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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老公,不许忘记我-第3部分

小说: 老公,不许忘记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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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可能记不住,他又不是得了老年痴呆症!”李明嗤之以鼻,“他每次上庭,有记错过法官的名字吗?有记错过当事人的名字吗?又或者他记错过证人的名字?那么厚的法典他都能背下来,我看他啊,根本就是故意的!”
“是挺奇怪的。”对于这一点,梁可羽也想不明白,但是她直觉的认为方司尔并没有对她说谎,一个人的眼神,有时候就是最好的证明。不过话说回来—“你倒是满知道这种八卦消息嘛?”一个大男人,能聊这种八卦聊得如此“兴致盎然”,也算是难得了。
“呵呵……”李明干笑两声,“我是常听隔壁组的女警们聊方司尔,这才知道的。”
“是吗?”她怀疑的挑起眉。
“你难道不知道方司尔在警局有多受欢迎?爱慕他的女警都可以塞满几卡车了。”他凑近她,小声的说:“要是哪天方司尔真的找了女朋友,说不定警局还会发生集体暴动呢!”
“那如果他是直接结婚呢?”她很难联想方司尔和人谈恋爱会是怎么样的情形,毕竟他的择偶标准,似乎只要能快速的记住对方就可以了。
“你知道他打算结婚?”李明斜眼瞅着她。
“哈哈……我也只是……呃,瞎猜的。”梁可羽打着哈哈。
“说真的,我劝你还是趁早去找别的律师吧,还有几天时间,也许能找到哪个律师愿意和警方合作的,在方司尔身上,只会浪费时间而已。”他劝道。
“只有几天时间,哪够啊!”她哀嚎着。
看来无论如何都要劝服方司尔答应,否则她会被古SIR的口水给喷死。
一下班,梁可羽急忙跑到方司尔的公寓。
“麻烦你答应参加这次警局办的活动吧,否则我就死定了!”双手合十,她急急的哀求。
他看着她,微启双唇,“如果我答应的话,你会和我结婚吗?”
昏倒!“怎么可能!结婚是要建立在相爱的基础上。”她可不想只因为他能记住她这种荒唐的理由就嫁给他。
“相爱?”他的眼中有一点疑惑。
“对。”她很肯定的点点头。
“那要怎么样才能算相爱?”他虚心求教。在他的人生中,没有人教过他要如何相爱。
“至少要能说出‘我爱你’三个字。”小说上是这么写的,电视和电影上也是这么演的。
“那好,我爱你。”他没有一点犹豫。
砰!
梁可羽的脑袋撞上了一旁的门板。
他的爱,未免也太快了点吧。“你爱我?”打死她也不相信。
“是。”他语音平稳,没有一点刚表白过的激动。
她抿抿唇,手指戳着他的胸膛,“方司尔,你到底知不知道爱这个字代表着什么?”
“知道。”
“知道?知道你还敢没有一点心虚的对我说出这三个字?”
“为什么我要心虚?”
“因为你根本就不爱我!”
“你又怎么知道我不爱你?”他反问。
她一窒,随即长长的吐了口气,“那好,你觉得你可以为了我去死吗?可以因为我的一个小感冒而彻夜守在我的床边,不眠不休?可以因为别的男人对我说一句黄色笑话而把对方揍得半死吗?可以为了讨好我买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在我家门前跪上二十四个小时吗?”她劈哩啦的说了一串。
“可以。”他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就回答了。
脸不红,气不喘,他简直就可以成为一个说谎天才!梁可羽如此认为。
“你确定?”
“我确定。”
“你……”他是一个漂亮的男人,而当一个漂亮的男人很肯定的告诉她,他爱她,即使心中明知道不能相信那话,但是心跳还是忍不住稍微加快了一点速度。
镇定,镇定!这种时候,绝对不能因为对方的美色而有所迟疑,梁可羽在心中拚命的告诫自己,而后瞪着方司尔,“那你说,你又爱上我的什么地方?是因为我的外表,还是我的个性或者是我有某些特质足以吸引你?别告诉我,你可以无缘无故的爱上我。”
“因为我可以记住你。”很奇怪,他就是记住她了,然后怎么都没办法忘掉。
靠!又是这个见鬼的理由!梁可羽只觉得一个头两个大,“你能不能换个理由?”
“不能。”在他看来,这是一个相当正确的答案。
“那如果你可以在只见两次面,甚至第一次见面就记住另一个和你工作无关的女人的话,是不是就能向另一个女人求婚?”
“这是假设性问题,我可以不回答的。”他一本正经的回答。
他以为现在是在法庭上吗?梁可羽抬手抚了抚额角。
“你会记住我,根本就是因为我替你煮过泡面。”第一次被人求婚,竟然是因为一碗泡面,说出去都可笑!
“这有什么问题吗?”
“如果别的女人替你煮泡面,你也可以记住她们。”
方司尔摇摇头,“不会,我只能记住你。”
“瞎扯,你又怎么知道?”
