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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玫瑰的故事-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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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太太说:“你说得很对。”
太初说:“我要钱来无用,我什么都有。”她看我一眼,“不知他对荣华富贵的看法如何?”
我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的看法与你一样。”
太初白我一眼,“真无耻,舅母别信他这八个字,这是他惯伎,一点诚意也无,说了等于白说。”
我恐吓她:“你少在舅母面前诋毁我,回家家法伺候你。”
“舅母你听听这是什么话。”
黄太太叹口气,“这是打情骂俏话。”
太初的面孔忽然就红了。
她舅母微笑说道:“你们俩,很好呀,真是一对,我很替你们高兴。”
太初说:“跟这种人白头到老,未必得了什么好处去。”她瞟我,“不过没他呢,日子又闷,不知怎么过。”
“彼此彼此。”
“你们结婚时要回来。”舅母说。
“知道。”
“几时结婚?”
“明年,”我说,“我打算这时回去找工作,半年后略有积蓄,便可以结婚,起码要找一间公寓,买套西装,跑一次欧洲。”我向太初挤挤眼。
黄太太微微点着头。
“我穷,”我耸耸肩,“太初是有得苦了,将来生了孩子,她得趁喂奶粉的空档画画。”
太初说:“你再说这种话,我就逼你回香港来谋生。”
“怕怕,”我立刻举手投降,“千万不要呀。”
我与太初最爱混日子过。
“你们决定回去了?”她舅母问。
太初说:“是,棠哥哥也赞成。”
黄太太笑道:“你舅舅恐怕会失望呢。”
黄振华诚然失望了。他发了许多牢骚,说我在浪费时间—;—;年轻的时候不为事业打好基础,老了就后悔。
“你以为你是专业人士又如何?”他说,“什么人都分九等。到美国去做工,十年也积蓄不到一只手表。”他叹气。
黄太太碰碰他手肘,“人各有志,振华。”
我不作声,黄振华说得自然有理,我不是不知道,这是我十载难逢的机会,我只是舍不得太初。
“当年溥家敏何尝不以为可以往加拿大隐姓埋名的过活?三年之后,闷出鸟来,还不是搬回香港住了。我告诉你,香港这地方,往住是要上瘾的,自然有它的好处,否则这么多人挤在这里干吗?”
“去去就回来。”黄太太说。
黄振华说:“棠华,我不会亏侍你,你说服太初回来,我给你准备一张合同,起薪三十万一年,借钱给你买房子成家。”他拍拍我的肩膀。。”
我们还是登上了飞机。旅程上我很沉默,我在思考黄振华给我的条件。
如果不是为了太初,他可不会待我这么好—;—;刚毕业,什么功夫都没有把握,人才不见得出众,说话也不怎么玲珑,值三十万?
太初说:“你有心事。”
我不否认。
她轻轻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我紧紧握住她的手。
“我们不要靠别人,”她说,“我们靠自己,没有必要去沾别人的光。”
“是。”我说。
方老先生在机场等我们,他特地剃了头,换上新衬衫,那件衬衫刚刚拆开穿上,还有折痕,也不先熨一熨平,看上去难为情相,但他已经尽了他的力了。
太初对她父亲的爱是无限量的,她上前去拥抱他。
方老憨憨地笑,“你们回来了。”
我也与他拥抱。
他端洋太初,“你更漂亮了,怎么,见到你母亲了吧?”
太初愕然,看着我。
“是的。”我代答,“见到了。”
方老说:“我早知他们有法子,真神通广大,”他问太初,“你觉得她如何?”
“很漂亮。”太初说,“爸爸,我们到什么地方吃顿晚饭?”她不愿多说。
我明白她的心情。
方老先生沉默下来,他的背弯着,头发斑白,神情又萎靡了,我同情地挽扶着他。
我们吃了一顿颇为丰富的晚餐,然后太初说疲倦,要回宿舍,我送了她回去,再送方老先生,他邀我进他的公寓小坐,我觉得疲倦,但还是应允了。
他取出酒,斟了一杯自饮。我知道他想与我说几句话。
方老问我:“太初的母亲,她好吧?”
