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里骂你心里想你-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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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不吭,麦尼立刻从上锁的抽屉里拿出一封塑胶袋交给他。
“我可以拿出来仔细看吗?”
麦尼迟疑了下,点头。“可以。”
于培勋很自然地用左手拿出明信片,若有所思地沈凝片刻。
“……他戴着面具,那种会贴在皮肤上的软皮面具……”
“咦?你怎么知道?”
于培勋瞥麦尼一眼,没有回答,盯回手上的明信片,他又说:“不过他的瞳孔是绿色的,头发则是……嗯,黑色的,然后……”眨了眨眼,他突然把明信片放回塑胶袋里。“你去过George Inn酒吧吗?”
麦尼愣了一下。“Georger Inn?有啊!如何?”
“请你去那儿附近找找看有没有许久没人住的空屋,起码是两层楼以上,屋里有一幅非常奇怪的壁饰,好像是非洲土人的图腾之类的,还缺了一个角。”于培勋摇了摇手中的塑胶袋,“这张明信片就是在那里写的。”说完,随即将塑胶袋还给麦尼。“0K!就这样,你自己去那边找找看有没有线索,其他我没办法了。”
泰德对满眼怀疑的麦尼点点头,“不要问我他怎么会知道,总之,他说的从来没错过,所以,去试试看吧!反正你也不会有任何损失,对吧?”话落,他忙追上自行开门离去的于培勋。
“等等,培迪,你要上哪儿?”
“我饿了!”
“没问题,我请客,你想上哪儿吃?”
“Oak Room。”
“……好吧!你要敲我竹杠是没问题,可是……你不会是想穿这样去吧?”
“不行吗?”
“你少给我装蒜,你明知道穿这样连餐厅大门都进不去。”
“Quo Vadis?”
“你是故意的吗?”
“Room at the Halcyon?”
“……我煮给你吃吧!”
“我可以点菜吗?”
“……”“老爸,是我啦!”
“小弟?你在哪里?”
“伦敦。”
“哦,原来跑到伦敦去啦!嗯,有事吗?”
“这个……”于培勋撩开窗帘,一眼望去是雅致的街道和整排乔治时期的屋宅,还可以瞅见摄政公园一角,这是他喜欢住在泰德这儿的原因之一——景观养眼。
“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啦!只是想问一下老爸,你还记不记得二十年前我……呃,我曾经看过那个……那个……”
“记得,也记得那是你自己要看的。”于司谶说起话来比之当年更为温和沈稳,可见他的“百忍造诣”经过妻子的“严格训练”之后更精进了。
“那老爸你也……看到了?”
“看到了。”
“是我的……”于培勋抓紧电话筒,喉咙好像被谁掐住了。“结婚典礼?”
“没错,当时我并没有特意要看什么,所以我看到的是你所想看的画面。那时候你还小,不懂事,想要先看看老婆的模样,结婚典礼大概是你唯一能想到的机会吧!”
“废话,那年我才六岁耶!我只懂得想要看看究竟是谁和我结婚,除了结婚典礼,还能想到什么?”
“的确。”
“那……”放下窗帘,于培勋不安地走回床边,坐下,“那个跟我一起站在神父前面的是……是个……”顿住,艰辛地吞咽下口水,发出异常响亮的咕哝声后,才不甚情愿地吐出最后两个字。“男人?”
“也没错,而且是个满脸红色落腮胡的大男人,个子比你还高半个头以上,骼臂也比你的大腿粗,体重至少有你的双倍,那副身材可真是……”话筒另一端“善意”地加以补充说明。“咳咳……壮观得很,我还真是怀疑到底是他娶你,还是你娶他?”
“老天!”于培勋手捂额头,呻吟着仰天倒在床上。“真的是他!”
“怎么,碰上他了?”
于培勋阖上眼,想哭。“碰上了。”
“是吗?”话筒内突然传来一阵奇妙的声音,很像是有人想笑又不好意思真的笑出声来。“那么你是……决定要和他结婚了?当然,你会去娶那种‘老婆’……呃,或者是你会让他娶你当‘老婆’这点确实是令人相当意外,不过呢……”
“老爸!”于培勋脸色惨绿地猝然坐起来,怒吼抗议。
“不是吗?我还记得当时看到的你,神父一问你愿不愿意,你马上欢欢喜喜的许下誓言,而且笑得合不拢嘴呢!”
“我才没有!”于培勋想也不想便脱口否认。
“嗯哼,没有吗?”
“……”有,而且笑得跟白痴一样!
“小弟,如果你是担心我反对,大可不必,我比谁都清楚这是无可抗拒的命运;而且打从二十年前那一天开始,我就无时无刻不在替自己做心理建设,现在就算你娶只狮子回来我也不会太意外,何况‘只不过’是个男人;至于你妈就更别提了,只要你们是真心相爱,她……”
“老爸,请你闭嘴好不好?”于培勋咬牙切齿地说,差一点就把电话摔出去。
“请我闭嘴?那你要跟谁讲电话?”
