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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书店情欲往事-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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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说十分钟以后即到。进屋,给女孩儿煮了一杯奶,女孩儿要看电视,我不让,告诉她这时候看电视会伤眼睛的。女孩儿就对罗素说,看人家万喜良多懂得体贴,你快嫁给他算了。罗素说,我是坚定独身主义者,嫁人一事免谈。
正说着,女孩儿的男朋友抱着各式各样的营养品来了,虽是玩摇滚的,但不是长发披肩,是个挺干净的男孩儿。女孩儿看见她,就用被子蒙上了脑袋,被子跟着一耸一耸的,像是委屈得哭了。小伙子就手足无措地去劝,我和罗素趁机走出屋去。
满大街的落叶,是被夜雨打落的,踩上去,就发出哗哗的响声,像翻书。身边不时会有一对对的情侣擦肩而过,男的差不多都穿的是LOGO,女的是一色的“露脚缝”,逍逍遥遥地展示着他们无聊的流行时尚。我好像记得上周还流行滑板裤和色春鞋来着,怎么这么快就变了。
“你似乎对人家女孩儿太殷勤了吧?”默默走出去很远,罗素才说,是一种警告,也是一种心理上的酸性物质的化学反应。
我说:“我一见女孩儿就习惯性要献殷勤,几乎是一种条件反射,不过,只是习惯而已,绝没有其他的非无产阶级思想。”
罗素捶了我一下子,抿嘴笑着说,“谅你也不敢有。”
“万一我要敢呢,你又能如何?”我故意逗弄她,“我要打断你的狗腿!”她就追在屁股后面打,不当心碰到了一个七八岁的孩子,那孩子掐着腰很大人气地说,“谈恋爱请去公园谈。”我忍着笑连连说,“好的,你说得对,我们这就去公园。”
就这么嘻嘻哈哈的,到书店已经很迟了,门口早有老主顾等得不耐烦,赶紧把他们让进屋,对鹦鹉说,“你看,来了这么多的老朋友,快跟大伙问好。”鹦鹉张口就来,“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
我大声呵斥道:“你住嘴!”
我终于可以坐下来写我的书了。实际上,“去武汉实习”没到一周,只五天就结束了。重新坐到书桌前,觉得特亲切,思路如四月的蒲公英一样的飘飘洒洒,文字的感觉也异常的流畅舒展。
第一章写下来,几乎一气呵成,出奇的顺利,我觉得很有庆祝一番的必要,就到附近的酒吧去喝一杯。
酒保已经喝得面红耳赤了,拧啤酒桶开关时,手都哆嗦。我就跟他谈几句,他说对门新开了一家圭亚那啤酒屋,小姐都是从俄罗斯特意请来的,抢了他不少的生意。“对面卖的不是啤酒,纯粹是卖他妈的洋妞的脸蛋子。”他说。
“他们那里太闹,不如你这里清静——我喜欢清静。”我安慰他说。
“你喜欢清静,我却不喜欢,太清静了就离倒闭不远了。”酒保又灌下大半杯黑啤,说道。
“没那么悲观吧,老大。”我对他说。那边一桌向我招手,让我过去,是两个三十多岁的大姐大,都打扮得特漂亮,漂亮得一看就知道是美容师做的手脚。其中一个说,“一起来聊聊。”另一个说,“我得请你喝一杯。”我就在她们对面坐下来。
言来语去,我知道了她们一个是护士一个是银行职员,经过短短的拘谨之后,熟了,很快就天南地北起来。不过,奇怪的是,她们都只对我谈,相互间倒没什么话,而且似乎还很陌生,我禁不住好奇,就问了一句。
“说起来简直是个笑话。”银行职员告诉我。
原来她们是从网上认识的,暧昧了好几个月,都以为对方是异性,所以越谈越起劲儿,随着感情的逐渐升温,谈的话题也私密起来,以至难解难分。这时候,两人都认为时机成熟了,可以露出各自的庐山真面目了,看对方跟自己的想象有多大的距离,于是就满腔热情而来,接上头以后,两人都傻眼了,竟是同性!
