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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青春岁月之二 远方-第12部分

小说: 青春岁月之二 远方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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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事情的发展可能没有想象的那么坏,但没有得到确切的消息,让他们真的放下心来是不可能的。梓君那次还留下来吃了一顿饭,陪春云多坐了一会,多少能给春云一些安慰。
现在,梓君终于收到安生的来信,读完信后,悬起来的心上石头终于落地了。他很激动,也从信中得到了几分新奇。他笑了,为安生的起死回生感到无比的高兴,尽管信中对此只是轻描淡写。他能理解安生这人一贯的做法,不喜欢让别人为他牵挂,越是好朋友,越是这样。
另一方面,梓君不能不佩服安生只身去南方的勇气,以及坚强的性格。一个人在父亲离世才一个月又置身千里之外,还能保持良好的心态去面临挑战,何其的不易。安生就能做到这一点,不然,他就不是梓君心目中的那个安生。
有什么比收到安生不但平安而且找到工作的消息更让他高兴的呢?他决定把这个消息告诉春云,不管春云是否也收到安生的来信,能把这个好消息共同分享也再好不过。何况,安生在信中已经交待他去看望春云,朋友远在千里之外的任何托付都是不能违背的呀。
当然,他会和杨华一道去楚州。前一阵子,他和杨华已经商量好了结婚的日子,就订在九三年的元旦。结婚是人生第二件大事,自然不可马虎,而现在只剩下两个多月的时间,已算倒计时的范畴之内了。
对梓君来说,结婚是个极需脑力和体力的事儿,哪怕此前什么也不会,此时也只有一个选择,就是学,学到学会为止,也非要学会不可。而在此过程当中,最容易想到的自然是与杨华商量。
杨华最初的主意是把婚事办得简单而又浪漫,而且要有纪念意义——能不买的东西尽量暂时都不买,请客吃酒也尽量少兴师动众,一办完婚礼,就到江南的无锡苏州玩上几天。可很快她的想法遇到一些问题,首先是父母会不会同意,再就是到底怎么办婚事他们都没数。他们只好先分头回家跟个人的家长商量,向他们征求一下意见——其实,这个意见也是非征求不可的。
梓君的父母因为儿子娶的是县上有权有势的大户人家女儿,心里难免惶惶然——这婚事如何办,让他们拿主意,还真的挺难。他们只有梓君这么一个儿子,娶的媳妇也没得说,当然想办得圆圆满满点。可按照他们的见识,办的圆满不但要把家里的全部积蓄拿出来,还少不得借笔钱才能支撑。至于到底办成如何样子的,到底需要多大一笔钱,他们就没了主意;还因为贵亲家那边没传话儿,即使心底有些打算也决不敢张扬的。他们给儿子的答复是先探探杨华家里的口气。
杨华家里人对于婚期没有什么意见,至于婚事怎么办,他们如何会先把话说明,只有一句“不能办得太马虎”的顺口话——自然,切不可理解成无关紧要的话,如果真的无关紧要,就有大问题了。梓君来杨华家“探口信”,拿到的也就是这句话。当然,杨华的父母对梓君的态度只会让梓君受到感动。真正的意见是他从杨华口里探得的,似乎意见并不多,归纳起来大概有那么三点:别人有的要有,别人没有的尽可能有;按照县里同层次的标准来办,办得喜庆点;同时,去江南的行程安排不变——自然,这一条是杨华原有的意见中保留下来的。
以梓君目前的社会经验和生活阅历,尚不构成怯内的条件,但足以培养出深得女子喜爱的风度来。女子的观点既然说出来了一定就是很重要的,尊重女性最好不过的实际行动就是赞同——请注意,一定是“赞同”,“赞成”这个词还显得不够坚决;女子如果出现某些不同常规的言行,也只是她的一种变化,就像换了一件衣服,对此不但要赞美女子的品位,还要习惯女子的这频繁变化,因为,万变不离其衷,她总是美的,好的,对的——只要是赞美的,益多益善。女子喜爱,她也不是求着你照着规则去做,你自己凭“心”,心甘情愿,没有委屈——总之,你之所以这样做,跟她“没有关系”的——愿意就做,不愿意就不做。而梓君怎会不愿意呢,他不但愿意,而且是一百二十个愿意,只是他言语不多,恐人不知而已。想必杨华是知道的,杨华一高兴就会热情有加地亲她的“小傻瓜”一下——“小傻瓜”是她赐给梓君,梓君自然喜爱得不得了——算是“你不说我也知道你对我好”。
当然,这世间还是有真正的爱情的,梓君和杨华都相信这一点,每一位热恋中的人大概都如此认为。梓君就觉得杨华是他一生中最为心爱的女子,他也深深地爱着杨华,为了爱,他可以付出他的一切;为了爱,他生怕爱人受一点委屈;为了爱,自己的生命都不再重要,何况爱人的一个小小的请求乎?更何况,女子对于婚姻的看重,就是对家庭的看重,这样的女子赞美还来不及,怎敢拂了女子的美意——怎忍心?
