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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

血薇de宠物情人-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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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基于此,故此,本篇文即为本人对红袖的答礼(莫说小的狗腿,人家是真的很感动啊!)。
说到时下流行的“穿越”,我觉得其中经典应推漫画《天是红河岸》。暂且不提女主男主,我想说其中两个让我当时大为震撼的镜头,一是那个埃及的“黑太子”——长大了挺丑,小的时候却还算是可爱正太一名——幼年时裸体与其姐相拥的画面,令思想纯洁的我,脸红心跳了好一阵子。因为我平时喜欢猎奇,故对于埃及的种种奇妙事迹,略有所涉及。我知道当初为了保持血统纯正,血亲乱伦的事情,是合法且合理的。与此相同的,好似还有欧洲宫廷(?),所以欧洲皇室才会流行血友病……记不清了。不过,王昭君的确是先嫁了爹爹再嫁给儿子的——我蓦地意识到原来咱们东方的少数民族更加离谱……
我觉得哦——本人有点变态倾向,被漫画洗脑了,汗——上下辈之间的,例如恋母、恋父,比较难以接受,而姐弟恋,相对还好一点(这是什么话?!法律规定了,三代以内的直系或旁系血亲,严禁通婚你晓不晓得?!)。东方(主要是日本吧,这个国家的确比较变态)有个传说,异卵双胞胎——即一男一女——的前一世是恩爱夫妻,所以今生才会自打出生就在一起。像渡赖悠宇的《梦幻妖子》、由贵香织里的《天使禁猎区》,都是这方面的经典作品。最近的我没看过,好像有一部《妹妹恋人》(?),不但出了书,还有相关的影视作品。
我说了这么多,并非想为乱伦正名。血亲之间的乱伦,对人类的发展是极端不利的,首当其冲的,即是遗传方面。想想看,后代会有极高的风险是畸形儿,这不但对孩子,对整个世界都是不负责任的。孩子畸形就很可怜了,他那畸形的基因再传播出去——尤其是在高举人权大旗的国家,你不能因为人家是畸形,就剥夺了人家生育的权利——这样一代代的积累,人类岂非要向着衰退和恶劣的方向发展?所以,我的意见是:相恋可以,但必须严禁生育。不能因为少数人的狂欢,让全世界都给你们买单!
爱情当然无罪,但是,请不要以爱情为借口,做出有损于他人的事情——那可就是不道德了。
可是,越是罪恶的事情,才最有快感吧?
如果不是这样,继父也就不会爱上他的罗丽塔了。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及《天是红河岸》的第二个震撼镜头了。那是在最后,神官乌鲁西表明自己的身份,揭开了悲剧性的一幕幕:被阉割的少年与青春年少的王妃之间,绝望的爱情与纠缠。他为她坏事做绝,杀人放火,什么都干了,只为一个所谓的“爱”字。好吧,我承认那一刻我心动了,几乎哭出声来。那种无望的爱情,个人觉得堪比《东方不败》里林青霞一掌推开李连杰、含笑赴死时的惊艳绝伦(汗如雨下,我再次证明了我果然是个变态啊……)。
但是感动归感动,这并不影响我认为乌鲁西罪该万死。
我一直觉得,真正的绝世好男人,应该是温莎公爵吧,为美人毅然弃天下。不过,假如真的有个男人,为了你杀尽了天下的人——但凡有点良知的,谁还敢心安理得地,在你们充满了血腥味儿的“爱情”里游弋自如?
说到底,我没有那么决绝的性子,也写不出来,那么决绝的文章。
其实满羞愧的,看红袖的评论,很想就那么写下来,写晓杰和萧晓,就那样变成一对地狱恋人,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里相拥相眠,过着黑暗而安详的日子。
可是,不可以——我做不到,萧晓也不可能做到。
她的性格,早就决定了她的命运。这么说吧,假如晓杰杀人了、放火了、作奸犯科了、罪大恶极了……萧晓绝对不会离开他,因为她爱他。
但是,萧晓不会帮助他逃亡,不会帮他隐藏罪名,不会在一旁协助他犯罪。
萧晓会去买一把手枪,然后——陪着他一起去死。
她是这样的女生。
就像晓杰说的,两个人躲在某个角落里,隐秘而甜蜜的生活,萧晓做不到。即使她很感动。
她会渐渐地萎顿,不明就里地虚弱下去,最后——死。
就像一株水土不服的植物。若非要一个确切的原因,我只能说——那里的风,不适合萧晓这种女孩子的生存。
还有,我觉得哦,从小就知道是亲人的,应该很难对自己的兄弟姐妹产生欲望吧?除非是天生的变态。而那些已经相恋了,才知道是亲兄弟姐妹的,那就是彻底的悲剧了,很可怜的。比如说北川美幸的《孽缘姐弟》(又名《犯罪天使》)。勉强算上《花音》,这部书更变态!!