“我就是知道。”
她快要无话可说了。
“你为什么不愿意和我结婚?”他问得很认真。
“因为我不爱你。”这是最直接的原因。
“为什么?”
“除了你之外,我可以记住很多的男人。”这个理由,可以反驳他了吧!
他敛下眸子,沉默了片刻后,“那如果我答应你参加警局这次的活动,你是不是就可以爱我了?”
嗄?一语点中了她的死穴。
梁可羽嘴巴半张的瞪着眼前面无表情但依旧漂亮的男人。这……算不算是威胁啊?
这当然算是威胁,但是梁可羽还是很没种的投降了,谁叫古SIR逼得那么紧,况且找别的律师,她也没把握活动一定会办成功。
再说,方司尔的话中,只是问她“可不可以”爱上他,而非是“一定”得爱上她。
大不了在事成之后再告诉他,她对他只是有一点好感而已,但是说爱,未免太早了。
星期天的讲座地点是选在某中学的体育馆里,只是尽管地方宽敞,还是被闻风前来的学生们挤了个水泄不通。
“是方司尔耶!听说这次警方的法治讲座有请到他来,真是太难得了!”
“如果是他的话,我愿意马上参加少年警讯。”
“我曾在网上看过他的照片,好漂亮的一个男人,这次我还特地带了照相机,准备拍照呢。”
“好想要他的签名,他太强了,简直没有他赢不了的官司!”
拜托!要不要那么夸张啊!
嘈杂的声音,吵得梁可羽耳朵都快聋了,而现场的签名板、照相机,更是多得满天飞。
这……这哪里还是法治讲座,分明就是偶像明星在举行签名会嘛!
“可羽,有没有纸和笔?”李明凑近到她的身旁问道。
“你要这些干么?”她一脸奇怪。
“当然是去要方司尔的签名了!”
梁可羽身子一歪,“你……也想要他的签名?”拜托,他可是个大男人耶,用得着去学那些小女生抢签名吗?
“我女朋友已经严正下令,今天要是没有拿到方司尔的签名,我就得睡一个星期的客厅。”他也是有苦衷的。
“……”果然悲惨。
“不过我真没想到,你居然能请得动他。”
“呵……呵,可能是我运气好吧。”她干笑两声。
“是是,你的运气还真不是盖的,今天现场这么轰动,明天绝对会上报纸头版的,你没看见古SIR啊,嘴巴都笑得阖不拢了,哪里还有一点平时的严厉模样。”
梁可羽朝着上司的方向一看,的确如此。
纸、笔一拿,李明开始冲锋陷阵。
拥挤的人潮,让梁可羽不得不考虑得维持一下目前的秩序。
“别挤了,这是法治讲座,不是签名会!”她冲进人群,试图让现场安静下来。
!!!
她的脚被往前挤的人潮连踩了三个脚印。
“谁踩我!”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她简直可以告他们袭警!
!!!
又是一连串的脚印印在她的鞋子上。
她顿时怒了,“靠,谁再踩我我就对谁不客气!”
!!!!!
更多的脚印朝她扑来。
“有没有搞错啊……哎唷……都说了别再踩……谁再踩,我告他袭警!”
早知道这样,她就该考虑找镇暴警察来现场协助了…… 
        第三章

“用得着踩得那么用力吗?真当我是铁打的啊!”小酒馆里,梁可羽对着眼前的罪魁祸首发泄,“都是你,没事长得那么漂亮干么?漂亮也就算了,还那么会打官司,惹得一大票青少年把你当神一样的崇拜。”
直到今天她才发现,原来他的偶像效应远远超出了她的想像。
“你很痛吗?”方司尔瞥了一眼那双已经被踩得乌黑的白球鞋。
“废话,你的脚让人踩上二十多下,就会知道我的痛了。”她恨恨的说着,又倒了一杯酒,迳自咕噜咕噜的干掉。
一瓶酒喝完,她再叫了一瓶。
“酒喝多不好。”他皱眉。
“不算喝多,我只有在心情很不爽的时候才会喝酒。”她打了一个酒嗝,继续道:“而现在,我的心情……非常不爽!”这次的活动明明举办得很成功,但是她却一点都不开心。
摇摇晃晃的站起身子,她伸手指着他的眉心。
“方司尔,我讨厌那么多人崇拜你!”让她突然之间觉得两人的距离变得很遥远。
“我并没有要他们来崇拜ax我。”
“我也讨厌那些女生们谈论你时的表情。”摆明着想要倒追他。
“她们有言论自由,我没办法阻止。”
“我更讨厌你长得这么漂亮!”她睁着眼睛,上半身越过桌面,努力的凑到他眼前,“如果你不是那么漂亮的话,今天的骚动就不会那么大,我就不会被踩得那么惨了。”
他让她联想到白雪公主,漂亮得让女人自卑。
“你讨厌我的长相?”他静静的问。
“讨厌,很讨厌,我希望你长得平凡点,这样就不会有那么多女人喜欢你了……”
她喃喃着,随即又迷惘的敲了敲自己的脑袋,“真奇怪,我干么讨厌别的女人喜欢你啊,又不关我的事。”
根本就一点点都不关她的事,她凭什么讨厌啊!
