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梦令之天朝女捕快-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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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看着我,宝福是一脸若有所思的表情,而福嫂却象发现了什么宝贝一样两只眼睛直放光。
我是不是露出了破绽,让他们发现我不是他们的小姐了?
就在这时候,店里的伙计已经迎了出来,刚才的一幕他自然也看见了,犹豫了半天还是冲着我说:“那个小混混,整天在这里骗人,这位小小姐又上他的当了。”
我目瞪口呆的望着他,不甘心的反驳他:“不会吧?旁边也有人说了,他爷爷的确是病了。”
伙计摇着头说:“他们俩本来就是一伙的,当然要帮着他说话喽。”他一边给我们斟上热茶,一边说:“那两个泼皮一个叫大黑,一个叫小黑。我们这里谁都认得的,只是哄你们这些赶路的人。”他大概看出我面色不善,赶紧改口说:“不过,小小姐心慈手软,就当是做善事吧。好人自然有好报。”
我的第一个念头是冲出去揪出这个小泼皮好好教训他一顿。可是一转念又有点泄气,既然是有名的泼皮,此时自然早就去得远了。
想不到啊,想不到,我竟然被个小孩子给骗了。
正咬牙切齿呢,一只温暖的大手握住了我的手。我一抬头,正好对上了福嫂那一双亮闪闪的圆眼睛。我忍不住问她:“你的眼睛这么亮,你到底有几岁?”
福嫂哈哈大笑,说:“我比你娘还要大两三岁呢。”
我苦笑了一声想问她我娘多大,忍了忍还是没有问。
福嫂看着我,忍不住摇了摇头:“你在西平府的时候,天天跟着府上的侍卫舞枪弄棒的,我们一直以为你是小孩子胡闹,没想到还真是学了两下子。”说着,颇为骄傲的抚了抚我的发辨,说:“再大两岁,让宝叔也指点指点你。”
我立刻双眼一亮,舞潮原来就喜好这些吗?看来我们之间终于找到了一点相通之处了。我的目光落在宝福身上,忍不住又开始两眼飕飕冒光,古代的小说里都有这种高人,说不准宝福真就是一个呢。
看到我两眼冒光,宝福立刻不自在的避开我的视线,讪笑了两声说:“舞潮小姐是官家千金,天天学这些怎么行。”
我心里暗笑了一声,脸上很配合的露出了一点失望的表情。不过,舞潮不是还小吗?我有的是时间,不是说只要功夫深,铁杵都能磨成绣花针吗?
不过,被福嫂这么一打岔,宝福眼睛里那最初涌起的一点点疑虑也彻底的消散了。我能感觉出来,这个胖胖的女人是真心的喜欢着舞潮,她特意说出舞潮跟侍卫学拳脚的事,与其说是在夸奖舞潮,不如说是在提醒宝福吧。
想明白了这一点,我不由的对这个记府的管家嫂子生出了几分由衷的亲近。
正文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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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五章
融轩。一个象这名字一样,让人感觉暖融融的地方。说实在的,我也不知道这里应该叫什么,餐厅?客厅?普通聚会场所?
