衷地祝福着她。

    她笑着一把将我推开,当胸给了我一拳,“张念伶,你个死丫头,好久不见你了,在忙什么呢?怎么都不和我们联系?”

    我笑着握住她的手,“最近太忙,所以一直都没有时间和你们联系。”轻轻的一句话,解释了我消失十年的原因。然后望向一旁笑意盈盈的新郎王科,“老班,恭喜你啊!”并将红包递给了他。

    “来了就好,干嘛送礼?”王科嘴上这么说,但还是将我的红包笑纳了,“得,我就收了,等你出嫁时,我加倍还你!”

    我被他的一句话给逗得笑了出来,“我?那可有得等了!”

    “呵呵,”王科却咧嘴一笑,狡黠地冲我眨了眨眼,“喂,张念伶,你不是吧?据我所知,当年想要娶你的男生,还不止一个两个呢!”

    他的话让我一愣,转瞬间又笑了开来,“老班你可真会开玩笑!是啊,当年想要娶我的男生的确多啊,但多得过想嫁你的女生么?我可没忘记你和李扬是怎么回事啊!想当年,李扬可是夸下海口说要骗到你的,怎么,真受骗了?”一句话,化解了尴尬。

    果然,王科闹了个半脸红,“呃呃”地一口气呛在喉管处,半天出不了声,引来我的李扬会心的哈哈大笑。

    在红贴上签了名,又拿了新郎新娘发的几粒喜糖,进入宴会厅,放眼一看,呵,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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