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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部分

盛夏白雪-第38部分

小说: 盛夏白雪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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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是因为乔夜雪关系不好,如今也是因为她才握手言和,因为到刚刚有人又提起她时,我才明白,如今能和我一起怀念她的,就只剩下他了,大家都把她忘了,如我的家人和李易江这些没忘了她的,也绝不会和我提她,他们都装作把她忘了。

2010年的年初,因为中山路要由六车道改为八车道,她家的房子给拆了。时代在不停的前进,没有人能阻止这个世界的变化,东越和博成加在一起也保不住那栋小楼,再多的钱也不能让时光停下一分一秒。

拆房子的那天,我和叶博良都去了,我哭了,他也哭了。

总觉得房子在她就一定还会回来,房子没有了她就真的离我而去了。

有人说叶博良是高兴哭的,这房子他2006年买的时候才六百万,这几年房价不断地涨,像这样在闹市区主干道上独门独院的老式三层洋房,政府给的补偿比起他当时买的价得翻上三四倍。他们说我是气哭的,因为我讨厌叶博良,见不得他占便宜。

我是很讨厌他,我讨厌他趁我还没醒就放走雪雪,我讨厌他趁我还在医院就买下她家的房子,我后来向他要里面的东西,他居然一样都不肯给我。

我醒来时没有看到她,还以为她死了,我的家人都不愿意跟我说她的事儿,只让我安心养伤,别再想着她了。后来怕我出事,才说她根本没事,只是走了,我起初不相信,以为她死了,他们怕我受不了才骗我的,后来好了之后去找了她的同学才知道,她是真的走了。

可是她一个女孩儿能去哪儿,她那样的性格,遇上坏人遇上困难怎么办。我找过她很久,但没有结果,我想过最坏最坏的结果,可是又不愿意相信。

我经常会做噩梦,梦到她站在空无一人的地方,我一叫她她就会跑,醒了之后就再也睡不着了。

她的父亲病一好就办了病退回老家去了,张念清放出来后也和她妈妈离开这儿了,这个城市已经没有一个她的亲人或是仇人了。

她走后的第一个清明,我替她去给她的外公外婆还有母亲扫墓,看到有人来过的痕迹,便追了过去,原来是熊小乐,她连熊小乐也不联系了。

我一直住在森林公园旁的那处我和她名下的房子里,有时候出差也会亮着灯,钥匙还在老地方,门前的地毯下,密码也还是原来的,只是不知道她还记不记得。

一年两年三年四年五年……那么多年却始终都没有她的音信,她今年已经25岁了,还差两个月不到就26岁了,她也许已经嫁人生子了,在这个世界的某个地方。

我有时想,只要能有她的消息就好,能看着她幸福也是一种幸福。
                        
作者有话要说:这是大结局前的最后一章了,19号乔夜雪就会回来,在所有的问题都不存在了之后,我仍是做不出决定,因为我也分不清,乔夜雪最爱的是谁,我想你们应该比我看得清,所以希望你们来替我决定,少数服从多数,19号我会贴出大结局,结局不长,我会在内容提要写明是和谁的,实在受不了的可以不看,在别的章节丢邮箱,同一天我会把安慰版发给你,无论结局如何三个人最终都会幸福,所以请大家不要拍我或丢弃我。。。。。。
这一篇我写的比上一篇痛苦,在此感谢所有陪伴我至今的大大,因为你们我才打消了因为工作学习压力大,写不出来想弃文的念头,长安爱你们。。。还有要大谢给我留言撒花的姑娘们,特别是chunjingyi2010,每一章都有鼓励,即使是我写的不太好的部分。。。
我记得刚开篇的时候有个大大问我,在雨歇里叶博良对李慕江说过“感情这个东西对你我来说太是个奢侈品了”,那是不是因为他和乔最后没在一起,当时没有正面回答,现在可以说了,因为那个时候乔夜雪还没有回来。。。
雨歇、盛夏、泡沫的故事都开始于2005年,雨歇的结局在2011年的暮秋,盛夏在2011年的初冬,所以盛夏是第二部,至于泡沫为什么也是2005年开始,吼吼那是因为李庆江和熊小乐在2005年其实就已经相遇了,只是两个人都没有认出对方,才被陈蓉蓉抢了先。。。
打个广告:第三部  欢乐版小人鱼的故事《不做泡沫》(军婚高干)开头有点抽风,情节很正常,结局绝对的风花雪月,这个月因为考试会缓更,下个月起正常一周五更,大家如果喜欢可以先收藏。。。
第一部  温馨版灰姑娘的故事
《雨歇微凉》(高干) 长安夜雨
在他们的世界里,他们的生活还在继续,第三部前两部的六个人都会出场。。。。。。