窗户都开着,窗外是大片的花园,一种花瓣毛茸茸红艳艳的大花朵开得到处都是。庭院里挂了不少灯笼,在薄薄的暮色中已经迤俪亮了起来。
我的面前是一张大圆桌,上面已经摆好了酒菜。香喷喷的,都是我没见过的东西。
我的左边是舞潮的老爹记文则,右边是舞潮的小弟弟敏言和母亲梅清。老爹的左边是记敏之、舞秀、张夫人。最令我感到意外的是宝福和福嫂也在座。
这记老爷果真不简单,拿管家当自己家人一样对待,难怪这两个武林好汉会被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吃得死死的。
我看看记老爷,他正带着一副宠溺的表情给几个儿女夹菜,再看张夫人,笑嘻嘻的跟福嫂聊天,再看看舞潮的娘,低着头给儿子擦口水。这情景让我没来由的就想起曾经看过的一个广告,一个老爷子笑嘻嘻的说:“幸福,就是一家人聚在一起,吃一顿团圆饭。”
鼻子一酸,眼眶忍不住有点发热。
这一阵突如其来的感动,让我彻底打消了实话实说的念头。看着眼前这和睦的一家人,那一句“其实舞潮已经死了”的话怎么也说不出口。
另外,我得承认,我心里还有那么一点点潜藏的私心。
我,西夏,从来就没有过这种和一大家子人坐在一起吃饭的经历。即使是过年,也是我和老爸两个人围着电视听外面放鞭炮。我一直闹不明白我们怎么会连一个亲戚都没有,但是老爸是从来不提这个的,我也不敢问。有时候也想:难不成我爸妈是私奔出来的?已经跟两边家庭都断了联系?
“路上累了吧?”记老爷的声音在我头顶响起,我抬起头,怔怔的看着他充满了慈爱的眼睛,恍惚之间,心里涌起一种熟悉的感觉……
我突发奇想,是不是他真的就是我自己的老爸?神差鬼使的也来到了这个世界?
“好羊出好毛,好毛纺好线……”我还没有想好究竟要不要试探他一番,试探的话已经不经大脑直接从嘴里冒了出来。
话已出口,我也只能满怀期待的紧盯着他的脸,等待着那个不可知的答案。
原来看电视的时候,我那个缺少幽默细胞的老爸难得的幽默了一把,在人家恒源祥的广告后面又补了两句:“……好毛线织好毛衣,好毛衣卖好价钱。”这是只有我们父女两个才知道的笑话……
记老爷的嘴角愕然的挑了起来,然后笑微微的将温暖的手掌抚上我的额头:“这又是敏之教给你的什么民谚吧?”
我的心微微一沉,一点失望不露痕迹的弥漫了上来。
其实在我内心里,本来也没有抱很大的希望。细想想,我的老爸是研究历史的,这一点,从我的名字“西夏”两个字上就能看得出来,他一个古板的书呆子,只知道研究学问,没有什么融滑变通的能力,真要来到这个世界,未必就能生活得如鱼得水。
我叹了口气。孔子不是说过嘛:既来之,则安之。
一抬头,正好看到敏之冲我扮鬼脸。想来是因为记老爷的那一句:“又是敏之教给你……”的话吧。
“我们一家终于又团圆了,”记老爷端起了酒杯,一双好看的眼睛在烛光里闪闪发亮,“我已经去灵堂上了香,感谢列祖列宗保佑我们记家的子嗣。”说着,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我看着大家都举杯,也学着他们的样子把酒杯里的红色液体一口干了。
酸酸的,甜甜的,有淡淡的酒味。这记老爷竟然让自己的子女光明正大的饮酒?!
