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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情人的下午茶-第2部分

小说: 情人的下午茶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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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将丁香、木香同厚朴一齐煲汤,夏天时收茉莉花、石菖蒲与绿茶兑着碾碎成末,代替茶饮,都有舒肝解郁、理气止痛的功效。
师兄赞我:“师父是杏林高手,师母是护花天使,小师妹合二为一,吸天地精华,是位‘花医生’。”
我又羞又喜,自此更加悉心钻研烹茶煲粥之道。其中宜中最爱的是菊叶饼——收集肥美新鲜的菊花叶子洗净切碎,与糯米粉大米粉一起加水搅拌,和成粉团,塞入豆沙馅捏成饼坯,放进油锅中小火慢煎,煎成两面金黄即可出锅,周围饰以菊花丝绦,摆成一朵朵小太阳,看则俏丽明媚,闻则清香不俗,食则松软可口。
随着母亲对插花的学问越来越精通,我则对花的药用与食谱越来越花样翻新,可以在两小时内独立办出一桌百花全席,梅花水晶酪,玉兰甜芙罗,百合色拉,玫瑰松糕,茉莉花茶,从粥到菜到甜品到蜜饮全部以花为原料,色艳味美,芳香四溢。
当我将它们奉献于宜中面前,看着他大快朵颐,便是我最幸福的时刻。
“我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宜中每次都会这样赞美,浑没心肝地,把上一次的饕餮忘记得干净。
我站在一旁微笑,心里暖洋洋地,仿佛有太阳照在身上。
“吃了你这么好吃的东西,怎么答谢你呢?”
“带我去看电影。”我响亮地回答。也有时会说:“去青龙寺看樱花。”或者,“去泰国馆子试菜。”
用这样的方法骗得了一次又一次的共处,我把它们视作约会,将每一次的约会情形记在日记里,和十二岁的第一枝玫瑰花一样,永世珍藏,铭记在心。
“花之恋”的生意越来越好,不但扩大了门面,并且承接了几家大宾馆长年的鲜花供应,又多雇了几个员工负责进货送货,很有规模的样子。
这要多亏了一位姓邢的先生,妈妈的那些客户都由他辗转介绍。而他本人,则隔三差五地来买花,又不说明是送给什么人,只是让包起来,看也不看一眼。有一次我恶作剧地在花束里夹了许多枯枝他也没察觉,事后也不见提起。我怀疑那些花他根本就没送过人,甚至也没打开过,他来花店,不是为花,而是为人——我妈妈虽已年近四十,却仍是风韵俨然的。
我有些希望妈妈可以再婚,每个女人都是花,总得浇水。妈妈不能只是侍花,也要有人把她当花一样呵护陪侍。
也在言语间试探一两次,都被妈妈支吾过去,反而问我:“听你宜中师兄说你好像谈恋爱了,是不是真的?就要考大学,可别分了心。”
“大师兄说的?”我一惊,追根问底,“他怎么知道?为什么说起这个?是怎么说的?说时候什么态度?”
“闲谈起的。说在东大街上遇到你和一个姓何的男生一起走,他还买冰淇淋给你吃。有没有这回事呢?”妈妈虽然这样问着,却并不真正紧张,只管闲闲地用竹剪刀给扶桑修剪过于茂盛的枝叶。
我却一颗心浮上浮下地,久久不能安定。大师兄跟妈妈说我谈恋爱了,这是什么意思呢?他是不是嫉妒了,会不会不高兴?