自然是不忍心的了,梓君也就频频点头,并向杨华保证,只要是他能做到的,赴汤蹈火都在所不辞。杨华自然也会被之感动,感动得不得了,就又嘴里喊着“小傻瓜”,并把“小傻瓜”送进梓君的嘴里。
接下来,就该梓君考虑如何筹到能达到杨华愿望的婚礼所需要的那笔钱。他的个性本就这样,只要是答应下来的,他一定要千方百计做成。他开始与父母盘算——这颇让他感到为难,一方面他十分清楚家里的状况,不忍心让父母为此操心,另一方面又不忍心心爱之人受什么委屈,在这两者之间获得最佳选择不亚于让他上刀山下火海一回,也难怪世人总把结了婚的男人当作成人。盘算的结果是,按照保守的估计,把家里的积蓄全都拿出来,尚缺口一万多元;而加上其它不可预测的花费,缺口是很难少于两万的。
这可把梓君吓个一大跳。这一段时间以来,他为如何筹到这笔钱伤了不少脑筋,但不管怎样伤脑筋,只要还有希望,他就不会让杨华失望。关于怎样伤脑筋,他不会在杨华面前流露出来,最起码目前不会,因为距离结婚还有两个多月。
于是,他来到舒城,在县医院找到了杨华。谈的除了婚事,自然也有朋友安生的事。杨华听到安生做了一名塑料厂的工人,忍不住笑了,说道:“他会做吗?”
梓君道:“能找到一份工作就已经不错了,什么工作都可以学嘛。”
杨华道:“想不到他这样突然跑到那么远的地方去了,也够难为他的。”
梓君道:“他家里本来就穷,父亲一去世,就更难了,他还能有什么选择呢?”
杨华也点点头,说道:“也是,你们倒也真是一对好朋友,你对他了解得说不定比对我还要多。你在信里跟他说一声,让他在外面多注意身体才是,听说那边把人都不当人看,活儿特别辛苦。也不知道春云会怎样想……”
梓君道:“你还不是他的好朋友,他在信里也说起了你。”
“是吗?”杨华道,“他这一走,像是少了些什么。其实他这个人挺重感情的,就是很少把自己想的话说出来。他这个人一旦决定的事就改不了,也不喜欢跟人商量,像他这样突然跑到广州去了,一定也是没有跟春云商量的……”
梓君道:“安生也是有苦衷的,他其实很喜欢春云,只是他现在这样子,怎开得出口?你见了春云就多跟春云说说,他们两人其实挺合适的,我也希望他们能成。”
杨华说道:“我难道不也是这样想吗,他们都是我们的朋友,何况他们本来就喜欢对方,只一直没有挑明。我能说的自然会说了,你以为我还生安生的气呀?”
“那就好,”梓君道。
接着,他们俩商量好了,明天一早就去楚州,因为明天是星期天,杨华休的是礼拜假。
两人回到杨华的家里,杨得胜和杨彪还没有回家,只有田秀秀在家。这时梓君已没有了早些时候那种一见到杨华父母就手心冒汗的紧张,杨华父母也渐渐有点喜欢上这个忠厚老实话不多的“准女婿”。现在,称呼自然要改,梓君叫田秀秀由“阿姨”换成了“妈”,叫杨得胜也由“叔”换成了“爸”。最初几次梓君的声音小得只有自己听到,杨华父母即使听到了也只是打哈哈,当成没听到,杨华急得连忙“上纲上线”,说梓君是假心假意,要么就是心里有鬼,不然绝没有理由不大点声。吓得梓君一咬牙,总算喊出声来,杨得胜夫妇也就应了,总算过了这一关。可能喊人仅仅是脸皮上的事,有了第一次,此后就好多了,梓君渐渐不但喊得出来,还带上了感情色彩,让杨华高兴得很。陪准丈母娘聊天也是准女婿的必修课,梓君为此没少受杨华的指导,紧张得耳红面赤几回,现在算也有了进步,聊上个一时半点基本没问题。功劳自然也归于杨华。梓君从与杨华谈恋爱的近一年来,谁也想不到他会起这么大的变化——这种变化无疑是杨华乐于见到的——但是,杨华并没有因此被“胜利”冲昏头脑,不时还要在梓君面前敲敲警钟,以防“骄必败”。千万别认为这是女子的心计了得,至多也就是女子天生有弱者的姿态,让人“心痛”她,“关心”她,让她开心而已。在如此可爱又心爱的女子面前,梓君哪怕天生是个白痴,也要换成优秀的男人了。而且,人人都有成为一个优秀男人的愿望——这样才能给他心爱的女人以更多的爱——于是,接受改造是因为梓君的自愿。
