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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谁都不能相信-第2部分

小说: 谁都不能相信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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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轻信旅行社的广告和口头承诺,一定要签订旅游合同文本,把具体的旅行时间、路线、价格、交通工具、住宿和就餐标准和口头承诺的内容用书面形式予以确定。旅行过程中,发现旅行社存在违约行为,要保留权益受到损害的有力证据,以便日后依法进行投诉。    
    行程安排代替合同:警惕某些旅行社用“行程安排”表来充当合同。“旅游合同”是指消费者交付费用,旅行社提供旅游服务的合同。内容包括导游、景点、餐饮、娱乐等多项服务。消费者参团出游前,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一旦签订,就确立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万一在旅游过程中出现质量纠纷,合同既是证据,又是旅游行政部门、消协和法律机关裁决的依据。     
    有些信誉差的旅行社在合同中做手脚,对旅行社应承担的责任条款模糊化,而对免责条款则一再扩大。此外,还有的旅行社故意不与游客签订合同,以“行程安排”表来代替合同。更有甚者,他们只给游客一张收据而没有合同,或仅凭一些传真上的简单描述来进行业务操作。     
    老孔指出,游客对这些现象都要及时拒绝。拿到合同后别急于签字,一定要仔细阅读条款,发现对自己不利的或模棱两可的语句一定要修改。交付费用后,还要让对方出具正式发票。    
    二星级宾馆改成了招待所:开平的一批游客参加了广州某旅行社组织的5天4晚张家界游。旅途中,在张家界的晚上,原定的二星级宾馆改成了招待所,引起游客的强烈不满。当地旅游局局长专门为此进行了调解。后来,经过协商,旅行社答应给每位参团者补偿300元,并与游客签订了协议书。部分先返回广州的游客拿到了300元的补偿款,而于下午6时左右返回广州的那部分客人到达旅行社营业部时,下班时间已过,营业部没有留人付补偿款,致使游客拿不到钱。旅行社没有及时对此作解释,以致引发了游客踢门、争吵直至报警,双方僵持到次日凌晨,旅客拿到补偿款后事情才平息。     
    老孔说,降低住宿条件是经常发生的事。通常在国内跟团,都是所谓的二星级宾馆,而且很少是挂牌的。究其定义,只有两条,一是标准双人间,二是有热水洗澡。在劳累一天后,如果满足这两条,游客一般不会有什么怨言。但是发生上述情况,那一定是旅行社连这个底线都突破了。他们也遇到过,在去少林寺那次,在开封的那晚,旅行社安排的宾馆在装修,根本无法住人,大家联合起来拒不入住,逼得旅行社没办法,临时又找不到同等级的宾馆,只好改让他们住进了三星级的宾馆,一家一个套间。旅行社的经理心疼地往心窝子里抽冷气,哇凉哇凉。    
    遭遇“黑社”:重庆的某女士到广州后,住在广州火车站旁的某酒店内。见酒店大堂有“深圳特区一日游”的招贴,她便报了名,还交了30元的非典保险,随“**假期”旅行社到深圳进行了一日游。但旅游过程中,旅行社未开具任何旅游发票,30元的非典保险费便是其中之一。经向广东省旅游质量监督所打电话投诉,该女士才知道她原来是遇到了空壳旅行社,“**假期”旅行社根本就不存在。     
    老孔说,这位女士的遭遇是必然的。通常经营一日游的旅行社实力都不强,层次较低,素质较差。如果真想一日游,也应参加著名大社的一日游,实在不行,也应翻翻当地的报纸,在报纸的广告中寻找旅行社,能做的起广告的旅行社,一来有点实力,二来有想正经做生意的愿望。相信摆在服务台上的牌牌,不上当就见鬼。    
    旅程耽搁或变更:广州的某女士一家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的包机团,结果上午10时的航班到下午5时许才出发,李女士一家的旅程也因此被耽搁。航空公司解释是航班发生了故障,导致飞机延误。     
    广州旅游质量监督所指出,航班延误属于旅游黄金周遇到的老大难问题,每次都有游客投诉。但旅行社作为中介机构,对这一问题无能为力。如果出现此类问题,建议旅行社对游客作好解释,避免产生矛盾。     
    老孔说,此类事件属于不可抗力,应当同航空公司据理力争。同时,如果真的耽误了行程,最好同旅行社商量进行调整,舍弃一些非主要的项目,保证主要的项目,当然,取消的项目应当退钱。    
    但是,还有一种情况,改变旅行方式或车次等出现的票差,应当力争多退少不补,当然事先有约定的除外。他说,他们去庐山,去时是普快,回来时旅行社买的是特快,要求他们补票差。他们与旅行社的合同中并没有此项约定,便坚持不补。导游威胁说给他们改成普快,他们也一口应承。最后导游竟然扣住车票到开车的前一刻。大多数人妥协了,而他们一家和另一家同样是具有丰富旅游经验的“旅游油子”与导游力拼到底,最终在开车前十分钟赢得了胜利。