宜中再来的时候我故意约了那男孩子同一时间来接我去看戏,其实是想让宜中好好看一出戏。
但是那小男生迟到了五分钟,他进门的时候,我正在和大师兄下围棋,厮杀得难解难分,让他等完这盘棋再说。
他很无趣地坐在一旁苦等,翻一翻书又看一眼电视,偶尔走过来转两圈,但是对于黑白子的学问显然毫无所知也毫无兴趣。
我忽然便对他失去了所有的好感:这样闷的一个人,衣冠不整,衬衫皱皱地,下巴上绒绒地长出一点点胡子软毛来不肯剃去充成熟,穿了西裤皮鞋,却露出浅蓝色袜子,又站没站相,坐没坐相,两条腿一直抖来抖去,浑没半分沉稳劲儿,要多土有多土。哪里像宜中,眉心刚毅,下巴雪青,拈棋如剑,落子舞会,不管是下棋还是诊脉都从容沉静,玩的时候工作的时候都一样投入而尽兴,怎么看怎么顺心如意。
终于一盘棋下完了,男孩很明显地长长舒了一口气,我更加不悦,轮得到你大喘气表示不耐烦,索性只装不察觉,很随意地说:“一盘不算输,两盘不算赢,总得下了三盘才好尽兴。大师兄今天说什么也要陪我下足三盘才好。”
不等宜中说话,他已经先开口:“可我已经等了一个多小时了。”
我板下脸来:“我也等足你五分钟。是你迟到,我才想起下棋的。”
“才五分钟,可是……”
“有区别吗?”我看也不看他,将茶杯往宜中面前推一推,“大师兄,妈妈说你这两天有些感冒,这是我特地为你做的桂花橘皮茶,治咳嗽的,你多喝几杯。”
那男孩终于明白过来,其实也还是不明白,拿起外套说:“我迟到是我不对,我改天再来。”
我早已经背过身去重整棋盘。
宜中哈哈大笑:“这孩子这辈子都会记得永不迟到。”笑停了,问,“干嘛这么苛刻?骗了人来又让人走?”
“谁让他迟到。”
“不是因为迟到。”宜中看着我,好像看穿了我,我忽然变得很紧张。只听他说:“是你根本不喜欢这个男孩子。喜欢一个人的眼光不是这样的,你的眼里一点激情都没有,下棋的时候,你连眼角都不看他。有些人因为太喜欢一个人而变得挑剔,但你不是,他走了,你根本不在乎。”
我深吸一口气,牵动了撕心裂肺的疼。他看得出我不喜欢那男孩子,可是怎么就看不出我喜欢他呢?从12岁到17岁,我所有的激情都给了他,心里眼里,再也放不下其他的人。他怎么就看不出呢?
也许,就是因为从12岁到17岁,我都一直这样激情澎湃地看着他,才让他习以为常,看不出那深埋的痴情并不单纯属于一个小女孩对于大哥哥的爱吗?
我抬起头:“的确,我没打算要跟他去看电影。我约他来,只是以为你会忌妒。”
“你在说什么?”宜中大大吃惊,“你懂不懂你在说什么?”
“我懂。我当然懂。”我炽热地看着他,不顾一切地表白,“早在12岁的时候,我就已经很懂得,宜中,我喜欢你。我早就跟你说过,要你等我,等我长大了嫁给你。可是你没有等,你迫不及待地结了婚,新娘不是我!”
宜中脸色由红转白,由白转青,过了半晌,拎起外套来转身走了出去。
从此那个每周末一次的报到便结束了,宜中再也不肯来喝我的百花粥,也不再带我去看电影或者试餐馆。
我深深后悔,躲在花房里哭得口干舌燥。
自从宜中结婚,我就有了这个一伤心就跑到花房痛哭的习惯。我的眼泪,成了那些花儿最好的养料,花的芬芳里,充满着一种忧伤的味道。
白芍问:“宜中哥怎么好久都不来了?”
