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玫瑰的故事 >

第14部分

玫瑰的故事-第14部分

小说: 玫瑰的故事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轻笑数声。
“大哥,像你这样的人……”我惋惜,“你根本不应活在今天,你这样是行不通的。”
他抬起头,眼睛看得老远去,用手支着后脑,他说:“有什么通不通,你早点结婚,生九个孩子,便就解决了难题。”
“你呢?”
“我?”他不说下去。
大哥这人,不知有什么不对劲,整个人充满消极的味道,使我担心。我说:“为什么一定那般执著呢,女人只要爱你,肯与你生孩子就好。”
我说:“大哥,你不能要求他们与你懂得一样多,神仙眷属是很难得一见的,你数得出璧人吗?”
“有,眼前的黄振华先生夫人。”大哥燃起一支烟。
“黄振华这斯,”我笑道,“他的运道真好。”
“他们也是迟婚的。”大哥说,“老黄这个人,找了十多年,才遇见到他的理想。”
“有时候感情是可以培养的。”我说。
“我不需要那样的感情。”他说。
“你爱梵哑铃一辈子,它又不会跟你结婚生子……真是,七万美金一只琴。”我说。
大哥微笑,他一贯纵容与忍耐我对他的指责,他说:“那跟你买一辆摩根跑车有什么不同?”
我强辩,“女孩子欣赏摩根跑车为多。”
“我实在不在乎女人欣赏我。”大哥说。
“呵,那么口硬,以违反自然为原则。”我说,“将来你终于娶了妻子,我就把这话重复给你听。”
“那敢情好。”他站起来。
“你又去练琴?好,你一直躲在家中,她会来找你的。”我又挖苦他。
“说不定她摸错了门,”大哥挺幽默,“今天我就可以见到她了。”
他进去换衣服。
我取起公事包上班。
黄振华见到我,自然而然地发起牢骚来。他说玫瑰的丈夫方协文无论如何不应允离婚,现在赶了来与玫瑰谈判,这人早晚要到的。
我知道黄振华对这个妹夫的厌恶,故此采取中立。
我现正追求玫瑰,以我的骄傲,不屑去踩低方某这个人来抬举自己,毫无必要。我知道自己的份量。
当天我想约见玫瑰,但她告诉我实在抽不出空来,我只好作罢。
驾车回家途中,我跟自己说:现在咪咪可收到了那封信?
她的反应又如何呢?我永远不会知道,从此之后,我与咪咪是陌路人了。
大哥比我早回家,他的烹饪手艺一向高明,做了一大锅喷香的罗宋汤,连女佣人都称赞。我一边吃一边叹息,像什么话呢,精通拉丁文的大律师,练琴之余,在厨房一展身手……活该娶不到老婆,太抢镜头了,普通一点的女人,哪敢往他身边站。
这几年他并没有特别显老,却比往日更加清秀忧郁。
他问我汤的味道。
我嬉皮笑脸地说道:“汤不错,你几时学缝纫呢,我有几条牛仔裤要改一改。还有,快凉了,帮我打一件毛背心。”
“你心情倒好,”大哥说,“今天咪咪找到我那里,直哭了一小时。”
我放下汤,一阵阴霾遮上心头,“说些什么?”
“没说什么,只是流泪,我最怕女孩子落泪,心都碎了。”他摇摇头,“这种事岂真的无可避免?”
“她真的没有埋怨我?”她收到那封信了。
“也没有祝福你,对不起,她没有故作大方,哭完站起来就走了,真是一个高贵的女孩子。”大哥惋惜地说,“如今连这样的女孩子也难得。”
我不敢作声。
“不过我相信你是想清楚了的,我不便管你的事。”大哥说。
“大哥,”我感动地说,“这些年来,是你教我养我,你的命令我一定听从,假使你叫我立刻娶了咪咪,我也一定听。”
“胡说!”他沉声道,“我为什么要令你不快乐?”
我连忙赔笑说:“是,是,我不过说说而己。”
他已经回书房去了。
我叹一口气,觉得太难讨好这个大哥,他那孤僻的性子—;—;
就在这个时候,门铃声大作,像是一个淘气的孩子急急地站在门外讨糖果。女佣人去开了门,玫瑰站在门外。
我“霍”地站起来,“玫瑰!”
她气急败坏,“家敏,我刚自老房子回来,他们把我的书房拆掉了,我急得不得了,马上赶了来,我们不是说好的吗,什么都可以动,独独那间书房—;—;”
“不不,你放心,他们只是移一移那面墙,那书房是不动的,你千万放心。”我不知如何安慰她才好。
“呵。”她像一个孩子似拍拍胸口,“吓坏我。”
她的头发束成条马尾,一条窄脚牛仔裤,一件宽大白衬衫,脸上没有任何化妆,一额的汗,我心痛了,伸出食指替她划去汗。
我低声说:“你说过什么,我都牢记在心,我怎么会忘记,你不放心其他的人,也该放心于我。”
她温柔地笑,倚在门框。我注意到她脚上穿着双旧日本拖鞋,衬衫内没有胸罩,美丽的胸脯若隐若现,我忽然别转了头不敢再看,面红耳赤。
我忽然想起十五六岁的时候,在圣诞舞会中与女同学学跳舞,第一次拥抱异性,感觉相仿,呵玫瑰玫瑰,我为你倾倒。
她侧侧头,问我:“谁在弹琴?”有点诧异,“我从没听过如此感情丰富、冲动、紧张的乐章。”
我答:“那是我大哥。”
“他是音乐家?”
