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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

深圳婚事-第25部分

小说: 深圳婚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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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这样的下场。”这话,让唐淇痛得直揪心。晚上,唐淇躺在床上想了许多,她觉得小秋才是真正的魔鬼,正在逼迫她一步步走向毁灭。她不能毁灭,她已经毁灭过一次了,她要让小秋毁灭。中秋佳节到了,唐淇要跟刘任华一起庆祝,小秋也要跟刘任华一起庆祝。唐淇说我们经过那么多风风雨雨,重新相爱走在一起,不轻易,在这个象征团圆的日子里,我们一定要一起过。小秋说这段时间你晚上经常不回家,在唐淇那儿过夜,我从没怨言,但是中秋佳节,你一定要跟我和儿子一起过。两人说的都有理,刘任华左右为难。思来想去,他决定大家一起去酒店吃饭庆祝。男人碰到感爱好的女人,总会算计着是不是要把她放在心里,刘任华生意做得大,自然见过不少女人,但这些年,也只有唐淇和小秋入了他的心,成了他生命的血和肉,难以割舍。他觉得自己有妻有妾很正常,说到底人的内心都是贪婪和自私的,大公无私的那不是人,那是神,每个男人心里都想占有更多的异性,这是天赋人性,也是天赋人权,无可非议。何况现在是市场经济,讲求多劳多得,能者多得,优秀又有能力的男人相对于那些不优秀又没有能力的男人自然应该多占有异性,因为人和人的能力体力智力不一样,所以就不应该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搞平均主义。法律规定一夫一妻制,这是最无聊的平均主义,也是最扼杀人性的。刘任华看多了朋友中拥有三妻四妾的现象,其实能拥有三妻四妾是一种能力,而能让三妻四妾和睦相处是超能力,不是一般男人能做到的。刘任华有一个朋友是做房地产开发的,自己有一栋别墅,四层楼,一群楼住一个女人,周末四个女人聚在一起打麻将,其乐融融。何况一个男人能养那么多女人,能够让那么多女人过上安逸的生活,本身就是一种功德,相当于慈善事业。唐淇对刘任华说:“你和小秋都要上班,中秋酒宴的事就交给我来操办吧。”唐淇的大方得体,让刘任华很欣慰。其实唐淇私底下是要把酒宴当成战场,要在这个战场上把小秋击败。唐淇在一家高档豪华的酒楼,定了一间包厢。两个女人要在同一张餐桌上碰头,中间夹着她们共同的男人。她们会在这种场面里明争暗斗。她知道这是一场演出,她必须演好自己的角色。她预先设想了许多细节,怎样显得漂亮大方,不卑不亢,从容自信,怎样通过一些细节,不动声色地把她的强悍传递给小秋。她订的包间,很有档次,主要是吃海鲜。为了率先熟悉环境,有利于打好心理战,所以她早早地来了。她精心化了妆,穿一件白色真丝露背连衣裙,头发直直地垂着,看上去像雪莲花一样纯洁、高雅、一尘不染。在等小秋的时间里,她气定神闲,她在风月场中混过一段时间,见了形形色色的人,知道如何绵里藏针地骂人。她今天就要好好地不动声色地骂一骂小秋,让她下不了台面。