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光时代-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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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一想到卡尼佤,就总有些不甘。他总觉得自己必须等他清醒过来,给他一点时间去后悔,去绝望,然后自己在边上慢慢欣赏,如此才能消解这一口心魔般的闷气。
“他家中还有什么人?”他说完轻轻问道。
刚刚哈里森想要说的,就是这件事情。
斩草要除根,博森侯爵是个例外。
“他有一个母亲,一个弟弟,一个妹妹,是对龙凤胎,如今大概九岁了。”加里平静道。
“真要去吗?一个弱女人,两个小孩,他们应该威胁不了咱们。。。”弗仁失声道。
“当初咱们向他赔钱求活命的时候,看起来也威胁不到他,可如今躺在这里的却是他!”罗伊斯愤怒的打断他道,他的心头莫名涌起一股烦躁感,直叫他心头添堵,浑身难受,他眼睛又落到人棍般的巴洛·保罗身上,突然间只觉得一切不甘跟闷气都已经不重要了,他两三步上前,一脚将人棍的头部踩断,然后迫切的召唤黑洞,将所有痕迹都扔了进去。
“他家在哪里?你们在前面带路。”他的语气有些不耐烦,跟着又说道,“以后这种不必要的孽,就不要再造了,你们玩哪个女人我不管,但是别再惹麻烦!”这一说完,他的心才慢慢静了下来。
自从有了萨曼莎跟梅丽塔之后,他再没有碰过别的女人,事实上,如今已经很少有让他动色心的女人了。盖兰薇,艾德里安娜这两个女子都是绝世级别的大美人儿,可如今他任何将她们占为己有的念头,但他还是他,这一点并没有变。
天差不多亮的时候,三个人终于回来了。哈里森站在大门口等着他们,冷风吹过他面庞,但却无法带走上面的沉静。
“安德莉亚呢?”加里低声问道。
“她睡着了,我没惊动她。”哈里森说道。
“都去睡一会儿吧,这两天你们就好好休息,我还有一些事情要做,处理干净,咱们就可以动身去东莱郡。”罗伊斯对三人道,然后看了一眼守着大门守了一夜的女护卫们,第一次开口对她们道:“你们也回去休息吧,这两天不用再派人过来了,这里的安全交给商行就行,晚上我再回公主府。”
他进入房间的时候,格温妮丝已经睡过去了,他静静看了她两眼转身又出了小楼。
朝阳斜照过来,气温暖和,由于帝罗德山脉的阻隔挡护,东莱郡的早晨向来如此,即便是在大冬天里,也不会冷得让人无法出来活动。
卡萨拉又开始往那件精美有昂贵的铠甲上面涂刷汁液了,这种汁液,取自帝罗德山脉深处的“娑罗树”,极难得到,用来温润魔兽的皮革,能使皮革更加的坚韧跟轻便。而汁液里时刻散发出来的淡淡清香,能恰好的掩盖住血的腥味,欲上战场的贵族们梦寐以求的东西。
产下小康纳,那已经是三个月前的事情了,可萨拉是一个疯狂而强悍的贵妇,中午分娩,下午她就自己爬下了床。她太忙了,东莱郡大小事务如今都由她一个人做定夺,但她所忙活的东西如今都已经有了成果,靠土特产跟木材,她愣是将东莱郡的经济带动了起来。不过现如今东莱郡多方收入中,占比例最大的都不是土特产跟木材,而是艾菲尔铁矿。
对待这座矿厂,卡萨拉将她的疯狂发挥到了极致,只短短五天的时间,她将挖矿的奴隶由三十名扩增到五百名!她毫无节制的挖洞采集,原本还可以开采十来年的矿场照这个样子下去只需要两年就彻底被挖光,她对此一清二楚,可她从来不在乎!
