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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最熟悉的陌生人 作者:虫鸣-第13部分

小说: 最熟悉的陌生人 作者:虫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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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辉释然地笑了,“你喜欢的当然不会是庸脂俗粉。”
    后来他们一起租房住。自辉交了一个女朋友,美丽时尚,家里很有钱,个性张扬,开着一辆很炫的红色跑车上学。每次他们约会回来,准扬便趴在栏杆上,捧着一罐啤酒,“她穿得真像只火鸡。”
    其实没有他说的那么糟糕,在学校里,她那样的漂亮女人是很受欢迎的。但是经准扬这样一通贬低,他也感到没多大意思,再交往不下去。
    后来再结识到的女人,准扬总是能一针见血,把人贬得一无事处。
    自辉是个很能包容的人,那些女人原本引不起他太大的兴趣,不过是因为不知道如何拒绝才交往,因而每次的不了了之他也不感到留恋。奇怪的是,每一个准扬鄙弃过的女人,事后都证实了的确不可深交。
    紫末第一次到家里来,准扬出言不逊,他还担心准扬会用刻薄的语言贬斥紫末,因为他确实对紫末已心生好感。然而,紫末走后,准扬一句话也没说。
    准扬在一个晚上这样跟他提起紫末:她今天逼我吃了面,和记炒面,她说没有人不爱吃,除非我不是人。我摔了三次碗,她买了四次。
    这是准扬第一次跟他闲聊起一个女人。
    他又说,如果我不吃,她还会再买。不是怜悯我,也不是关心我吃不吃东西,她只是要赢了我。真有趣!
    紫末竟然符合他变态的喜好。自辉感到难以想像。但不管怎么样,那以后,他不挑食了,就是最讨厌的面食,只要是紫末买回来的,他都会拿起筷子。甚至有很多次,他都发现,准扬因为身体反应胃口不好,仍然会苦咽下去,哪怕是过后再去吐出来。
    他和紫末,在生命末路时才相逢,这样的形式未免太残忍了,然而自辉仍相信,准扬认识紫末的那七个月中的每一天,都是人生中最为幸福的一天。
    都说人死前什么都能放得开了,但他清楚地记得,准扬临走时那嫉妒与不甘的神情。他知道自己对身后之事再无能为力,最好的朋友也再不甘心只是守候,所以,他才留下了这样的嘱托:只好把她交给你了,但百年过后,你要把她还给我。下一世,她还是我的。
    在他的眼睛闭上时,自辉眼前忽然闪过篮球场上他抱着球奔跑过来的情景,仿佛还听到他说——我等待的爱情,无论以什么形式出现,我都接受。
    碗里的饭没吃过几口,紫末与童童在说些什么他也没有听进去,郁积在心中的哀伤无法排遣。童自辉不希望紫末看出来,撂下筷子,要去书房。
    “自辉,把酱油给我。”紫末从碗里抬起头说道。
    她的脸上欢快的神情让童自辉不敢逼视,准扬临死前犹挂记的她,如今她却已记不起那段刻骨铭心的恋情,亦记不起那个曾用尽全部生命和精力去爱她的人。更为讽刺的是,这正是他一直盼望的。
    随手将手边的醋递给她,神色不大自然地说:“我吃饱了,还有些工作要做。”
    说完进了书房。自然没有心思工作,站在窗前望着天边的山峦,犹如连绵的黑色屏障,与天相接,将人间烟火笼罩在黑暗之中。
    一双手从身后温柔地抱住他,“在想什么?想得饭也不好好吃。”
    她把脸贴在他的背上,像猫一样有一下没一下地蹭着。
    童自辉心头一阵温暖,感觉眼睛里微微有点湿润。他佯作无事地抚摸着她的手背,“没想什么,只是觉得这样真好。”
    江紫末从鼻子里哼出一声,“最讨厌你这样的,有什么事总放在心里,问了也不说。”
    “是没什么可说的,”他想了想,“爸妈明天就到了,房间你都收拾好了?”
