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酒吧-第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喝了一口减价碧飘,花味太重,但热乎乎挺舒服,抱起不锈钢茶杯,趁茶水还烫嘴,几大口灌下去。续上,从包里拿出《金刚经说什么》,躺在床上翻。心绪不定,似想非想,翻了几页,不知所云。佛经本就深奥,全神贯注未必能体悟一星半点,何况三心二意。
有人敲门,以为是笑咪咪的藏族服务员“普姆”,打开一看,是干部同学梅子,但也是笑咪咪的。
“一个人在屋里,不怕闷死,别人都在斗地主吹牛啊!”
“不是很容易同别人混熟的那类人”我说,“不知道该找个什么话题同别人说。”
“哪里需要刻意找话题呢,随便说就行了,不说,只打牌也无所谓。”
“问题是我就不会打牌。”
“既然那么爱看书,干脆考研算了。”
“哦,那可是我最感到害怕的事儿,就像怕喝胶水一样。”
“你呀,怎么老是把后脑勺对着别人。”
“哪是对人有诚意啊,对人放心,没把别人当坏人哟。”
她叹了一口气,怪怪地盯我一眼,说:“可以喝口水吗?”
“不怕得传染病啊?”我说,“不过,两对半是阴性的。”
她端起茶杯,喝了两口,又拿起《金刚经说什么》,看了一下书名,丢下去。“茶不错,四川花茶真的很香的。到拉萨来看佛经,也算得上是很别致的啊。”
第一次到拉萨(6)
我从侧面看她的脸,皮肤白净,有点胖的缘故吧,显得水灵灵的。她的耳朵长得不错,轮郭圆滑,线条流畅,耳廓和耳垂都丰满,虽然不是村上春树所谓的“摧枯拉朽”,却也蛮漂亮的,称得上“一往无前”。
“坐床还是木椅?”我问,“不是为了追求别致的,我今天反正没看懂。”
“那又是为了什么?”她问,在木椅上坐下,左手搭在椅背上,侧着身子面向我。
我一屁股坐在床上,把厚厚的被子拉过来垫背,向后一靠,双手舒服地抱着脑袋。“来之前,想了半天,总得带两本书混日子呀。《麦田》书小,我又喜欢读,算是一本。另一本原来选了教科书的,因为要补考。可一转念,如果到拉萨,还是和补考纠缠,不如不走。选《金刚经》嘛,一是我本来对佛学有一点儿兴趣,二是我不怎么读得懂,不懂就耐看,耐看就能混时间。但没想到读这类书是需要清净的心的,上来,心境不免动荡,看的是字,意义却一片空白,宛如翻无字之经。”
她看着桌上的随身听,说:“我也带了一个,你带的什么CD?”
“老掉牙的和变态的,迪伦,∪■,埃米纳姆。”
“不喜欢!”她厌烦地摆着右手,“不喜欢摇滚和饶舌。这次到西藏,我可专门卖了些相关的CD,阿姐鼓、韩红,还有一碟好像是什么旺姆吧。挺不错,觉得和这儿的风光人情挺般配的。”
藏歌和藏族风味的音乐这几年很流行。我在成都经常听到音像店在放,但没有完整听过。不知道有没有纯粹的民间歌曲,如有,我也许会买一张听听。民间的东西比文人或音乐人加工出来的东西更棒。
“好在我不是谁的发烧友,”我说,“你随便怎么贬低迪伦之类,我也不会跟你急。只是,照听不误。各听各,新生活。不过没电源插座,用电池听,有点招架不住。”
“是啊,我们散铺就更不用说了。手机充电倒可以排队,可不能抱着随身听窝在房间角落里听呀。”
“怎么不可以,边听边扭屁股呀。”