包间门推开了,服务小姐领进来的是满面笑脸的刘任华。他迈着八字步,从容镇静。当然,刘任华总是这样胸有成竹,临危不惧,更何况,今天这个非凡场合里,是他两个最心爱的女人与他一起吃饭。这顿饭吃下来,也就代表小秋和唐淇认同了她们的关系,大家从此就成了一家人。刘任华身后跟着小秋,和他们的儿子童童,小秋穿一套灰色职业套装,脸色因为长期操劳,跟她的衣服一样灰暗。唐淇忍不住露出一个自得的浅笑。童童穿蓝色牛仔裤,白色衬衣,手里拿着一个变型金刚的玩具,圆圆的脸蛋红红的,显得非凡可爱。
有一种女人假如见到另一个女人,她恨她,她会怎么办?她会笑,她的仇恨会挥发成一种笑脸弥散在脸上,而且恨之愈深,笑之愈灿,当她对她恨之入骨时,那笑脸简直就像十克拉的钻石熠熠生辉、璀璨多姿、光彩夺目。唐淇和小秋都是这样的女人。现在,她们脸上的笑脸就像钻石一样熠熠生辉、璀璨多姿、光彩夺目。她们热情地打招呼,拥抱,一个唤姐姐,一个唤妹妹,然后问长问短。服务小姐以为她俩是失散十多年才相见的亲人,被她俩感动得眼睛都潮湿了。其实她俩都在表演给刘任华看,都想让刘任华知道自己因为太爱他,所以爱得没原则。但她俩热情的背后却含着锋利的刀剑,正在看不见的地方厮杀。刘任华真的很兴奋,他想他的两个女人能如此和睦相处,真是他的福气,也说明他是一个很有能力很有本事的男人。衡量男人有本事的指标,除了会赚钱,还要看他身边众多女人是不是相处融洽。他要童童叫唐淇小妈。童童很开心地叫了她一声小妈,还把自己的玩具拿给唐淇看,教她如何玩。大家入座,唐淇坐刘任华左边,小秋坐刘任华右边,童童坐小秋的另一边。菜很快就上来了,很丰富,满满地摆了一大桌。大家一边吃一边聊天。很快,唐淇就意识到自己在与小秋这场无形的战斗中败下了阵。因为唐淇除了漂亮,就剩下浅薄和无知。小秋从一进入包厢,就显示出女主人的风范,她招呼唐淇吃菜,她说:“吃啊,吃啊,多吃一点啊。”弄得唐淇似乎是远道而来的客人。唐淇心想,我才算真正的女主人,你算什么东西!可是在强悍的小秋面前,唐淇无故端就矮了三分。小秋一会和刘任华讨论公司的事,一会话题又从公司转到了时事政治、经济、文化体育方面。他们侃侃而谈,聊到开心处,哈哈大笑。唐淇根本插不上话,心里压了一肚子火。更让唐淇恼火的是,包间里空调开得低,她穿着又轻又薄的真丝露背连衣裙,冷得直发抖。她感觉到小秋的眼神里流露出对她的嘲讽,她甚至觉得小秋的随意装扮也是对自己刻意装扮的嘲讽。她与小秋目光对峙的一刹那,她觉得自己快要被小秋的逼人的嘲讽烧毁了。刘任华脱下西装外套,披在唐淇身上,温声细语地说:“瞧你,冷得嘴唇都乌了。”唐淇有点洋洋自得,把头靠在刘任华的肩上,娇滴滴地说道:“亲爱的,谢谢你。”她说这话时,看到小秋埋着头喝汤,很无聊的样子。“亲爱的,我就知道你对我最好了。”唐淇说话就越发温柔,当小秋不存在。唐淇感到胜利的喜悦。可就在这时,童童走了过来,拉着刘任华的手说:“爸爸,我吃好了,我们回家吧,我要回家看动画片。”刘任华说:“好,好,我们回家。”刘任华起身,拉着童童的一只手,对唐淇说:“你等会去买单,我们先回家了。”“噢。”唐淇一时间有些懵头懵脑的,刘任华说“我们先回家了,”很显然他嘴里的“我们”,是他、小秋和童童,尽管他对她很好,很爱她,也愿意照顾她一辈子,可是不可能成为他嘴里“我们”中的一员。他还说“回家”,在他心中,小秋和童童那边才是他真正的家,才是他灵魂休憩的地方,而她只不过是他身体休憩的地方。小秋站起身,牵着童童的另一只手,一家三口,极温馨的场景。童童跟她说再见,刘任华跟她说再见,最后小秋跟她说再见。小秋说再见时,一脸的自得。他们走了,唐淇看着满桌子的菜,心里昏昏然然……