“不,他是大律师,但是九岁开始练梵哑铃,他是个怪人。”我耸耸肩。
“那乐章是什么?”
“你没听过?那是梁祝小提琴协奏曲中之楼台会一节,祝英台向梁山伯申诉她已经许配马家了,乐章绷紧哀艳—;—;虽然大哥说听音乐不能这样子理性—;—;”
乐章已经停了,我注意到玫瑰向我身后凝视,我转过头去,看见大哥站在书房门口。他什么时候打开了门?
我咳嗽一声,介绍说:“这是我大哥家明,大哥,这是玫瑰,黄玫瑰—;—;大哥,大哥?”
大哥如梦初醒,轻轻说,“黄小姐,你好。”
我忍不住笑出声,真俗套—;—;黄“小姐”。
但是玫瑰却说:“溥先生,你那琴声……太美丽了。”
我笑道:“大哥,你遇到个知音人了。”
大哥没有回答,他凝视玫瑰片刻,说声“宽恕我”,转头就回书房。我只好代他解释,“我这大哥生性孤寡,别去睬他,来,我送你回家吧。”
“可是他长得不像你。”玫瑰说。
“你也不像黄振华。”我微笑。
“通常人们形容秀丽的女子为‘不食人间烟火’,今天见了你大哥,才知道男人也可以有这种容貌。”
“他走火入魔。”我说。
“他结了婚没有?”
“从没结过婚。”
“可有女朋友?”
“没有女人配得起他。”
“从没有同女人相处过?”
我摇摇头,“没人会相信,从来没有,我怀疑他仍是处男。”忍不住又微笑。
“这是不可能的事。”玫瑰睁大眼睛,“我们只不过是血肉之躯。”
“我与他不一样,我这个大哥守身如玉,而我,我只是凡人,我喜欢一切美丽的东西,特别是美丽的女人。”我坦白地说,“美丽的女人永远令我心跳。”
“他难道不觉得寂寞?”玫瑰问。
“谁?大哥?他?有一个时期,为了让我读大学,他工作很辛劳,根本无法结识女朋友,后来事情搁下来,他致力于音乐……我猜他是寂寞的。但他这个人非常高贵,永不解释,亦不埋怨,他是我一生中最崇拜的人。为了我,他颇吃了一点苦,但我的生活却被他照顾得十全十美,为了我他没有结婚,现在我自立了,他却又失去机会,我猜他决不愿娶个十七八岁的无知少女为妻。”
“但很多女孩子会喜欢他。”
“她们哪里懂得欣赏他,”我说,“此刻香港的女孩子人生最终目的不过是坐一部司机接送的平治房车。”
“这样的愿望倒也容易达到。”玫瑰微笑。
“于是大哥也没有与女人相处,他是异常清心寡欲的一个人,你知道吗,每个星期天早上他练字—;—;”
“练什么体?”
“瘦金体。”
玫瑰沉默。
我们趁着月色在浅水湾喝咖啡。
我滔滔不绝对玫瑰诉说关于大哥的事。
“—;—;女人们又不高兴去钻研他的内心世界,她们只知道他有一份好职业—;—;如此而已。他的好处不止印在卡片上的头衔,况且大律师根本不准在卡片上印头衔,卡片上只登姓名地址电话。”
玫瑰叠起手,将下巴枕在手上。
“渐渐他就不去找对象了,几次三番对我说,可遇不可求,可遇不可求。他为我牺牲了那么多,我又不能帮他,他越来越沉默。”
玫瑰抬起眼,“那也不然,他并不沉默。”
“为什么?”我诧异。
“他的心事全在他琴声里。”玫瑰问,“你没听出来?”
“什么?我从来没有想到这一点,怎么会有这样的事?”