“老爸,”于培勋哭笑不得地叹了口气。“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幽默了?”
“跟你妈结婚了这么多年,如果不幽默一点,我早就被她气死了!”
双眉一扬,唇角微勾,笑意浮现眼底,“干嘛?老妈又闯什么祸了?”于培勋忍不住偷笑。
这回换话筒冒出叹气声了。“没有,这回她什么祸也没闯,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听老爸话只说一半,搔得人心痒痒的,于培勋赶紧追问。
更大一声叹气。“前天她和小丽一起去逛街,心血来潮突然想要替咱们家里做点特别一点的修饰,她说这样能让家里活泼一些……”
“哦,这回又修饰什么了?”这也不是头一回了嘛!
“客厅就不用说了,都是一些幼稚的玩意儿,但在我们房里……”又是一声郁闷的长叹。“门上挂着一副骷髅,还会发亮,半夜醒来真是会被吓死!不过这也不算什么,还有更令人无可奈何的……”
“是什么快说呀!老爸,你别老是这样话说一半突然煞车好不好?”
“……你知道我现在对着什么说话吗?”
“还会有什么,电话筒啊!”
“大错特错,我现在正对着一根大老二说话!”
于培勋一愣,继而轰然爆笑。“大……大老二?!”
“没错,而且那个……那个头就在我嘴边,讲得我快吐了。”
“天……天哪!”于培勋笑得快暴毙了。“老妈到底在想什么呀?”
“听说是小丽鼓励她买的,天知道她们究竟是在哪里买到这种电话的。”
“情……情趣商店吧!不过……”于培勋捧着肚子又笑又哼哼,还泪流满面。“小丽实在是了不起,居然……居然敢叫老妈买那种东西放在你们房里,老爸,你不是不行了吧?不然老妈怎么会买那种东西……”
“胡说!”难得发脾气的于司谶也吼过来了。“我哪次没有让她满足过了?”
百忍造诣终究还是没练到家。
“是喔!还是一尾活龙嘛!”于培勋揶揄回去。
“是她说什么我不够罗曼蒂克,见鬼,成天对着一根那种东西,谁罗曼蒂克得起来!”
“大概又是小丽的鬼点子吧!”那个鬼灵精的脑袋瓜子里真不知道塞了些什么东西。
“可恶,下回她若是又要和小丽出门逛街,我一定要先确定她们不会再买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回来才准她们出去。”
“可怜的老爸,我同情你,可是这个不重要啦!我……”于培勋努力压抑笑声,拭去泪水。“我想问老爸的是,你说过对于将要与我共度一生的伴侣,我看不见他的未来,也无法窥视到他的过去,对吧?”
“是这样。”
“可是那个男人,”于培勋困惑了。“无论是过去或未来,我都看得见啊!”
“咦?真的吗?你确定?”
于培勋瞪住自己的手。“再确定不过了!”而且还看到一大堆有的没有的。
“……这样我就不懂了,莫非是……跟那个男人有关的人?”
“若真是这样的话,我从他身上得知的第一件事应该是有关于我未来老婆的事,可是并不是啊!”除非是跟那个开膛手杰克第二有关,那就……
天哪!不会吧?不会就是那个戴面具的凶手吧?
“不对,在尚未认识你妈之前,虽然我也曾在她的公司里不经意地碰过她几回,但我从不曾自认识她的人身上得知任何有关她的讯息,直至我碰触过她,确定她就是我未来的老婆之后,才开始能够从别人身上得知她的事。”叹气,再加一句。“而且是强迫中奖,不想知道都不行。”
幸好!
“哦,那就是与那个男人有关的……”
“也不对!”
“嗄?”怎么又不对了?
n “当时你是要看和你结婚的人,对吧?”
“是啊!”
“出现的物件就是他,这也没错吧?”
“……没错。”回答得拖拖拉拉、不甘不愿,可见于培勋有多不想回答。
“那就是他啦!”
“…该死!”
“你说什么?”
“没什么,我打了个喷嚏。”
“哦,伦敦是冷了点,你要小心一点啊!特别是那儿早晚温差相当大。”
“多谢关心,”于培勋喃喃道。“不过明天一大早我就要回台湾了,就算快病死了,爬我也要爬回去。”
“想逃?”
“我是孬种,可以了吧?”于培勋咕哝,一边开始把东西全都塞进旅行袋里。
“逃不掉的,儿子。”
“就算你叫我阿公,我也要回去!”
“……虽然我现在碰不到你,但是我有预感,小弟,你可能要过好一阵子才能回来了。”
“你少咒我好不好,老爸?”于培勋气唬唬地喷口水。“你还是先担心你自己吧!”
“担心我自己?担心我自己什么?”