    江紫末如同被捕鼠夹子夹了一下,抽出手,就跳了起来,“哎呀,我马上去!”
    自辉好笑地看着她几下就蹦到外面,过了一会儿,又揪着满脸愁容的童童进来,冲着他挤眉弄眼道:“吃饭的时候,这小子输了个脑筋急转弯,所以今天晚上他要给你捶背。”
    “妈妈,你对欺负自己儿子的行为感到很自豪吗?”童童仰着头不服气地说。
    江紫末弯下腰,对他扮了个鬼脸,“谁叫你是我儿子的?”说着转身,“不跟你吵,我要去给爷爷奶奶收拾房间。”
    童童倚着父亲的大腿,忽然喊道:“妈妈!”
    江紫末回过头来,“什么事?”
    “狐狸精就要来了哦!”
    江紫末的脸霎时僵化,童童得意地冲她扮回一个鬼脸。
    童自辉笑不可仰。
    江紫末愤愤地指着童童,“你不是我生的,你是我捡来的。”
    童童的小嘴受伤地一瘪,当即转过脸去,抱住父亲的大腿呜呜呜地哭了起来。
    江紫末被吓到了,想过去安慰道歉,却见童自辉仍笑着拍拍童童的头,“少装了,快过来给我捶背。”
    失去了靠山,童童只好抬起脸来,江紫末见他脸上一滴眼泪都没有才放了心,连白眼也不敢丢一个,就郁闷地去收拾房间了。
    童自辉趴在沙发上,童童的小拳头跟雨点似的打在他的背上,一阵酥酥麻麻的,心头也仿佛更加柔软了。
    无论如何,她失忆以后,这个家总是充满欢乐的,他至少可以肯定,目前的她也是幸福而满足的。如此,准扬那一页即使还没有真正地翻过去,他也不应该再去介怀。
    “再给我捶捶腿,”他对童童说。
    “说好只捶背的。”
    “送你一个最款新的跑车模型。”
    童童闻言很势利地站到脚头去,捏起拳头,以他所能使出的最大力道捶着横在沙发上的两条腿。
    与此同时,江紫末还在房间里对小惠忿然指控童童的顽皮,小惠是除江紫末以外最大的受害者,两人的口迳自然是非常一致的——“那个小东西!”

    chapter 22

    一家三口准时到达机场,接机的人涌堵在出口。江紫末紧张兮兮地盯着刚下机的旅客,努力辨别谁是她的公公婆婆。童自辉见她那副样子,把童童牵到自己身边来,搭手在她肩上,“放松,看到他们我会提前告诉你的。”
    正说着,童童喊了一声:“爷爷!奶奶!”
    夫妻俩的视线都移到前面陆续出来的人流中,有一位穿着休闲装,身材健美的女士,头发绾着,几缕发丝随意地垂散下来,脸型瘦长,显不出年纪。不过,依紫末看,再怎么不显老,穿得那么动感,好像也还是不大适合的。
    而走在她后面的中年男人穿着整洁,笔挺的外衣,看起来便是严肃和不苟言笑的人。
    还真是自辉说的那样,考验她机智时候来了,江紫末想,个性这么鲜明的公婆,不晓得能不能应付过去。
    两位长辈已走到出口,童自辉拍了一下她的肩膀,便牵着童童迎上去。
    江紫末跟在后面,不断地牵着嘴角,努力练习着与他们很熟稔的笑容。可是心情依然紧张,挂在脸上的笑始终不那么自然。
    “爸妈!”
    “爷爷!奶奶!”