“这种好事儿,比较适合你们后进同学去煅炼。”
“有道理。”
“怎么样,看喜马拉雅雪人的事儿,本来就在拉萨,我可不愿放弃这种千载难逢的机会的。”
天,她不说起,我倒把喜马拉雅雪人给忘了。喜马拉雅雪人,我觉得我就是,奔走在雪山之间,吃什么鬼才知道,咿哩哇啦自己独语,把全世界都看成是手掌中的积雪和围着光腚的兽皮。
“哦,雪人,”我说,“等到官方发布了消息,我们再去,好吗?”等到发布消息的那一天,也许是十几年后,她丈夫在外面耍情妇,她儿子期末考试统统不及格,她的秘书通知她下午有个重要会议,她烦恼着呢,这个梅子。要么,正式消息再过五百年都没有发布,因为,没他妈什么喜马拉雅雪人,没有。
“他们三人都买了明天飞成都的机票,我还得等两天。要不这样,这两天咱俩搭伴游玩儿,我会给你当一个优秀而又免费的向导,吃饭AA制。”她说。
“我这个人可乏味得很呀”,我提醒她,“你干吗不跟其他你已熟悉的背包族一块玩呢,比如,那个什么购物癖一伙。”
“嗨,正因为别人是一伙,我插进去不好嘛。你是落单的,我也正巧落单,这不正合适!别担心,不会给你弄成团组织活动的。我知道,像你这种玩儿性格的同学,最讨厌我们这类走红道的人。可这是在拉萨玩儿呀,本本同学。”
我急忙辩白:“我可没讨厌你呀,我也不是玩儿性格。”连自己听起来都苍白,轻飘飘不可信。又说:“其实你说的是对的。是在玩儿性格,也确实不同走红道的同学来往的。好吧,一起玩儿,你烦我了就自个儿走。”
她打了一个响指,意思可能是她搞定了我,说:“这才像个男同学,虽然在我眼里是后进的。”
我只能苦笑,败给了她。
她得意地站起来,斗地主去了。
我上了厕所,把门关上,熄灯,脱衣服钻进了被子。
大醉的赤条条的染发女(1)
芳芳没有给我留下电话号码和任何其它联系方式,连续几天,我上班的时候,站在吧台心不在焉,总是盯着玻璃墙外,盼望着她像“香蕉鱼”一样游过来,嘴唇还吐着气泡。游来游去的鱼不少,其中不乏美人鱼,可就是没有那个“他妈的”。你知道,我当时的模样比害恋爱病的肥皂剧男主人公还要愚蠢一亿倍,这让我悲哀地认识到,能刺穿其他傻男子甲胄的女色同样可以轻易地洞穿我。我几乎把我开除了。
从第五天起,我不再看窗外想芳芳。我从学校的图书馆借了一本《荒诞派戏剧集》,把额头放在吧台上,书摊在双膝,读贝克特那些无意义的意味深长的废话。偶尔抬起头来,看空空如也的店堂是否有了悄悄溜进来的顾客。这时,就有一种奇怪的不谋而合的象征氛围,似乎,我阅读《等待戈多》是因为我把芳芳作为了戈多。事实上,她的印象已逐渐模糊不清,我甚至怀疑那天下午的谈话是一场梦,是我的孤僻和幻想气质催生来出的,很有可能。
接下来,我全神贯注查阅图书馆有关装修的书,我止不住地要给我理想中的拉萨洒吧设计出一种怪异风格。在我的想象中,它像一间不大的混乱的书房,到处都是书籍和纸张,提供我所能提供的书籍(当然是我自己喜欢的)。从塞林格、贝克特、拉金到《金刚经》、《五十奥义书》。当然,如果可能搞到,还应当摆几本《花花公子》、《阁楼》及《龙虎豹》之类。CD也是乱放的,可以根据客人的需要依次播放。自然也是我自己喜欢的,主要以摇滚为主,尽量包括鲍勃·迪伦、甲壳虫和大嘴贾格尔的精品,少不了埃米纳姆。