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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部分

迷失与求索 作者:李乾-第63部分

小说: 迷失与求索 作者:李乾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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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年轻气盛,不懂政治,在会上同张体学争执起来。我的印象是一个下午的小组会,差不多就是我和张体学在讲。这是怎么回事啊?“北、决、扬”在武汉出现时,我们就不赞成、反对。中央指示要批,你批它好了,怎么批起我们来了呢?我问杨道远,他叫我不要吱声,参加会就是了。会议结束,我没随荆州团回去,自己留下来了。遵照中央指示精神,要去北京办学习班,我找到市革委会政工组长张景禄(军代表),要求参加。他说,学习班不要中学生。结果未去成。通过这个会,在北京观礼产生的那种兴奋喜悦的心情全没有了,我感到:厄运开始了。

在这之前,1969年春节后,学校工宣队为“12。5事件”把我们弄到学校办学习班,我、何儒非等相关人员都参加了。学习班主持人向我们介绍了孔威、傅强及其家人的情况,给我们很大的触动。我、何儒非等人都哭了。当时我们认为打死孔威、傅强,的确是错了,错得厉害。后来,交待事情经过。我们没有隐瞒,我们一直认为,事件的经过,在这次学习班就交待清楚了,并诚心诚意地表示,愿意接受任何处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心情还是好的。况且,刚才说了,在10月我还作为知青代表去北京观礼,去见伟大领袖毛主席了。但现在,贯彻9。27指示大会之后,我沮丧了,以后的日子不好过了。

的确如此。之后学习班不断,学校工宣队办,下乡所在的区、县办,省、市也办,我不细说了。我粗线条地,主要还是讲与“12。5事件”有关的,当然有时“北、决、扬”、“5。16”问题也要涉及一下。

1970年新年伊始,就开展了“一打三反”运动。“12。5事件”再次被提出,我们又被从农村弄回到学校办学习班了。这次主办学习班的工宣队人员全换了。据说上次工宣队都是造反派人员组成,这是一个变化。再一个变化,就是学习班除弄清“12。5事件”过程之外,提出要揪“黑手”,好像我们几个学生不可能决定这样的事,这似乎成了规律:一有事就要揪黑手。比如说,1969年春,朱鸿霞(钢工总一号勤务员、省革委会副主任)、李想玉(钢“九一三”一号勤务员、市革委会副主任)、吴炎金(工造一号勤务员、市革委会副主任)等三人写大字报,全市搞“反复旧”,除批他们外,就要大揪幕后黑手。“12。5事件”黑手是谁?学习班意图很清楚,要我们指认就是耿其华,因为他是支持造反派的干部。他们直接对我说,祁援朝第一次来学校向李乾报信后,耿其华,宁汉文(时革委会副主任,教师),李乾等人开会就商定了,要集合人去22中抓人。耿其华对李乾等人说:你们去,打死了人我负责。我说我不知道这一情节,我参加的不是这个会。我在参加会的期间没有见到耿其华在场。决定“翻门坎”是这次会决定的,我表了态说打死。你们讲的情节就是真的吧,与我们这次会也不同。去22中抓人,冲突起来,场面肯定混乱,互伤死都有可能。耿说那个话也有可能,他是主任。但我们的会转了向,祁援朝第二次来说,他们走了。去22中抓人不可能了,而耿的话是具体对此的。后改为“翻门坎”,不是去22中了,耿不是对此表态。“翻门坎”是我们定的,耿不在场,不能负这个责。可能他说的那个话对李乾会有影响,但我们不知道。我还以第二天清晨去耿寝室拿长裤、中午开会耿发脾气为由拒绝指认耿是“黑手”。我反复说,“翻门坎”这事是我们几个人决定的,我表态先是不同意打死,后同意了。当时我虽不是学校革委会的主要负责人,但以我的身份说同意打死,那份量是重的。他们就说,你们不要把担子往自己身上拉,这担子你们挑不起的,承担了对你们自己一点好处都没有。反正是软硬兼施,要我们指认耿是“黑手”。

