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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部分

圣光时代-第164部分

小说: 圣光时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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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最简单的方法是直接穿入地底下,或者直接飞上高空,以罗伊斯对魔法元素的控制,把土系元素调开,同时脚底遍布火系元素,把双脚当做钻头,直接往地下直钻,同时还把洞口填补起来,并非太难。如果采用这个方法,那空气将是接下来要考虑的问题,罗伊斯的大脑在结合他身体各方面的情况后,给出的答案是,在缺乏空气的情况下,他只能存活五分钟,仅仅比正常人要多一些。所有在头顶开一个小洞将是必不可少。所以他最终可能采取的方法就是升到高空中,城防队的队员臂力有限,罗伊斯只需要升到一千米以上的高度,大部分弓弩跟长枪都将对他构不成威胁,小部分能够来到他身边的,他也可以依靠速度躲避过去。
    罗伊斯可以选择就这么呆在高空中,直到十分钟的时间过去,期间剑神们冲上来的可能性远远超过一半,然而罗伊斯有百分之八十的把握叫他们在接近自己之前,都坠落回去。他还可以选择用精神力不断控制一批城防队的队员,领他们围攻周围的其他队员。跟哈布家族的那些死士不同,这些队员很少是多次上过战场,背负着数条人命的狠角色,这将是一个极为有利的条件,罗伊斯可以同时控制大概二十人左右,然而他控制一次只需要两秒钟左右的时间,一分钟可以控制六百人左右,以罗伊斯的精神力,将这个程序重复上十分钟并不是很大的难题,十分钟之后,将出现六千名自己人,因为被删除重新编制记忆之后,这六千人已经跟常人不同,畏惧慌乱的情绪将不会再出现,对罗伊斯的命令更是绝对服从,罗伊斯完全可以依靠这六千人击垮城防队余下的队伍。
    显然,罗伊斯找不到自己会因为这五万人而死去的理由,就算皇子们的那些剑神侍卫再强大,他也有把握从容逃离。何况他还有两只魔宠没有召唤出来,根据来自遥远异界的回应来看,地域恶犬跟噬魂兽时刻都在变强。如果罗伊斯可以预见未来,那就会知道,地域恶犬大概将会在一个小时之后,遇到萨曼莎的精神力,接着吞下两仪花,彻底蜕变。
    罗伊斯认真说道:“殿下如果真打算把城防队员们都招来,那也任由殿下做主!”显然,罗伊斯不认为巴格鲍勒真有这份气魄,在自己没有真的杀死任何人之前,就算他是皇子,也没有权利弄出这么大的动静。罗伊斯还知道,巴格鲍勒心中最大的顾忌其实跟自己一样,都是博罗慢。
    “哼,真有带走你,有必要动用那么多人吗?只需要城防队里的三名剑神,外加宫里的那几个侍卫就够了!”
    “或许你还不知道!”巴格鲍勒看着罗伊斯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死人,“南方的战事虽然不曾挺断,但帝国的强者被调到南方的不多,宫里的剑神们有九位,其中有四人是负责我们这些皇子的安全,三人是负责公主们的安全,平时我们离开帝都,去打猎,却游玩,或者去办正事,全都会让他们跟随。这里虽然是帝都,但你今晚的所作所为,已经严重触犯了他们,只要我的消息到达,那四名剑神,一定会立刻赶来!将你碎尸万段!伯爵大人也应该知道,你们这些高手都是有些脾气的,就算本皇子暂时无意伤害大人的性命,他们恐怕也不听!”
    薛西斯大帝留下的子女太多,而帝国手里的剑神又太少,三四名剑神一同负责所有公主皇子们的安危,这在奥斯帝国已经有了很长的历史,不仅是奥斯帝国,其他的帝国差不多也是如此,只有黄金海岸线这样的超级大帝国,掌控的剑神超过五十人,才有可能让那些重要的皇子公主们有一名贴身剑神侍卫,那些不得势的公主皇子则不得不分享共同的侍卫。这些侍卫当中,很少有魔导师存在,因为大陆上的魔法师本就很少,总体远远不是剑士们的百分之一,能够达到魔导师的,就更加的少了。换而言之,大陆上拥有剑士天赋的人远远多过拥有魔法天赋的人,但这不代表各大帝国的剑士学院就可以随意招收,把这些人都拉拢到自己的旗下。事实上,剑士学院们收人方面一向很谨慎,始终将力量控制在跟各大魔法学院差不多的水平线上。这些事情的背后,隐藏着光明教廷的阴影,当然,也跟各大剑士学院保护自己的决策有关。
    这是一个极为混乱的世界,罗伊斯很早就明白这一点。然而他又知道,跟即将到来的新时代相比,这点混乱又算得了什么呢。
    巴格鲍勒接着有若有深意的说了一句:“至于负责公主们的那三位剑神,想必得到消息后也不会对我这些亲人的安慰不闻不问!”
    一个女子尖细的声音响起:“他们自然会来,八哥哥放心,小妹愿意出面把他们请来!”