笑一阵,我又给她们讲了几个比她们更尴尬的网友故事,她们也笑,就释然了。随之气氛顿时活跃起来,两人相互揭发对方说的那些肉麻话,特酸的那种,有好多是从三毛和亦舒那抄来的。现在再提起来,她们都害臊得不行,恨不得钻桌子底下去。
幸亏我没有网上聊天的瘾,我暗自庆幸。她们俩已经有了醉意,非要唱歌,酒保翻出一张邓丽君的碟片,让她们唱。我对邓丽君没兴趣,就想逃之夭夭,两个大姐大不放我走,说是要男女声小合唱,刚好这时候我来了电话。
声音是陌生的,可是特别和气,我们客套了半天,我才问,“您是哪位?”对方赶紧报了姓名,我突然想起他就是“去武汉实习”女孩儿的男朋友。他说他们有个活动,邀请我参加,罗素也去。
“你是说现在吗?”我嫌晚。他说就是现在,现在正是午夜摇滚的黄金时间,还说让我准备一下就在门口等,他们来车接。我本想拒绝的,可是不好意思,只好答应下来。我走出酒吧,尽情地吸了一口都市夜晚的空气,空气里有一股腐烂玫瑰的味道。
午夜摇滚是在一个废弃的仓库里,幽暗而又宽敞,四处布满了蜘蛛网,显然是个被爱情遗忘的角落。
人挺多,柱廊上挂着几只探照灯,来回摆动,炽热的强光下是一张张年轻的脸,我想,这是一群麦田上的守望者。
“你怎么才来!”罗素和“去武汉实习”的女孩儿把我引到一个稍微空旷的地方,身后满是油桶和集装箱。这时候,景布上用幻灯打出切·格瓦拉的头像,切·格瓦拉的背后是广袤的南美丛林,罗素说这是她用电脑合成的。
没有开场白,重金属乐器骤然轰响,猝不及防,差点儿震破了耳膜。几百个观众随之欢呼起来,跟着扭动,口哨声也此起彼伏,仓库立刻成了一个巨大的蜂巢。
舞台是用木箱搭建的,乐手在上面跳的时候就格外小心,生怕踩漏了。“去武汉实习”女孩儿的男朋友是个贝司手,好像弹得还不错。他们唱的大多是披头士的歌,也有“文革”当中的比如《东风吹,战鼓擂》之类的,气氛十分火暴,下面的人虔诚而狂热,像是在举行盛大的弥撒。这是极具感染力的氛围,我自然也不会例外,也随着节奏跳跃着,偶尔还参加伴唱。
只有这时候才能理解什么叫做喧嚣与骚动,人们相互碰撞着,谁踩了谁也不去理会,台下的人甚至比台上的人唱得更投入更声嘶力竭。有的人还哭了,哭得泪水涟涟,我却不知道为什么,我也懒得去知道。
歌手累了,企图借跟观众交流的时候歇口气,台下就喊:“去你妈的,废什么话,快唱!”