    童仕昭只淡淡地点了个头,松了手头的行李,去摸孙子的头,那表情仿佛是他所给予过的最大的恩泽,童自辉眼明手快地接过行李,也不太搭理父亲。
    林艾馨却是眉间笑颜逐开,伸出一双手臂来,分别给了儿子和孙子一个大大的拥抱。她的丈夫漠然地站在一旁,似乎对她的举止全不赞同。
    当然无人理会他。
    江紫末走到上前,叫了公公婆婆。
    林艾馨皱眉盯着儿媳那身套装半晌,翻个白眼,“还是这么土气,难怪要时时防着狐狸精的。”
    江紫末暗暗咬牙,老人家不要那么记仇好吧!
    童自辉忙过来打圆场,亲密地揽着母亲的肩膀,“走吧,回家!”
    林艾馨简直是被儿子挟持着往前走,她仍不放弃地回过头来责怪江紫末,“我送你的衣服怎么不穿来?那套裙子多好看啦!”
    什么裙子?江紫末心想,连老公儿子都记不起来了,哪还记得起你那条裙子。嘴上仍是脆生生地回道:“我经常穿呢,前天才刚换了下来,晾干了还没熨的。”
    林艾馨满意地扭过头,与儿子有说有笑。
    到了停车场,江紫末打开前面的车门,林艾馨一把拉住她,“让你爸坐前面,你跟我在后面谈谈家常。”
    江紫末心中叫苦不迭,但也只好坐到后面去。一关上车门,林艾馨便抓住她的手,拉高衣袖,给她的手腕套上一个宽大的牛角手镯子。色泽很美,材质是纯牛角的,不同于俗物。只不过,这样有个性的镯子上居然雕刻着一朵硕大无比的牡丹。
    如此品味——“漂亮吧?”林艾馨自认为对这个儿媳好得无可挑剔,仍夸口道,“我去越南时见到的,立刻就想到很配你那套裙子。”
    她等待着儿媳感动的热泪。
    江紫末诚惶诚恐地点头致谢,表情却越来越僵,依婆婆的品味,那套裙子——“明天你就穿那套裙子,我们一起去逛街。”婆婆热情地说,“这都快冬天了,我正好来一趟,就把童童的冬衣置办下来,你们年轻人办事总是不那么踏实的。”
    江紫末欲哭无泪,只得点头,内心期待着那套裙子不要太难看。
    “奶奶,我的衣服够穿了,”童童趴在母亲腿上,伸长脖子对奶奶说,“爷爷教过我,不可以浪费。”
    “乖孙子真懂事,”老人家开心道,“不过,你爸妈收入那么高,是不缺钱的,你要穿得体体面面的,那才像我的孙子。”
    童童嘟了嘟嘴,把头缩回去。
    江紫末心里一阵暗爽,这小东西终于吃瘪了。
    “我还真得问问你,”林艾馨用郑重的语气问紫末,“自辉是不是真在外面胡来?”
    江紫末连忙否认,“没有没有,没有的事。”
    林艾馨放了心,又自满道:“我说嘛,我教出来的人怎么会做出那些事来。我告诉你,这次来啊,我也准备教你些东西,你用心学个七八成,保证自辉不会看上别的女人。”
    童仕昭一直板着张脸,坐得笔直,听到这话,从鼻子里哼出一声,“妇人之见,浅陋!”
    “我跟媳妇说话,你少插嘴,”林艾馨朝童仕昭翻了个白眼,气呼呼地往后一靠,没兴致再说话。
    江紫末见势为难,不知该怎么打圆场,便看了眼前面开车的童自辉,发现他的脸紧绷,仿佛在憋在笑。她也就不再伤脑筋了,心想这对公婆脾气虽然古怪,倒是挺可爱的。
    一到家里,林艾馨便要泡澡,小惠已经准备好热水。她拿出自己带来的裕袍,质地上好的纯白丝绸浴袍,胸前绣着两朵硕大而鲜艳的牡丹花。
    江紫末抱着那件昨天刚消过毒的素色提花浴袍一阵踌躇,不知道该不该递过去。
    林艾馨见她站在那里发呆,便对她招招手,“媳妇儿,来来,”待紫末走近了,她一把扯过那件灰色的浴袍,嫌弃地丢到床上,“年纪轻轻的,别穿那么老气的颜色,唉,幸好我临走前想到了,给你带了一件来,你试试看。”
    说着拿出一条吊带真丝睡裙抖开来,也是白色的,没有任何悬念的,江紫末看到正面绣着一大朵荷花。
    为什么不是小碎花?为什么不是蝴蝶?为什么不是暗绣?偏偏是一朵粉红的荷花,江紫末内心抓狂,脸上却做出惊喜状,摸着那朵俗气无比的荷花,“哎呀,绣得可真好看呀!”