第一部分旅游丛林战(3)

    在回家的火车上,一个晚上老孔都有着强烈的英雄感,团友们纷纷取经,准备回家后投诉,还说到时候请他作证。可是回来后几天里,他没有接到一个电话。真正为几十块钱而坚持原则的人少之又少,要么是因为面子,要么是因为时间精力。这就是为什么旅游陷阱屡填不止的原因。    
    私单:某先生去香港旅游,竟因小事被接待的导游暴打,回来向旅行社讨说法,旅行社却说他们与他根本没有任何关系,既未签合同也未收钱。原来是这个旅行社的员工做的私单。在旅行社中存在着一种“偷吃”的现象,即业务员私自拉游客组团,然后卖给“野鸡”旅行社,甚至干脆找“野导”来带。业务员和“野导”均能赚上一笔。    
    旅游局工作人员表示,识别“野鸡”旅行社和“偷吃”的最好方法是看该旅行社能否提供旅游局监制的正式旅游合同,并在旅游合同上加盖有效印章。同时老孔补充道,出现这样的情况肯定也是游客贪图便宜所致,私单肯定要比正常单便宜许多。     
    安全无保障:有的旅行社是司机兼导游,也有的所用车辆不合格,司机疲劳驾驶等,给游客的安全带来隐患。     
    游客先是要选择好旅行社,对司机、车辆的资格要探究一下。外出旅游应该上旅游意外保险。旅游意外保险是由旅行社代旅游者向保险公司承保的,属于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范畴。行前,消费者一定要查看旅行社与保险公司签订的针对此次旅游的保险合同。     
    随意转团:一些旅行社因报名旅游的消费者太少,组不成一个团,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这些已经报了名的消费者转团给其他旅行社,由别的旅行社负责带团。     
    旅客应选择可信的旅行社。在选择旅行社时,不要被价格牵着走。不同品牌、不同服务、不同线路会有不同的价格,游客可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和消费能力决定参加什么样的团队,不要只满足于价格低。     
    老孔补充道,有些旅行社在签合同时,会明确告诉游客是散客拼团。目前这种方式越来越普遍,有些大社也采用这种方式。由于有合同的保障,游客不必担心。但是,这与随意转团不是一码事。    
    导游素质差:每到旅游旺季,不少景区人满为患,各家旅行社原来预订的客房、车辆等得不到落实,一些素质不高的导游就会趁机躲起来,使游客遭受折腾。还有的导游会以游客不遵守集合时间、自行掉队等借口把游客甩掉,这些游客往往憋了一肚子窝囊气还无处说理。     
    导游一定要持证上岗,游客在旅游时一定要对此注意。目前,我国大部分旅游城市导游都更换了由国家旅游局统一颁发的新版导游证,为IC卡形式,证的正面上方为中英文对照的“导游证”三个字,下部写有导游的等级、编号、姓名、语种等项目,中间为持证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导游证的等级以4种不同颜色区分:初级为灰色,中级为粉米色,高级为淡黄色,特级为金黄色。证的背面设置有金属芯片,并印有注意事项和卡号。还有一些城市的导游暂时还没有更换新版导游证,但他们也应该佩戴国家旅游局统一颁发的胸牌,胸牌以万里长城为背景,国内导游的胸牌为天蓝色,上面有导游的照片,背面有其所属的旅行社及服务内容。     
    老孔说,他有个习惯,每次参团见到导游第一面时,便会拿起导游的导游证认真看一边。一来吃个定心丸,二来镇一镇他,暗示他团里有懂行较真的人,不要太过分喽。这么多年来,他发现只有他一个人这么看导游证。也许中国人太有礼貌了吧。