“这一杯,感谢小环丫头的在天之灵,”记老爷说着神情凝重的举起了第二杯酒:“如果没有小环,潮儿恐怕……,我已经派了人迁回小环的尸骨,她就做为我记家的人入葬记家墓园。”
全家人一起又干了一杯。
“这一杯,感谢宝福大哥和福嫂子,如果不是你二位,潮儿至今还流落在山野……”记老爷说不下去了,一仰头将杯中的酒干了。
宝福和福嫂赶紧也干了。
记老爷轻轻拍了拍我的发顶,柔声说:“潮儿,给你宝叔和福嫂敬酒。”
一旁的丫鬟上来斟满了酒杯,我小心翼翼的端着酒杯站了起来,正搜肠刮肚的想着说点什么祝酒词呢,福嫂已经“哧”的一声笑了出来:“三小姐还真是有老爷年轻时候的风范,不但跟那猎户人家混得熟络,路上还收了两个孩子呢。”
记老爷“哦”了一声,含笑望着我,我避开他的视线,结结巴巴的说:“大黑小黑都不小了,再混下去,真就成了地痞无赖了。”
记老爷的眼睛笑盈盈的,恍惚之间,让我觉得里面有一种很熟悉的东西,依稀觉得那是我老爸才会有的……
宝福呵呵笑道:“虎父无犬子,来干了。”
于是,我又干了一杯。
这还是我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喝酒,而且是在长辈的允许之下光明正大的喝。
我迷迷糊糊的想着:就冲着他对待子女的这一份与众不同的开明;就冲着他诚心诚意的把宝福一家当成自己人;就冲着他眼睛里有我老爸才有的熟悉的味道……,这个人,叫他一声老爹好象也不觉得很委屈……
我又劝慰自己:如果心里实在接受不了,就当他是养父好了。
后来,我好象又喝了一杯,一杯之后又来了一杯……
反正那天印象里最后的画面是敏之搂着老爹的脖子,老爹一只胳膊抱着敏言,敏言的胳膊又抓着舞秀,我呢,我就紧搂着老爹的另外一只胳膊哭得惊天动地,一声一声的喊“老爹”……
哭够了?睡着了?
后来的事,我就没有印象了。只记得隐隐约约的有人在我耳边说:“这孩子,定是受了不少的委屈……”
小黑的拳头已经挥到了我的眼前。这小子,吃了两顿饱饭果然长了力气。
我微微向旁边一闪,捞着他的手腕已经掰到了他的背后,然后飞起一脚把从背后偷袭我的大黑踹飞出去。
“好啦,好啦,”小黑皱着脸开始鬼叫:“认输,认输。女侠饶命。”
其实我也有点拿不住他了,不管我有多么丰富的实战经验,毕竟舞潮是个半大孩子的身体,力气有限。
大黑也从地上爬了起来,一边呲牙咧嘴的揉着自己的屁股。
这是在我自己的院子里,迎雪坐在屋檐下面笑嘻嘻的给我们沏茶。午后的阳光暖洋洋的照着三个泥猴子,还是大黑最先笑了出来:“你再长大两岁,真就打不过你了。”
我鄙夷的瞥了他一眼:“明明现在就打不过我!”
大黑也不恼,仍旧笑嘻嘻的。
他和小黑因为年纪小,每天上午要跟记家的几个孩子一起上课,下午的时候舞秀做女红,我就躲在自己院子里拿他们两个做陪练。
无论如何,我这身功夫,说的老实一点,我这身抓人的技巧都是不能丢的。也许是因为我原来的职业让我始终处于极度缺乏安全感的状态。所以,尽管换了场景,但这里毕竟是一个陌生的世界,我必须让自己有足够的能力自保。
生活在记府,日子果然要比虎子家舒服得多,当然也比我当警察的时候舒服得多。至少我不用自己做饭洗衣服。不过是每天上午都要跟别的孩子一起写写字念念书罢了。
偶尔在淡淡的墨香里,会让我恍惚觉得又回到了我的童年时光:老爸坐在书桌后面看书,我则老老实实坐在他对面练大字,他总是说我写的不好,只有一次,举着我刚临的一篇赵令时的《浣溪沙》叹了一句:“这一笔柳楷,还真有几分你祖母的风韵。”
我估计他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听从了邻居的建议送我去柔道班。因为从那时侯起,我就彻底和他希望中大家闺秀的形象分道扬镳了。尤其是在父亲过世后,我已经有很多年都没有再碰过笔墨了。
我没有见过舞潮原来的笔迹,也许是小孩子的字体本来就处在不断变化的状态之中,所以笔迹的不同并没有引来舞潮家人的什么疑问,记老爹甚至还有一次在饭桌上夸奖我:“潮儿的字越发的长进了。”
“啪”的一声,一块小石头正好砸在我的肩膀上,打断我的魂游天外。
我冲着悠闲自在坐在墙头上的那个肇事者怒目而视,肇事者则冲着我扮鬼脸。
“你属猴子吗?”我白他一眼:“天天爬在墙头上。”
肇事者睁大了眼睛反问我:“什么是猴子?”