于是,都喊“快唱,快唱”,罗素也跟着喊。
歌手就又唱起来。
“去武汉实习”的女孩儿挤过来,给我们送矿泉水来,还是冰镇的,我们咕咚咕咚灌下去多半瓶,罗素把空瓶子使劲儿朝前面扔去,引起一阵叫骂。
罗素问我热不热,我说热,跟钻进了火炉子里边一样,罗素说,把衣服脱了吧,我就脱了,回头一看,罗素上身也脱得只剩下一只小得不能再小的乳罩了。
“小心咱们家的好东西让人家瞧去。”我说。
“丢不了,我也上保险了。”我四下看看,确实没人注意这边,都全神贯注地盯着台上。我前排的两个女孩儿更彻底,脱得只留一条三角裤了。
“你要有兴致,也可以上去吼两嗓子,我跟乐队的都熟。”罗素一边跳着,一边对我说。我看见她的乳房小白兔一般的上下颠簸,喷薄欲出,直替她担心。她见我的眼神不大对劲儿,就拧了我耳朵一下。
天太他妈的热,我只能像离了海水的游鱼一样,张大嘴巴,贪婪地呼吸着,空气是浑浊的,身体也是浑浊的,汗水腻在皮肤上,仿佛笼罩了一层浓雾。
我牵着罗素的手,出来换气。出来换气的人还挺多,不过,换气的方式有点儿特别,都是嘴对着嘴,不用说,那都是一对对的恋人。这个浮华的夏天,似乎每个人都在恋爱,都在接吻,都在明目张胆地干着奸夫淫妇的勾当,正像百名歌手唱的那样:让世界充满爱。爱吧。随便爱。
我和罗素溜达着要找一家大排档,或是一个小摊子,吃点儿东西,肚子饿得咕咕叫,叫得极有节奏感,好像是四二拍,是进行曲的速度。
已经夜半三更了,一无所获是意料之中的。还是“去武汉实习”的女孩儿找到我们,说午夜摇滚散场了,要我们跟乐队一起宵夜。女孩儿以罗素男朋友的身份把我介绍给大家,就在刚才唱歌的台上,我跟他们一样席地而坐,喝酒,吃烧鸡。
鼓手不知为什么总是盯着我看,这家伙黑灯瞎火的还戴着一副墨镜,一顶牛仔草帽,打扮得像个西部流氓。他突然过来,一惊一乍地说,“你是万喜良吧,中学七班负责板报的那个?”我眯着眼打量他半天,认出是中学的一个同学,名叫徐克。不错,就是他。
上学时徐克以打架斗殴驰名于校内外,最大的特点就是打起架来不要命。我呢,是不显山不露水的那一路,属于蔫儿坏。他说他一直在找我,找我参加每个月举办的同学会。我说没问题。来,干一杯。
和徐克少不得搂着肩膀来一通忆苦思甜,一吐肺腑之言。我又拿他的墨镜和草帽开玩笑,他说有一只眼睛小时候打架打瞎了,所以戴眼镜,至于那顶草帽,则是遮羞用的,因为他过早地谢顶了。他的话,引起一阵哄笑。库房灭掉灯光照明,显得爽快多了,甚至有点儿阴凉,使我连连打喷嚏。
徐克掉转枪口审问我,跟罗素是怎么勾搭成奸的,我就一五一十地如实交代了,争取个好态度。大家都对罗素起哄,罗素居然红了脸,拿易拉罐丢他们。还跟我揭徐克的疮疤,说他总喜欢用乱七八糟的材料做衣服,要那种奇装异服的效果。徐克去捂她的嘴,不让她说,她躲到我的身后,继续讲,一次,徐克搭上一个小妞,带回家,脱衣的时候那小妞一见他的内裤,妈呀,立刻吓跑了。原来他的内裤是用泰国香米的包装袋做的,内裤前面赫然写着净重三十斤。
徐克让大伙笑得抬不起头来,他开始反攻了,刚说一句,罗素就拖着我的手跑开了。
我们爬到集装箱的顶上,铺上两张破报纸,仰面朝天地躺下来,伸伸僵硬的腿。罗素说她真想这么睡去,太倦了。其实,我也想,可是怕一觉醒来受风着凉,弄个嘴歪眼斜就惨了。所以,我们不能睡,我们要坚持,坚持就是胜利。
“你猜,他们现在干什么呢——我是说徐克他们。”罗素侧过脸来问我。她不是用手而是用手腕托着下巴,葡萄珠似的眼睛滴溜溜转着,活像一个可爱的小巫女。她问的问题我答不上,就摇摇头,我对他们的生活习性就像对鲸鱼的生活习性一样的不了解。
“哎呀,要你猜你就猜嘛!”她说。既然非猜不可,那么好吧,我猜他们在洗澡,在打牌,或者在策划反恐行动……
“笨死了,我告诉你,现在他们在睡觉!”罗素戳了我脑门一下。
“不会吧,刚才他们不是还欢实着了吗,这么闪电?”我不太信。
“谁像你,睡个觉还要数羊,还要吃舒乐安定,”罗素用鼻子哼了一声,“你要天天都参加午夜摇滚,保管你躺下就着,一觉睡到大天亮!”