其它的嘛,什么大门、平克·佛洛伊德、∪■、空气供给、涅槃,诸如此类。酒吧色调以木本质为主,光线以基本适合看书为标准。中央是一张长方形的大桌子,桌边是木椅,有点像大学图书馆那种。四周靠墙是方形小桌,同样是木椅。天花板和墙面用带疤痕的墙板装饰。天花板的墙板留缝,灯光从条状缝隙中溢出,用白炽灯光。墙面上当然必须要装饰,音像店有卖招贴的,甲壳虫,沃霍尔的梦露,革命家切,猜火车,低俗小说和千与千寻。不要太多。地上用黑色的石砖突出其凸凹不平的质感。之所以没用藏式风格是因为完全不懂。不是美术装饰方面的专家,也没有自诩不凡的贵族式的品味,反正想是自己出钱,恶俗就恶俗吧。
话虽如此,却仍是不断地查阅,希望弄出一个被雅士们称为“高雅”的酒吧。人就是那么热爱虚荣,特别是涉及到他喜欢的东西,没办法摆脱的,只是程度深浅不一而已。
去图书馆次数多了,逐渐和艺术阅览室一个馆员熟悉起来,她可能是一位三十来岁的老姑娘,缺乏少妇那种骚乎乎的容光焕发。大概是在灰溜溜的图书馆工作的缘故,她从面色到衣着,也是灰灰的,老是无精打采的样子,反正病恹恹的不讨人喜欢。没见过博尔赫斯和拉金是如何借书的,他们在图书馆混了一辈子,也是这样,仿佛出土的文物?
她以为我是才成立的艺术学院的,还说我有艺术气质。我使劲点头,差点儿没笑出来。不过,她替我找书也算卖力,那些画册是不允许带走的,但我可以带走,可以逾期。妈的,仿佛她是我的情人似的。我已经是个灰扑扑的人了,我可不愿再找个灰扑扑的阿姨牵着手逛商场,那可是要命的事。一想到那样的情景,我的胃里就仿佛装进了一千头肥猪熬成的油脂。你可能不知道,这对我算是个沉重的打击,好像我已经跨越式地步入令人恶心的中年恋爱阶段。
她那画得怪里怪气的眼圈总是圈在我的鼻子上(可我的鼻子长的实在是一般得很,说不定还有几根粗鄙的鼻毛伸出来)。“是要搞设计大赛吧”,她问。
“可不,听说贝聿铭还要来当评委呢,”我回答。
“他要来了,那你得奖了岂不是扬名海外了”。
“不一定能得的”。
“哦不,一定会得!你的水平我知道”。
“头奖的奖金是三万美元”。那可不是小数目啊,我本来想吹嘘是十万美元的。
“啧啧,你们有本事儿的人就是不一样”。
“哪里哪里”。我得溜了。
“怎么样,晚上有空,去吃麻辣烫”。
“咳,真不凑巧”,我急忙寻找必不能去的理由,“我爸爸今晚到。你知道,老爸来了,不去不行的,生活费在他手里攥着。”
抱了一本大书就赶忙撤退,就像伊拉克共和国卫队遇见了蛮横的美国第三机步师。反正一整个事儿怪怪的,既可笑又令人不舒服。当然,如果馆员年轻漂亮,就另当别论了。嘿嘿,有点恶俗。
由于讨厌集体生活,我从去年出来打工以后,就租了房。那是一片很旧的居民楼,灰红色的外墙。在学校的边上,一室一厅,带厨房和厕所,月租费300元,咬牙租下,给自己创造一个自由的空间。在动物王国里,动物们都各有自己的活动地域,撒尿界定,容不得同类骚扰的。那又何况是人呢。
