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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亲亲小懒猫-第4部分

小说: 亲亲小懒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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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仲达在,而且我会把一星期的食物都准备好,放在冰箱里,你只要用微波炉热一下就行了。”蓝仲勋道,他也怕她一个人在家。
芙菱哭丧着脸,好象世界末日要来似的。
“芙菱可以跟我们一起下去啊!”芷嫣提议道。
芙菱恍若遇到救星般,眼中闪着明亮的光辉。
“大哥和芷嫣难得有时间独处,你还要跟去当超级电灯泡,不如乖乖待在家里陪我打电动玩具,我还会负责煮饭给你吃。”
芙菱以怀疑的眼神盯着蓝仲达,她从来都不敢奢望他会煮东西给她吃,他跟她一样懒;再加上二哥自营征信社,是个私家侦探,每天在家时间不固定,靠他吃饭她可能会先饿死。
不过,她不得不承认二哥说的话颇有几分道理,大哥和芷嫣每天除了上课之外,其它的时间大多在厨房里度过,难得大哥要下南部去拜见岳父岳母,她跟去就显得有些碍手碍脚了,再加上芷嫣家里亲戚众多,而她一向又很讨厌交际应酬,所以,为了免除麻烦,她应该还是选择待在家里和一堆微波食物为伍才是上策。
“我看我还是待在家里替二哥准备三餐好了,你们尽量多玩几天,不必急着回来。”芙菱很“乖巧”、很识相、也很忍痛地决定道。
蓝仲达则在一旁笑岔了气。天啊!每个人都知道这是个天大的谎言,蓝芙菱绝对不可能会为他准备三餐的,她甚至连糖和盐都分不清楚。
“好了,就这么决定。”芙菱看看手表,塞了最后一口吐司,站起身来急道。
“大哥,等一下就麻烦你载芷嫣去学校交报告,二哥,你载我去体育馆,我快来不及了。”
“你还要去?今天干脆请假在家睡觉好了,你已经两天没睡了。”芷嫣也站起身来。
“没关系,我中午就可以回来了,而且今天要发薪水。”芙菱穿好外套,拉着还在吃东西的蓝仲达就往门口走去。
“喂喂喂,我还没吃完耶!”蓝仲达努力吞下卡在嘴里的早餐大叫着。“为什么我要负责载你?你的车呢?”
“被偷了,所以从现在开始你要负责载我去。”芙菱扯着他的袖子催促着,连脱带拉好不容易出了门后,才再悄悄开口对他说道。“是你要我留下来陪你玩电动所以你得负责去买新的卡带回来,原来的我都玩腻了,没啥挑战性。”
原来是为了电动玩具才留下来的。
他为什么会有这种奇怪的小妹?蓝仲达在心里苦叹着,如果照目前的情势走下去,她真有可能会赖在家里一辈子。
看来,想办法把她“销”出去,是他这个做哥哥首要的重责大任。
03
有生以来,蓝芙菱第一次深刻体会到什么叫“人怕出名猪怕肥”。
早知如此,她宁愿选择肥死。
人的心理有时真的很奇怪。好象上电视报纸是一件很难、很了不起的事,其实要上报纸还不容易吗?只要随便犯上一件重大刑案,保证照片登得大大的,而且还没人会同你抢版面;至于跟所谓的“偶像”合照到底是不是一件很值得兴奋的事呢?说实在,她也不太清楚!
因为她从小到大从没迷过偶像,如果硬要找出一个,充其量她也只喜欢过傅培梅,但当时她唯一的想法仅是——当傅培梅的小孩一定很幸福,每天都可以吃到好吃的食物。至于她到底是不是她的偶像,她就不清楚了,不过目前她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沈彻绝绝对对不是她的偶像。
芙菱张着大嘴,重重打了个呵欠。
一夕成名的后果实在有点可怕。她来这里打工到现在,从没有人曾特别注意过她的存在,如今,她竟然成了球团拉拉队争相网罗的对象。
她现在甚至连偷懒打盹的自由都没了。
她抱着拖把坐在场边,死撑着眼皮盯着场内例行的练习赛,决定能不动就不动,除非有重大事件发生,否则没有人可以强迫她离开这张椅子。
钱大培学弟已在她耳边讲了快一个小时的话,可她却一个字也没听进去。
她实在太想睡觉了,脑筋根本无法运转;也不知是否是太想睡觉的关系,她几乎可以听到她温暖的床正在呼唤着她。
场内的球赛打得火热,可那声音却像被抽离似的,越来越远,越来越远;慢慢地,她觉得眼皮渐渐沉重……这已是她的极限了……她好想睡……现在就算给她一百万……也换不回地想睡觉的决心……她好想念……她的棉被……
“闪开!”碰!
随着一声吼叫而来的,是一声巨响。
蓝芙菱倏地被惊醒,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待她定神一看,才赫然发现自己已被撞得人仰马翻,正躺在地上,而且更可怕的是—那个叫沈彻的讨厌鬼就压在她身上。
“走开啦!”她反射性想推开他,他实在很重。
“你的反应真的很迟钝!”沈彻站起身,高大的体格在她面前形成一片阴影,他伸手想拉她一把,却被她不怀好意地挥开。
她可以自己起来,才不需要帮忙哩!蓝芙菱两手撑地,下巴抬得半天高,企图以最优美的姿势站起来……天,怎么回事?她的腰好痛!