    “我就知道你喜欢,所以来之前就洗过熨过,一会儿洗完澡你就可以穿了。”林艾馨喜不自胜地说,文雅地用两指拈起自己的睡衣一角,一脸的慵懒娇媚状,“哎,我累死了,真想泡在水里,我最爱水啦,只要进了水里,我就自由自在的,没有束缚,没有烦恼,我想我前世一定是美人鱼。”
    美人鱼!江紫末脸一抽搐,看着婆婆眼角的鱼尾纹,终于被雷倒了。
    伺候公公婆婆就寝后,江紫末才去洗澡,百般为难,还是穿上了那件睡衣。一回到卧室,童自辉手上的那本书都掉了下来,看着扭怩不自在的她,笑得前仰后合。
    “婆婆送的,”江紫末被他笑得窘迫了,冲上前去,把他按倒在床上,“有那么可笑么?”
    童自辉翻个身便将她压在身下,捂着她的胸说:“如果没有这朵花煞风景,倒是很性感。”说着手指轻轻一挑,手便滑进了里面。
    江紫末按住那只胡来的手,把他的脸撑得远了些细细端详,眉目间果然有些婆婆年轻时的影子,想必婆婆年轻时应该是百里挑一的美人,嫁了个有前途的丈夫,事事如意,所以固执而任性,并且相当、甚至是过度的自信。
    幸好自辉19岁就离家去国外了,与母亲离得远,不然也是个骚包的男人。
    江紫末又觉得幸运,自辉是个有包容力的男人,不会为母亲的古怪行迳感到丢人,也没有遗传到父亲的古板刻薄。
    想着便松了手,勾住他的脖子。胸前那只大手灼热而有力,热感仿佛传送到心脏,她舒服地闭上眼睛,吻着他的薄唇。
    头天总算是应付过去了,明天还要陪婆婆逛街。必须要打起精神来,失忆前就险些失去自辉这么好的丈夫,这种事绝不能再次发生,绝不能因为疏忽让幸福从身边溜走。
    她看得出来,婆婆的热情都只是为了让她惭愧。
    因为她渐渐了解,以前或许她是个不称职的妻子,也未必是个称职的母亲。
    这个婆婆,或许从来就没有满意过她。
    她计划着明天的种种事宜,眼皮她重得耷了下来。
    童自辉抬起头来,见她那副困顿的模样,也无心再吃豆腐。温柔地笑了笑,替她盖好被子,自己也到一旁睡下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乖乖地回来更新了。
    这么个婆婆有米出乎意料?JP的自辉咋会有这么个娘呢?纳闷~~~~xiaoxiao

    chapter 23

    早晨,林艾馨急促地敲着儿子儿媳卧室的门,“媳妇儿,好了没有?该走了!”
    江紫末站在镜子前,对着镜子里的越南新娘哭丧着脸。这便是婆婆送她的裙子,浅绿色的宽松袍裙,照旧印着大朵的玫瑰花——婆婆应该是相当爱花的——襟口镶了金边,腰带是粉红的丝巾,长长的穗头直垂到脚踝,最要命的是,裙子里还有一条轻薄质地的嫩黄色大喇叭裤。
    江紫末回过脸来,望着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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