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恋向日葵-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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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角:Sun
女主角:傅千絮
〓文案〓
头一天到梦寐以求的舞鹤会馆上工,
心里紧张得不知手脚怎摆已经很糟糕了,
还杀出个她从小避之唯恐不及的大瘟神,
猛叫她──傅老二,真是有够难听!
就连一个长得帅帅的阿兜仔,
也莫名其妙来凑热闹,喊她Flower,
对她的名满口赞到不行,说什么──
他是Sun她是Flower,
加起来就是Sunflower的向日葵,
啊──闭嘴,别再说了!她都快花轰了!
但不管她怎么抗议,就是没人鸟她,
那就别怪她拿起“凶器”K向他的头,
只是……只是……怎么没人跟她说,
他就是饭店今日的贵宾──
索罗王室的太阳王子啦!
缘 份 子纹
曾经有位师父告诉我,每个人身上都有磁场,这个磁场会在你不自觉之中散发!若你相信这个世上的人都是不好的,那你就会吸引这些不好的人跟随着你,但若你怀着喜乐的心看这个世界,你的生命中会处处都是惊奇与和善。
我很喜欢这样的说法,因为我真的相信人性本善,我总庆幸我的生命中总有无数的贵人出现!这是老天爷给我的恩惠。因缘际会的我认识了一些人,在这个资讯爆炸的时代里,我觉得还是与人面对面的互动比较有趣!
有位大姊对我极好,她让我觉得认识她实在是三生有幸,我曾对她说,在过去的岁月里,我不停的学习包容与宽恕的智慧,但在她身上,我看到一项更值得我学习的美德叫——赞美!她总不吝于去夸赞他人,在她的身旁,听她爽朗的大笑声是件很愉快的事。我常不自觉的跟着她笑,我相信情绪是可以互相传染,这样的互动很微妙很轻松,我真的很想对她说声——大姊,谢谢你!
我对人一向不太表现太多的情绪,说好听一点的是说我怕生,说难听一点(我同学说的)是——我很跩!不过不管是前者或后者,我只相信用真心去对待就绝对不会出错!
我不看电视不看新闻,对于最近社会有什么脉动,我得到最多的讯息是来自杂志和书。毕竟我有着鸵鸟的心态,我认为看新闻会令自己的心情越来越糟,所以索性选择不看。我还挺自得其乐活在自己的生活里,要不是我有布丁、果冻要照顾,我还真可以不问任何世事的过日子。
或许是因为睡眠品质不佳(还是年纪大了),反正我觉得买张好床有其必要性,而铺在上头的床罩组更是马虎不得,不赶稿的日子,可以悠闲的窝在床上,还可以随着心情去变换花色,这是一种幸福的感觉。
我喜欢让我的布丁、果冻挑床罩组,他们在我身边的日子,我让他们选择他们喜欢的花色让他们躺在上头睡觉,他们很开心,或许是因为这样让他们感觉像大人。
有一次跟大姊在聊天,我说,偶尔一个人时难免会有寂寞的感觉,但是却发现男人在我生命中存在的必要,远远不及一套我中意的床罩组。
想起了吴若权的一篇文章,有句话令我看了之后忍不住大笑。他说,单身女子双人床,最可悲的莫过于一只会飞的蟑螂!当夜晚,看到一只会飞的蟑螂,惊吓之余,女人想起了自己为什么没有一个男人在她的身边替她打死这个不受欢迎的东西,霎时寂寞袭上了心头,冒出了想安定下来的心……
这是个很有趣的想法,我试想,若我遇到这个情况怎么样?
记得有一次,我的浴室里还真不知道从哪里冒出了只小蟑螂,我尖叫了一声,当时布丁和果冻跑了进来,问我怎么了,我指了指墙角,原本以为小家伙会惊慌失措,却没想到布丁看了我一眼说:“你会怕!你出去啊!”
我这个俗仔妈妈也二话不说的转身离开,站在浴室的门口,就见他抬起脚,用力的一踩,蟑螂在他脚下寿终正寝,他还不忘拿卫生纸包住尸体丢进垃圾桶里,然后他很酷的告诉我,这样就好了啊!
实在有点傻眼,我问他,你不怕吗?他说会啊!可是还是要把它踩死才可以!
他的想法我不懂,但却让我觉得,我的布丁真是太窝心了!至于总是吃个不停的果冻……如往常的习惯一样,抱着我的大腿,一脸天真。指望他吗?过几年吧!
