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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晴天-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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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善的歌声流畅悠扬,有一种春回大地的温暖力量。 
其中,大多数都是我没听过的。 
从那时起我便知道,自己注定要成为一个被艺术隔绝在门外的俗人。 
后来,之所以强迫自己接触音乐也是因为洛善的缘故,或者,还有些争强好胜的虚荣心,总之,我绝对不是一个真正能够领悟其深奥的人。 
那天,洛善先唱了两首我所熟悉的、当下正在流行的校园民谣。 
我觉得她唱得比录音带里的好听多了,至少,味道完全不一样。 
接下来,她问我们想不想听有关秋天的歌,我们说好,她便开始唱了。 
第一首叫作《天凉好个秋》,歌词很简单: 
“风儿刚刚吹过来,云儿就要走,有人想拉你的手,对你要挽留,来呀来,来呀就要长相守,走呀走,总有相逢的时候,风儿为谁吹过来,云儿为谁走,花儿自开水自流,天凉好个秋。” 
跟着是一连串的啦啦啦。 
我说,这歌太轻快,没有秋天的味道。 
洛善回答,那就换一首《深秋》吧。 
她只唱了一句,我就入迷了。 
那首歌的曲调实在太清幽, 
仿佛忽地一下就把人抛到云端上去了: 
“南风吹彩云悠悠,一江春水长流,远处缕缕炊烟,那是我的家园,我愿变做一缕云烟,重回旧时家园,时光象流水不回,往事却不堪回味,层层爱恨在心扉,我流下了思乡泪。” 
我没有打断她。 
于是,她又唱了一遍。 
听到第二遍,歌词里那句“重回旧时家园”时,我突然伤感了起来,仿佛看见自己已经来到了朝思暮想的梦中彼岸,孤零零地眺望着远方,传来歌声的那个日渐模糊的空中楼阁…… 
“我想离开这里。” 
很突然地,我把埋藏在心底很久的话说了出来。 
“去哪儿?” 
沧吾无所谓地问道。 
“别的地方,只要能离开这里,哪儿都无所谓。” 
“附近,其他什么城市么?” 
洛善有些好奇。 
“不。” 
我很坚定地回答。 
猛然发现自己的眼眶不知何时已经湿漉漉的了。 
“我要离开这座城市。” 
“到很远,很远,很远很远的地方去生活。” 
“从现在开始,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要以此为目标。” 
洛善愣愣地望着我,不再发出任何声音。 
沧吾依旧灵巧地剥着他的蛋壳。 
突然间,一种难以遏制的激动从我的血液里沸腾起来。 
“一起去,好不好?就我们三个,一起努力,离开这里,去寻找属于我们自己的世界,等找到了,我们就一起生活,就象现在这样,一直到老、到死、都不分开,好不好?” 
“好。” 
沧吾头也不抬地回答。 
我感动极了。 
可是,很快就发现他的表情完全不是认真的。 
他并不相信我说的话。 
“洛善,你呢?你怎么想?” 
我蹲下来,抱住洛善软绵绵的胳膊,魂不守舍地望着她的眼睛。   
寻梦(3)   
她也望着我,清澈的目光渐渐蒙上了一层似有若无的薄纱。 
她不回答,只是笑了一笑,轻轻地摇了摇头。 
接着,又唱起一首童谣来: 
“风儿吹呀吹,云儿飞呀飞,知了爬上了窗门外,小小黄鹂儿多可爱,踏着风儿走过来,踩着云儿走过来,敲敲门儿问一问,我的朋友在不在,春天的脚步姗姗来,快来踢踏踩,年轻的朋友踢踏踩呀世界也充满爱……” 
“不错不错,这歌好听,有点意思。” 
沧吾乐呵呵地嚷嚷,放下手里的鸡蛋,劈里啪啦鼓起掌来。 
我顿时火冒三丈,再也无法忍受他们那种小儿科的古怪行为。 
一把夺过洛善怀里的锅子,咣当一声砸在地上。 
鸡蛋立刻象受了惊的老鼠似地四处逃散。 
突然间,我一发不可收拾地号啕大哭起来。 
洛善和沧吾不晓得发生了什么事。 
他们束手无措的惊窘让我感到更加绝望。 
“蓝荻,你……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沧吾弯下腰,想要把我从地上扶起来。 
“滚!” 
我用尽全身的力气推开他,独自一人冲下楼去。 
沧吾从来没有像当时那样让我感到那么讨厌。 
眼前这个无聊的臭小子不是我所认识的那个可以掏心掏肺的许沧吾。 
他根本就是个白痴是个笨蛋! 
他听不懂我说的话!让我难受得想要死掉! 