我说:“很好。”这可怜的男人。
“她仍然是那么美?”他嗫嚅地问。
“是。”我说。
“玫瑰……”他陷入沉思中,嘴角挂一个微笑,想是记起从前甜蜜的往事,一片惘然的神色,思想飞到老远。这个可怜的男人。
“爸,”我按住他的手,“别想大多。”
他跟我说:“棠华,我实在不应恨她,她给了我一生中最好的日子。”
“是,爸,我明白你指什么。”我有说不出的难过。
“她凭什么跟我一辈子?你说,她有什么理由跟我一辈子?她与我共度的十年,每天我只需穿上衣服上班,一切不必操心,衬衫裤子给我熨得笔挺,连口袋中的杂物都替我腾出来放在替换的干净衣服内。钱不够用,她以私蓄搭够,屋子一尘不染,饭菜煮得香啧啧,小玫瑰她亲手带大。我没有福气,棠华,是我没有福气。”
我轻轻拍着他的肩膀。
“那九年零三个半月,我过的是帝王都比不上的适意生活,只有那三千个日子我是真正活着的。现在我想通了,黄振华说得对,我还想怎么样?许多人连一日也未曾活过,”他干笑数声,“我是个平庸的人,二十年来我尽心尽力地工作,但我并没有获得更好的机会升职,人们不喜欢我,他们嫌弃我。以前我有玫瑰,我不怕,失去了玫瑰,我便失去了一切。”
“爸,你还有太初,你还有我。”
“是呵。”他脸上泛起一阵红光,“是,我还有你们。”
“爸,你休息吧。”我很疲倦,“你也该睡了。”
“好,好。”他还不肯放开我。
我知道为什么大家都不喜欢方老先生。他从来不顾及别人的需要,从来不替别人着想。妻子跟着他的时候,他也没有什么图报的打算,浑浑噩噩地享福,而妻子离开他之后,他也不做什么,糊里糊涂地过了。就像今夜,我已经坐了十多小时飞机,累得不亦乐乎,他却没想到这一点,巴不得我陪他谈个通宵。
人倦了脾气就急躁,我匆匆向他告别,驾车回家。
洗了澡倒在床上,马上呼呼入睡。
清晨我听得电话铃响了又响,却没有力气去取过话简。
电话铃声终于停了。
我翻一个身继续睡。
过了没一会儿,门铃大作,夹着大力急促的敲门。
我无法不起床去开门。门外站着惊惶的太初,一额头的汗,她拉着我尖声问:“你为什么不听电话?爸爸在医院里!”
我顿时吓醒了。“医院?”我忙抓起牛仔裤套上,“怎么会?我昨夜与他分手时还好端端的。”
“他心脏病发作,倒在地上,房东发觉,把他送进医院,我已去看过他,医生把他当作急症处理,不准探访,棠哥哥—;—;棠哥哥—;—;”她大哭起来。
我一语不发,与她赶到医院去。
这是太初最需要我的时刻。
她父亲于当天下午心脏病逝世,享年四十九岁。
太初哭得双眼红肿,伤心欲绝。
我把消息报告香港那边。黄家电报电话络绎不绝地来催我携太初回港。
但是太初悲伤得根本连说都不会说,天天抱着她父亲的遗物伤神。
对于黄家的势利,我亦十分反感,现在太初返港已成定局,何必逼人急在一时间动身?她爸的尸骨未寒。
太初整个人消瘦下来,晚上睡得坏,白天吃得少。
她内疚在她父亲有生之年没有抽更多的时间出来陪他。
四十九岁。无论如何,谁都得承认这人是英年而逝,但方老先生活着的时候不论外表与内心,都已像一个五十九岁的老人。
他早就死了。
在他妻子离开他的那一日,他就死了。
黄家派来的第一个说客是溥家敏。
溥家敏与黄家有莫大的渊缘,这我知道。
我对溥没有反感,他温文有礼,英俊风流,而且他的态度好。
来到我们这里,他说明来意,便坐在客厅中出任说客。显然他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不过忠人之托,只好跑了来坐着。
他跟我说,“罗太太叫我来的……她叫太初别太难过。”
太初问:“她自己为什么不来?”
“她……不方便来。”
“我知道,”太初含泪说,“她看不起他,她看不起他!可是他已经死了呀。”
“不不不,”溥家敏分辩,“没有这样的事,太初,她并不是这样的人,你们误会了,她要来,又怕你们不欢迎,她天天等你们的消息,你们又没有唤她一声。”
傅家敏说:“罗太太的脾气是这样的,过去的事便过去了,并不是薄情寡义,对方协文,对溥家明,她都是一贯的态度,你不能误解她。太初,尤其是你不能。”
我叹口气。
这溥家敏一表人才,说起话来有时却夹缠不清,像个恋爱中的女郎。
太初打发他,“你请回吧,我可以动身时自然会动身。”
他凝视太初,“我在这里陪你。”声音很轻。我不由得生气了,“这里有我。”
“多个人也好,葬礼还没举行,多个人帮手也好。”他说。
太初犹豫了,她终于点点头。
我感觉到溥家敏对太初有特殊的感情,也许是为了她母亲的缘故,爱屋及乌。但是,他太目中无我,可恶。
“我住在喜来顿酒店。”他说,“你们可以随时找我。”
我说:“反正你每天早上九点总会来这里报到。”
溥家敏没有理会我语气中的讽刺,他温柔地对太初说:“我明白你的心情,当我大哥去世的时候,我也只有一种感觉:我巴不得跟了他去。”
大初听到这话,如遇到知己,抬头看着他。
他嘲弄地说下去,“能够跟去倒也好,这就少了数十年的烦恼。”
我愕然,像他那样的人也有烦恼,世上百分之九十的人都该买条绳子来自我了断。
“但我还是活下来了,”溥家敏说。
溥家敏说:“活得健康,活得高兴,也就是报答了你父亲的养育之恩。你想想看,如果他知道你这么伤心、消极、精神不振,他会怎么样?”
