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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都是妖蛾子-第1部分

小说: 都是妖蛾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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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妖蛾子 自序:东风吹  战鼓擂     

“一壶漂泊浪迹天涯难入喉,你走之后酒暖回忆思念瘦”,这些日子,我一直在不分场合地哼哼唧唧这首周杰伦的《东风破》,因为天气干燥所以嘴角也破开一个口子,只要一笑就跟吸血鬼似的,嘴边血兹呼啦,显得整个人都没什么素养,所以,在这个季节交替的关口,我很少向别人主动示好,但我的心里始终像开傻了的花一样洋溢着喜悦。

午后,刚洗过的衣服在阳光里滴答着没拧净的水,那节奏让人困顿。我记得我以前总是在屁股底下垫一本书然后斜靠在墙角看着一滴一滴的水掉在盆里,愣神儿、哭泣或者笑。那时候太年轻了,经常这样蹭一后背白灰浑然不觉,用大把的时间去期待一场前途未卜的爱情,比如老给自己编一些小艳遇,总幻想自己有一天能在街上被突如其来的爱情当场击倒,然后嫁鸡随鸡远走高飞……年轻的时候我们以为自己能随时开始另一种生活,到另一个城市,以另一种心情。我们以为自己可以飞翔,虽然当时并不知道自己的方向在什么地方。我们进行着长途迁徙,像蜕一次皮那样撕掉过去,其实我们并没有发觉,我们只是换到了另一个壳子里,或许更大,或许更加繁华。

走在大街上,能看见很多的爱情故事正在上演,年轻人的脸上再也找不到我们当年的矜持,我甚至看见几个染着红头发的女孩叼着烟卷站在几个男孩当中,烟熄灭的时候,他们彼此大方地拥抱亲吻,旁若无人。我想,这一定不是爱情,但这是什么我说不清楚。或者是相隔的代沟,总让今天的我眼前一片恍惚,或者是我们的内心极度荒芜,或者是我们的生活杂草丛生,于是我们开始了自我拯救,我们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爱。爱有的时候更像是毒品,它能把我们从麻木中解救出来,也能把我们卷入沼泽。爱上一个人没有理由,一生中会经历许多这样的邂逅,对于爱,有的时候需要的不是抓住,而是放过。

当一切向往静止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老了。我们跟那一场一场的爱一段一段的青春往事告别了,跟他或者她失去了联系。我也不再倚着墙角揣摩未知,而写字的此刻,仿佛是墙角与墙角一瞬间的交错,青春已经散场,我们的内心温暖而又忧伤。

生活挺琐碎的,老人们一直叮嘱我们要知道怎么过日子,可他们说的时候我翘着二郎腿叼着苹果看DVD,把关键词都当了耳边风。当我终于成熟到要自己面对生活的时候,才傻了眼,才发觉父母的话那么一针见血那么揭露事物本质,可我必须自己亲善亲为地单打独斗,本应早就掌握的生活技能还要从头学起,在外面吃了亏,也得低头,也认了。

我看着身边的人发生着变化,跳槽的、单干的、在视频里跟别人做爱的、离婚又结婚的、没结婚生孩子的、出国嫁老外的、买了房又买房的、找中产阶级认干娘的、年纪轻轻就当IT精英的、倒卖增殖税发票逮进去的……当然还有很多很多,它们组成了生活的内容,在人生苦短的过程里青春憔悴着,向衰老走去,没人管你情不情愿。

经常站在路边等公共汽车的时候我会一阵恍惚,我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因为内心的欲望太多,让我们禁不起太多的诱惑。挣钱多的人开始惜命,吃各种保健药,整天烧香拜佛,没多少钱的人,耳朵里只要听见什么要涨价,哪怕是几毛钱也要放下饭碗去排大队抢购。人的一辈子有多长?我们大部分时间都在为生活奔忙,没心思去感受别的什么。

我在平淡的生活里喜悦着,因为我的家庭幸福,父母健康,这是我最大的满足。我妈说,人要有理想,但不能太贪婪,所以我蔫了吧唧与世无争地过日子,在自己的小天地里小打小闹,从来不捅大娄子。我用全拼组成各种句子记录我看到的市民生活,因为我就是小市民,我是那么热爱来自市井的气息,它是生活真实的底色。我特别讨厌那些假装大尾巴狼的人,张口闭口时尚生活,到哪都拿面巾纸捂着鼻子嫌脏,其实就算你穿着昂贵的真皮镂空内裤,尿憋急了还不是一样要去公共厕所挨个儿。你不能拿自己当古玩,因为大部分人的目光像我一样短浅俗气,我们根本分辨不出贵贱。

我按部就班地活着,上班下班,见人打招呼,人家没看见我就算了。我像个万花筒,转一下别人看着会觉得很新鲜,其实那是因为你转得少,多转几下就能发现其实也就那几面,没什么太多花样,都是些碎玻璃烂纸片,重要的不是万花筒里的东西,是因为有阳光。