楔子
外头的人都说——此刻坐在办公桌后的那个男人,有足够的力量可以把世界踩在脚底下。
或许传言多了一丝恭维也多了些许夸大,但他确实有足够的能力可以掌握他所想要的东西。
他的这份自信不单是来自于他优良的家世,更因为他浑身上下所散发出的优雅魅力与果断精准的决策,他出色的外貌总令人不自觉的将目光停留在他身上。
他——飞扬集团的首脑戚志中,一出生就得天独厚的拥有世人称羡的一切,而他的聪慧与独到见解,使家族企业在他接手的短短数年间,名望达到顶峰。
随着时光逝去,飞扬集团持续茁壮,他身上的冷漠气息逐渐减少。因为多年前,他遇到了命中的那个女人,她渐渐的改变了他,使他不再将事业当成生命中的全部,此刻在他的心目中,最值得骄傲的是有一个和善的家庭和他所深爱的妻子与孩子。
“你该敲门的。”戚志中听到开门声,连头都不抬,只是冷冷的说道。在公事上,他还是一如往常,数十年如一日的严肃。
“对不起!”戚先侣嘴上这么说,但语气里一点都没有歉疚的味道。这就是他,戚家最令人头疼也是最聪明的一个孩子。
戚家到了这一代,共有七个男孩,而身为戚家最小的儿子,戚先侣上头有六位在各自专业领域上表现得可圈可点的哥哥。
也因为这些兄长的优秀与彼此间亲密的手足之情,间接或直接的造就了他今日羡煞旁人的成就。
不过戚先侣今日在集团内掌握不少的资源,可不是光靠兄弟情谊得来的,他卓越的表现才是使他得以独当一面,管理集团旗下百货业的最主要原因。
随着年纪渐长,戚先侣在飞扬集团中的地位,渐渐提升到仅次于大哥戚志中与六哥戚志岁。
戚志中将手中的文件看了一个段落才缓缓的抬起头,有些不以为然的瞄了自己的小弟一眼,然后又低头继续看文件。
这一眼使戚先侣的心头一毛。
大哥有一双令人一见难忘的眼睛,深邃而动人,这双眼睛不该长在一个男人脸上。戚先侣平视着大哥,第N次在心中这么想着。每次看到这双眼睛传来的冰冷,他总觉得大哥真是平白糟蹋了这样一双眼眸。
因为他空有一对漂亮的眼睛,但看来总是冷若冰霜,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站在他面前,严肃的气氛令他心想自己是否应该立正站好。
“你别一直站在我的后面,我大哥没有怪我直接冲进他的办公室。”对着尾随他进来的秘书吴美玲,他说道:“你先去帮我跟总裁泡杯咖啡来吧!”
她无奈的盯着他。总经理总是这样大剌剌的,让人觉得好气又好笑!她的目光移向顶头上司,无声征询着。
“去泡咖啡吧!”戚志中淡淡的挥了挥手,他一点都不想在外人面前数落自己的弟弟。
闻言她立刻转身离去,轻轻的将门带上。
他修长的手无意识的转动着笔,不认同的双瞳须臾不离弟弟的脸。
戚先侣被盯得有点不自在,最后他叹了口气,无奈的对天一翻白眼,“好啦!我知道了,下次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在进门前,我一定会先敲门,这样总行了吧!”他不是很甘愿的说。
“希望下次你能说到做到!”戚志中一点都不想跟他争辩。他已经听他说过同样的话不下百次,但这个小弟似乎是存心的,从来就没有履行过对他的承诺。
“你一大早找我回来干么?”坐在办公桌前的沙发椅上,喝了口秘书送上来的咖啡,戚先侣直截了当的问。
他掌管飞扬集团旗下的百货业,而最近这两年,飞扬集团将百货市场重心转到新竹,开设新的Shopping Mall,所以他一个月当中有三分之二的时间留在新竹,只有公司有要事的时候才会回台北。
“再等一下!”戚志中在文件上签名,将工作告一个段落之后,才抬头看着他。“等你六哥来,我们再谈。”
“六哥也会来!”他有些意外。
他大哥微点了点头。
戚先侣啜了口咖啡。大哥、六哥和他三人聚首,看来今天还真是有重大的决策待商讨。
戚家有七个兄弟,在飞扬集团里,他们各司其职,彼此扶持、彼此帮助。
没有争议的,集团内部最大主导权在老大戚志中的手上。
老二戚志华一向淡泊名利,虽然从一流学府毕业,还曾是个知名的律师,但对于从商却总是兴趣缺缺。现在连律师都不干,只与当老师的妻子安份的守着一间餐厅当老板,日子过得平凡却也充满喜乐。
老三戚志民则是管理土地开发与建案,念设计出身的他,拥有敏锐的天份,但对于商场上的尔虞我诈反感,所以情愿整天埋首设计稿也不想出现在公司里。
老四戚志国算是个商业奇才,他掌管公司的财政,但近几年都在欧洲拓展业务,因为公务繁忙,他鲜少回台湾。