我再白他一眼。这个记敏之,在人前的时候,总是一副老成持重的大家公子风范,其实背地里是最爱惹是生非的。不过,他今天出现在这里倒是很奇怪。
“你不是和左丞相府的小公子一起去了香山书院吗?”我好奇的问他,听舞秀说那一帮无聊的公子哥最喜欢附庸风雅了。当然,舞秀的原话是“切磋学问”。
记敏之做了一个无聊的表情,然后利落的从墙头跳了下来,睁大了眼睛上下打量我:“你行啊,几个月不见,身手好象比原来厉害了……”
我冲他晃了晃拳头:“想试试?”
敏之摇摇头,一双酷似父亲的大眼睛狡黠的眨巴了两下,低声问我:“有热闹,去不去看?”
我顿时精神一振。大黑小黑也两眼冒光的凑了过来。
敏之咳嗽了一声,装模做样的挺直了腰身,摆出一副长兄的姿态,伸手指着我身上刚才摔打沾上去的泥污说:“去洗洗脸,换件干净衣服。”
大黑小黑不明所以的对视一眼,问他:“干嘛?”
敏之哼了一声,说:“你们几个脏兮兮的,就这么跟着我上街,我多没面子?!”
上街?我们还真是没上过街。
于是我很没形象的跟着这几个小破孩一起欢呼了两声,就四散跑开去找洗脸盆。
正文第六章
平整的石板路,就这么踏了上去,说不激动那是假的。想想看,我现在脚底下踩的可都是文物啊,随便撬下来一块瓦片回到我们那时代都能换来大把的钞票,就是不知道还能不能回得去……
“你别揪得我那么紧,”敏之不耐烦的回过身拨拉我一下,我讨好的冲着他甜甜一笑,两只手却毫不留情的又揪住了他的腰带。
没办法,谁让他比我高呢,谁让他比我认路呢。我的手挂在他的腰带上,眼睛就可以肆无忌惮的东张西望了。大黑小黑跟在我们旁边,也是一副眼花缭乱的表情。
中京果然是商业繁荣的大都市,不但有本地人开设的各种商铺,还有其他国家的商人在这里进行以珠宝和丝绸为主的各种贸易。宽阔的街道上经常可以看到绿色或者兰色眼睛的外族人,这样的景象让我不知不觉的就想起了中华民族历史上最辉煌的朝代——唐朝。
两匹高头大马从我们身边慢慢踱了过去,马背上是两个神情彪悍的汉子。都穿着黑色滚红边的劲装,腰上系着宽宽的腰刀。
“敏之,敏之,”我赶紧拉拉他的腰带,示意他看:“那两个人还带着刀呢,好神气。”
敏之瞟了一眼,然后很不屑的冲着我翻了个白眼:“那是两个刑部的捕快,正在巡街呢。这你都不知道?!”
捕快哦?!
我立刻睁大了眼睛,目光紧紧粘上了两个同行矫健的背影。虽然我是辑毒的,但是跟交警好歹也算是一家啊。一时间,心里感慨万千……
“走啦,”敏之又不耐烦了,这小孩子果然没有什么耐性:“还看不看热闹啊?”
我恋恋不舍的收回了目光,继续跟着小向导在人群里穿行。
没错,是人群。街道上的人不知不觉就多了起来,大概是女人们不能随意出门的缘故,聚集在这里的大多是男人。人人脸上都是一副看好戏的表情。看来,爱看热闹的这一项历史传统实在是渊源流长啊。
敏之拉着我们几个东钻西钻的,来到了一棵大树下,树下放着几块大石头,不过石头上也都站着人。
敏之跳着脚从人群的上面往里看,不过他好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