她无视乡绅贵族们要求建设基础设施,继续发展东莱郡经济的请求,将这些收入,跟罗伊斯寄回来的那些金币,全都被用到了扩充兵士,武装兵士上面。
她掌控着铁狼骑士团,大权在握,从一开始就推崇铁血政策,在她的铁腕之下,整个东莱郡没有一个能过上安逸生活的兵士将领,终日的操练,即便看到自己日渐变强,士兵将领仍旧是心头叫苦不停,叫得最大声的,是罗伊斯的叔叔,维克拉伯爵的弟弟阿米尔。
这个矮胖子连同他的派神军团被卡萨拉赶出了布列斯特要塞,在郊野开辟出一个新的军营,这还好,最叫他受不了的是,卡萨拉给了他两个选择,要么跟士兵们一同操练,不再成为派神军团最孱弱的人,要么就将身边的丫鬟全都遣回汉克城。身边没有女人?那还怎么活?好色如命的矮胖子当然选择操练,他的痛苦也就这样开始了。
而布列斯特要塞,如今变成新兵们的训练营地之一。
被重点照顾的,还有维克拉的亲兵,因此在这些汉子心中,卡萨拉这位贵妇已经等同于恶魔了。
如今的东莱郡除了铁狼、派神两大老牌骑士团,还有战神、烽火、勇士三大新编的骑士团,名字全都是出自卡萨拉之嘴,团长则从东莱郡的乡绅贵族们当中选出。
如此疯狂的扩充军队,周边的郡县早就不安了,尤其是帝国东北部最大的郡县——萨曼莎老爸的古斯汀郡,这个郡县的乡绅贵族们的心头最不安,如今的东莱郡,军力早已压制住古斯特郡了。
拜尔德伯爵最是坐立不安,如果不是萨曼莎跟罗伊斯的事情刚好从魔法学院传回来,他早已找借口像东莱郡发兵了。
朝阳落在卡萨拉那张风情万种的面庞上,她的眼底深处依旧涌出让人感到不安的疯狂之色,但此时,她的眼中最明显的东西是一股股如水的温柔。她涂得很仔细,很深情,自从两个月前拿到这件铠甲之后,她每天都要亲自涂上两遍,每遍都是这副神情。
她身后不远处,维克拉伯爵正笑呵呵的逗小康纳,自从这家伙降生之后,他每天抱他的时间比卡萨拉还多。如今,这位五十多岁的老头已经从误杀亲子的巨大哀痛中走出来,他的笑声打破了笼罩在伯爵府上空将近几个月的死寂,使这座府邸重新焕发出勃勃生机。
他如此溺爱小康纳,卡萨拉怎么想都想不到,神明在上,幸亏小康纳长得像自己!这位贵妇在庆幸的同时,又偷偷检查了当初的事情,确认没有留下一丝痕迹了才落下心。
铁狼骑士团副团长科林希带着一个盒子走了进来,他步伐轻快,面上倒还沉得住,但眼中流露出丝丝激动。
“夫人!”
他为了不打扰到老伯爵,压低声音道。
“去立正,不许出声。”卡萨拉头也不抬,像是在命令一个普通士兵般道。科林希眼中的激动一下子都化成了委屈,但没有任何迟疑的便照做,只是那盒子他没有放下。
这件铠甲,科林希早就见过了,那是一件男子的铠甲,是从斯泰勒商行订做的,非常昂贵,十五万个金币,这几乎等同于如今艾菲尔铁矿半年的收入!铠甲到底给谁穿?科林希当然认为是给伯爵大人罗伊斯,除了他东莱郡还有谁能够有这个资格呢?神明在上,这可是夫人亲自刷涂的汁液!
但卡萨拉的刷涂是流露出来的目光让科林希不自信了,那是温柔跟深情,他一眼就能认出么,她的神情分明是在给自己的情郎刷涂,而不是给自己的小叔子!
半天之后,卡萨拉总算完工了,她很有耐心,跟她平日雷厉风行的性格大大不合,每一个细微的角落她都不愿落下,科林希已经站得汗水直冒了。
“跟我来。”卡萨拉尽量不打扰到维克拉跟小康纳,低声道。
她走在前面,袅娜诱人,凹凸丰满的身材让人看了只想犯罪,科林希低着头,他从平民当中来,维克拉伯爵跟罗伊斯都提拔过他,对他有大恩,他知道感恩,况且他也有喜欢的女孩子了。
卡萨拉将铠甲小心放回柜子里,她的身份足够佩戴一枚空间戒指了,只可惜她不是剑士也不是魔法师,无法使用这东西。
“事情办成了?”她这才问道。
“是的,夫人,这就是乌特雷德的头颅,亨特勒佣兵团从此是真正的不存在啦,其他的逃亡在外的普通成员我会派人继续追杀。”铁狼骑士团副团长递上盒子,目不斜视的大声回答道。
“不必了。”卡萨拉打开盒子,里面果然是一颗头颅,看样子已经被砍下两三天了,虽然用药物浸泡过,但还是散发出一个尸臭味,卡萨拉恍若没有闻到,也没有任何畏惧之色,抓住头发将其抓出。
确实是乌特雷德,他就是亨特勒佣兵团的团长。对亨特勒佣兵团的追杀,早在卡萨拉还没有生下小康纳的时候就已经暗中开始了,为此,铁狼骑士团在半个月前曾经全体出动。那一役,八百人的亨特勒佣兵团彻底被打败,只有团长乌特雷德带着五十多人逃脱而去,如今,乌特雷德身死在铁狼骑士团的小分队手中。
“你将他们的资料散发出去,咱们用两千个金币每个的价格收买他们的人头,他们跑不了,你该好好准备下,把你的人都调回来,罗伊斯要回来了!”
“伯爵大人。。。终于要回来了吗?”
呼!
科林希热血沸腾!