PS:所谓“乱伦”,指的是有血缘关系的禁忌恋爱;而“不伦”,是不符合善良的社会风俗的恋爱。两者之间有本质的区别。
PS再PS:看到老蓓和雅雅的推荐,感动加感激,无以回报。明知本小店客流量小,但我还是装模作样地“礼尚往来”了,羞愧!羞愧啊!
加个日期记录:2008年2月3日
第二十三章 潜情敌(上)
    因为李掩玉还有事找任婧华商量,谢桦先送萧晓下楼。
出了楼道,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一辆看上去很值钱的银灰色轿车。在逼仄而破旧的小巷里,这辆高贵的车子散发出华贵至极的气息,一如斜倚于车门旁的少年主人,端的是不可方物。
谢桦惊讶:“南?你还没走?!”
端木南直起身子,淡淡地笑道:“知道这里不容易叫到出租车,想着送萧晓一程。”
“怎么不打个电话上去?在这里等了很久吧?”
南摇头:“没什么。本来就是我自作主张,怎么好意思再打电话催人呢。”
谢桦一时不知该说什么,萧晓走过去,笑着说:“既然如此,怎么还不动手?难道还要淑女自己开车门不成?”
端木南拉开车门的动作极为优雅:“我的荣幸。”
“谢谢。”
两人先后上了车。萧晓从车窗里探出头来,一边挥手一边道:“不要忘了,明天上午去公司报到!”
谢桦但笑不语,目送好友的车慢慢驶出小巷。
“一定要来啊,谢桦!不然我会天天来你家捣乱的!”
“……”
车子拐了个弯,终于在他的视野里消失了。
谢桦脸上的笑容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深思中带着担忧的表情。
南啊……
*
轿车在驶上宽阔街道的同时,女孩开口,声音低低地,然而坚定不移:“停车吧,南。我该下车了。”
南示意司机,将车停靠在路边。
“我没有骗你。上次和吕平他们一起来,光叫车就花了半个小时。”
萧晓道:“我相信你没有说谎。”
“那——”南转过头来,静静地问,“为什么?”
“……”萧晓沉默半晌,终于开口道:“我实在不想表现得这么自恋,但是……他们都告诉我,说你喜欢我。”
南轻轻地“哦”了一声。
萧晓阖目,再睁开:“他们——不管是梦云,还是吕平,都非常确定地……那么说。”
“所以?”
那是一种含着玩味的语气,让人不由得烦躁起来。萧晓本来还觉得抱歉的心情,渐渐被磨蚀一空。
“我想问,你是不是真的喜欢我?”
南仍旧气定神闲地:“假如我说‘是’呢?”
真该让他们看看他现在的样子,哪有半分像是面对自己倾慕的女孩子?!
萧晓终于生气了,一双大眼含着杀意,狠狠瞪向端木南。
端木南毫不示弱地回瞪。
过了好一会儿,两人竟然不约而同地松弛下来,转瞬笑出了声!
“我就说怎么可能呢!”萧晓愤愤地说道。然而一颗心落了地,无比轻松:“都是他们啦,胡乱传八卦,害我好担心!”
从上车到现在,她第一次正眼看着南,直直地,没有任何避讳:“南,你可不能笑话我啊!也不许跟别人说我是自作多情!这次害我出了这么大的糗……罪魁祸首,还不是你那两位青梅竹马!说得煞有介事!我可是受害者啊,吕平上次差点没有骂死我!”
端木南道:“虽说如此,但你的反应——也太奇怪了吧?我好歹也算得上年少有为罢?长相也并非‘不堪入目’——有人喜欢你,真的这么麻烦?”
“非也、非也!”
萧晓摇头晃脑地回答:“还记得初次见面时,小云云说的话么?她说:‘比起穷鬼女一号,我宁肯做个聪明优雅的女二号’——这句话,算是说进我心口里去了!想我萧晓,生下来就聪明伶俐,精明剔透……嗯,就算现在比不过你们这些富豪二世祖,好歹我也是个前途颇被看好的模特,大财没有,小钱还是有几个的——我也是聪明、优雅、有钱的女人,才不想做什么‘女一号’呢。最讨厌那些所谓的女主角,一面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别人的殷勤与好意,一面迟钝得看不出来人家喜欢她!都不知道是装的,还是天生就那么愚蠢!”
端木南讶然:“你说这话……可是刻薄得很啊!”