自从她知道老板和蒙牛偷情的事后,老板一直盼着她快点从公司滚蛋,很快给她办理了辞职手续,结算了工资。走出公司大厦,老板娘追出来,拉着她的手,问:“干得好好的,干嘛要辞职?”罗千朵心想,反正跟老板没有任何利益冲突,干脆把老板与蒙牛偷情的事告诉她,让她心里有个底。可是话到口头又咽了下去,怕老板娘承受不了打击。老板娘说:“你是不是有话要跟我说,你直说吧。”罗千朵脸涨得通红,咬着下唇不言语,半晌才道:“老板和蒙牛……他们……”老板娘道:“你是不是想告诉我,我老公和蒙牛偷情的事?”“你知道?!你全都知道?!”罗千朵叫道。老板娘点了点头。“你就这样忍受他们的背叛,你怎么不吵不闹?”老板娘向罗千朵一笑,白牙齿在太阳里亮了一亮,那时,风恰巧向这面吹,老板娘的声音在风中低沉地响起,“我生完孩子后就患了严重的妇科病,不能过性生活,他那么年轻,那么强壮,你要他不找女人,怎么办?我很早就知道他和蒙牛的事,我没有恨过他。他以为我不知道,他努力地隐瞒这件事,努力地补偿我。其实,他过得挺辛劳。”罗千朵说:“你这是软弱。”老板娘说:“爱大于痛苦,我仍能爱着那个伤害、背叛我的人,这是可以的,这不是软弱,这不是屈辱,这是夫妻之间的恩情。”罗千朵不能理解她的话,也不想去理解,反正她辞职了,不会再与老板夫妻有任何来往。罗千朵辞职后,预备休息一段时间,再去找工作。这天她在网上闲逛,无意中看到一本叫《不了情》杂志的约稿信,这是一本发行多年,发行量很大,在全国范围挺有名气的期刊。罗千朵去书摊买了一本《不了情》杂志,细细研究起来。读大学时,罗千朵曾看过几本,现在看到的故事还是那么眼熟,里面的主人公似乎是换了个名字和妆扮,借尸还魂地演绎着多年以前那些差不多的关于情困、情仇、情杀的故事。罗千朵觉得稿件的整体水平不高,于是忽然想,我为什么不写一篇试试?她苦思冥想,憋到半夜三更,总算写好了一篇爱情稿。然后按照约稿信的邮箱发了过去。第二天,编辑回信了,说她写得很好,预备这一期送审。又过了一个星期,编辑回信,说文章过了三审。这一结果极大的鼓舞了罗千朵的斗志,她决定不找工作,好好做一名自由撰稿人。她去一些自由撰稿人论坛,虚心向一些优秀的自由撰稿人讨教。又去书摊买来几本发行量大的生活类期刊,揣磨它们的风格。她一口气写了三篇爱情稿,发给不同的杂志,结果全都通过了,月底一算,足足有四千元稿费。罗千朵觉得自己幸福极了,不用上班,不用看别人的脸色,每月敲几篇爱情稿投给不同的杂志,收入也不低。她还有一个疼爱她的丈夫,他虽然毛病多多,可他努力赚钱养家,愿意把所有的工资全交给她来治理。罗千朵的骨子里缺乏安全感,从小就有一种如梦的飘忽的感觉渗透到她的骨子里,无论在她兴奋时还是在悲伤时。她觉得自己像一条鱼,痛苦地游动着,寻找适合自己的那片水域。现在她终于找到了,这片水域就是高飞。她感谢上天把高飞送到她身边,有时想一想,正因为有高飞,她在深圳的生活才可以由浮萍变成了岛屿,使她有了站立的根基而不是只在水面漫无目的的漂流。
