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天使我是谁-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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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刚进去,我就出现了。
刚才我在一个拐角,有可能是被一个卖玫瑰花的小女孩缠住了,谁知道呢。
总之,我也买票进去了。
并且固执地在黑暗的电影院中找到了班长和七七。然后满足地坐在了他们的后面。
他们坐在我的前面,并没有发现我。
本来,我们三个人很有可能就这样一起看完了这场电影。
但是,意外发生了。
坐在七七旁边的一个男生突然摸了七七一下,七七叫了起来。
李洵问七七,怎么了? 七七气愤地站起来指着她旁边的那个人说,他摸我! 听到七七这么说,那个人也站了起来。
还有很多人站了起来,他们都是一伙的。
李洵赶紧拉七七坐下,并说,没事,没事。
这个时候,我也站了起来。
我凑到七七的耳边,对她说了一句,是他摸你吗? 没有等七七回答,我就揪住了站在七七旁边的那个人的头发,然后把他的头往下拽,用膝盖垫他。
§虹§桥§书§吧§
第34节:Part 009 我们分手吧(4)
我的突然动手让那个人的同伴愣了一下,然后他们就开始围过来打我。
我一直没有松开我的手。
那个被我拽住头发的人,后来据说哭了。
电影院里乱成一片。
最后,电影院的灯亮了。
那帮人跑了。
而我倒在了地上,晕了过去。
手里抓着一把头发。
七七讲完上面的这些,就坐在那里沉默不语。
我终于知道了,七七为什么害怕我打架。
我也终于理解了,为什么七七看《唐伯虎点秋香》也会哭。
我想了想,然后问七七,李洵呢?打架的时候,李洵哪去了? 七七冷漠地说,他跑了。
在很久以前的电影院暴力事件中,李洵竟然跑了。
这是七七没有想到的,也是我没有想到的。
七七迷茫地说,我和他从很早就开始谈恋爱,可是我还是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跑。甘蔗,你说他为什么要跑呢? 我说,我不知道。
七七说,如果他不跑,也许我就嫁给他了。
听到七七这么说,我的心有点疼。
缓了一会儿,我问七七,接下来呢?是你把我送到医院的吗?
七七说,是的,是我把你送到医院的。在医院,我从你的手机中找到你妈的电话,打给她。她赶过来,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我告诉她发生的一切,她就发火了,她让我立刻消失,永远都不要在她儿子的面前出现。七七讲到这里,苦笑了一下。
我想了想,又问七七,后来呢?后来你有没有到医院去看过我?
七七说,有啊,我天天都去医院看你,可是每次都被你妈赶出来。我给你买的水果总是撒了一走廊。后来有一天,我去医院,没有看见你妈,也没有看见你。医生说你出院了。我问他,你到底怎么样了?他不说。我就求他。我在他的办公室站了一上午,最后他对我说,你失忆了。讲到这里,七七的眼泪又流了下来。
42 我看不过去,只好又给了她一根烟。
她自己点上,深深地抽了一口,慢慢地,她才停止哭泣。
我想了想,问她,七七,你家也搬到北京来了? 她说,是的。
我说,那我们考到同一所大学,是巧合吗? 她说,是的。
我说,开学第一天逃课,在围墙下,你是不是就认出我了? 七七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是的。
我突然问她,七七,你以前是不是很讨厌我? 她想了想说,只是有一点。
我说,那现在呢,现在你还讨厌我吗? 她摇头。
我笑着说,七七,你终于不讨厌我了,这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七七低头坐在我的对面,沉默不语。
我又突然问她,七七,你是不是觉得欠我的? 她咬了咬嘴唇,然后点了点头。
我笑着对她说,七七,你千万不要这么想,我打那个人,只是因为我恰好喜欢你。如果换了一个女孩,我也喜欢她,那我也会打那个人。所以,你根本就不欠我的。而且我之所以失忆,我觉得,主要是因为那帮傻逼都穿着皮鞋,如果他们都穿运动鞋,估计我就不会被踢得这么惨了。呵呵,仔细想一想,其实也不能赖他们,我觉得根本原因还在于那个生产皮鞋的厂家生产的皮鞋太硬了,如果他们生产的皮鞋软一点,那我也不会这样了。你觉得呢,七七?