“那还用问吗?想想,要是大嫂没把小鬼们看好,让那些个小鬼溜进你们房里去,尤其是四岁的小念念或五岁的小彤彤,她们一定会问你那个电话是什么东东……”于培勋笑得幸灾乐祸。“老爸,你想你该怎么回答她们才好呢?”
当然,光是回答说是电话是不够的,因为她们一定会再追问:电话为什么是那个样子的呢?然后又问:为什么电话长得像弟弟的小鸡鸡呢?跟着再问:为什么大鸡鸡电话比弟弟的小鸡鸡还要大呢?紧接着又问……
总之,她们会追问到某人躺在地上装死为止,然后她们才会去找下一个牺牲者,继续问:为什么爷爷房里的电话像弟弟的小鸡鸡呢?
“……Shit!”
***
翌日一大早,不顾泰德的挽留,于培勋头也不回地离开泰德的家,顶着清晨的雾水,急冲冲地赶往皮卡得里地铁站,打算自那儿搭地铁到希斯罗机场。
皮卡得里地铁站就在皮卡得里圆环旁,于培勋信步沿着摄政街走过去,这是他的健康哲学,不是很喜欢运动的他能不搭车就不搭车,以代替适当的活动,免得年纪轻轻就先一副脑满肠肥的贼样。
因此,当他走到伦敦最热闹地区之一的皮卡得里时,放眼看去俱是观光客、上班族、年轻人,那儿已是人满为患了。
伦敦地铁是世界上最古老的交通系统,穿梭于地底四通八达至伦敦各个角落,还有颇具水准的街头音乐家表演悦耳动听的音乐,于培动一直都很佩服他们勇于在人前表演的精神,所以总是很认真地聆听他们的演唱,极少左盼右顾去观察别人。
在这种情况下,他会分心溜过去一眼,并不是因为她长得特别迷人或者是她身上衣服哪里破了,也不是什么突如其来的冲动,更不是上天注定他非得看她一眼不可之类的,而是非常现实又理智的原因。
有人在叫她的名字,小念念,跟他的小侄女一样。
这一瞄之下,忍不住又多看了好几眼,因为她不但名字跟他的小侄女一样,连长相都有几分相似,清丽秀雅,只不过气质南辕北辙,天差地远。
他的小侄女是只晚起没吃到虫的小麻雀,活泼聒噪得不得了,而他身边这位“大念念”则是只温柔羞怯的小雨燕,在恬静文雅中又流露出些许青春俏丽的气息,宛如散发着淡淡迷人香味的爱丽丝(荷兰鸢尾),那乌柔的秀发披落双肩仿佛一片温暖的黑丝绒,更添几分柔婉,令人油然生出一股想抚摸看看的莫名冲动。
他真的摸过去了!
“大念念”惊吓地回眸,于培勋这才惊觉自己做了什么,连忙缩回手藏到身后,仿佛偷吃糖被抓到的小鬼,尴尬的拚命道歉。
“抱歉,抱歉,我……我只是想摸摸看,那个……看起来真的好柔软!”
“大念念”眨了眨濛濛胧胧的雾般水眸,柔柔一弯唇瓣。“谢谢。”
她的嗓音就跟她的人一样,柔柔细细、浅浅淡淡,就好像有人从你耳边轻轻搔过去,尾椎顿时有种发麻的感觉窜上来。
“不客气。”一说完,他就觉得自己的回答实在很矬,不禁更尴尬了——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笨拙了?为了掩饰,他赶紧没话找话乱开讲。“你是台湾人吗?”眼角瞥见她身边的女孩子睁着一双好奇的眸子探过来,他再加问:“她也是?”
他改成了中文,很幸运的,所得到的回答也是中文。
“大念念”与同伴相对一眼。“我是,她不是,她是新加坡人。”
“真的?我也是台湾人喔!”土不亲人亲,于培勋马上套起关系来了,很显然的动机有点不良。“至于新加坡人……呃,也是华人,对吧?虽然新加坡人讲的中文有点奇怪。”
另一位女孩失笑。“我听你的中文才奇怪呢!而且新加坡人也不全是华人。”
“但你是?”
女孩耸耸肩。“我是。”
于培勋两手一摊,表示:那不就得了!
“我叫于培勋,能请教两位小姐芳名吗?”
“大念念”抿唇羞笑不语,另一位女孩似乎对他的印象还不错,他一问,她立刻就主动招供了。
“我叫苏菲亚,她叫爱丽丝。”
“小姐,”于培勋叹息。“你不是在英国住两年就真的变成英国人了吧?”
“0K、0K,”女孩举手投降。“我叫李亚梅,她叫桑念竹,可以了吧?”
桑念竹?
暗暗咀嚼了一下,“好名字。”于培勋低喃。
“谁的名字好?她?还是我?”李亚梅调侃地问。
聪明人绝对不会自讨苦吃去回答这种问题。“你们要上哪儿?”
“尔斯法庭。”
“咦?”于培勋有点惊讶。“你们是要告人,还是被告?”
“谁说上法庭就一定要告人或被告?我们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