一定是刚刚撞到了铁椅子。
由于支撑力不足,她一屁股又跌坐回地,哦,现在连屁股都痛了。
“芙菱,你还好吧?”钱大培蹲下来想扶起她。
沈彻动作更快,在钱大培的手还未碰到芙菱之前,已两手伸进她的腋下,一把将她整个人抱起。
此时所有球员都已暂停练球,纷纷朝他们走来。
“阿彻,别故意吃人家豆腐。”和沈彻同组的控球后卫李奕诚一脸暧昧地说道,全部的人顿时哄堂大笑。
刚才球明明已经被对方拨出界,但沈彻还是拚了命地冲上前想救回这个球,任何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根本就是为了阻止球直接打在这位高个子的工读小妹脸上。只是他不小心冲过了头,整个人反而撞翻了她。
蓝芙菱用力推开全身是汗的沈彻,一脸怒容。她一方面是气他在众人面前让她难堪,另一方面则是气他打断了她的睡眠。
她拾起拖把,以怪异的姿势一跛一跛地瘸到门边,活像个蹩脚的老太婆。
她记得自己一向只有生日当天倒霉而已,可今年到底是怎么搞的,不知道是煞到了什么凶星?从生日当天遇到沈彻开始就灾祸连连,没一件好事。
也许她应该请法师来为她做做法事才对。
“你好象伤得不轻,我送你回家好了。”钱大培跟在她身边。“你先等一下,我去请个假。”他拿走她的拖把,匆匆忙忙跑开。
“喂,顺便帮我跟教练说一声,我也要请假。”沈彻对着钱大培喊道,潇洒地拾起自己的背袋,大步朝芙菱的方向走去。
“等一下,阿彻!你不能突然走掉啊!”李奕诚警告着。“待会儿教练回来会气疯掉。”
“无所谓,反正我还没和球队正式签约,他们随时可以反悔。”沈彻摆一摆手,大剌剌地宣告。“好了,我要走了。”
将众人的惊愕拋在身后,他在体育馆门口追上了走路速度慢如乌龟的芙菱。
“喂,‘狐狸’,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沈彻挺热心道,她受伤了,他也有责任。
“谢了,不顺路。”她拒绝得一针见血。都是他!重得要命,还压在她身上,害她全身骨头都快散了。
“等我走了,你可别后悔。”他径自转身朝停车场走去。
“等一下!”她叫住他,待他停下脚步回过头来,才郑重说道。“我—不—叫—狐—狸。”这个男人的耳朵大概有问题。
在他的挑眉注视下,她维持着最基本的尊严,扶着腰吃力地走到马路边。她好象真的受伤了,这下子她总算可以躺在家里休息三天三夜都不出门,当然也可以不必再见到他了。
这也算是因祸得福吧!
“芙菱,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就下班了?”蓝仲达将车停在路边,正摇下车窗对她招手。“还不是因为……”
“沈彻?你也在啊?”蓝仲达看着她身后,突然高声叫道。
芙菱瞪着大眼,在两人身上来回扫射,最后,才以最镇定的语调问道:“你们……认识?”
“阿彻移民去美国前,是我的小学同学,我们还常去公园玩躲避球。你小时候见过他的。”蓝仲达贼笑着,自从小妹上新闻以后,他就对认识沈彻一事隐忍着没说,如今终于如愿地看到小妹宛如抽筋的表情,总算值回票价。
“原来你就是‘懒狐狸’,我早该想到的,可是……”沈彻比了比自己大腿下方的高度说道。“我记得你以前是个矮冬瓜。”
“和我们比起来,她的确是!”蓝仲达朗声大笑。
蓝芙菱不予置评地打开车门,不想理会这两位“相见恨晚”的男人,她才刚坐进车里,就见到沈彻也跟着一头钻进车内,她一急,不由地大喊:“喂!你要干什么?”她想把他推出车外。
“搭个便车而已。”沈彻已经不客气地靠着椅背闭目养神了起来。
“你自己有车。”芙菱对着他吼叫,他脸皮怎么这么厚?
“他那辆车是厂商赞助的,小的连腿都没地方放,坐起来也怪不舒服的。”蓝仲达替沈彻解释着。
“可是我们又不顺路!”
“嘎?我没告诉你吗?阿彻就住在我们家巷口而已。”蓝仲达笑嘻嘻地说道。
“房子还是我帮他找的,如何?不错吧!以后还可以就近彼此照顾。”
不错才怪!芙菱在心底嘀咕着,她才不会有需要他来照顾的一天哩!
