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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狐仙恋爱记-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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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的。”
刘新笑道:“红红姐你别逗了,你怎么看怎么象只有二十多岁,什么阿姨啊,我可叫不出口。”
其他人听他拍得这么离谱,都心下生寒,刘海棠更是白了他一眼,他却不以为意,洋洋得意地喝着咖啡。
红红姐咯咯笑了几声,然后说道:“好了,别说这些了。小新和飞扬、叶子已经知道事情的经过了,我就再给小飞和海棠妹子讲讲吧。”
她先从昨天晚上说起。
第二十一章 火鸟(上)
    昨天晚上,刘新从刘海棠他们的房间出来,就先去了隔壁飞扬她们房间。
一进房,两个美女已经洗过,准备睡觉了。
他简单地把下午的事情讲了一遍,然后叮嘱她们晚上注意安全,千万不要给任何陌生人开门,要把门窗锁紧等等。说完了,还亲自检查了一遍窗户和门上的锁头、防盗链等物,觉得差不多了,这才告辞回了自己房间。
三个人分头睡下,大概到十一点左右,飞扬她们房间的门铃响了。
飞扬和叶子一下子就被吵醒了,她们爬起来到门口趴在猫眼上往外看,只见一个打扮入时,神态举止端庄典雅的中年美妇安静地站在门口,等着她们的审视。
飞扬和叶子隔着门问道:“你是谁?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吗?”
那女子说道:“有事相求二位,希望能开下门再说。”
飞扬和叶子商量了一下,对门外说道:“有事明天早上再说吧,这会都睡觉了。”
那女子仍然轻声轻气地说:“我知道你们明早就要走了,如果不是有非常紧急的事,我不会这么晚来打扰你们休息的。”
飞扬看她似乎很执着,就说:“那你先去问下对门的先生,如果他同意见你,我们就开门。”
那女子听罢,微笑着点了点头,然后走到对面,按了门铃,刘新问了几句,看只有她一个女人,自己也没什么可怕的,就穿上衣服开了门,然后他站到门口,先左右扫视了一眼,确定只有她一个,这才让飞扬把门开开,到她们房间里来。他之所以不让她进自己房间,是怕孤男寡女的,万一说不清楚还麻烦了。这小子关键时刻还算想得周到。
那女子当然就是红红姐了。
她进了飞扬她们的房间之后,这才把来意说明了。
原来下午和小飞他们一起吃饭的那个小白脸钱金生,确实是她经营的夜总会里的一个员工。
红红姐很坦白,她说自己做的是偏门生意,在一般人眼里不算是正经人,可是她说,她自己知道自己到底在做什么,她所做的不过是一门生意罢了,绝对没有坑害到别人,没有损害到任何普通人的利益。
关于这一点,其实刘新和陆云飞一样,都从心里很赞同这些观点。
在陆云飞和刘新看来,这世上的事其实都差不多,没什么所谓的正确与错误之分,正确和错误不过是每个人的看法不同而已。很多事情是存在即合理的。既然你让它存在着,它必然有存在的道理,只因为你不了解它,就说它是错误的,是坏的,那实在是说不通。
象夜总会这种地方,在普通人看来,应该是纸醉金迷的花花世界,里面必然人欲横流,欲望遍野,不是好人去的地方。可是换个角度来看,一些先富起来的人,他们和普通人已经拉开了距离,他们的追求和享受方式也不是普通人所能了解的,那么为这些人创造出一种令他们觉得符合他们身份的享乐环境,有什么不对呢?总比把他们都送到国外去,给外国人送钱更加对国家有利吧?
如果说这样的场合里有些不合法或者擦边球之类的举动,那如果取消这些场所,对消灭这些举动又有何用,他们尽可以换别的场合来做这些事情。
红红姐的夜总会就是这样一个灯红酒绿的高级场所。她的经营方式完全符合那些富人们的口味和习惯,以至于在这样一个小小的县城里,竟然有很多人开车从其他的城市慕名而来。可见她是如何的善于经营了。
她的发家史也很有些传奇性质。
她出生于一个普通工人家庭,兄弟姐妹一共四个,一个姐姐,两个弟弟,姐姐在他们出世前,早早地夭折于三年自然灾害的六一年。而他们姐弟三个小时候也都瘦小枯干,看不出有别于常人之处。但是到了八十年代初期,年方二八的陈艳红出落成了一个人见人爱的水灵灵的大姑娘,艳名远播,成为远近闻名的大美人。因为家里穷,高中毕业也没再念书,就在附近的街道小厂里当了个临时工。
县城里有一个名叫罗详,外号罗黑子的家伙,原来就是个混混,早些年从县城跑到广东,又偷渡到香港,后来在香港加入了黑社会,在香港犯了事儿,杀了一个黑帮老大,跑路回到了小县城,带着一笔社团给的安家费,摇身一变,成了县城里的港商华侨。连县长都亲自会见了一番。
那家伙投资盖了个酒店,又经营了几个录像厅之类的场所,吸收了一些社会闲散人员,渐渐组成了一个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罗黑子利用从香港学到的组织黑社会的手法,将整个社团弄得风生水起,在整个县城里颇有呼风唤雨之势。
罗黑子有一天带着一帮兄弟们吃饭,突然看见窗外有个漂亮女孩经过,顿时眼睛就直了,吩咐手下都不要跟着,自己一个人追了出去。
那女孩正是陈艳红,下班回家路过那个小饭馆,刚好被他盯上了。
饭馆里的一个年轻的伙计把这情况看在眼里,他也是几乎每天都能看见陈艳红上班下班经过这里,早都对她仰慕已久,在心里把她当作女神一样看待了。现在看见这个黑大个的流氓跟在陈艳红后面,他马上也跟了出去。
罗黑子跟到一个稍微偏僻点的地方,快步赶上前去,就问人家的名字。陈艳红自然是惊慌失措,一个劲地躲闪。那罗黑子自称绝不是坏人,就是很喜欢她,希望能和她做个朋友。
这时候,那年轻的伙计赶了上来,一把就把罗黑子给推到一边去了,说道:“光天化日,怎么可以调戏良家妇女。”之类的词儿,当然全是电视上看来的。
罗黑子一听就乐了,说道:“你个傻小子,从哪钻出来的?”