我没有想到,七七又哭了。
本来我只是想发挥一下我蹩脚的幽默,缓和一下悲伤的局面。
可是,她又哭了。
我笑着对她说,七七,你不用委屈自己和我谈恋爱了,如果你真欠我,那你也还完了。
我把服务员叫过来,买单。
我向她要了一张发票。
我为什么向她要发票呢? 我不知道。
我从来没有要发票的习惯。
可是这一天,在比萨店,我却要了一张发票。
服务员把发票拿过来,我用不长的指甲刮奖。
我刮得很慢,很认真。
我看到了一个护字,但是这不能阻止我继续刮下去。
我一共看见了四个字“护税光荣”,才停下来。
我把那张发票,认真地叠好,递给七七。
我说,七七,这是我送给你的最后一个礼物,希望你喜欢。
我拉着她的手,走出了比萨店。
在比萨店门口,阳光明亮的大街上。我笑着对她说,最后拥抱一下吧,美女,从今以后,就不能随便拥抱了。
听到我这么说,七七就紧紧地抱住了我,在我的肩膀上像一个天使那样哭泣。
我突然也有点想哭,天使都哭了,我怎么会不哭呢? 但是,我没有哭。
因为,我要给天使留下一个好印象。
我摸着天使的头发,把脸贴在上面,仔细地感受一下,我要永远地记住这感觉。
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机会和自己喜欢的女孩拥抱。
我用失忆,换来了这样的一次难得的机会,我要珍惜。
可是,拥抱永远是短暂的。
我们慢慢地分开,我认真地看了七七一眼,她即使流着泪,也很美丽。
我好像真的很喜欢她。
可是,一切都结束了。
我最后摸了一下她的头发,然后就转身离开了。
也许是注定了我不能回头,因为我走出不到十米,就流下了眼泪。
如果我回头,七七就看见我的眼泪了。
那样,就不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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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节:Part 010 那天你不在(1)
Part 010 那天你不在
43 因为我和七七分手的这一天,是我的生日。
所以,我再也不喜欢过生日了。
这一天,我流着泪走在大街上,流着泪坐地铁,等眼泪干了,才回到家。
那时,已经天黑了。
我妈给我做了很多好吃的,但是我一点胃口都没有。
我没有问她关于我失忆的事,我不想让她为我担心。
其实失忆,对一个人的影响并不大。
只要他足够坚强或足够冷漠,那他就可以继续很好地生活下去。
我扪心自问,其实我是一个很冷漠的人。
我的朋友很少,现在我记得的,只有尉迟、尉迟第二和李小离。
而我喜欢的女孩,一直都只有一个,那就是张妍妍。
可是,我现在明确地知道了,她不喜欢我。
她只是不再讨厌我了而已,仅仅是这一点,已经可以让我平静地面对过去。
我决定过一种无比充实的生活。
我开始有计划地学英语。
这是一门即使我失忆了也很讨厌的语言,我一直都没有想明白,为什么要学英语? 当我要过一种充实生活的时候,我觉得,为什么要学英语根本就不是一个问题。
我需要做的只是天天学它。
我把我家里所有的英语书都翻出来,带到学校去。
我还买了一个MP3,里面录的全是李阳的疯狂英语。
每天早上六点,我都准时从被窝里爬出来,然后穿上一件很厚的衣服,来到操场上。
我一边走,一边跟着MP3里的人大声朗读英语。
我连续早起一周,就被一个校报的同学发现了。
他决定给我做一个专访,宣传一下我刻苦学习的精神。
可是,我不想让他宣传。
我对他的采访没有任何兴趣。