我喜欢阳光,就算大夏天它把我晒暴了皮我也喜欢,因为滚烫的暖意能让人萎靡的时候都觉得舒服。人们内心的阳光更可贵,我们需要彼此照耀,彼此温暖。

我上学的时候像模像样地搞过一个文学社,纠集了一大帮跟我一样的文学青年,我们写诗写散文写小说,我们自己出杂志,我们到处投稿,我们弄作品争鸣的笔会,我们激情澎湃。后来,更加汹涌而来的青春期把我们的文学梦给打破了,争先恐后地情窦初开之后,我们不由自主地开始讨论谁跟谁又好上了,毕业的时候《读你》出了十期,结束了它的文学使命。很多年之后,文笔最差劲的我居然阴错阳差地又回到革命道路上来了,很令他们羡慕。

流行上网的时候,我又开始混迹于各个论坛,到处留下点儿痕迹,像只争地盘的狐狸。我有很多坛子,总是瞅冷子甩几句闲话,以引起骚乱得罪人为乐,很是让其他斑竹头疼。后来我的报纸为了让我收心,给我专门搞了个版面叫“晨辉在线”,主要任务是上网聊天,这下把我可治了,我至今一看聊天室那颜色就想去厕所拉稀。但为了报纸版面和领导的器重只好在网上圈了地盘,跟一群不知什么来头的家伙神侃,经常在我琢磨用什么话灭他们的时候,让人家拿话把我噎得一愣一愣的。你说人也是贱,越这样我还越喜欢他们。

在我熟悉的这个城市,我随时都能触景生情,所有的景物都能让我想起一些朋友,他们是我留在岁月里的一些符号,也许因为擦拭得久了,名字有些模糊。“他们都老了吧,他们在哪里呀,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

所以,就将这些糟糠一样的文字送给原来《读你》文学社的旧好们和如今“晨辉在线”的新欢们,当然还要献给能看得下去我这些寒酸文字的你们,并且谢谢你们,深鞠一躬。

吃点儿麸子对清肠有好处,呵呵,祝你们和所有热爱生活的小市民身体健康,要嘛有嘛,吃嘛嘛香!
你们全家都是白领     

哪类人算白领我到现在也不清楚,他们就像当初的文学青年一样,本来是对少数人的尊称,后来满大街都往外冒文学青年的时候,这个称呼就不值钱了,再后来你要夸谁是文学青年,对方会把眼睛一瞪:“你才文学青年呢,你们全家都是文学青年”,好像我侮辱了他们祖宗三代。目前白领也有这个趋势,但还处于初级阶段,他们正像地沟跑水一样咕嘟咕嘟流得哪都是,你要不把他们当白领他们就跟你急。

一次旅游,有个整天穿西服的男人总和我在一张餐桌上吃饭,他就像整个韭菜地里冒出一畦蒿子一样,虽然都是绿的,怎么看怎么别扭。我问他是做什么的,他夹了口菜说自己是白领。就这样一个西装革履的白领每次去厕所都让别的桌游客误以为是饭馆的,不是拦住他叫再端一盆稀饭就是让他把空啤酒瓶子撤下去,搞得他很生气,吃饭的时候宁愿憋着,他觉得自尊受了伤害。

白领其实很热情,经常指正别人的言行,比如,中午那顿服务员端上来一盘当地特产素炒血腥草,大家赶紧大口地往自己嘴里夹还没咽就开始赞不绝口,那东西很古怪明明长得像青菜可嚼起来却是肉味儿,我没心没肺地说:“还挺好吃,又能补身体,要天天吃还能省不少钱,可惜咱那没有。”后来白领一直让我看一本叫《从无领到白领》的入门书,说了一个多小时我才明白他的意思,他认为即便你没吃过血腥草,当着别人的面也要做出一副你吃过见过的样子,这涉及到别人如何看待你,你要给别人留下什么印象的问题,他说这是世界观的体现。

旅游在外也奇怪了,穿得挺时髦的一群人只要一到饭桌上,就像被饿了好几天,主动抢吃抢喝,本来胃口小和咀嚼慢的也怕自己吃亏,什么菜都先夹几筷子到自己的小碟子里储存着,然后才安下心来吃大转盘里的,白领说这样显得很没素质。我可管不了这个,因为稍一疏忽饭菜就没了,不吃饱肚子就要挨饿,反正谁也不认识谁。白领倒显得很绅士,每次想吃什么决不直接去夹,而是偏着头对我说:“你吃点这个。”我每次都说:“我够得着,你照顾自己吧。”然后他的菜才在空中拐弯,像个设置好的程序,弄得我少吃了不少好东西。