高飞有一位女同事叫上官娜,个子很高,足有1米70,修腿,硕胸,蜂腰,皮肤是那种很健康很时尚的小麦色,嘴唇丰厚,颧骨高耸。她深知自己的长相很现代,因此有意无意地强调渲染:穿低腰牛仔裤T恤,剪男孩子式的短发,戴巨大的圆圈耳环,要么不施脂粉,要么化惊世骇俗的浓妆。简而言之,绝不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的世俗美女。她是业务部的骨干,工作能力一流,如同她的身材。不过她的脾气非常烈,高飞经常看到她在办公室里跟这个吵架跟那个吵架。有一次快下班了,她要一位设计师设计一份广告,设计师心不在蔫,她指着别人的鼻子,像骂孙子似的足足骂了半个多小时。还有一次,开会的时候,她与副总经理发生了冲突,她猛拍一下桌子,扔下一句“神经病”就走了。气得副总经理半天说不出话。她似乎跟整个世界都有仇。像她这样的女孩子无人问津是不可能的。有一个小伙子对她用情很深,大家叫他大陈,大陈其实不大,比上官娜还小3岁,才23岁,长得白白瘦瘦,眼神像食草动物一样温顺。他父母长年在香港做生意,他一个人住一套大房子,在华强北开了一家店,专售MP3。他玩得东西价值不菲,一辆单车就五六千元,他举止相当得体,得体之外还充斥着造型感,让人感觉十分舒适。像他这样文弱的青年,似乎不应该喜欢如此火爆的上官娜,但他却如醉如痴地迷上了她。他经常来蚂蚁公司找上官娜,上官娜对他始终不理不睬。谁也没想到大陈会做出那么刚烈的举动。有一天,他在走廊上挡住上官娜,平静地问上官娜:“你答应做我的女朋友吗?”上官娜沉默着。他笨拙地爬上走廊的护栏上,站在上面,这是十五楼,护栏下面是车水马龙的深南大道,他一旦掉下去,便粉身碎骨。他站在上面,像一只摇摇欲坠的雕塑。正赶上下班的时候,走廊上围满了看热闹的人,有胆小的女孩子吓得尖叫起来。上官娜依然沉默,嘴角挂着嘲讽的讥笑。他伸出手臂,他的手臂又细又长,像长臂猿,傍晚的太阳挂在他的背后,是那样的辉煌。他再次问上官娜:“你愿意吗?”上官娜终于开口说话了,上官娜说:“你跳吧。”然后上官娜转身走了。他当然没跳成,几个男人不动声色地走上去,把他拉了下来。这以后上官娜成了这栋写字楼的名人,大家在电梯里看到她,免不了使眼色、说三道四。上官娜总是昂着头,一副清高不屑的样子。高飞不喜欢上官娜。觉得她是一个灵敏、夸张、新潮,富有挑战性和伤害性、有强烈支配欲望的现代女孩。这样的女孩是炸药,稍不注重就会爆炸,炸伤了自己,也会炸伤别人。在办公室里他尽量不跟她说话,尽量避着她,不跟她起冲突。高飞越避着上官娜,上官娜就越想靠近他,他的冷漠,勾起了她无穷无尽的想象和无穷无尽的遐思。每次开会,上官娜必定会坐在高飞的旁边。公司聚餐,上官娜也要坐在他的旁边。下班时,她会想法子跟高飞一起步出办公室。就连去茶水间,高飞前脚迈进去,上官娜后腿就跟了进去。每次跟他靠得很近时,她都想跟他说点什么,但高飞始终与她保持一种冷漠的拒人千里的礼貌。有一天,高飞去上厕所,上官娜刚从厕所出来,两人在昏暗的过道里相遇。擦肩而过时,上官娜忽然问道:“高飞,你是不是很讨厌我这样的女孩子!”高飞一下子停住了。上官娜说:“你是不是很讨厌我?”高飞说:“哪有啊。”上官娜朝他媚气十足地嫣然一笑,说:“那你肯定害怕我。”高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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