泄气的趴回桌子上,梁可羽继续喝她的酒。“真可恶,明明我才是女人,你居然比我漂亮多了!”
一杯接一杯,她自己都不知道喝了多少的酒,不知道自己怎么出了酒馆,更不知道怎么会趴在方司尔的背上。
“三、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嗝,四、公正廉洁,克己奉公,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时轻时重的声音,夹杂着酒嗝。
方司尔侧头瞥了一眼背上的人,她的酒品不算太差,至少,并没有呕吐或耍酒疯,顶多就是一直背警察守则而已。
“……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十三、秉公执法,办事公道,十四、模范遵守公德……十六……不对,应该是十五,不能在私人交往、通信、公共场所或亲友面前谈论国家和工作秘密……”
梁可羽背着背着,突然忘词了,“我刚才背到哪儿了?”
“不能在私人交往、通信、公共场所或亲友面前谈论国家和工作秘密。”他掏出钥匙,打开公寓的门。
“对……对,我要继续接背,我还能背很多呢!”她自言自语的说。
方司尔走进公寓,把梁可羽放在客厅的沙发上,独自进卧室脱下了外套。
等到他再次来到客厅的时候,却看到她已经抱着抱枕,一脸满足的睡着。
心头蓦地一暖,她嘴角的那抹笑容让他不想移开目光,弯下腰,他把她打横抱起,往客房走去。
头痛、喉咙痛、骨头痛、身子痛……简直是浑身都在痛!梁可羽感觉自己像被十辆卡车压过似的,全身都要散了。
勉强睁开双眸,她慢慢适应着白色的光线。
随着有些刺眼的光线,一起映入她眼帘的还有褐色的窗帘、浅灰色的床单,以及那张熟悉的漂亮脸庞。
是方司尔!
长长的睫毛覆盖着眼睑,凌乱的发丝贴着他白皙的面颊,玫瑰色的唇上则有好几个齿印,嘴角甚至还破了皮。
他是和人打架了吗?还是……
不过,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为什么他会和她在同一张床上!
“啊!”她扯开喉咙,做出了大部分女性都会做的本能反应。
睫毛眨动了一下,方司尔揉了揉眼眸,“你醒了?”
“为什么我会和你躺在同一张床上”她从床上跳起,才打算狠狠的质问,却因为被单的滑落,发现自己浑身赤裸。
不过,她的第二声尖叫还来不及发出,便因为眼前所看到的景象而讶异得张大了嘴巴。
方司尔的身体,也因为被单的滑落而呈现在她面前。
赤裸的身躯,雪白的肌肤上青红交错,青色像是淤青,而红色……呃,有点像是吻痕。
他的样子,分明就是一副刚刚被蹂躏过的模样。
一时间,一男一女浑身赤裸的互相对望着。
“啊!”又是一声尖叫,梁可羽慌乱的把被子重新裹回身上。
讶异的指着对方身上那些青红,她强忍着喷鼻血的冲动,结结巴巴的开口,“你的身上……怎么会……”
比起她的慌张,方司尔倒是一脸平静,“你昨天喝醉了。”
“这我知道,可是后来……”
“我把你带来我公寓,想让你晚上睡客房。”
“然后呢?”
“我抱着你进客房的时候,你动得很厉害,结果就摔倒在地上了。”
“你身上的这些淤青是摔出来的?”她猜测。
“嗯。”
“那这些红点呢?”她看着他满身的“草莓”问。
“你咬的。”
“我咬的?”
“你说你很想要咬我。”
“我说我很想要咬你?”她突然发现自己有点像鹦鹉学说话。“等等,你是说你脖子上、胸上、肚子上、大腿上的……都是我咬的?”
“还有唇。”他补充。
“你胡说!”她绝对不相信自己会做出这么变态的事。
他的眼定定的望着她,让她越来越心虚。
好吧,她承认昨天是作了一场不错的梦,梦见自己津津有味的啃着一块美味的奶油蛋糕,该不会他……就是她梦中的那块“蛋糕”吧?
“真的是我干的?”她小声的问。
“是的。”
梁可羽简直想找个洞把自己给埋了!他身上的红点看得她触目惊心,沉默了片刻,她支支吾吾的说:“关于这一点……呃,我很抱歉,我也没想到自己喝醉会咬人,医药费的话,我可以……”
“你会和我结婚的,对吗?”他的声音蓦地在她耳边响起。
“啊?结婚?”这话题是不是跳得太快了点?
“你会负责任的吧。”他看着她的眼神里,好像有某种期盼。
等等,倒带!这种结婚、负责任之类的话,电视剧里好像都是女人对男人说的话吧?
“拜托,吃亏的人好像是我耶,我的第一次毁在你的下半身,没找你负责任你就该偷笑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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