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与十二月(短篇集)-第1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琉璃却兴高彩烈地诉说着谁谁谁来恳求她放他们一马……
我说:「你疯了,这些琐事仿佛成了你终身最伟大的事业似的。」
她不出声。
「你与张公子的好事近了?」
「我会嫁他?一张脸简直是蜡造的假面具!」
「太认真是不行的,」我说:「什么叫真?什么叫假?现在你们家又好了,他也不敢拿你怎么样,你尽管放心嫁他。」
「我为什么要委曲求存?没这个道理。」
张公子向她求婚被她一口拒绝。
志强向我求婚,我说要考虑。我不会嫁志强,做朋友可以只眼开只眼闭,做夫妻!我总不能嫁一个伤害过我的人。当初他瞒着我,自认是——算了,过去的事提它作甚。
张公子再向琉璃求婚,琉璃照旧拒绝,张公子知道,琉璃的一颗心再也不能挽回,於是他含羞带怒放弃这个主意。
不久他另娶淑女,对方的家势也不算差,可是跟琉璃,那是不能比,比较根本是最最残酷的。
琉璃接了喜帖去喝喜酒,穿一套黑色的晚礼服,全身以红宝石作装饰,美艳不可方物,我必须承认「人要衣妆」这句话。
那时琉璃与我同住,也不过只是个略具姿色的少女,这种少女埋没在公路车站中,中环写字楼里是极多的,犹如沙子里的小珠子,看上去也就差不多,极难分辨真假。
若果那个时候琉璃的爹没有东山再起的机会,为了适应环境,琉璃迟早会成为我们间的一份子,可是现在她又恢复了千金小姐的身份,傲视群雌,存心耀武扬威。
第二天报上发出张公子婚礼盛况图片,琉璃抢尽镜头,风头比新娘子劲。
最近的琉璃漂亮得不能以笔墨形容。
她跟我说:「有很多衣服,我只穿一次,如果你不嫌弃,我送你如何?」
我跟她说:「琉璃,我不是嫌,可是你那些衣服我用不上,全是走在时代尖端的式样:耸肩外套,长在小腿肚;要不就是珠子亮片钉在纱上,披挂挂,露前裸后,你叫我穿着上班?」
「去你的!」她笑骂。
我说:「我挑几件也就是了。」
「说不定你与志强晚上出去可以穿。」
「是吗,两个人挤在公路车上?他穿什么来配我?」
「你看你!」琉璃忽然落寞起来,「现在对我说话诸多讽刺。」
我说:「我对你说话的态度,一向如此,一贯作风,我丝毫没有变,但你,琉璃,你变得多心多疑了。」
她不出声。
「为什么呢?」我问:「以前你不是这样的,以前你听到不爱听的话,不过当耳边风,作风豪爽,一点不计较。」
她忽然就哭了。
「那时候我有什么力量计较?那时候我是砧板上的一块肉,为了那一点点薪水,任人宰割,当然皮要厚,心要黑。」
「琉璃,你别嫌我老太太作风,一句话重复又重复,你现在条件那么好,又何必与他们斤斤计较呢!」
「我看着小张那副表情,我心中痛快。」
「你这样的脾气不改,将来会很痛苦的。」我说。
「不必等将来,我现在就很痛苦。」琉璃说。
「我希望很快你的心情会平复下来。」我说。
「我也希望。」
我替她抹眼泪。
「你永远是我的好友。」她说。
我微笑。患难之交。
天之骄子的患难时期便是我们这种普通人日常生活的全部。
我在琉璃面前并没有妒忌,也没有自卑,各人的命运是不一样的,不能提到公平与不公平。朋友比我好,我也为他们庆幸,何必不服气。
可是毫无疑问,我与琉璃的关系多多少少也疏远了。
以前我们出去吃饭,一人出一半,其乐融融,现在老是她请我,次数多了,我成了她的跟班。
她又喜欢问:「有什么新闻没有?说些好笑的来听。」
我快变成公主陛下御用的笑匠。
况且我日常生活那么枯燥,有什么好说的?有什么新闻?