第一部分出境作战

    出境游更为复杂,需要注意的地方更多,除上述外,还有:    
    首先,选择旅游产品不能只看表面价格,“一分钱一分货”,最重要是通过食、住、行、游、购、娱这六大要素,来了解一个旅游产品的真正价值。比如,看看线路的行程是否科学合理、有没有走回头路、所游览的景点是不是必去的经典景点;航班班次、是否要转机、候机,这个问题在出境游长线上尤为突出;还有住宿酒店的档次和与市区的距离、购物点的安排、餐饮标准等。通过这些来了解一条线路为什么贵、为什么便宜,知道得越详细对自身利益的保障就越有利。    
    报名参团,最好尽可能多地了解当地人文风物等情况,选择有实力、有信誉的旅行社,不要盲目相信广告宣传。    
    换汇:其手法和国内的黄牛党有异曲同工之妙。在旅行开始之际,导游会大吹泰国街头假币猖獗,防不胜防,最安全办法是向导游所代表的旅行社换汇,保证安全,而且在离境前用不完的保证原价换回,这使初抵异乡言语不通的游客往往中弹。于是,每1000元人民币为一换汇单位,往往一个团就是3…5万元人民币。待一天后大家会发现,泰国街头换汇点遍地都是,再看汇率,已被切掉2%左右,光这一招,导游两三个月工资就到手了。     
    老孔说,游客不要急于换钱,因为跟旅行社出去包食宿行,未安排自由活动时一般不用花钱。换汇问题在抵泰国一天后便可轻松解决。至于香港澳门澳大利亚等地,换汇点随处可见,有些商店甚至接受人民币付账,所以更没有必要向导游换汇。前往欧洲国家,完全可以在国内中国银行兑换好外汇。总之,换汇挨切多半发生在初次出国的人身上。    
    自费游览项目:这是最毒的一招。如在巴堤雅最重要的活动是去珊瑚岛观光,而自费项目的大沙岛,仅是同一个岛的山背面,坐一趟船上岛,再用车载你到岛的另一面下海,这就把免费游览和自费游览同时解决了。收费约人民币300元。     
    老孔说,零团费甚至负团费的团,肯定就是这种结果。不花钱甚至倒找钱请你出国玩,你以为你是谁啊。    
    小费:小费是游客对导游工作质量、态度的一种奖赏,在旅游安排中只是建议每位游客可给导游100元人民币小费。而有些狠心的导游竟将建议付小费改为服务费按人头硬性收取,因此,老孔建议视态度好坏质量高低酌情付给,遇到宰人的导游则一毛不拔。    
    有导游不但给自己要,还替司机要,其情其境,真有点催人泪下。真正考验人的心肠硬度的时候来了。    
    法国游的战例:1,度假行程安排与实际不符时。在您失望返回后找旅行社对质之前,请先仔细阅读并保存好有关该行程的宣传小册子,它是唯一证明旅行社提供的服务与度假地实际状况不符的凭据。如果您所在度假地的旅馆被翻修过程中的各种噪音如打桩的声音或混凝土搅拌机的工作噪音而重度干扰,如果宣传册中提到的游泳池其实根本没有水,或者如果旅游行程安排得一团糟甚至根本不存在,您可以立即通知您的旅行社(包括网上购票的中介机构)。您也可以通过巴黎大事法院对其提出诉讼。不管何种情况,您应该向提供服务的旅游公司以挂号信的方式邮寄尽可能多的证据(照片、证人等)。如果您已经从度假地搜集到足够的证据,请再认真确认您是否在度假地旅馆的留言簿上指出了这些问题。最后,除非您很快得到对方答复,否则最好再寻求一个消费者协会或法国全国旅游工会(Snav)的帮助。如果该旅行社是全国旅游工会的成员,由工会出面干预并解决问题就会显得非常迅速。     
    2,预定房间或旅店与实际不符时。如果旅行社为您安排的住所出错让您不满意,旅游地的旅游经营商或当地的旅游中介代表必须在同一间旅馆以您已预定的价格向您提供规格更为高级的房间,或者他也可以向您提供另外一个临近地区旅馆条件更好的服务。一间没有窗户的客房或没有与旅游商业小册子上的图片相符的窗外视野的行为,现在已经被看作是一种广告欺骗行为,据此消费者可以提出赔偿和赔款的要求。但是如果商业目录上显示的房间与您预定的房间不符的情况是可以接受的,因为通常在旅游小手册里都会有一句注语“图示照片不一定与实际情况相符”,这样旅游经营商就可以不对这个问题负责了。     
    3,飞机误点时。飞机误点可能涉及两种情况:常规航班或包机,也可能属于促销性质的特价机票,但通常在1小时至5小时之间的误点都被认为是可以接受的情况。但如果超过5小时,在对方出现失误的情况下,只有共同协商来解决问题了。如果您已经联系到其它同样遭受损失的旅客,建议大家联合起来与航空公司交涉。由于造成航班延误的原因复杂,多数情况均非人为因素,所以目前还没有航空公司就航班延误的现金补偿问题进行过公开承诺。欧洲议会此前出台了世界上第一个要求航空公司补偿的法令,随即就被欧洲航协告上了法院,并且航协胜诉的可能很大。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靠协商来解决纠纷了。请以挂号信的方式向航空公司写一封投诉信,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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