回到家,我把房门反锁,郁闷地从架子上扯下毛巾,准备把脸洗干净,就当我拿出脸盆往里面倒水的时候,洛善的歌声又从楼顶上飘下来了。 
我忽然感到头顶中央触电似的一阵酸疼,忍不住放下热水瓶。 
洛善的歌以及她的嗓音,明显地和刚才不一样了,她唱道: 
“我来自大海,看过日出,看过晚云,它比不过你的纯、你的美。 
我来自大海,遇过浓雾,遇过风暴,却掩不过你的哀,你的愁。 
当我为你叹息的时候,前方的灯塔好象对我说,已近了,已近了,我忙着收拾起思绪,好把那海上的故事说给你听。” 
难以舒缓的抽泣,渐渐地,在她的歌声中停止了, 
那声音过滤了堵在我胸口的郁闷, 
只剩下一些平静、安详和温柔, 
紧紧地,紧紧地,把我拥入怀中。 
少顷,歌声飘逝了。 
与此同时,一种深不见底的厌倦阴沉地从我的心海里浮现出来……     
第二部分   
别离(1)   
11 
我真的沉寂了,不再主动找他们。 
无形的距离巩固了心房四周的围墙,让我和周遭的一切都疏远了起来。 
但是,我们毕竟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完全没有交集是不可能的。 
不过,那纯粹只是一种习惯。 
至于原先,扎根在童年里并始终维系着我们的那番激情,却已经随着隔膜逐渐远离了。 
很快,我就拥有了自己的朋友。都是些和我一样,品学兼优、胸怀大志的人。我们唾弃琼瑶和邓丽君的靡靡之音,只听“猫王”“披头士”和“老鹰”的歌。除了教科书以外,只有自然科学和世界名著能让我们翻到手指发麻。 
我们彼此竞争彼此激励,为的是同一个目标,那就是“改变”,改变生活,改变人生,改变我们所能够改变的一切。 
我几乎强迫自己忍辱负重地去累积那些看似渺小却时时震撼着我内心世界的“欲望”和“野心”,而且,故意把那些试图阻碍影响我思路的人、事、物像清扫垃圾一样地扔掉。 
可是,我始终没能抛开许沧吾。 
对于这样的行为,我曾经萌生出不少近乎自渎的羞耻感。 
沧吾还是老样子,和洛善在一起让他变得更加不拘,宛如一条流窜在城市里 
兴奋过度的米虫,毫无顾忌地舔噬着随时可能冒出来的无厘头。 
而洛善,也因为姐姐的身体趋于稳定而回到了学校,理所当然地成为了“留级生”。 
对当时的学生来说,无论你的理由有多么充分,这三个字最终还是会让你贴上“耻辱”的标签,那就等于在我和洛善之间硬生生地划下一道难以逾越的“三八线”。 
作为老师手心里的“宠儿”,我无论是在校内还是校外都不能和她在一起,那绝对会影响到我在老师心目中的地位。 
别离 
我圈子里的那些人都是这样“洁身自好”的。 
何况,他们个个都是老师的眼线,只要我有一丝一毫的偏差就会马上打小报告,就这点而言,我是相当瞧不起他们的,但是,比起和洛善在一起还是轻松了许多,尽管我心里清楚,这样的友谊也并没有多少诚挚的分量。 
不过,这一切似乎和洛善一点关系也没有。 
她依旧逍遥自在地在石库门的屋顶上飘来荡去。 
洛善的歌声比过去更甜美了。 
每当它响起的时候,我都能感觉到另一个熟悉的声音也融和在里面,我想,那个已经不羁到让许教授时常把“吐血”挂在嘴边的许沧吾,也只有在洛善的歌里才能恢复他本来的面貌。 
这期间,我也曾苦苦思索,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厌烦起我们三个人之间的关系的?结果我发现,记忆里并没有存在过这样的瞬间,连一个霎那也没有。那真的是在深秋到来的午后忽然降临到我头上的,倘若光是厌烦那还算好,可恶的是,厌烦里头还掺杂了许多连我自己也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情绪,比如,寂寞、失望、困惑、矛盾,还有一些,无法用正常的词汇来表达,但同时,在厌烦的另一头,与这些复杂并存着的,却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清晰目标: 
我要奔跑、要挣脱,要永远地离开这一贫如洗的石库门,去追求我所向往的那种富足、踏实、充满安全感的生活。 
我再也不想看见父亲整日愁眉苦脸满腹牢骚,无望地挣扎在怀才不遇的自卑里;再也不想听见母亲为了几张粮票放鞭炮似地在大街上破口大骂;再也无法忍受自己狂放奔腾的热血被那些已死去多年,连魂魄都不晓得沉到哪里去的石墙、砖瓦、烂木封锁。 
我要走,要逃,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拦我,那欲望早就已经变成缠绕着我的荆棘,直迫我的脑髓,无时无刻不触痛着我的神经,并严厉地警告我说: 
快啊,快啊,生命短暂啊,时光易逝啊,来不及了啊! 