小伙计说道:“我不傻,不许你调戏红红姐。”其实这小子比陈艳红还要大好几岁呢,可是在小饭馆被人家当小伙计当的时间长了,大家都拿他当小孩,他自己也就把自己当成小孩了。
罗黑子一听更乐了:“呵呵,说你傻你还不承认,你不说,我还不知道她叫红红呢。那你继续说下,她叫什么红?”
小伙计马上脸红了,看了一下陈艳红,见她这会倒没那么害怕了,反而饶有兴致地看着他们两个,马上挺起胸膛,说道:“我就不告诉你,看你就不是什么好人。”
那罗黑子点了点头,说:“那好,你说我不是好人,你哪只眼睛看见了?有什么证据?”
小伙计上下打量了他一下,说道:“好人不会穿喇叭裤,不会穿西服把衬衣领子翻出来,好人也不会剃成你那种寸头。”
罗黑子哈哈大笑,说道:“好,在你眼里,凡是这模样的都是坏人是不?”
小伙计用力点了点头。他这样子连旁边的陈艳红都笑了。她这一笑,一下子把两个男人的目光全都吸引了去。真是“红颜一笑百媚生”啊,那娇媚的容颜,让他们顿时忘了两人正在争执。
陈艳红说:“我要回家做饭了,你们让我过去。”
罗黑子伸手拦住,说道:“不忙,你先听我说完,再走不迟。”
陈艳红看他虽然长得黑黑壮壮,一副粗豪模样,但是语气温和,态度真诚,倒颇有些男子汉的气概,也倒想听听他说些什么。
那罗黑子看了一眼小伙计,微微一笑,说道:“人生在世,不过区区数十载,营营苟苟,窝囊一世是活,轰轰烈烈也是活,可是要想活得畅快,做男人,必要做一番大事,为女人,也一定要相伴英雄。我不敢说自己是英雄,可在这小小的县城里,我罗黑子跺一跺脚,大地也要颤三颤,这话绝不夸张。靠的是什么?是实力,这实力,不是说我罗黑子仗势欺人,对普通百姓,我绝不为难,但是对那些想骑在我头上拉屎作恶的,我就会让他付出沉重的代价。”
顿了一顿,又说:“别看你只是个小伙计,可我尊重你,你敢为了红红姑娘和我争,我就给你个公平竞争的机会,如果红红姑娘选了你,我罗黑子二话不说,替你们操办婚事,红红就做我妹子,你做我妹夫。不过要是她选了我,你也不能再有异心。小兄弟,你敢不敢和我公平一争?”
陈艳红被他这一番话说得呆了,想不到他一个粗豪的汉子,竟然有这般胸襟气度,心里竟然暗暗有了变化,再看他时,也不觉得那么不顺眼了。
那小伙计听了这番话,想了一想,一顿脚,说道:“敢,有什么不敢的。”然后再看一眼陈艳红,又问了一句:“可,可是红红姐同意吗?”