他真会说话,那张嘴,树上的鸟儿都骗得下来?
果然,太初精神一振,全神贯注地聆听。
“我会每天来看你,”他说,“你要当心身体。”
“是是是。”太初感激说。
他拍拍她的手。
我有种不祥的预感。
我问溥家敏:“溥太太没有来吗?”
他微笑,“她要照顾孩子。”
太初问:“溥先生有几个孩子。”
有心思管闲事了,由此可知心情是好点了,这溥家敏几句浮滑的场面话生了奇效。
他答:“目前六个孩子,四男二女。”
太初睁大眼睛,“这么多!”
“多吗?并不多,咱们上一代都有五六个孩子,孩子们有生存的权利,不必担心他们的将来,如今的父母为了自己自由,逃避责任,只肯生一两个……”
“人口太挤了。”太初说。
我没有插嘴,因我觉得给太初一个轻松的谈话机会,也是好的。
“当然,我只是说:有资格生养的父母,可以多多生养,”他欠欠身,“我不是指每个人,世上总能为聪明人腾出空间。”太狂妄了。
太初问:“溥先生认为自己是聪明人吗?”问得好。
溥家敏微笑,“我为聪明误一生。”
太初困惑了。
我咳嗽一声,“喝杯咖啡好吗?”
太初没答,他先答:“我要一杯黑咖啡。”
岂有此理,他当我是侍役?是后生?
太初说:“我来做。”我与她挤到小厨房去做蒸馏咖啡。
太初教训我:“你怎么对他不客气?”
“他是老几?我干吗要对他客气?”
“话不是这么说。”
我冷笑一声,“我现在才知道岳父的心情,但我比他坚强,我会斗争到底。”
“你这说的是什么话?神经病!”太初白我一眼。
溥家敏探头进来,“我能帮忙吗?”
“这儿没你的事!”我忽然露出不满。
他一怔,太初白我一眼。她端出咖啡。
“改天我想替小玫瑰拍一点照片,”溥家敏说,“罗太太老想要小玫瑰的照片。我第一次见你,你才那么半丁点儿大。”他看着太初,“可是那天我在饭店外碰见你,真是弄糊涂了,我还以为你是罗太太,可是罗太太有什么理由这么年轻?”他声音确实有点迷茫。
太初问:“真那么像?”
“如果你眼角下多颗痣,更像。”
太初摸一摸眼角的小疤痕。
他们约定了星期六去拍照。
我知道我应当跟着去看他们照相,但基于一种骄傲,我没有那么做。男女之间最重要是一个“信”字,如果我不相信太初,咱们这一段就不乐观。只有千年做贼的,哪有千年防贼的。话虽然说得如此漂亮,心中却不是滋味,这个温文儒雅的中年男人令我倒翻了五味架,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光他一个人已经够麻烦了,没到一星期,太初她舅母也到了。
黄太太为人再可爱,我也没好气。
我说:“太初,早知你娘家人多兼烦气,咱们两个人的事又作别论。”
说了出口又害怕她会随口应我一句:现在作别论也还来得及,于是心惊肉跳地看着她。
太初自然知道我心中想什么,她岂有不知道之理,这个聪明玲珑的女孩子!她既好气又好笑地睨着我,却又放我一马,不作答,呵,可爱的太初。
葬礼举行的那天,太初的舅母穿了套黑衣服,手里捧一束花,仪态端庄肃穆溥家敏站在她身边。太初开头抱怨她母亲没有出现,后来看见棺木就饮泣不止。
牧师以呆板和煦的职业语调读诗篇第二十三篇:“耶和华是我的牧音,我心不致缺乏……”
溥家敏淘出手绢要递给太初,我故意趋前一步,挤开他,把手搭在太初肩上。
“……我虽经过死荫的幽谷,也不致害怕,你的杖你的竿,都领导我……”
礼成后我们撒上泥土与花,太初伏在我肩膀上哭。
黄太太什么都不说,陪着我们回家。
晚上太初先睡,溥家敏回酒店,就剩我与黄太太,我做了咖啡与她一起对饮。
她说:“你不必担心溥家敏。”
我脸马上就红了,这个明察秋毫的太太。
她说下去,“家敏神情是有点恍惚,他有点糊涂,”黄太太的声调很感慨,“他跟我说:以为小玫瑰就是玫瑰。”
“太初才不像她母亲。”我抗议。
“你不喜欢罗太太?”黄太太说。
我不出声。我倒不是不喜欢罗太太,那么美丽的女人……
“你是嫌罗太太生命中的男人太多?”
我面孔又红了。
“你这孩子,好一块古老石山。”黄太太叹息。
我轻轻说:“正经人从一而终。”
“你瞧我可是一个正经人?”黄太太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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