她又说:「我介绍个男朋友给你。现在有钱的男孩子,要求也不那么高了……」
我听了很反感,现在她要提拔我了,真受不了。
就在这闹纷纷的时节,我因工作关系,认识了另外一个男朋友。他姓陆,家中没有什么钱,可是一家都是读书人,气质十分好。
我主动与志强疏远,志强很了解,倒也没有什么怨言。大概很久之前,他便知道他不过是一个填空档的人物,没有什么作为,他也没有太多的诚意来负起这个担子。
我并没有把「我的过去」告诉陆,我觉得男女双方根本没有必要过份坦白,过去的事已属过去,并不重要。最重要是将来,将来一切事情开心见诚,才是必要的。
女人向男人坦白过去,不外是博取对方的一句「我原谅你」,现在我又没什么要原谅的,我根本就很心安理得。
琉璃听到我有新男朋友,十分诧异,她说:「本来那个纱厂小开是不错的……」
她坚持要见一见陆,要请我们吃饭。
那日她打扮得时髦之至,自己开着发拉利跑车来赴约。
我们吃一顿饭花了三小时,听着琉璃演说。她那串闪烁的钻石耳环晃个不停,令我们眼花缭乱。
饭吃完大家在饭店门口分手。
陆一直沉默着。
他一向不大喜欢说话。
后来他说:「你怎么会认识这样的一个朋友?」
我说:「她以前不是这样的。」
陆后来就没提过琉璃。
琉璃却特地约我出来,说及她的观后感。
「他长得很不错,我很为你高兴。比志强胜过几倍,你这样一个好人,应该嫁个好丈夫。老实说我很羡慕。我看穿了,钱多也没用,够花便算了。」
我觉得惭愧。
琉璃还是可爱的人,我与陆在背后并没有说她什么好话,她却真心一致的颂祝我们。
「你们什么时候结婚?」她问。
「先订婚。」我说。
「打算同居吗?」她问。
「你知道的,我最反对同居。」我答。
「以后你可好了,」她拉着我的手,「我们更无见面的机会了。」
「琉璃,你知道你是永远受欢迎的。」我说。
「陆先生对我并无好感。」她苦笑,「我这个人,以前并没有必要鉴貌辨色,看别人的眼睛鼻子,故此一直糊里糊涂的活得极度开心,后来人穷志短,渐渐变得很敏感,人家一不高兴,我马上知道。」
「现在有谁敢嫌你?」我强笑地安慰她。
琉璃叹口气,「人家又不问我借,也不向我赊,为什么不能对我不满?」
「快结婚吧,」我说:「你要找对象是很容易的。」
「不容易。」她说。
我不想再谈论下去,免得剌伤她的心。
「陆先生有没有送什么礼物?」
「没有。」我说。
「你想要什么我送你。」她说。
我知道这次势不能拒绝她,况且也送得有名有目,我刚巧看见她脖子上挂着一串小小的钻石链子,於是说:「你送这条链子给我吧,反正这种玩意你一整个抽屉都是,而我却一件也没有。」
「这个?」琉璃失望,「我想送你一套睡房家私。」
「不用,」我说:「你别跟我客气,你别看我,我也顶会使小性子,那些重头正经东西,让他去买,我情愿要可爱的小装饰品。」
「那么我送串好点的。」她抢着说。
「不用,就这条便好,」我笑,「天天可以戴。」
「耳环与戒指都是一套的,你拿去吧。」她把手上的东西都除下来给我。
我笑说:「你看看,这跟洗劫有什么不同呢?」
她也笑了。
琉璃后来告诉我,她打算到外国去生活。
我很赞成。只有如此,她才会忘记过去不愉快的生活。
她耸耸肩,「我现在是个暴发户,在香港根本无法生存!上等人看不起我,我又看不起下等人,还是到外国去,重头开始的好,也许再读个硕士。」
我点头,「这次去什么地方?」
「纽约。」
这次与琉璃谈话,仿佛又恢复了以前的气氛。
我并没有把她送的手饰戴出来,怕惹人注目,不大方便,琉璃在我们结婚之前动身到纽约去。
我去送她飞机,她哭诉:「我就是不舍得你一个人。」
我也哭了。
她又说:「祝你们快快乐乐的白头偕老。」
我与陆看着她上飞机。
陆诧异的说:「她是个虚伪自大的人,但对你,却是真感情。」
我说:「我们是患难之交。」
我始终没有把结识琉璃过程说出来,陆也不问,因他很尊重我的私生活。
我没有说出来,那时我在报上刊登招租广告:「欢迎单人高职女士……」,她来看房间,我们一见如故,知道她经济拮据,故此减价租房间给她。
她与我调换着衣服穿,两个人一起留在公寓看电视、找男朋友、诉苦、储钱到菲律宾旅行……
……翻报纸看聘请广告,去应徵工作,受老板的气,伤心痛哭等等。
我们共渡的日子太多,一共七百多个,挤在一层六百多尺的公寓中,卿需怜我我怜卿的岁月。
我们看清了多少人情冷暖,遭过多少的白眼。我们也学会了苦中作乐……心苦嘴不苦。