妈妈说:“是有家的人了,怎么能让人家个个周末都来陪我们?再说小李子有了身孕,身边离不开人,诊所的事儿又多,大概很忙吧。”
小李子是宜中的妻,护士,医生的天然绝配,如今则成了宜中诊所的老板娘——宜中在文艺北路开了诊所,和妈妈的花店只隔一条街,店面不大,规模和爸爸当年不能比,可是也渐渐做出名声来。
我不喜欢小李子,不是因为她是宋太太,而是因为她太知道自己是宋太太,开口闭口都要提着丈夫的名字:“我们家宜中呀,说他粗心吧,记我预产期记得比什么都清,一天三次看着我吃药;说他细心吧,又老是记不住我喜欢吃什么。他倒是肯下厨,可是顿顿都是那几样,我有时候害口不想吃,看他忙得那一脸汗,又不忍心。”
“我们家宜中”长“我们家宜中”短,不由得我不生气。宜中当然是你家人,这没错儿,可是同一个小女孩炫耀什么?
不过也许她没有当我是小女孩儿。只有她没有当我是小女孩儿。也许她是最了解我心意的人,谁知道呢?
再不喜欢她,也还是要喊她嫂子,在她生产的时候提了水果鲜花鸡蛋补品去探望,满脸堆笑,满口说恭喜恭喜——真不想那样虚伪,可是除此,我又有什么藉口去见宜中?
每次去妈妈花店帮忙,我总是提前一站下车,自北而南,徒步走过整条文艺路。
一次都没有遇上宜中。
他的诊所的门有时关着有时半开,常常看到不同的人进进出出,甚至有一次远远看到小李子在门口同客人寒暄。生产之后,她胖了许多,一直没有再瘦回去,说话的嗓门也大许多,隔着街都能听到她笑——但是一次都没有遇上宜中出来,与我打个照面。
无缘也就是这样子吧?
但是我仍不肯死心,只默默地长大,等待长成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子,吸引宜中的眼神。
有时偷了白芍的化妆品来用,对着镜子打上眼影唇膏,练习抛媚眼,又用手指比着嘴唇做飞吻,想象宜中在对面做观众。
特别喜欢看港台言情电视连续剧,没事就捧着琼瑶或者金庸的小说哭得稀里哗啦。
又特地买了有缎质封面和暗花纹纸的漂亮日记本,给宜中写一封又一封明知永远发不出去的信。
不知道有多少女孩和我一样在爱情的幻想中长大,但是我打赌,爱得如我这般深又这般苦的女孩只有我一个。因为,在这世界上,宜中只有一个。
邻居看到我,纷纷打趣说:“难怪芳姨是开花店的,女儿真个出脱得跟花儿一样。”
我妈笑:“那你明儿开个金店,儿子一准能赚大钱。”
“我儿子要真是赚了大钱,你把闺女送给我做媳妇行不?”
我沉下脸,一转身出了门,兀自听到那长舌的妇人还在身后咯咯笑:“还不好意思呢,瞧臊的,一听找女婿就躲,这是小,再过两年,扑着往上上,你不给找,她还哭着喊着怨你耽误了她呢。”
结了婚的妇人,就有这么讨厌,什么话不待人听讲什么,难怪贾宝玉说嫁了人的婆子是死鱼眼珠。真是又腥又蠢又聒噪。
我想起宋夫人小李子来,不知再过几年,是不是也这样啰嗦讨嫌言语无味。她今年大概有二十六七岁的样子,再过十年,也就成小老太婆了,而我年华正好,到那时我再与她争宜中,她一定不是我对手。
再过十年,也许还要不了那么久,说不定五年也就足够了,不是说男人三十一朵花,女人三十豆腐渣吗?再过五年,小李已经残花败柳,而宜中还风华正茂,和我刚好相配。我们走在大街上,一定珠联璧合,要多般配有多般配。
我走在鲜花夹道的文艺路上,想象着身边如果有宜中陪伴,那将是多么幸福美满,令人惬意。太阳暖暖地晒在身上,风中飘来栀子花的香味。哦,宜中宜中,我是多么爱你。
白芍开始谈恋爱,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耗在舞会和咖啡馆里,晚上与我头碰头拿着几张照片挑来选去。
“小赵不错,样子很帅,可是家底太薄了,父母都是退休工人,对婚姻一点建设性都没有。”
“小钱的父亲是局长,但这个人性格太可恶,说他大男子主义吧,又完全不懂得担待,处处喜欢替人做主。”
“小孙有才也有貌,但是刻板,又笨,一点浪漫不懂,与他对着过几十年,不会饿死冻死,但是说不定会闷死。”
“小李好像也有意思要追我呢,但是不够主动,或者该给他一点暗示?我喜欢很多人追的感觉,将来留着做回忆也好。”
“哎,到底该选谁呢?”
