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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冤家宜解不宜结-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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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事稍微久一点的人都知道,这丁群英的手机从来不响,只要响起来,就绝对是那位神秘的Mr。言。

没人知道他的全名,手机上也只显示一个“言”字,不管怎麽问,她就是不肯说,不过谁都看得出来,这个“言”对她来说,是生命中分量极重的一个人。

“他不是我男朋友啦,你不要乱讲。”丁群英低声驳斥。

“还说不是!每次接到他的电话,心情都会好上一整天。你看你看,眼角眉梢都在笑呢!”

“要你管!”她一闪身,应付客人的点餐去了。

她生命中的快乐,本来就是从遇上言洛宇之後开始,只有他才能让她真心地微笑,她不需要否认。

他们才不会了解言洛宇对她的意义,她又何必多说?

※※※※※※

当天,丁群英向店长请了一个小时的假提早离开,回家洗个澡,换件衣服後,赶在言洛宇预估的到达时间去接他。

言孟春知道儿子要回来,早早就买了一堆菜,担心他一个人住外面都是随便吃吃,难得回来总要准备满桌的菜。

“一家之煮”在厨房忙著当“孝子”,言洛宇就坐在客厅与好一阵子不见的母亲话家常,聊啊聊的,就说到手机的事上去了。

“我们那个孤僻的丁小姐终於开窍了,有朋友找她啦?”

他记得她说过,不办手机是因为没有朋友找她。

“没有吧?她好像还是一样,每天上课、打工,不然就是在我们这里混,没看到她有什麽朋友耶!她那支手机是为了要让你找她方便才办的,笨儿子!”

“她这样不行啦,你有空劝劝她,试著放开心胸去接纳别人。她那麽怕孤单,又老是不敢付出,难道要孤僻一辈子啊?”

“群英的个性你又不是不知道,她太极端了,不要的话就不要,要的话就挖心掏肺,她啊,太害怕受伤了,个性就难免封闭了点。”直到现在,能让她真正敞开心胸接纳的,始终都只有她这个呆儿子。

接著,他们又聊了些他在台北的生活,包括课业、交友,一句“妈,我交女朋友了”,差点让她把茶喷出来。

“你、你说什麽?”

“需要这麽意外吗?我十九岁了,谈个恋爱很正常吧?”他奇怪地看了眼母亲怪异的反应。

“你——很喜欢她吗?”叶初晴问得结结巴巴。

“她对我很好,个性、各方面还满合得来的,和她在一起感觉很舒服,就试著交往看看了。”

在一起感觉很舒服?原来她儿子那麽随便!“难道你和群英在一起的感觉就不舒服吗?”

“那不一样,我们是哥儿们。”

“哥儿们?我不晓得群英几时变性了。”叶初晴没好气地。“要我提醒你吗?儿子!你的哥儿们是道道地地的女人!”

“无关性别,那是一种感觉,就像她说的,生死换帖的那种交情。”

生死换帖?!你怎麽不说生死相许?厚,你敢说我还听不下去咧!

叶初晴撑著有些痛的额头。惨了,儿子没事给她搞这出,群英要是知道了,一定会哭死。

虽然群英不说,但是谁都看得出来,她是在等他!她不交朋友,不和任何人来往,一有时间就往他家跑,帮他关照家里,打点东打点西的,办的手机成了他的私人专线,活似王宝钏在苦守寒窑,有哪个哥儿们是这样当的?这笨蛋看不出来,群英有多爱他吗?

她一直以为,他们最後会在一起的,只差这两只没谈过恋爱的小菜鸟几时开窍而已,现在弄成这样……心里对群英,总是有那麽一点抱歉,是她的笨儿子辜负人家一片深情了。

“啊,群英……”她有些心虚地惊喊,发现买完酱油的丁群英不晓得几时站在门口,她、她、她——该不会都听到了吧?

丁群英牵动唇角,扯开极淡的笑。“我先把东西拿去厨房给言叔。”

她进厨房之後,就没再出来,帮著言孟春张罗食材,忙到开饭後,才一起坐下来享用晚餐。

叶初晴一直惴惴忧虑地留意著她每一分细微的表情变化,她那个笨儿子还像没事人一样,净扯些不痛不痒的话。

“好久没吃到爸煮的菜了,一个人住在外面,想吃都吃不到。”

“没关系,你的分我帮你吃掉了,不用太嫉妒我。”丁群英嘻嘻哈哈地接了一句。

“喂,你有没有良心啊,这样刺激我!”他笑骂,打劫了她碗里一块椒盐排骨以兹报复。

“你土匪啊,还来!”她伸筷要去抢。

叶初晴看在眼里,心里频频叹气。这群英也够疠害了,还能天下太平的跟他笑笑闹闹。

“好了、好了,你们都几岁人了,吃饭还这样玩,幼不幼稚啊!”

“听到没有,幼稚!”丁群英吐吐舌。“你以後要是也这样跟女朋友抢东西吃,失恋就不要回来找我哭!”