这一切一切,我想我与她都不会忘记。
琉璃在这两年中长大、成熟。
后来她父亲又在商场上站起来,她的心理不平衡很久,现在又缓和下来。
而我,我也上了岸,陆某不是超人,可是他可以照顾我有馀。
我也舍不得她。
琉璃自纽约寄来明信片,很短,但每个月有一封,几行字内看得出她最近的生活相当愉快。
过年的时候有一张是:「我遇见了他。」
我为她雀跃。
以前我们的年过得寂寞非凡,今年两个人都热热闹闹,人的命运根本是最难预测的。
我俩的将来,远比想像中的美满,感谢上天。
没到半年,她也结婚了。
寄来一大叠婚照。
陆看了,奇怪的说:「你这个朋友怎么越看越顺眼,我第一次见她,只觉得她嚣张讨厌。」
我说:「相由心生,她现在很快乐。」
「是,她看上去既美丽又快乐,而且身上的珠宝也都除下了。」
我细细一看,照片上的琉璃果然什么也没戴,当然只除了一只婚戒。
「如果她回来,」陆说:「我们请她吃饭。」
「是,陆,我们一定要见她。」
琉璃并没有回来。
春天时她的明信片上写:「我怀孕了。」
我与陆都为她高兴。
陆说:「不如我们也搬到美国去,那里地广人稀,可以多多生养孩子。」
我白他一眼说:「你当我是只母猪。」
我想琉璃与我的故事是到此为止了。
当然还有很多很多是值得记述的,不过那些已经是我们生活的第二部分,不包括在这个故事内。
之后,我们将为人妻人母,生活健康而愉快。
我与她的少女时代都已属过去。
似水流年。
亦舒《五月与十二月》
五月与十二月
妈妈说:「周伯伯请吃饭,换条裙子,跟着一块儿去。」
我说我不要去。
「为什么?」妈很烦恼。「你老不听我的话。」
「我不喜欢拜客。」
「我说什么你不听什么。」妈妈说:「我们就像敌人似的。」
「妈妈——」我很难过。
妈妈一声不响的走进房间。
我想一想,自动进房去换上裙子,脱掉牛仔裤。还在脖子上加一条珍珠项链。你别说,看上去还真是笨里笨气的,我朝镜子扮个鬼脸。
「妈妈。」我出现在妈妈面前。
她一抬头,看到我的样子,马上心花怒放。
「呵小宝!你看你多漂亮,完全跟小天使一样。」
我才不要做小天使。
「来,妈跟你梳梳头。」
「妈妈,我已经十八岁了,当然你知道在你十八岁的时候,你已经怀了我。」我告诉妈妈,「我是个大人,我自己懂得梳头。」
「何必扫妈妈的兴呢?」她说:「给妈妈享受多些权利。」
我坐下来,把梳子交给她。
「周伯伯将会做你的监护人。」她替我梳头。
「我的监护人?」我说:「我不需要监护人。」
「要的,到底伦敦是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妈妈说:「这次去,你已是大学生,」她对牢镜子顾盼一下,「我老了。」
「女人一开口就是:我老了。不外是想别人说:不不,你还没有老。」我说:「老,当然,人人都会老,谁跟嫦娥都没交情,谁又服了长春不老药?」
「好了好了,车就来接啦。」
「谁都知道我穿牛仔裤最好看。」我说:「你们偏都要我穿裙子。」
「准备妥当没有?!」爹问:「等坏周仲年了。」
「干吗挑一个糟老头子给我做监护人?那种典型唐人街里走出来的弓腰哈背的老头儿,太乏味。」
我们一家三口出门。
但是周仲年并不是一个唐人街的老头子。
他当然已经老了,年纪比爹爹大一截,我想他有五十岁,头发斑白,身裁高而瘦,笑容动人。我可以写保单你没见过如此漂亮的男人。
母亲说:「仲年,这是我们家小宝。下星期动身去伦敦,地址与学校都已经交给你了。」
「自然自然,」他礼貌地为我拉开椅子,「我明天就回伦敦,你放心,我会看顾小宝,有什么人敢动她脑筋,我打断他的腿。」他向我眨眨眼。
每个人都当我是小孩子,我如果每次抗议我不是小孩,更显得我幼稚。我不出声。
当然我不是孩子,身体不是,思想也不是。
菜式很好,气氛也比我想像中为高。一整个晚上我留意着周仲年。他年轻的时候是怎样子的?早年的留学生,风度翩翩,二十年代的上海,十里洋场,他是张爱玲笔下的浪子。早期浅水湾的月光下,沙滩印下他浪漫的脚步。
他活在一个多姿多彩的年代。近年极端的商业化社会,日子平凡而踏实,枯燥无味,对他来说,可能是太厌倦大闷烦。
我代他想得很多。
而他怎么说?他说:「小孩子们必然不喜欢吃上海菜,所以不说话,是不是?还是我们大人之间的对白太单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