屋主人在房里留下了几件七十年代的破家俱。一张木板床,一个三门大立柜,一张坐垫坐得像薄饼的烂沙发,一张花里胡哨的折叠餐桌和四把大方凳。我买了一个二手的18寸长虹彩电,一个步步高VCD机,一个松下迷你型CD机,在学习工作之余,用健康向上的文娱节目充实自己多彩多姿的幸福生活。几乎每晚,都是半夜12点钟才回,有时脸都懒得洗。好在逃课已成习惯,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上午上课这回事儿。因此,晚上损失的瞌睡,上午是可以补的,还节约了早饭钱。最近查资料,才明白这所大学竟也是书声朗朗的,恍如隔世。
大醉的赤条条的染发女(2)
我把我那破烂不堪的自行车停在楼道里,用链子锁锁了,从挂蓝里取出那本又厚又重的《餐饮店铺装饰大全》,爬上暗暗的窄窄的楼梯,回到了三楼的家。早上起来,连水都没喝上一口,口渴难耐。打了半壶水,把天燃气开得最大,倒了昨日的茶,放了些蟹目香珠。不一会儿,水开了,冲了茶,把其余的掺进一个5磅的铁壳暧水瓶,这才坐在破垫子上,点燃一支烟,翻翻书。
这本大全有一个专章是讲酒吧装修的,蓝调、红调,迪吧、清吧,从灯光到音响,从酒具到桌椅,无不追求高档完美。漂亮、舒服,可惜只能鉴赏,没有实际意义。我再笨也明白一个道理,所谓的高雅品味之类,是钱的同义词。不过,用金钱堆出来的东西就是他妈的赏心悦目,不承认不行。我一面喝茶抽烟,一面翻书,一面修正我的拉萨酒吧的腹稿。
中午到了,方便面还有几袋,但吃腻了,学校的饭卡上倒是还有些钱,干脆到学校吃,还免了洗碗的麻烦。骑车,到离我最近的学生第三餐厅,人还不很多,最后一节课还没下吧。我拿起托盘和一双筷子,在一溜排开的柜台那儿要了一碗米饭,一份木耳炒肉,一份冬瓜汤,刷了卡,端在一个角落里,坐下吃。正埋头吃饭,对面坐下一人,抬头一看,妈的,是原来班上的同学幺鸡,一张脸铲车似的,下巴比额头突出,一付厚嘴皮。据他同寝室的同学讲,他在洗手间手淫——我们习惯称之为“打手虫”——连人都打得昏死过去,真可以申报吉尼斯世界纪录了。这个杂种还有啃手指甲的习惯,一想到他腌脏手指甲里面还残留着他自己的排泄物,我就恶心得要死。可是这个杂种颇得老师好感,因为特别听话,那个教经济学原理的老姆姆几乎都要把他楼进怀里叫亲儿子了。
“哇,是你,本本儿”。他大吃一惊的样子。
大吃一惊的应该是我,杂种幺鸡。“哇,幺鸡,是你。我还以为是哪个女同学呢”。
他那厚嘴皮油翻翻的,一看,要了两份咸烧白,饿鬼。饿鬼说:“怎么样,下去和小家伙处?”随即,又神秘兮兮地说:“喂,你那新班上有一个女同学,好像叫虹,劲爆身材,还浪得很呢!”
“妈的”,我说,“这些好事情还是让给你杂种算了”。
他垂头丧气地说:“我去试过,她好像对我没兴趣,我也算是学院里的名人嘛,真不明白”。
我心里想,那个虹看上你才是怪事儿,就像他妈的潘金莲和武大郎生死恋一样怪。鬼才会喜欢你这个脏兮兮的杂种。“你他妈方式没对”,我说“是不是又用的你老招式,说你们学生会差一名干部,而你看上了她。喂,这太他妈古老了,像商朝一样古老。要我告诉怎么办吗?”
“不过,你小子还挺有女人缘的,说吧”。他使劲吃着大肥肉。
“你得跟她说,我想操你,马上,现在。”
“什么”,他抖了一下,几乎把筷子丢在太平洋。“你想叫我挨耳光呀,好不容易混到学院学生会副主席,校学生会宣传部副部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