“女朋友?”错过第一手消息的言孟春怔了下,咬著贡丸瞪他。

“对呀,爸,我交女朋友了,我们学校外文系的女孩子。”

啧,你是嫌人家伤口不够深哦?还要多踩两下才爽。

第一次,叶初晴好想扁死她的蠢蛋儿子。

夫妻俩同时看向丁群英,憨厚的言孟春可不像妻子,他藏不住话,直觉就冒出一句:“那群英怎麽——”办?

“是是是,言叔,我也会努力交男朋友的,你不用一直提醒我。”她接得飞快,笑容更灿烂了。“吃饭啊,不要光说话。”

看了看这厢刻意昭示的灿笑,再看看那厢无知无觉的傻小子,夫妻俩对望了一眼,同时逸出被打败的一声叹息。

那天晚上,丁群英在言家过夜,许久不见的两人窝在客房的通铺上头,一人抱著一条厚棉被裹著,天南地北打算聊到天亮。

“喂,怎麽突然想到要交女朋友?”记得他对感情的态度,一向内敛低调,不会特别去思考这方面的事,否则国中时也不会让校花暗恋到快内伤了还没发现。

“你不是说,我该交女朋友了吗?”他耸耸肩,回了一句,使她回想起A片事件,两人相视,忍不住大笑出声。

“你这麽听我的话哦,真孝顺。叫声妈来听听。”忍不住亏了他两句。

他摇摇头,吃不消地道:“牙尖嘴利的,好男人都被吓跑了,难怪你交不到男朋友。”

她怔了怔,旋即不服输地回嘴:“要你管!你看好女朋友,别让她跑掉就行了,管我那麽多!”

他们各自倒头往反方向躺去,就像以前那样,有一句没一句地纯哈啦。

“喂,你很喜欢她吗?”丁群英推了推他。

“当然。”不然干麽跟她交往?

“要不要说说看,你的她是怎样的人?哪里吸引你?”

“她哦,个性吧!敢於直言,清楚自已要什麽、不要什麽,确定了就勇往直前,执著地去追求。”

“你就是那个她‘执著的追求’?”

他笑笑地。“或许吧!有时候我觉得她和你满像的,喜欢上了,就不会别别扭扭地装矜持,你知道吗?她直接在人来人往的楼梯上就叫住我,大喊:”言洛宇,我喜欢你!‘我当场傻眼,根本不知道该怎麽反应。“

“您老抬举了,我可没那麽有种。”她要是喜欢一个人,有办法把“我喜欢你”大声说出口吗?不,她想,她会隐藏起来,不让对方发现。也许是怕再一次被拒绝,也或许,她一向不擅於争取,从以前到现在,面对任何事都是如此。

“我说的是性情,你和她都是那种乾脆俐落,不会拖泥带水的个性。”

她淡哼,绕回原话题。“听起来还满浪漫的啊,总比在走廊念情书,还被抓包,发现那不是我写的好太多了。”

他闷笑。“是啊,任何情况,绝对都会比你那个好、很、多!”他一定要加重“好很多”三个字,她的表白实在很经典。

像想到什麽,她侧过身问他:“喂,你们接过吻没有?到几垒?有没有花前月下?亲吻?爱抚?还是——”很巧,她今天躺的方位,视线刚好到他腰部。

“喂,你在看哪里!”他下意识把棉被里得更紧。“你很色耶,老是想那种有的没的。”

“问问会死啊!”她倒回原位,懒懒地嗤哼。“是你自己说她热情奔放的啊,那我当然就会往那里想。”

“没有啦。你知道我的个性,就算她不介意,我也不打算那麽快。这种事还是一步步慢慢来,等感情够稳定了再说。”

“纯情的处男。”她下了结论。

他脸上泛起红潮。“你够了哦!”

“好吧,你自己去慢慢来,那片‘萱萱与水电工’还在我那里,哪天有需要再跟我说一声,不够的话我同事还有。”

“……”算了,他跟她无法沟通。

“你一直说我,那你自己呢?不要忘了,我们同年,我都交女朋友了,你还在孤家寡人。”

“哟,炫耀了。”

“那是因为,我希望你也能得到幸福啊!只要你肯放开心胸跨出那一步,你会发现,这个世界还是有很多人值得你爱的。”

“好啦,我尽量啦,你真罗嗦。”她翻了个身,迳自睡去,不再搭理他。

又来了,每次谈到这个话题,她就逃避。

言洛宇轻叹,挪了下枕头,合眼睡去。

许久、许久之後,房内静得只剩两人平稳规律的呼吸声,确定他已入眠,丁群英缓缓坐起身,曲起双腿,下巴抵靠在膝上,愣愣瞧著他的睡容。

许多过去的画面闪过脑海。初识时,她的恶意刁难;被逼出家门时,他义气的相伴;深夜里飙车、进警局、他蹲在门口陪她发泄完情绪;无数次凶他赶他,他还是坚持留在她身边;帮她写情书、计划减肥求爱的过程,见证她的第一场初恋;当她失恋,还是他在身边安慰鼓励;她父丧,家变,是他始终在身边支撑她熬过来;她升学,是他坚持,极力相助……