于是,我只能跑,不顾一切,决不回头地跑。 
我的少女时代就是在这跑啊跑的过程中逐渐远去的。 
而今想想,用“虚度”二字形容实在是太恰当不过了。 
甚至,连一次青涩的恋爱都没有。 
我是一个没有初恋的女人。 
所以,注定要在情感的长河里沉沦、流浪,直到没入河底,彻底窒息为止。 
洛善的命运与我完全不同。 
她驿动的青春期,竟然让这座城市也因此而发生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地震”。 
其实,那又是一个巧合,与洛善本身并无太大的关联。 
当我某天早晨出门上学首先看见的,已经不再是巷口那一排臭气熏天的马桶,而是一个车水马龙、人如群蚁般繁忙的街道时,我突然惊讶地意识到,我的未来也会因为这场强有力的“地震”而萌生出无限的可能性。 
这座城市,正在超音速的“震波”中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然而隐蔽的另一角,年迈的石库门里,却依旧炊烟袅袅,木讷得叫人恨不得抬起腿来踹两脚。 
洛善的姐姐们还在吵吵闹闹。 
不过,已经极少有人再会去凑那个热闹了。 
大人的手脚都像上了发条似的忙碌不堪,嘴里却还老是叨叨着“身不由己,瞎忙!瞎忙!”的鬼话。 
惟独洛善家还保持着过去闲情逸致的老样子。   
别离(2)   
十七岁的洛善是注定要成为这石库门里最亮丽的一道风景的。 
不光是因为她的歌声太容易让人着迷。 
老一辈当初散布的那些不怀好意预言丝毫没有折损洛善的青春。 
相反,含苞待放的韵味让她在悠然自得的成熟中变得更加精致、俊秀、飘然,就象一只破茧而出的蝴蝶,在初春的阳光里变得越发养分十足、彩翼丰硕,却又毫不张扬地在日趋退化的石库门里雀跃、飞舞。 
我从没见过一个女孩能象她那样,拥有如此完整的蜕变。 
洛善的美,唯一令人感到不舒服的便是裸露出太多她母亲的基因。 
这使得她身上总是弥漫着不祥的邪气。 
就在太阳花满满盛开的这年春天。 
石库门里果然掀起一场轩然大波。 
事情是从突然闯进洛善世界的一个姓杨的男生开始的。 
12 
杨很高,有宽厚的肩膀和光亮的额头,晒得很健康的古铜色皮肤下起伏着运动健将般强劲的肌肉,每天总是风雨无阻地骑着一辆二十八寸的脚踏车,停在洛善上学时必经的路口等她。 
我非常钦佩他的耐心。 
等待对他而言是一种仪式,仿佛永远隐藏着某种神秘的快乐。 
杨斜倚在梧桐树下的样子很帅,总是引来其他女生好奇的目光,然而他依旧熟视无睹,眼里始终只有洛善一个人。 
沧吾因此而咬牙切齿地对我说:“老天是有眼的,等着瞧吧,一定会掉下一块石头来,把他的脑袋砸成烂西瓜!”。 
洛善每次看见杨,就对他笑一笑,然后慢悠悠地从他边上绕过去。 
沧吾问:“要不要我找人揍他一顿?” 
我说:“关你屁事?” 
他立刻对我吹胡子瞪眼: 
“怎么不关我的事?除了我,还有谁能保护洛善?你说,你说啊!” 
“人家什么时候要你保护来着?” 
我不留颜面地奚落他。 
这时,洛善开口了,她的话让我大吃一惊。 
她问沧吾:“你为什么要打他?他哪里惹你生气了?” 
沧吾搓搓脚底板,闷闷地回答:“没什么,就是看他不顺眼。” 
“是不是不喜欢我理睬他?” 
“……你又没跟他说话……” 
沧吾支支吾吾。 
“可是,我有对他笑呀。” 
沧吾不语,呼吸却急促了起来。 
“要是不喜欢,就直接告诉我好了。” 
洛善很认真地补充道。 
我觉得自己脑袋坏了,竟然无聊到站在这里听他们俩打情骂俏。 
“是,我就是不喜欢。” 
“你能不能不要对男同学笑嘻嘻。” 
“你不是男的么?” 
“我当然例外。” 
“为什么?” 
洛善的眼角讶异地往上扬了扬。 
沧吾突然静下来不说话了,他非常、非常安静地看着洛善,没多久,身上就冒出热气来,一层一层,反复叠加,热腾腾地遮盖了我的视线。 
我没兴趣再听下去了,于是,随便找了个借口离开了他们,心想:沧吾到底是不是自作多情,洛善又有没有情窦初开和我到底有什么关系呢? 
洛善和沧吾的初恋就是这么开始的。 
他们本来就是一对,没什么好大惊小怪。 
一连几天,我都这么对自己说。 
可是,心里还是感觉怪怪的,眼前老是闪过沧吾说他想咬我时的那种天真可爱的表情,甩都甩不掉。 
你怎么了? 
我扪心自问。 
他们的事和你没有任何关系。 
一丝一毫都没有…… 
那一年,我和沧吾已经高三了,正面临着跨越人生第一关卡的最为关键的时刻。 
我的志愿是外国语大学。 
沧吾东挑西拣,最后还是选了个不起眼的大专。 
他父亲得知这个消息差点脑溢血。 
不过临了还是妥了协,因为他自己也知道沧吾没那个实力。 
有点自知之明总比将来落榜丢脸的好。 
可是,沧吾并没有把精力全部花在高考上,而是三天打雨两天晒网,把更多时间消磨在了洛善的身上。 
我不懂他们这样双胞胎似地整天黏一起到底有什么意思? 
但是,也不想多管闲事,碰到兴致好的时候,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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