往老师头上引,抓“黑手”不成。后来随着“两清”(清查“5。16”和“北、决、扬”)运动的深入,就把“12。5事件”与任爱生(省革委会副主任、原省委委员、农村政治部主任)挂上。他们先说,任爱生说了“打死几个流氓没关系”,可能觉得这个说法没有份量,不久他们又改说成任爱生说了“打死几个老保没关系”。这个改变就意味深长了。我说不知道,也没听说任爱生说了这话。退一万步说,就是任说了,按语气推论,只能是事件之后,有人向他说了,他表个态而已。事件之前他是不知道的。为什么?因为我知道22中的符军在1967年5月营救任爱生之后(当时任爱生被三字兵绑架关押在22中,他跳楼把腿摔断,我们参加把任抢了出来),他与任的来往有一些。尽管如此,打死孔、傅的决策会是在我们学校由我们主持的。符军本人是中途被叫到会场的,我们告诉他才知道。当然他拍胸表态的作用不可小看,但完全不可能事先请示了任爱生,顶多是他事后向任提及了此事,怎么能说任爱生是“黑手”呢?还补充一点,省、市革委会成立之前,任爱生的大名我当然知道。之后,我与任爱生有多次见面(开会时或其它场合),但我对任爱生从未说过“12。5事件”,他也没有向我说过,尽管他清楚知道我是谁。

黑手抓不着,事情的经过交待过去交待过来,就是那些了,后来就不提它了。他们一门心思在我们中间深挖细找“北、决、扬”、“5。16”了。我只说一件事,1972年4月至1973年1月,我在省里参加学习班,做我的动力有两个人,一个是学校工宣队的工人师傅,一个是我下放的潜江县区银行的干部。学习班名义是“批林整风”,实际上是清查“5。16”骨干分子,具体过程就不说了。后来在1974年春季,批林批孔的时候,我被省委组织部通知从潜江回汉。其间我看到关于这次学习班的三个材料,一是这次学习班“268名‘5。16’重要‘骨干分子名单”,其中有我;二是在这次学习班中“关于对柳英发的突破方案”,其中说我是“武汉‘5。16’分团核心班子成员、二司‘5。16’五人领导小组成员”;三是在1972年11月拟定的(当时学习班还未结束)18名特别‘5。16’重要骨干分子名单,其中也有我,上有曾思玉的批示:“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需要,在适当的时机处极刑。”什么叫“惊心动魄”?什么叫“残酷”?我算是有体会了。

再回头说“12。5事件”学习班。虽然指认黑手问题被我拒绝了,并且态度坚决,但说实话,一提起这事,我的腰杆子就硬不起来。在前段的学习班,一时“12。5”,一时“5。16”,翻过去复过来。“两清”说我在哪里开会、哪些人参加了、发填了什么表,时间、地点、人物,说得活灵活现,我硬是顶了起来,因为那是根本莫须有的,自己心中有数,底气十足,但一提起“12。5事件”,腰杆子就软了。打死两人还伤四人(包括我校误伤的两名同学),人命关天啊,所以老老实实写交待材料,主要责任在我,痛哭流涕地说自己是不沾血的凶手、是主谋,表示认错、认罪,愿意接受任何处罚。但要以此为要挟,要我承认是“北、决、扬”、“5。16”是办不到的。说实话,从1969年春开始办学习班,之后几年,连续不断,我们还是很自觉“斗私批修”,老老实实地交待“12。5事件”。尽管“北、决、扬”、“5。16”分子对我们是莫须有的,但对某些错误思想对自己的影响还是认认真真作自我批判的。但越往后来,越是发现他们对我们不是“治病救人”,而是要往死里整。

从1973年8月至1976年8月,我多次找军区“三办”有关人员,多次向省市委领导姜一,韩宁夫,王克文写信,也在一些场合与省市委的赵辛初,姜一,王克文等领导当面谈,要求解决自己的问题。几经反复,对“12。5事件”总算有了个结果。1974年和1976年夏,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人员在中法或在我单位讯问“12。5事件”。最后在1976年8月,未经庭审和宣判的程序就直接给了我一张判决书。其中关于我的一段是:“被告人柳英发参加枪杀孔、傅的策划会议,赞同被告李乾等人的犯罪活动,事后又参加纵容被告李乾逃跑的会议。破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对被告柳英发免于刑事处分。”

1976年10月6日,王、张、江、姚“四人帮”被强力隔离。1977年1月23日至10月19日,经武汉市委批准我在武昌车辆厂被隔离审查,之后在车间边劳动边交待问题,听候处理。1978年3月20日武汉市中级法院到车间以“开枪杀人”案为由逮捕了我。在监狱羁押了18个月又7天后,于1979年9月27日释放,口头要我回原单位。后来又行文,说“关押不当”、“补发工资”云云。