罗黑子哈哈大笑,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小兄弟,你答应了就行了,下面就看咱们的本事了,我现在要送红红妹妹回家,你要是想跟来,就一起来吧。”
第二十二章 火鸟(中)
    从那天开始,罗黑子和那小伙计竟然真的开始展开公平竞争。
一来二去,两个人竟也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小伙计叫孙离,是那小饭店掌柜的侄子,从山里农村出来的,帮着叔叔看店干些杂工,出点苦力,在城里也没什么朋友,见罗黑子真心尊重自己,拿自己当朋友,也是心存感激。
罗黑子看他身板结实,也有把子力气,就想让他来帮自己,可孙离是那老实本分的孩子,虽然把罗黑子看成朋友,但是要让他跟着罗黑子去混帮派,那是打死他也不干的。
那陈艳红自那天之后,也渐渐和这两人熟络了起来,虽然还不愿意就和他们两个中的任何一个相处,但是也不排斥了。偶尔也和他们一起到孙离的小饭馆吃吃饭,或者到罗黑子的录像厅里看录像,去酒店里听歌跳舞什么的。
罗黑子去过香港,见多识广,会经常给他们两个土包子讲讲外面的世界,让他们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完全不同的活法。
每次讲完,陈艳红都象是被人在平静的心湖里投下了一颗颗石子,那涟漪一波一波地,搅得她的心里难以平和。
孙离倒是丝毫不为所动。在他看来,一个人吃多少,喝多少,那是老天注定的,根本不用去争,争了也是白争。
三个人的关系越来越亲近,真的仿佛成了兄妹一般。那罗黑子为人豪爽仗义,从不以势压人,每次三个人相处的时候,都会把自己的那些手下全都打发了。对陈艳红也是礼敬有加,其谦谦处,比那自称君子者更加君子,也就是这一点,让陈艳红颇为欣赏和心仪。
这一天,三个人照例在孙离家的小饭馆吃饭。有客人的饭点时间,孙离自然不能上桌,可等到客人都走光了以后,孙离大概收拾一下,让他叔叔和厨师、伙计都先下班,他留下来和罗黑子、陈艳红一起喝点啤酒,吃点夜宵,谈天说地,十分惬意。
他叔叔膝下无子,把他当了儿子一般对待,虽然不喜他和那罗黑子交往,可是却也不敢得罪他,再加上那罗黑子经常来光顾,也没什么坏处,所以也就由得他们了。
三个人等人都走了,孙离把店门一关,坐下来。罗黑子早给他倒了一杯啤酒,他举起来咕咚咕咚几下就喝光了,叫了一声:“痛快。”倒着实是有些痛快。
他本来是个腼腆的小伙子,这些时日跟着罗黑子相处了一阵,倒也颇有些豪气了。
罗黑子呵呵一笑,说道:“小离,咱俩拼个酒怎么样?”
孙离说道:“好啊,谁怕谁。来。”
陈艳红在旁边说道:“算了吧,你们俩醉了,我可不负责送你们啊,待会我就自己走自己的。”
罗黑子一挥手,说道:“那可不行,我就算醉了,也得把你送回家去。要不然,你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一个人回家,我可不放心。”
陈艳红脸上一红,更增了几分艳光。罗黑子看在眼里,心中大动。他在香港的时候,那也是灯红酒绿过来的人,每日吃喝嫖赌,哪有什么禁忌。就算回到这县城里,也没缺过女人。偏偏遇上了陈艳红之后,他却好像从了良一般,心里只有陈艳红一个,其他的女人是再也进不到他的眼里了。
此刻见陈艳红真的是艳光四射,心里可就有些把持不住了。再加上刚刚喝了点酒,酒意上来,就有些胆子壮了。他笑着对陈艳红说:“红红,你今天能不能给咱们一个痛快话,你到底是喜欢他小离,还是喜欢我罗黑子?”
一听这话,孙离也放下杯子,看着陈艳红,心下自然也是惴惴。
陈艳红今日终于听到他们要从自己嘴里得到答案了,心里七上八下地,看了看罗黑子,又看了看孙离。觉得这两个人各有各的优点,也各有各的缺点。罗黑子为人那是没的说,可是他做的是偏门,自己一个无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孩子,如果跟了他,家里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孙离为人倒是老实本分,这小酒馆将来也一定是他来继承的产业,算是扎扎实实的老实人,可是偏偏又那么木讷沉稳,将来如果和他在一起,必然是平平淡淡地就这么过了一生,自己生来美貌,所谓“天生丽质难自弃”,怎么能就这样过一辈子呢?
这样思来想去,着实是难下决断。
那罗黑子和孙离也跟那等待法官下达判决书的犯人一样,等着她的决定。孙离握着杯子的手都有些颤抖了。
这时候,有人在外面敲门。
三个人隔着门上的玻璃一看,门外站着两个身材高大的年轻人。
孙离站起身来,过去把门打开,说道:“小店已经关门了,到别的地方去吧。”
那两个年轻人中一个说道:“我们是从南方来的,跑长途的,错过了饭点,实在是饿的慌了,能不能随便给弄点吃的,对付一下就行了。我们多给钱。”
罗黑子一听,他们的口音确实是南方人,他对人心肠极热,说道:“让他们进来吧,咱们这一桌子的菜还没吃完,一起吃就是了。”
孙离一听也有道理,就让他们进来了。
两个年轻人一进来,就盯着罗黑子看了几眼,又看了好几眼陈艳红。那眼神透着奇怪。
两个人坐下来,孙离给拿了两双筷子递过去,两个人接过来,吃了几口菜,但是看上去不象是很饿的样子,罗黑子就有些疑心,刚想问清楚,那两个年轻人突然就拔出枪来,对着罗黑子就是各打一枪。
罗黑子练过功夫,混黑社会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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