    这是一个极为肥胖的女子,看她的年纪,其实只有十六七岁,然而一身的横肉却像是积累了几十年一般,非一般人能长得出来。如果把她脸上的赘肉去掉,将会发现这张脸其实也蛮好看,至少能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然而这些赘肉显然没那么轻易就能去掉。认识这个肥胖身影的人都知道,她正是十四公主梅勤特,博罗慢的亲妹妹。在罗伊斯的资料上,梅勤特虽然给人臃肿的感觉,但显然还没有胖到如今这样的地步。不知道她最近吃得太多,突然增肥了,还是博罗慢有意选择一张看得过去的肖像。从她眼里流露出来的厌恶跟愤怒来看,罗伊斯认为应该是前者。罗伊斯可以任意挑选一位公主的事情,是早在两个月前就定下来的,可以想象,梅勤特第一时间就知道了。她为了不让自己被选择中,宁愿让自己胖的不能再胖,这并不是没有可能。博罗慢开了口,一切就已经定了下来,要不然也不会有这么多公主恐慌。
    罗伊斯并不大理会,像个机械般说道:“那就有请两位派人去传达命令吧,咱们要在拍卖会开始前把所有的事情都解决了,我既然答应了巴纳拉殿下,就会用心维护这场宴会,趁这段时间,我可以先把哈布家族这两个人治好。”
    罗伊斯心中希望把这些琐事全都快点解决掉,看得出,他的耐心已经快耗光了。
    更新被打乱了,频繁停电是个因素之一,希望今天情况好些,码出三章,明天就可以定时更新。
第一百二十二章 前程
    罗伊斯沉吟了一下,并不打算浪费治伤丹药在布罗迪跟科克比身上。!他分散出五分之一的精神力,透过肌肤穿入布罗迪的膝盖里。布罗迪的膝盖骨全都碎成粉末了,在巨力的挤压之下,部分粉末挤入了他膝盖的肌肉组织里。罗伊斯要先把这些粉末收回来,归放到原位上,这显然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经过简单的计算之后,罗伊斯又分出了五分之二的精神力,然后同时发动。
    布罗迪痛苦的惨叫一声,惊天动地!
    从膝盖骨破碎开始,他就一直苦忍着,没有发出什么声音,此时终于忍不住了。罗伊斯的精神力称得上粗鲁蛮横,在全无征兆的情况下,突然同时把所有的碎骨从布罗迪的血肉里抽出来,造成的疼痛,不亚于将膝盖骨来回碾碎数次。
    巴格鲍勒大怒,骂道:“你个混球,不是说治疗人吗?竟敢借机折磨人!”
    然而一道白光夹带着一条淡淡的水带从罗伊斯手中落下,透过布罗迪的裤子融入他膝盖中,他整个人忽然立刻就跳起来,并且来回猛跳个不停,落地时还狠狠跺着双脚。贵族们睁大了双眼,当然没有留意到他是怎么跳的,心中都只有一个念头:“他可以站起来了,可以走动了!”光明魔法可以治愈大部分的伤病,贵族们都不陌生,魔法师们施法医治伤病的场景显然也不少见,然而这么快就见效的从未见过。事实上,贵族们都掌握着不少相关于疗伤魔法方面的知识,在有充裕时间作为前提下,研究这些跟自己健康有密切关系的魔法也是贵族们共同的爱好之一,看到这一幕之后,好奇跟自认为高人一等的心态开始尝试着用他们脑袋里的只是去解释这一幕。然而贵族们很快发现怎么解释都解释不出来,脑袋里知识汇总的结果就是,罗伊斯所展现出来的,是他们无法了解的力量,如果换一些心胸豁达的人在场,他们可能会还不犹豫的称赞这是一个奇迹。
    “怎么回事?”