我不会有这种烦恼,我从不必为选人犹豫,我早已经决定——宋宜中,只有宋宜中,除了宜中师兄,此生我都不做第二人想。
结果隔年春天姐姐嫁了小周,同赵钱孙李正式分手,只留下一大堆回忆。
我想她的晚年绝对不会寂寞,就算一样要变黄脸婆死鱼眼珠,但终究有过做珍珠的时刻,这是美女比丑女好的最佳馈赠。
我亲自替她扎花球花冠,为她准备花瓣浴的香精和花瓣,又用丝线在新娘婚纱上缀满小朵玫瑰和栀子花,一边轻轻吟诵:“柔柯剪翠,蝴蝶双飞起。谁堕玉钿花径里?香带熏风临水。露红滴下秋枝,金泥不染禅衣。结得同心成了,任教春去多时。”
姐姐问:“叽叽哝哝地说什么呢?”
“一首词,宋吴文英的《清平乐》,咏栀子花的,好兆头。以前送新娘梳头时不是都要念什么梳头歌儿吗,什么‘一梳梳到尾,二梳梳到哪儿’的,我不会那些,念首吉利词送给你。”
姐姐搂着我说:“现在这年代,喜欢诗呀词呀又愿意做手工的女孩子少之又少,将来不知是哪个有福气的娶了我妹妹。”
白芍的结婚典礼上,宜中被请来做司仪,而我是伴娘。
接新娘时他先看到我,片刻间没有认出来,冒失失说:“已经打扮好了?真是我见过的最美的新娘。”
我望着他只笑不说话,他莫名其妙,再一定神,反应过来,连呼该死:“原来是小白术,好久不见,成大美人儿了,我都认不出来。”
他拉我到镜子前,说:“看像不像小仙女?”
我穿的是伴娘纱,白中略带粉红,如果不经比较,乍一看也就像个小新娘,只差了头上的花冠。而宜中西装革履地站在我身旁,气宇轩昂,身材挺拔,真是一个标准的新郎。我忽然就泪水泫然了。
多么希望,多么希望这是我和宜中的婚礼,他是新郎,我是新娘,
从此我将挽着他的手踏过红地毯,一起走过今生。
十二岁到十九岁,我惟一想嫁的人,就是宜中。一份理想许诺了太多次,重复了太多次,假的也变成真的,何况我是真真正正地爱他,爱得强烈炽热,完全忘记自我。
哦,我已经十九岁了。
鲜花和婚礼分不开,婚礼和眼泪分不开。
那天晚上妈妈醉了,在婚宴上还好,只是说头晕。姐姐上了花车,母亲由宜中和我陪着一起回家。进门前她还清醒地向宜中道谢,但是倒在床上那一刻忽然就糊涂了,大声地喊着我爸爸的名字,喃喃说:“老白,你来看,我们的大女儿出嫁了,终于嫁了。”
我的眼泪扑簌簌落下来,身子发软,跪在妈妈床前哭得抬不起头来。
宜中拍拍我的肩,把我带到客厅沙发上。
时间的轮子忽然间倒转回去,仿佛回到小时候,我扑进他怀中,眼泪无拘无束地流下来,揉皱了他胸前的衣衫。
他抚摸着我的长发,一声接一声地叹息,后来就无声无息了。
我们就那样静静地坐着,他不动,也不说话,手按在我的头上,一直到天彻底黑下来。
黑暗中,我的心好静好静,泪水洇湿他单薄的衬衣,清楚地隔着衣衫感受到他胸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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