她闭上眼睛,决定到家以前不再开口说话。
现在,她要睡觉了。
※               ※                 ※
铃——铃——电话铃声像来讨债似的响了快十分钟。
蓝芙菱以棉被盖住头在床上翻来覆去,依然不肯起来接电话;每次只要蓝仲勋不在家,她和二哥蓝仲达之间就会出现这种耐力比赛,最先忍不下去的人就去接电话,但通常那个人绝对不会是她。
这通扰人的电话有如固执的老牛般约莫又响了五分钟。
蓝芙菱终于受不了地坐起身来,不得不承认最有耐心的应该是此刻正在打电话的那个人。
她跳下床赤脚走出房门,没有去接电话,反而直接走向蓝仲达的卧房。
“二哥!”她推开房门一看,没人!
她蹙着眉踱向书房和厨房,也都空空如也!奇怪,二哥明明说今天不会出门的呀!芙菱走回客厅,终于接起那通整整响了十五分钟的电话。她决定等大哥从南部回来要建议他也在她房里装一支分机。
“喂—”她的声音懒洋洋的。
“总算把你从床上挖起来了!”蓝仲勋的声音从话筒彼端传来。她早该想到是大哥打来的,只有他了解她和二哥的习性,所以才会让电话响那么久。
“好冷哦——”芙菱缩进沙发里直打哆嗦,二月天的,刚从被窝里出来又没加外套,不冷才怪。
“吃饭了吗?”世界上大概找不到几个男人像他一样,出门在外还得担心家里的小妹没饭吃。
“那个答应弄饭给我吃的人,此刻已经开溜不在家了。”她顺便告了蓝仲达一状,嘻,这才叫兄妹嘛!
蓝仲勋咕哝一声,仔仔细细地把微波炉的使用方法说明一遍。“三餐一定要记得吃。”他再次交代道,怕小妹因为懒惰索性连饭都不吃了。
在芙菱的再三保证下,蓝仲勋终于安心地挂了电话。
刚收线,电话铃立刻又响了起来。托她还未离开沙发的福,这通运气就比较好了,才响一声就被接起来。
“真难得,你这只大懒猪会这么快接电话。”电话里传来蓝仲达取笑的声音。
“你跑去哪里了?我好饿耶!”睡太久,她发现自己真的饿了。她瞄了眼手表,都已经下午两点了,她连中餐都还没吃。
“有个case临时有点状况,所以我现在人在台中……”
“台中!”她惊叫道。
“我有留字条在冰箱上,你没看到吗?我今天可能会晚点回去,你要小心门窗。”
“你要晚点回来?那我怎么办?”芙菱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可怜,一个人被拋弃在家,她开始怀疑自己会不会有饿死的可能。
“大哥已经准备好很多吃的,只要你够勤快的话,按一下微波炉应该是一件很简单的事。”
“万一它爆炸了怎么办?”她耍赖道,这是她懒惰的借口。
蓝仲达大笑着,说道:“你只要别把电慰斗放进去就不会爆炸了。”
“可是……”
“啊……‘目标’离开了,我也得走了……就这样,拜!”
“喀!”地一声,蓝仲达已匆匆忙忙收了线。芙菱对话筒做了个鬼脸才挂回电话—真搞不懂二哥,明明是法律系毕业的高材生,放着好好的律师不做,偏偏要去当私家侦探。
听到自己肚子发出的抗议叫声,芙菱只好摸摸鼻子走进厨房—不过是按一下微波炉而已,有什么难的。
※               ※                 ※
老天,弄顿吃的比她想象中还难?
她在厨房里忙了半个多钟头,可微波炉好象跟她作对似的,就是没有反应,能按的钮她全按了,它依旧没反应,所有的食物仍是冷的。
芙菱大叹口气,决定放弃!
她瘫在沙发上,累得都不想动,她不禁怀疑等大哥回来时,会不会看见她已经饿死在沙发上,只剩一堆白骨了﹖
慢慢地,她开始看见有一堆食物在她眼前飞舞,而且每样东西都在向她招手微笑……老天,她真的是饿入膏盲了。
她跳起来挥掉所有食物的幻影,决定趁白天比较不会冷的时候先去洗澡,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否则只会越来越饿。
想法一定,她毫不考虑地躲进浴室—目前唯一的良策就是离厨房越远越好。
她哼着不成调的流行歌曲,强迫自己忘掉肚子饿的事实。
太好了!她现在总算发现哥哥不在家也有好处—不但没人和她抢浴室,也不会有人嘲笑她唱歌走音,更痛快的是她还可以只围着浴巾在家里随意走动,也不怕被笑身材不好。
她整整洗了一个半小时的澡。当然啦!其中有一小时是她不小心在泡澡时睡着了,直到水逐渐变凉才把她冷醒。如果大哥在的话,铁定又会因此念她个老半天。
芙菱头包毛巾、身围浴巾,准备走回自己的房间着装,她的衣服全在房里。
才跨出浴室,她就听到大门锁被开启的声音。她吓了一跳,连忙躲回浴室,是谁回来了吗?大哥?还是二哥?
她摇摇头,立即排除这个可能性,大哥和二哥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回来,那么会是谁……她脑中倏地窜进唯一的可能。
闯空门的!
她环顾四周,发现浴室里足以拿来防身的器物简直少得可怜,最后,她在清马桶的刷子和盐酸之间选择了杀伤力较强的盐酸。其实她也不想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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