好多、好多,她人生中,所有重要的时刻,都有他。

眼眶里有酸酸的感觉,她吸了吸鼻子,硬是把未成形的水雾逼回去。她伸出手,轻轻抚过他沈静俊雅的面容——

“笨蛋,我幸不幸福无所谓,你快不快乐才是最重要的,你一定、一定要比我幸福,知道吗?”她轻轻地、轻轻地,含泪笑骂。

寒假结束,米虫兼死老百姓的糜烂日子也宣告终结,言洛宇认命地包袱款款回台北,继续过他“离乡背井”的生活,偶尔和亲友通通信、讲讲电话。

有一次和丁群英讲电话时,聊到他女友对她很好奇——

“你白痴哦,干麽在她面前提到我?”

“可是,我们感情那麽好,一定会提到的啊!”

“谁跟你感情好了,你不要乱讲话!”她吼他。

言洛宇静默了下,感觉到她这次是认真的,不是嘴巴上耍耍贱而已。“你不高兴我这麽说吗?”

“废话。没有一个女人会高兴自己的男友嘴里老是提到另一个女人的名字,你用点脑袋好不好?”

懂了她的意思,他笑出声来。“你想太多了,毓雯知道我们是好哥儿们,她没有误会,也不会吃醋,她还说很想认识你呢!”

“她怎麽说你就怎麽信哦?”女人是最口是心非的动物,他到底懂不懂?!

“她没必要骗我啊!”

“反正你以後少提到我就对了啦!”都交女朋友了,脑袋还那麽二百五!女人就算在意,她会亲口跟你承认她小心眼吗?这家伙实在“天真无邪”得气死人!

又过了几个礼拜,她在上课时,他又打了通电话过来,不想错过他的任何一通电话,她当机立断地偷偷由後门溜出去接电话。

结果他居然告诉她,他和毓雯在逛街,看到一款很帅气的背包,觉得很适合她,问她比较喜欢白色还是咖啡色的。

“你家小雯雯呢?”这个比包包的颜色还重要,得先弄清楚。

“在我旁边啊。那不重要啦,你先说你要什麽颜色。”显然,他们无法取得共识,言大公子比较执著包包的颜色。

“不重要?!”她当下嘶吼出声。

他在和女友逛街时,买东西送另一个女人,还当著她的面打电话问人家喜欢什麽颜色……

如果这个还不叫重要,那什麽才叫重要?帮他收尸吗?她要是他的女友,铁定会一掌劈死他!

“你干麽那麽大声?吓到我了啦!”他在另一头抱怨,冷不防补上一句:“还是你其实比较喜欢红色的?”

“我、我——我喜欢你个死人头啦!”厚,这个白痴!

“你到底在气什麽?包包,还是我?”他还在莫名其妙,不懂她为什麽突然对他发脾气。

“我气你猪头啦!都叫你不要在她面前提到我了,你反倒更嚣张,当著她的面打电话给我,你现在是怎样?女朋友还要不要交?”

言洛宇静静听她骂,才慢慢接口:“我都说她不介意了,你何必一直担心这个问题?”

“她不介意,我介意行不行!反正你以後少打电话给我,尤其在她面前!”

她的口气很差,而他确实也被伤到了。“群英,你最近真的很奇怪,老是顾虑这个、顾虑那个的;不准我提你的名宇、不准我打电话给你,接下来呢?是不是要我连信都别写了?为什麽交女朋友就要改变这麽多?这样还像你说的生死换帖吗?群英,我不懂你了。”

“不懂就不要懂,去他的生死换帖,当我在胡说八道行不行!我那时喝醉了,说过什麽我现在一概不承认,反正你给我读好你的书、谈好你的恋爱就行了,否则我们乾脆连朋友也别当了,免得到时变成破坏你初恋的凶手!”她一口气吼完,用力切掉电话。

才一拿开手机,泪水僻哩啪啦掉了下来,她坐在楼梯上,把脸埋进腿间,拚命地宣泄泪水。

而另一头的言洛宇发著愣,对著断讯的手机。

“怎麽了?你们好像谈得不是很愉快。”一旁等待的女友走过来,关怀地询问。

“我们吵架了。”这是从他们当朋友以来,第一次吵架,不是习惯性的斗嘴,而是真正意见分歧的吵架。

周毓雯研究他的表情,问道:“你很介意?”

他不解地抬眼。为什麽最近他老是听到“介意”的问题?

“雯,你很介意我对她太好吗?”

周毓雯耸耸肩。“你不是说,你们只是哥儿们?”

“是啊……”言洛宇浅叹。他也不晓得她是怎麽了,变得好多心、好敏感。

“好,那我告诉你,如果你们真的‘只是’哥儿们,那我不会介意。”

“但她似乎很介意这个问题……”他喃喃道。

“所以你们就吵架了?”

他点头。“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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