    巴格鲍勒同时也在想,大骂过后的大嘴一下子没能闭合上,不但闭合不了,还张大了几分。巴格鲍勒在这一瞬间,几乎认为布罗迪的双脚根本就没有受伤过,是装出来的,然而他又是如此的清晰的知道,这一切是如此的真实。
    布罗迪还在蹦跳,没有停下来的迹象,显然,他的所作所为并非出自他的本心,且已经不受他意志的约束。熟悉他的贵族在这个时候都能想象到他遇到了多大的挑战。布罗迪确实充满了无奈,在魔法的作用下,碎骨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快速愈合,产生的酥麻感犹如滔天巨浪一般冲击他的脑神经,而他的意志仅仅称得上坚强,远远称不上可怕,更别说达到罗伊斯这种非人的程度。其实,他脑神经现在所受到的冲击,远远没有精灵神的诅咒“精灵的愤怒”发作时候的十分之一,然而毕竟已经超过了他脑神经的承受范围。
    罗伊斯使用的是来自精灵族的治伤魔法,当力量达到一个高度之后,招式反而变得没那么重要了,简简单单一拳都可以把一座山峰轰烂,而在魔法方面,也存在着这个道理。不过初期的魔法招式还是显得非常重要的,在每一个魔法招式当中,都存在着把魔法的力量释放出来的奥秘。随着对力量本质体会得越深,加上精神力达到了大魔导师级别,罗伊斯在魔法学院内所学的招式已经很少用上,并且会被他彻底放弃,那时,按照罗伊斯自己模拟出来的人生轨迹看,他的魔法水平将达到另一个高度之上。
    之所以一秒钟不到就能将布罗迪的双膝治好,除了精灵族魔法的精妙这个因素之外,还跟罗伊斯庞大的精神力有关。调动五分之三的精神力之后,他能够把魔法的效果在同一时间输送到碎骨之间的每一个细缝之中,不留下任何一个死角。此外,压碎膝盖骨时,罗伊斯并没有留下什么特殊的能量,继续摧残他的细胞组织。而这样的能量,是绝大部分强者所喜欢研究的,在强者们的战斗之中,经常能遇到,只不过强者们的一般都很强硬,细胞具有顽强的抵抗能力,被这样的能量缠上之后,影响没有那么大。这样的强者,不是布罗迪所能理解的,所以如果罗伊斯愿意,那么哈布家族只有请到大魔导师级别的光明法师,才有可能将他膝盖治好。
    科克比的鼻梁,也是同样。显然,在罗伊斯的眼里,科克比跟布罗迪其实都是一个样,他的地位,他的年纪,他的威望,这些东西都不在罗伊斯的考虑范围。论地位跟威望,能令他忌惮的,整个奥斯帝国也只有博罗慢、薛法斯亲王、魔法学院剑士学院的院长副院长这些人。而年纪,早在十四岁那年,爬在年长的丫鬟身上时,就叫他丢到九霄云外,尊老爱幼这样的道德观念已经无法再约束罗伊斯。
    他之所以坚持着这样一些理念,最开始的时候,是想要活得更好,而现在,则越来越倾向于为了活下去,唯一一只从未离开过的,是他心中那股强烈的不甘跟。
    人生总有这样的时候,在某一个不轻易的时刻,发现自己原来一直都在按照别人设定的规则走,一直都有人站在阶层的顶端,自己只能仰望着他,如果有一天被他踩到头上,则怎么反抗都没用,也这个别人可以是更强大的人,也可以是自己之外的所有高级生命体,而在罗伊斯眼里,这个别人就是那些地位比自己高,手中掌握资源比自己多的人。在出现这样的时刻之后,大多的人还是选择继续按照这些规则走,因为发现这些不公现象的同时,他们也发现了对方的强大,也知道了一旦反抗需要付出多少的东西,更知道最可能的结果是什么。然而罗伊斯选择一头撞了出去,接着一步步走到现在,在以失去快乐、满足、心安、友谊、爱情、亲情、家庭等等东西作为代价之后,他也取得了惊人的成就。一得一失之间到底是得了还是失了,罗伊斯其实并不知道,他知道自己必须活着,继续走下去,同时要抓住奈嘉丽不放,如果她要走,罗伊斯决不允许,为此他将不惜用上任何手段。
    罗伊斯不知道的还有自己到底能走到哪一步,在越来越多的神使出现之后,他已经无法逃避这个问题。精灵族是他最大的依靠,然而罗伊斯又何尝不知道精灵族最终也自身难保。这一切在精灵神抛弃他们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了,一个已经确定没有神明保佑的种族不是最好捏的柿子吗?不管是将他们抓来当做奴隶玩弄还是当做信徒圈养,榨取信仰之力。何况精灵族中本就有不少的魔法师,在战争中可以发挥重大的作用。一棵生命之树终究不是一个神明的对手,罗伊斯正在强迫自己正视这些问题。
    如此一来,成为某个神明的神使似乎已经是最后的选择,只是罗伊斯一直都在畏惧这个结果,甚至想一想,都会从心底里感到恐惧。
    恐惧,是罗伊斯模拟出来的人生轨迹中,最活跃的一个部分。
    罗伊斯总是无法放得开。
    所幸的是,罗伊斯也一直都知道自己其实比所有的人类都要幸运,确实是所有,包括教皇,包括已经成为神使的那些人,因为只要他愿意成为他们一样的人,他立刻就会比他们所有都要受到重视,立刻就会比他们过得好,自然而然的,肩膀上的重担也会比他们都重,只是相较于现在的自己,那些重担根本算不了什么。
    只是罗伊斯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至少现在还没有这个念头,这才是他的选择。
    他就是这么固执跟不知死活,所以可以想象,他嗜血的本能其实是他这么一步步培育出来的,是他纵容的结果。在他的内心之中,在场这些贵族确实跟蝼蚁没有什么区别,他觉得只要他愿意,他可以杀死每一个男人,玩弄每一个女子,他的大脑在经过计算之后告诉他,如果他愿意这么做,那么成功的几率会是百分之百,作为代价,就是必须要逃离奥斯帝国。当然,他的大脑也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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