南方很少有面食,所以晚上那顿难得给每桌端上来两盘花卷,南方人大概不会做这东西,所以端上来的有大有小,一桌子人嘴里大骂旅行社,手底下却快得出奇,还没转四十五度,盘子里大的全没了。白领也急了,站起来伸着筷子扎了俩,其中一个落到我面前,定睛一看,简直小得跟鸡蛋似的,盘子里剩的哪个都比他夹的大。我边嚼花卷边下定决心以后吃饭决不跟他在一桌,这时候大搞孔融让梨高姿态太吃亏。可是饭后白领喝着茶告诉我他的理由。他说,你第一次夹花卷时要挑一个小的,第二次去夹时还要挑一个小的,这样你能比较快吃完两个花卷,第三次去夹时就要挑一个大的,这样你就能吃饱。反过来,你第一次挑大的先吃,第二次还吃大的,那么你就没机会吃第三个花卷了,因为在你啃两个大花卷时别人已捷足先登了。我觉得他简直在说梦话,哪有那么多花卷等你夹啊,他自己也才吃着一个小的。白领的成功理论显然没有考虑到我吃第一个小花卷时别人是否已经把大花卷全都抢走了。

现在谁要说自己是白领我一准离他远远的,他们的脑子就像被那些到处兜售的成功励志类的书给毁了,琢磨问题的方式总跑偏,从来不因地制宜。照这么发展下去,白领这个很小资很时髦的概念又得给毁了,没准哪天谁赞美你是白领,你也会瞪着眼睛说:“你才白领呢,你们全家都是白领!”
用鞋底儿粘钱     

情窦初开的青春期经常有人暗示你“交个朋友吧”,一晃到了内分泌紊乱的伪青春期,呼啦一下子冒出更多的人打来电话就说“咱一块儿干点儿事吧”,我更喜欢后者,因为这些人不分性别全都对生活充满激情,他们有理想,说起前景滔滔不绝,心里的小九九别提有多清楚,好像满大街的钱就等着你出去捡,你都不用自己弯腰,走一趟鞋底儿一准儿粘的都是钱,还甩都甩不下去。你要问他们,咱这买卖能赚个万八千的吗?他们会瞪你一眼,“嘛玩意儿,万八千?实话告诉你,至少这个数!”如果你仗着胆子认为他们伸出的一根手指头代表十万,就一定伤害了他们的自尊心,你一定要说一百万,这样没准还说少了呢。

热衷拉你入伙的人有两种千万别拿他当回事,一种属于微波炉,一种属于洗衣机。微波炉表里不一,忽冷忽热,他说的“事儿”完全无法判定其可行性,他们属于想起一出是一出型,比如自己那儿还八字没一撇,却一天给你打八个电话,弄得你还觉得特不好意思,似乎耽误了别人的大事。去年有一个微波炉,大半夜给我打电话让我帮他拉个班子写情景喜剧,我睡一觉给忘了,转天天刚亮电话又来了。我只好不吃不喝把自己关了两天写出二十四集故事梗概,再转给一个朋友的工作室让他们马上填充内容。等都弄完了,微波炉倒不急了,他不像高压锅,滋气儿或者不滋气儿怎么也算有个讯号,你至少知道出了什么问题,微波炉要么一点儿动静没有,要么就用微波射线穿透你,根本掌握不好火候,用着一点儿不省心。

另一种洗衣机,是那种没心没肺型,他说的事也许是真的,但他跟你说之前大概跟一百个人都信誓旦旦过。我在一个聚会上遇到过一个女洗衣机,她穿着蓬蓬袖的连衣裙,腰上的肥肉把布绷得紧紧的,从上面看活像唐老鸭的相好,视线稍微向下,又像一个端午节过期的肉粽。那天有人在说荤段子,她一直含蓄地举着纤纤玉指捂着早已笑开的樱桃小口,在话题即将结束时做百思不解的模样,用无知疑惑的语调轻轻说了句:“你们在说什么啊?我怎么听不懂?”谁都听得出来她在装蒜。就是这么个人,临走时一直在对我说“咱们打电话啊”,我自然没放在心上。

过几天她就来了电话,要拉我一起入伙做事,口若悬河后依然提醒我“打电话啊”。当我把电话打过去对着话筒大声说:“嗨,是我呀!”她却语气迟疑地想不起我是谁,曾经找过我干什么了。两个月,三个月,半年过去后,我正和几个朋友在酒吧聊天,突然脑袋被一张报纸砸了一下,回头,洗衣机笑容可掬:“你怎么都没有打电话给我?”好像跟我特熟似的,而再也不提半年前她死气白赖托我办的事。等我刚给她介绍完我的朋友,她立即掏出名片和大家交换,临走时说:“咱们打电话啊!”

洗衣机的特点就是你不需用力,她会让你的世界转个不停,最终把大家搅和到一起什么也干不了,还都不清不楚的。最后你得自己打开盖子从纠缠错节的众多衣服中努力爬出来,像湿衣服一样,在未来三个月不断地滴水,生闷气。

现在依然不定期地会接到熟悉或陌生的朋友打来电话拉我入伙做事情,其间也有微波炉和洗衣机似的人物,但不管他们是谁,是否来真的,我已经不冲动了。一般情况是放下电话该干嘛干嘛,跑外面用鞋底儿粘钱的事太邪乎,再说了,一双三十八号的鞋怎么也粘不过四十二号的呀,谁脚大谁去吧,我继续过我的小日子。
别给我配对儿     

我一直觉得“配”这个词如果代表交往,只能用在动物身上,因为邻居左奶奶每次看见我都要说一句“你们同学或者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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