明天回校,写五千收手,回去看还能码点不。原来有个分类热推啊,悲剧,都不知道。
第三十四章 抽身前的忙活
坐了一天的车,头很晕,在车上的时候很痛苦,回家的时候我是提前写好的,可昨晚写不出来,只好现在拼命乱码。;回到学校后倒头就睡,说六点起来,现在都七点多了。累,心头很累,写这样的小说太累了,尤其是在我自己知道后面会发生些什么的情况的情况下。亵渎前后写了两年多吧,至少也超过一年的,可找我这个速度写下去,半年不到就写完了,烟大有时间调整他心态,可我一天都没有啊,从去年十二月十五号开书到现在,只有有个别时间每天五千多字,绝大部分的时候都是六千多以上,没有段更过。我心头的压力也很大,因为所写内容的关系,看得下这书的人不多,在作者群中我算是垫底的了。圣光写的到底是什么,大家也都看到了,当初在作者群里,编辑听雨一直用悲剧来形容我这书,西方奇幻的整体没落,又没有两三年的时间来精雕细刻,最重要的还是主角的选择,上风云榜那会儿,当我说圣光是我的书的时候,七八个人同时跳出来,吃惊的程度不亚于看到蚂蚁把大象踩死了。因为我在群里一直装乖乖小孩,除了偶尔调戏群里唯一一个MM月舞,就是潜力榜诸天轮回那作者,基本看不出会写这么另类的书。第二本书我也构思差不多了,跟编辑听雨商量过,确认不是这种类型了,但只要是我写的书,主角就一定有血有肉,有**有追求的人,我会回到如今的主流小说升级练功流当中去,到时候一切又都从零开始了,第二本书我想布道,我想写四个字:天下大同。心态上,目前我还能顶得住,以后也会顶得住,就算真的快不行了睡一觉就好。QQ群过两天开,现在还连不上网,学校电信部还没人上班。等开了,一直给我投票的各位一定要加进来。
宿舍一个人都没有,都还没回来,外头也没有任何声音。我在桂林,这座城市此时正一片阴霾,下着毛毛细雨,有点冷。我女友在南宁呆了两天之后,情人节那天我把她送到南宁的,有些事情要办,明天就要坐上开往石家庄的火车了,她也还在读书,但我没敢让她看我的书,至少这本不行。在夜幕中苏醒过来,心头空空的,本意是没想过要说这些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就写了。希望大家都能如意,如果你在现实中遇到挫折,心累了,想到圣光能缓解些,那我就舒心了。我写的是新生,不是毁灭。
上一章有好多错别字,我用手机看到了,有几个情节衔接也有些生涩,等下可能来不及改了,明天吧。
达格玛在她那张冰冷僵硬,窄小摇晃的木板床上发现了八个袋子,里面都是金币,总数在十万个以上。把两瓣嘴唇都咬破了,“一定要弄清楚它们是哪里来,要还回去。”十七岁的她坚持这个想法。
“你到底是不是我生的啊?这可是金币,金币,达格玛!”她的妈妈,一位穿着粗制麻布衣的肥胖妇人为此对她破口大骂。“看看咱们这个家吧,穷得就只剩下四面墙壁了,还回去?!你这辈子到底还想不想嫁出去了呢?”她恨得咬牙切齿,只想揍达尔玛一顿。
“我又不是非要个男人不可!”达尔玛伸开瘦弱的双臂拦在木床前,因为她的老妈在发现舍不得揍人之后,又将目光落到了那些金币上,一副随时会冲上来,将金币抢走的样子。达格玛有点后悔没有顺手将袋口绑起来,她知道这黄橙橙的一片已经把她老妈的双眼都刺红了,因此情况真有些不妙。这个女孩儿的胸脯不是很大,是有些浑圆挺翘,但跟她的姐姐卡尼佤相比,她还需要再努力一些,她的面庞也称不上娇美耐看,但她的坚强把这一切都给补了回来。
这是事实,不需要怀疑这一点,要知道少年汉克都无法自拔的爱上了她,或者说爱上了她的坚强。
“不要男人?哈!达格玛,你真的是我生的吗?”妇人连吞几回口水之后,艰难将目光从金币上移开,两手插腰问道,“你知道男人对一个女人意味着什么吗?不要,你不要为什么今天一大早就离家躲起来,让汉克白白等了一个早上?他请假出来一次不容易,达格玛,你的心真够狠啊,从小欺负他到大就算了,如今还要这样伤他的心。”
这里是赛斯堡城城西平民区的一条无名小巷,大概两年半以前,这条小巷出了一名魔法师,还是一名女魔法师,她就是卡尼佤。又大概一年前,这里又出了一名剑士,那就是少年汉克了。这个少年也十七岁了,如今是剑士学院一名普通学生,等毕业了去效忠帝国,袋中的金币会越来越多,等还清了学院跟帝国之间资助他学习的金币,他就可以坐等成为富人。因此附近的平民们都打算把自己女儿嫁给他。如果论身材样貌,达格玛比她们中的多数都要逊色,但是汉克却把所有女孩都拒绝掉,他明确表态他只会娶达尔玛。
“我没想过要故意伤害他,你根本就不懂!”达尔玛的眼圈一下子盈、满泪水,朦胧目光绕过妇人,落在房间门口的那道身影上,“爸,你替我说句话。。。”
姐妹两的父亲面上爬满核桃壳般的皱纹,是个高瘦中年人,他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