我的淡泊名利更加地激起了这个同学宣传我的决心,他一定要采访我。
我坚决不让他采访。
他就每天跟着我。
天越来越冷,有的时候,操场上只有两个人。
一个是我,一个就是那默默跟着我的校报记者。
后来在快期末的时候,我终于被他感动了。
他跟着我都快有一个月了。
听说我答应接受他的采访,他激动地说了一个简单的英语单词,FUCK。
这给我以灵感,我说,咱们做个英语专访吧。
他说,好。
几天之后,那个哥们给我做的专访在校报上发出来,他就马上被校报开除了。
这主要是因为,他给我做的采访,连英语系的老师,也无法全部读懂。
我每天都按时上课,再也不逃课。
我开始认真地记笔记,有的时候,还会举手问老师一些问题。
有一些问题,连老师也回答不上来。
随着期末的临近,开始有一些同学向我借笔记,还有一些同学开始无聊地和我搭话,请我喝酒,故意输钱给我。
第36节:Part 010 那天你不在(2)
他们都想和我搞好关系,希望在考试的时候,我能拉他们一把。
对于这些同学,我全部实行批评教育,我告诉他们,不要瞎想,要把主要的精力都用到复习上来。抄袭是可耻的。
我的批评教育让很多人都悄悄地恨我。
他们不再理我。
可是这对于我,根本就构不成伤害。
我一个人,就可以过一种充实的生活。
每天傍晚,我几乎都会来到围墙下,然后跳出去。
在外面的公路上,我会遇见很多我们学校的学生,大家都是跳墙出来的。
他们有的跳出来,是为了买一盒香烟。
有的跳出来,是为了吃一顿烧烤。
当然也有像我这样,跳出来,只为呼吸一口新鲜的空气。
这些人几乎都是从最偏僻的那段红色围墙跳出来的。
这段围墙在放寒假之前,终于被大家跳塌了。
学校迅速作出反应,不但把墙修好,还在墙下,安排了两个保安。
从围墙跳回来之后,回到寝室。
睡觉之前,我会做俯卧撑。
我每天做三百个。
做完三百个,我的精力就被消耗得差不多了,除了睡觉,别无选择。
尉迟第二在我的带动下,也开始做,他每天做三个。
做完就问我,我是不是看上去瘦了? 我每次都说,是的。
这使他很高兴。
44 我还参加了一个合唱团体。
这个合唱团体大约有六十人。
据我观察,都是唱歌跑调的人。
大家聚在一起,只能合唱。
大家都是不在意别人眼光的人,来到这里,都尽情地歌唱。
我参加这个合唱团体的第一天,就被迫换了三个地方。
听到我们的合唱,没有人想把教室借给我们。
我们最后来到的地方,是大操场。
这是公共场合,应该不会有人赶我们走了吧? 可是我们只唱了一首歌的前两句,就被一个保安制止了。
他问我们,为什么唱得这么难听?还要唱?这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们不理他,接着唱。
他就飞奔回校保卫部,对保卫科长说,我们的合唱已经严重地影响了他值班时候的心情,如果我们还唱,他就辞职。
保卫科长跟着他来到操场上,听了一会儿就脸色铁青地走了。
回去后他就以我们的合唱影响了他下属的心情,伤害了他个人对艺术的感情为由向学校相关部门进行了控诉。
第二天,我们这个合唱团体就被强行解散了。
在吃饭方面,我一般都和李小离一起吃。
我们一般都在二食堂吃饭,这个食堂很偏僻,每天做八道菜左右,没有任何一道菜能让一个脑袋清醒的学生发自肺腑地说好吃。
这恰恰是我选择在这里吃饭的原因,在这里,我从来就没有遇见过七七。
而李小离之所以在这里吃饭,完全是出于友情。
有一天,我去洗衣店送衣服。
交完钱,拿到收据,我就准备推门离开。
这时,透过洗衣店的玻璃门,我看见七七正从远处走过来。
她就要经过洗衣店的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