“你留意听一下就知道了。”
我侧头想了一想,玫瑰是一个冰雪聪明的女子,心又细,呵呵,她听懂了大哥的琴声。
过一会儿她说:“方协文明天到香港。”
“不要怕他。”
“谢谢你,家敏。”
“我会支持你。”我说。
方协文这个人,正如黄振华所形容的一样,是个绝望的人物。
他肥胖,不修边幅、笨、迟钝,连普通的社交对白都说不通,夹在黄家一群玲珑剔透的人当中,根本没有他立足之处。他大概也很明白这一点,因此更加放弃,不住地用一条皱腻的手帕抹汗,身上穿美国人那种光滑的人造纤维料子的西装。
方协文的西装领子还宽得很,胡乱缚条领带,足有四寸阔,一双皮鞋的头部已经踢旧,袜子的橡筋带松开来。
香港一般的银行小职员都还打扮得比他入时、整洁,但他像所有在外国小镇住久了的华人一般,言语间还处处要透露他的优越感,一切都是美国好,美国人连煎一条鱼都好吃点,美国的月亮是起角的。
但我并不耐烦与他争执,何必呢,他是一只住在井底的青蛙,只要他高兴,管我们什么事。
我心中只是暗暗吃惊玫瑰竟会与这样的一个男人度过十年。
方协文跟玫瑰母女根本扯不上关系,从头到尾。他是局外人。
正如黄振华所说:“小玫瑰竟会有这么一个爹。”
方坚持不肯与玫瑰离婚,他还想控制玫瑰,希望她跟他回去。
玫瑰的神色很冷淡平静,有种事不关己的感觉。
方:“我不离婚,你仍是我的妻子。”
玫瑰:“没有可能。”
方:“孩子是我的。”
玫瑰:“整件事是没有可能的,我即使死在你跟前,也要离婚。”
我可怜方协文。
他还想说什么,黄振华已经阻止他:“方协文,一个人见好要收手,玫瑰已经付出给你,她一生光阴中最好的十年,请问你还有什么不心足?她跟你在一起根本是一个错误,你应当庆幸你有过与她共同生活的机会,适可而止。”
黄振华说这番话的时候脸色铁青,黄太太在一边暗暗摇头。
玫瑰站起来,“家敏,麻烦你与我出去兜兜风。”
我陪她把车驶往石澳。
在沙滩上坐了很久,她才抬起头来,以一种极端迷茫的声音说:“怎么我会跟这个人结了婚?怎么又会跟他共度这许多日子?”
我并不知道答案。
早餐桌子上,我跟大哥说起这件事。
我说:“月老是很恶作剧的,专把两个不相干的人扯在一起。玫瑰这些年来,日子不晓得怎么过。”
大哥喝着矿泉水问:“你现在算是她的男朋友了?”
我苦笑,“我有这样的福气吗?”
大哥不出声。
“你认为她怎么样?”我问。
“美丽。”
我点点头,“令人心悸的美,三十岁了还这么美。”
“三十岁是女人最美丽的时间。”大哥说。
我接下去,“如一朵盛放的玫瑰,因为知道她马上要凋谢了,额外凄艳,我简直受不了这一击,她的皮肤略为松弛,轮廓却完美如初,疲倦的神态,仍然带点天真的语气—;—;但愿我有资格看着她老。”
大哥不出声。
我完全受玫瑰迷惑,大哥知道。
我说:“大哥,也许你会不耐烦照顾一个这样的女子,但—;—;”
大哥打断了我的话,他站起来出门上班去。
我怔住在那里,或许他不赞成我与玫瑰来往,因他自己过着冰清玉洁的生活,对别人的感情纠纷并不表示同情。
方协文被赶到旅社去住,黄振华气愤这个老实人给他无限的烦恼。
黄太太觉得黄振华大势利。而我,我要向玫瑰求婚。
黄振华说:“我倒情愿她嫁给你,可是她不会肯,她不会给她自己过好日子。”
我微笑,我愿意等。
下班。
大哥不在家。问女佣人,佣人说他外出。
外出?他有十年没外出了。
跟谁?女佣人不知道。
我一个人坐家中喝威士忌苏打。会不会是咪咪有话跟他说?多年来他当咪咪是妹妹一般。想到咪咪,我心中害怕,沉默良久。
她现在怎么了?跟什么人相处?
看完电视新闻,挨到吃晚饭,觉得无边的寂寞。
离开咪咪是非常不智的,我们志趣相投,青梅竹马,一切都有了解默契。我相信她会是一个好妻子,我们俩轻易可以白头偕老,过着平静愉快的生活。
平静。
愉快。
做人不应再有苛求,但是我竟会放弃咪咪去追求虚无缥缈的爱情,虽然没有身败名裂,却也焦头烂额,但现在我已经不能再迁就于玫瑰以下的女子。
我忽然明白,遇见玫瑰乃是我毕生最大的不幸。
大哥回家的时候,苍白的脸上带一抹红润,像是喝过酒来。
我意外问:“跟朋友出去?是同事吗?”
他柔软的头发有一绺搭在额角,他轻轻抚平,带点犹豫。
“不想说拉倒,”我笑,“咱们兄弟最好对调,从此以后我在家喝酒,你去活动活动。”
“我要睡了。”
我深深叹口气。
大哥是我所知道唯一称得上动人的男人,他有一种欲语还休的神情,形容不出的含蓄与忧郁。细心的女人看了,母性全部被激发出来,无可抗拒,但这个商业社会的人粗心大意,他的优点乏人发掘。
黄家的老房子装修进行火速,我出去看过,已经办妥了家具,做得七七八八,维持着原来的神髓,再加翻新,看上去不知多舒服。书房却没有动,一面墙改过,近屋顶处,一排酸枝木通,增加不少气氛。
我很满意。
工人告诉我一星期后可以搬进去住。
这一连串日子内的变化大过以往那十年,都是为了玫瑰的缘故。
一连好几天,我想约玫瑰看新房子,都找不到她。
我问黄太太她是否出门去了,她又不说。
“她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