梓君一见到田秀秀,就喊了声“妈”,见其他人没回,田秀秀在做晚饭,他就帮着洗菜。田秀秀满脸都是笑意,嘴里虽一边说杨华懒得不象样一边说梓君是个好小伙子,还是让梓君作点递递碗筷之类的小事。杨华一到家里,则全换成了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小女孩,抱着田秀秀的脖子,跟田秀秀说着“谁懒了,我很勤快”之类的话,田秀秀拗不过,假惺惺地瞪一下眼,说:“看梓君就比你勤快多了,让他忙着,你倒在一边不干活,只知道偷懒。”其实,见到女儿的男朋友这样的勤快,所有的准丈母娘替女儿高兴还来不及,女儿能偷偷懒更是极美的事。不过,像做饭洗衣之类的活,父母还是希望女儿会干的,不然,按照他们的观念,女儿嫁出去后会有“懒媳妇”的名声,作为父母脸上总不是很风光的。所以,杨华还是接过梓君手上的活儿,让他去洗净了手,在一旁坐着,陪田秀秀聊聊话儿就行。
杨得胜回来得稍晚了一些,一进门就被田秀秀追问,直把下班晚了的原因说得滴水不漏才算了。这是梓君多次见到过的场面,早已见怪不怪,但他隐约觉到那话里有着深一层意思——处于他这种阶段,细心是难免的——大概就是作丈夫的第一责任是家庭,而事业之类所有的一切都只是为家庭服务的。梓君不过还不能明白那些话也是说给自己听的而已。
等了好一会儿,杨彪还没有回来,知道他又跟他的那些朋友去喝酒了,他们没有再等,先吃了。梓君在这里已吃过很多次饭了,少了拘束,杨得胜在家里也算个随和之人,所以饭桌上的气氛就跟一家人没有两样。
杨彪回来,已是饭后在一起看电视的时候,田秀秀问他吃了没有,他说局里有人请吃饭,满嘴里都透着酒气。杨华挪揄他,说:“你现在是当大官了,每天都有免费的酒喝,越来越像个人样了。”
杨彪笑道:“我有什么办法呢,别人请了不去就会说你官还没有当清楚,就开始摆官架子了,只有当了大官,你才敢说不去就不去。你以为天天喝着共产党的酒,那么好喝呀?你要是眼红,什么时候我带你去喝一次,怎么样?”
杨华道:“谁稀罕你那酒喝?你那些酒桌上都是些什么人,我还不知道吗?”
像这种意识形态上的碰撞杨得胜是比较讲究民主原则的,一般都不会干涉,而由田秀秀主持公道:“又在瞎说些什么,你哥哥在外面应付着上上下下的事,你以为很轻松呀,还不是没办法。”田秀秀跟着杨得胜几十年了,个中滋味自然最清楚,自然最有发表权。尽管经常发发劳骚,可作官与不作官的利害关系她还是分得清楚的,儿子好不容易混到今天这一地步,尽管酒喝多了会伤身体,若是因为不想喝酒而不作官了,那就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傻子。这一点上,她是坚决维护儿子的。
杨华不服气道:“我说的错了吗,他的狐朋狗友我还不知道,说得好听点说是为了工作,到处刮油水,跟地痞有什么两样?”
说得田秀秀直叹气,道:“这话千万不要说到外面去,在家里你怎么说就行。哎,我服你了,好乖乖,我不该说你不是?”
杨彪笑道:“妈刚为我说了一句,你就这大的火气,哪个能不怕你,只怕是让梓君也什么事都听你的了。”
在一旁一直没有插话的梓君这时有些憨,笑了笑说:“这没什么的。”
杨华听了心里乐开了花,笑道:“你以为梓君也像你那样小心眼呀。”
倒是田秀秀在一旁不得不又说话了,眼神“瞪”了杨彪一眼——不过,这瞪的力量也只是让人有点感觉而已——说道:“瞎说话,梓君知道什么事都护着华华,你们兄妹俩倒天天抬杠子,别人知道了还不笑死。”
杨彪听了,吐了吐舌头。
一家人在一起又说了会儿话,杨得胜夫妇就先上楼睡了,剩下三个年轻人。杨华问杨彪星期天上不上班,杨彪就问杨华有什么计划。杨华说:“我们明天去楚州,看看春云。”
杨彪道:“那好,我也去,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见到她了。”
梓君道:“是这样的,安生到广州去打工了,昨天刚收到他的信,所以我们想去看看春云。”
杨彪道:“他去了广州吗,真想不到这么突然。也不知道他在那边情况怎么样。”
杨华道:“想不到你还念着他。”
这话正刺着了杨彪,令他想起了叶冬梅的事,不免有些尴尬,勉强笑道:“毕竟也是朋友嘛。他这人其实挺不错的,就是太清高了点,少与人打交道。在这个社会上,如果不学会跟人打交道,哪怕你再有本事,别人不承认你也是没用的。”
这话梓君听了也觉说得中肯。杨华道:“你杨彪最怕的就是他这种人了,还有好话说出来,看来又进步不少。”
前面半句本让杨彪很是难看,后半句总算挽回了面子,所以杨彪马上说道:“拜托你把我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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