说来也巧,1969年9月27日,有那个指示后,我的厄运开始,1979年9月27日我走出监狱。所以我说过:“始于‘9。27’,了于‘9。27’。”其实也没有全“了”。1987年武汉市工交政治部对我文革作结论:犯有严重政治错误,所列有三条。第一条,1974年团省委“补台”是参与张立国(时省革委会副主任,原新华工负责人)的“篡党夺权”。第二条就是为杨道远翻案。第三条就是“12。5事件”。工厂并行文,说柳英发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犯有严重的政治错误,记行政大过一次。行文前工厂有关部门找我谈话,说你今后入党、提干是不行的,但不会影响你技术职称的评定和工资晋级。对三条我当即都作了申诉。对第一条,1974年我“补台”团省委书记,是省委的决定,省委组织部找我谈过话,赵辛初,姜一两书记当面对我谈过。张立国只是把我引到团省委去见了毛菊元(团省委书记)等人。第二条,为杨翻案的文字经过写的是对的,但性质完全不同。我们是翻杨道远“5。16”、“北、决、扬”的案。他们说杨道远是“5。16”、“北、决、扬”,但他不是的”。第三条,“12。5事件”,法院已判,不能又打又罚。

后来我又看了“历史决议”,决议说文革的发动和领导者毛泽东动机是好的,犯了严重错误。而我们响应他老人家的号召,投身文革,动机却是要“篡党夺权”!当然也跟着犯了错误,错误不仅严重,而且是“严重的政治错误”,比他老人家犯的还严重,这叫人怎么想!另外,据说1982年初,中央下发9号文件,其中规定,作结论一般不用“政治错误”和“严重政治错误”的定语。我“严重政治错误”的结论是1987年下的。以此对照,我就不属“一般”之列了。我这样的人物就如此特殊?!




                  李乾:关于《迷失与求索》一书的出版经过


2008…03…29 17:10:35

这书的初稿从动笔到收笔用了10个月的时间。有朋友看到初稿后觉得还有点价值,就热心帮忙联系。05年11月送到了香港中文大学。06年5月初收中国研究服务中心熊老师的信。

“刚刚收到×××转来的你的书稿。将苦难记录下来,几乎需要有承受苦难同等的勇气,也要有对历史,对后代的责任感。通常,我们收到的是邮件发来的电子文本;或者自费出版的成书。不知何故,你这两册自己订装的书稿;让我感到特别沉重。……我不能答应一定能设法替你出书,只可以替你打听出版的可能。但是你的书稿,一定会在我们中心永久保存。”

看来这书稿在路上走了整整6个月。看到这封信,觉得有了点希望,就耐心地等,这一等又是4个月。到了9月见还没有一点消息,就去信打听。


“熊老师:您好。

有四个月没和您联系了。从五月初您给我的两封信里,我感觉得到您对那本《面壁铁窗的灵魂》书稿的关心和重视,知道不应该也没有必要为此事太打搅您,只是作为对那部书稿付出太多心血、甚至认为自己到世上来就是为了写这本书的笔者来说,总是期盼它能早日问世。我清楚文革中经历比我曲折丰富的人有的是,比我有思想的人多的是,文笔比我好的更是不可胜数,有写作条件的就不用说了,但能很偶然地让这些机缘集于一身并保存了一些原始资料的就恐怕不会很多,随着文革亲历者已开始进入暮年并且不断有人去世,这类书稿的价值将一步步凸现。从这个角度来说,我觉得那部书的出版只是迟早的事。但在真正出版之前,理性的思考并不总是能占上风的,因此忍不住给您写封邮件,想了解一下出书的事到了哪一步。不知这书稿在高华教授那里通过没?如果没能通过,能不能把主要的原因告诉我?如果在高华教授那通过了,能不能把出版社的考虑告诉我?等着您的回信。”


邮件发出不久,我很意外地收到了高华教授的信:


“李乾先生;你好:

您的那本《面壁铁窗的灵魂》书稿,没有哪个出版社委托我审稿;我个人对您的这本书稿是有兴趣的。”


接着又收到了熊老师的信:


“对不起;我没有说明情况就将信转给高华教授。他误会了其中的意思。 我们当初请他看书稿后;他已经回应说你的回忆对对了解文革历史很有帮助;也同意我们推荐给出版社。……但目前不能承诺一定出书。”


高华教授的信让我有了直接向他请教的机会。他建议我直接和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联系。在熊老师的帮助下,书稿很快到了出版社,陆社长很快来了邮件,表示会按照他们出版社的程序操作。这件事最后没有办成。不过收到不准备出版式此书的函告时,已远远超过了出版社公示的期限。猜想可能是出版社内部意见分歧,迟迟不能决定,要不然不会拖这么久,更不会连一个字具体意见也没有。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没能出版是件好事,让我有了较充足的时间来修改和充实。

看到一时不能出版,在朋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07年就自己印了一点,送给关心此书的朋友和相关的专家学者,想在更大的范围听取一下意见。高华教授收到自印本后建议我再送几位教授。于是这书稿有机会到了萧功秦教授手里,然后因他的推荐和介绍,这书稿到了有兴趣的出版社手里。最后得以正式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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