老五戚志万掌管医院,飞扬集团旗下的医疗体系由他负责。虽说是院长,但却没什么派头,他底下的医生护士高兴的时候会叫他一声院长,不高兴的时候,直接连名带姓的叫他也是平常的事。一个看来很简单的医院,但似乎常出问题,搞得他一个头两个大。
至于老六戚志岁,他管理饭店一向做得有声有色。戚志中毫不怀疑这个弟弟的卓越能力,而这个弟弟似乎也是最不令人担心的一个,当然,除了这一次,他坚持要拓展中东饭店业务。
至于戚先侣……看着一派轻松喝着咖啡吃着三明治的小弟,戚志中在心中叹了口气。如果小弟能够再稳重一点的话,将来就能放心的把飞扬集团交由他来主导。
飞扬集团的领导核心至今大致底定,重大决策几乎都是由戚志中、戚志岁和戚先侣决定,其他的兄弟并不会有太大的意见。
“总裁,副总裁来了。”吴美玲打开办公室大门,有礼的说道。
“请他进来。”
“副总裁,请进。”她微侧过身。
“谢谢!”挺拔的戚志岁越过她走进办公室里,他的口气就如同他外表给人的感觉——温和而有礼。
在将门关上的时候,吴美玲忍不住多看了他几眼。若问戚家七兄弟之中谁最漂亮,那个人一定非戚志岁莫属。
虽然说漂亮两个字实在不应该用来形容一个男人,但每个看到戚志岁的人一定忍不住会发出这样的赞叹。
他有着细致的五官,比女人还白皙的皮肤,举止优雅得体,是个不折不扣的美男子,就算是古代的潘安再世可能也比不上他。
“六哥!”戚先侣率先向他打招呼。
“难得!”拉过一把椅子,戚志岁瞄了他一眼,语气有些意外,“你竟然比我早到。”
他的口气虽然温和,但讲出来的话却一点都不中听。
“别说得我好像常迟到好不好?”戚先侣的嘴一撇。
戚志岁只是淡淡的挑眉,不跟他争辩,毕竟事实胜于雄辩,别人迟到是偶发事件,但他迟到可是家常便饭。
“今天不跟你枱杠,我的时间不多,所以我们还是直接切入主题好了!你们两个找我回总公司来到底有什么事?”戚先侣问,“我下午两点还有个会议要开,得要赶回新竹去,所以有事请快说。”
“其实有件事,我们想要听听你的意见。”戚志岁在大哥的目光暗示之下,开口说道。
“听我的意见?这可新鲜了,”只要关乎公事,他便会收敛起自己一贯的吊儿郎当。“有什么难得倒你们两个的?”
他说的是事实,大哥与六哥两个人一刚一柔,在商场上几乎战无不胜,根本轮不到他这个小弟上场,现在竟然要问他的意见?
“我们打算将飞扬的事业版图扩展到中东。”戚志岁平铺直述的说。
“中东?!”他的眉头微皱,“你是说伊拉克打科威特那里啊?”
戚志岁听到他的话,忍不住笑了出来。
戚志中则大大的叹了口气。对这个弟弟,他实在无言以对。
“干么这种反应?是你自己说中东的啊?”戚先侣不以为然的嚷着,“你说的中东难道不是那里吗?”
“是!”戚志中点头,“但我们并不打算在战火连天的地方扩展。”
“所以?”他一挑眉,等着他们继续下去。
“实际上,我们打算在阿拉伯半岛的索罗设立饭店。”戚志岁回答。
“索罗?!”戚先侣的脑子飞快闪过中东地区的地图,“那不跟在科威特同样道理,索罗不就在科威特附近吗?而且那个国家面积只有台湾的三分之二而已。”
“你说的没错,而且你的地理也念得相当不错。”
“废话,”他对天一翻白眼,“我以前读书的时候,也有一票来自中东王室的同学好吗?”
“很好!”戚志岁点点头,“既然你有初步认识,我们想要听听你的意见。”
“什么意见?”他不解的问,“我根本就搞不清楚状况,那是个在中东的小国家,我一点都不了解,所以我一点都不认为我们需要到那么危险的地区去设任何的点。”
戚志岁抚着下巴。“先别这么快就下决定,今天找你来的目的便是想要告诉你,现在有一个契机。”老实说,他的提议大哥也不赞成,这也是为什么今天会找小弟来的最主要原因。
飞扬内部的决策权现在掌握在他们三个人的手里,若遇到意见相左的时候就得投票决定,少数服从多数,所以他必须得到小弟的支持,他的想法才能落实。
“我与索罗王室有交情!”他直截了当的表示,“Simon是索罗王室的第二顺位继承人,是我在英国读书时的同学,当年我们曾谈过赴索罗投资的可行性。虽然索罗面积不到台湾的三分之二,但它的人民年平均所得却高达两万三千元美金,虽然邻国经过了几次战争,但索罗并没有受到任何影响,他们是很爱好和平的一族。
“索罗王室打算在索罗境内设立赌场,若能结合饭店,会是个很有利的商机,更重要的,这是非常好的一个挑战!Simon念的是观光经济,他想发挥所学,所以我们两个对这个投资案都很感兴趣,他也愿意尽他所能协助我们。我打算与他合作在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