“是么?”萧晓想了想,也不否认,“就算是说话刻薄,也总比人品恶劣好吧?美丽是女人的武器,我承认。有张爹妈给的好脸蛋,就像是拥有了一张康庄大道的‘通行证’;迟钝也不是坏事。有的时候,清醒的人最痛苦——但这一切,并不能成为漠视他人感情的借口,更遑论利用他人好感的理由!比起拥有天使的面孔、楚楚动人的眼泪、不自觉就让人付出关爱的女子,我还是喜欢像小云云、丽娜,又或者是我们班上,说讨厌我所以干脆来找我打架——那样至情至性的女孩子。我向来直白,痛恨暧昧,无法做到明知道人家喜欢我,还若无其事地,与之保持着朋友的关系和距离。”
“朋友的关系……和距离?”南挑起眉来。
萧晓解释道:“第四类情感——是这么说的罢?蓝颜知己、红颜知己;友达以上,恋人未满……现在不是很流行么?可惜我天性古板,最玩儿不转那一套。喜欢就是喜欢,讨厌就是讨厌。假如我没有办法,回报给人家爱情,那么我会躲得远远的,不给他机会对我好。这样的情意,我自问还不起,所以一开始就不能要。我觉得,给人模糊的希望,比起彻底的拒绝——更加不道德。”
南看着萧晓一脸认真的表情,轻笑出声:“你和我的某位朋友一样,对‘异性知己’深恶痛绝啊。我那位朋友,可是被他的‘红颜知己’使唤惨了!一向堪称‘铁齿铜牙’的口风,终于在一天,喝得酩酊大醉的时候,出现了细微的裂痕。他说以前追过,但没有追上、最后承诺作了‘红颜知己’的女生,一直打电话要他陪着喝酒、逛街、看电影,就连和男朋友吵架,也要语气幽幽地、然而事无巨细地一一告知。他放不下,又不能干脆地抱住她,只能在一旁看着。看着、看着,就觉得胸口痛起来。还不是撕心裂肺的那种痛,而是用小小的刀子,在胸口一点一点、细细地扎,全部扎透、扎空了为止。”
萧晓心里一动:“你说的朋友,莫不是——”
南偏头,意味深长地:“嗯——”
“……”萧晓猛地靠住椅背,“我不信!他可是号称‘蔷薇牛郎’的男人啊!”
*
这样不对,昨天写的“布道”,真的是喧宾夺主了,害人家今天的文章好象很少的样子……讨厌!!
第二十三章 潜情敌(下)
    “最无情的人,往往才是最多情的人。你对于爱情的决绝态度,乍看之下不近人情,其实是在对自己、也对别人负责。而他,看似是来者不拒、没什么节操的男人,但实际上,他只是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学会该怎样拒绝罢了。”
端木南静静地说道。
吕平和萧晓真的很像,都是单纯得一塌糊涂。对于外界的刺激,两人的反应都很极端。从开始到现在,吕平对于萧晓的态度,是“极与极”的转化。当他认定萧晓辜负了自己的朋友,他就把萧晓从“朋友”划到了“敌人”那一栏——从“白”到“黑”,就是这么简单。
“我希望,你可以原谅他的不友善——他只是,还没转过弯来。”
南又说道。
“……”萧晓蓦地笑出声来。
南讶然:“怎么?”
“好可爱啊!”萧晓捂着唇,“本来以为他是你们当中,最成人化的那一个……经验丰富嘛……没想到,居然是最像小孩子的……”
南也笑了。
是啊,的确很可爱吧……明明是枚笨蛋,却得意洋洋、大言不惭地号称“精明剔透”的家伙……
“南,可不可以再问你一件事情?虽然我知道,你们都不喜欢聊朋友的八卦……不过,我是真的很好奇……”
“你问。”
“谢桦——打心眼里讨厌有钱人?”
“嗯……”
南脸上波澜不惊,心中却在暗暗叹息。看来,秦果然一直都没有忘记,他妈妈的事情……
“那——”萧晓的眼睛一转,“为什么他会和你们这些超级有钱的孩子,结下交情呢?”
“……”南想了想,静静地笑道,“这个问题,并未涉及到任何隐私,我可以详细地解答给你听:因为缘分。”
“……”萧晓受教地点头,“唔,果然是……很详细的答案。”
“我说真的。”南继续道,“秦讨厌的,只是仗势凌人的作法,而并非针对‘有钱’这一项、存在于我,思贤,或者吕平,梦云身上的特质。十几年在一起,我们对彼此的性格都很了解,所以并不介意他的……那些言论。”
“因为你们知道,他没有在说你们。”萧晓点头,“我可不可以换成另一种解释——到现在为止,你们都还没有‘仗势凌人’过?”
“这个问题很唯心呢。”南眯了眯眼,“我只能告诉你,我从来没有依仗过我的家世,而去做损人利己的事情。”
望着男生平静的眼神,萧晓相信,他没有说谎。
谢桦的想法很偏激,端木南就比较理智。
谢桦拒绝朋友援助的做法,很有骨气,但——说实话——不乏迂腐。他坚持将朋友与财富分得清清楚楚,就连端木南和赵思贤想利用人脉、帮他找一份薪水高些的工作,都不愿应允。
太清高,未免显得生分。
而端木南——他就很明白,自己的家世和财富,和他自己本身是无法分割开的。就算没有主观上的意图,当别人意识到在你背后的庞大势力,不由自主地、主动地做出了让步与妥协——这样的情形,究竟算不算是“仗势凌人”呢?
说不清楚。
或者说,这种问题,根本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
端木南是个极端优雅而俊美的男生,家世、外貌、能力、性格,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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