“当真可以那样,倒是一种幸福了。”似乎从十九岁或更早,失眠就一直困扰着我。
罗素偎过来,把手搭在我的腰间,说道:“你知道吗,你跟我刚认识的时候不一样了,你变了,”“是吗?”我问。“那时侯,你像个小老头儿,天天钻在故纸堆里,你现在年轻多了,也朝气蓬勃多了,改变你的是我,你承认吗?”罗素的手像鸟,围着我的身体飞来飞去,一会儿落在这,一会儿落在那,特痒特像“麦当娜”舔我的脚心。
罗素说的这个是我想过的。如果让我自己评价过去的自己,我觉得我更像罗亭,就是屠格涅夫笔下的那个罗亭;说到现在的变化,确实是一种莫名其妙的现象,我不知是该高兴呢还是悲哀。若是罗素从没出现过,若是我依然和甜妞在一起,我会是什么样子?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我绝不会大热天的跑到一个废弃的仓库里参加什么午夜摇滚,以至于累得骨头节生疼。一边瞎想,一边从裤兜里掏出烟来,烟已经压瘪了,我点上一支,冉冉上升的烟雾不时地变换出各式的几何图案。
罗素抢去我的烟,掐灭,远远丢掉,然后像个母猩猩似的抱紧我,吻了起来。每每到这时候,我就什么想法都没有了,大脑一片空白,只有任凭自己沉沦下去,沉沦到温柔乡的花团锦簇之中,找不着北了。每每到这时候,我们仿佛生活在另一个行星上,照耀我的是另一个太阳。
那个愤怒的英国青年约翰·韦恩,在他不怎么愤怒的时候曾经这样形容过一个姑娘:她大概是一位耐心的老艺术家用一整块象牙精细而又充满慈爱的雕刻出来的。罗素就是这样的一个姑娘,特别是在她赤裸着的时候。我们相互用嘴满足了双方,在激情的甬道上徘徊了许久许久。
罗素坐起来,像婴儿哭泣般地呻吟了一声,甩了甩头发,说道:“真他妈的过瘾!”
我俩踮着脚尖溜出仓库,乐队的人浑然不知,他们都已睡了,横七竖八地躺在台上,天井上还亮着一盏舞台灯,闪烁着蓝幽幽的光,投射在他们的身上,看上去他们特像童话剧里面的小动物。罗素想跟他们搞一点儿恶作剧,拧拧耳朵捏捏鼻子什么的,让我拦住了,径直来到大街上。
大街是睡着了的,道边树也在打盹。我坐着罗素的摩托车,头盔也不戴,在柏油路上横冲直撞地呼啸而过,把树下纳凉的人们惊醒了,骂我们是土匪,罗素就说,我们就是从威虎山下来的土匪。
到家,给车熄了火,我们抢着往楼上跑,进屋,又拼命抢卫生间,最后还是一起冲了澡,好歹擦干身子,睡衣也不穿,就这么君子般坦荡荡地爬上床,很快地睡去了。
醒来时,罗素还香甜地睡着,我给她盖上了一条毛巾被,拉开窗,换换空气,然后,端着一杯咖啡打开电脑,看邮件,我发现,两天的时间里,王鹤生竟给我发了七八封信,内容只有一个——他要离婚了。
原来,他的妻子不久前病了,是乳腺癌,只好去医院做手术,术后,美丽的乳房没了,变成了不美丽的疮疤,他的妻子自然很气馁,甚至很自卑,因此,性情大变,喜怒无常。他只得躲出屋去,清静清静,妻子又疑他移情别恋,见他与女人往来,就醋性大发,摔盆打碗,闹得不亦乐乎,把他折磨得都想去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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