56、乔夜雪和叶博良(大结局)

乔夜雪
在新加坡五年半,再回来有些适应不了这个城市的冬天的寒冷了。

仅仅五年,这个城市就变了个模样,这五年我长高了一厘米、剪了短发、学好了英文、念完了大学、找了份不错的工作、遇到了一个对我好到让我不知道该怎样拒绝的男人。

决定回来的前一天,Ann对我说:“乔,谢先生多好,真不知道你在想什么!这样的好男人都不要。”

谢先生是挺好,虽然算不上多英俊,但斯文有礼,待人体贴温和,在各方面都帮了我不少,是我工作的这家已有百年历史的六星级酒店的少东。

我不知道该怎样回答她,直到后来无意中看到了一句话——One day someone will walk into your life and make you realize why it never worked out with anyone else(有一天,会有一个人走进你的生活,并且让你明白为什么你和其他人都没有结果)。

然后我就想到了叶博良,多年不见,不知道他怎么样了,有没有成家,是不是已经忘了我,毕竟我们的相识只有不过短短的半年。我曾经百度过他,惟有一串陌生的履历和数字及一张他参加剪彩活动时的照片,人太多了看不太清。

决定回来的那天上午,Ann一脸神秘地跑到我的办公室,不顾旁人地大声嚷道:“乔,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不要谢先生了!”

我看了眼其他同事,微微有些尴尬地问她:“你又遇到什么顶级美男了?”

Ann是我当年在三亚结识的新加坡女孩儿,现在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的同事和房东。她的性格很熊小乐,热情活泼没有城府,和我一见如故,听到她说新加坡是个四季都温暖如春的花园城市,那时还不知道何去何从的我便和她一起来了。

她说的没错,这儿真的是个好地方,她和她的家人也一直很照顾我,遇上这样的一个女孩,我真的很幸运。可是来的第一年我仍旧是很不适应,因为想家一直躲在被子里偷偷地哭,其实我的家已经不在了,只是我不肯承认,难过和不适应都是因为想他。我曾经那么地依赖他,现在却很习惯一个人。

所以,很多事情并不是做不到,只是没有狠下心去逼迫自己。

“何止是顶级,简直是如天神一般俊美,小宇宙特别强烈,那么多来参加商会的人,一眼就能看到他。”Ann的爱好和语言同样也很熊小乐。

“那和我拒绝谢先生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她看了看四周,压低了声音说“我贿赂了前台的人,偷偷地看了看他的资料,原来他和你来自同一座城市,哇!你们那座城市一定有一种特别的魔法,不然为什么我只见过你们那儿的两个人,就一个那么漂亮,一个那么英俊!你在家乡见惯了帅哥,自然看不上别人。我一定要去你们那儿看看,明天就去!”

“……我的家乡没有什么特别的魔法,你去了会失望的。”

原来她说的人竟然是陈越东,那么多年不见,已经32岁的他还是老样子,高大英俊、从容有风度,举手投足间都带着让人无法忽视的气场,还好那场车祸在他身上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否则我这一生都会不安的。

晚宴结束后,我没有立即回去,而是去厨房亲自炖了他点的南瓜甜汤,他从小虽然不太吃甜食,但向来最爱吃这个,没想到如今的口味仍旧没有变。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去找他,而是让客房的服务生送了过去,还是不要再打扰他比较好,现在的他看起来是这样的好。

只是还没有走出大门,他就追了过来,原来时隔多年,他居然还记得我煮的饭的味道。

我们聊了一夜,聊到了叶博良,也许是遇到了故人,那一刻我前所未有地想念他。陈越东鼓励我回去找他,他说他没有关系,只要我幸福就好,这是他第二次说这句话,只是过了那么多年,他的语气里唯有真诚不复有当年的酸涩。

第二天一早我就辞了工作,订了机票,想回去找他。

叶博良
今年的冬天并不冷,只是一直阴雨连绵的,几乎没有过好天气。

难得这个周六没有应酬,我睡到自然醒,然后开始想该去哪儿度这个几个月来唯一一个不用工作的周末。

我打给李慕江,听到他的声音的一霎那才想起他带着徐欣瑶去了法国选婚纱,蒙政也去了广州。平时一同吃喝玩乐的人一抓一大把,在一起真正觉得放松的却唯有他们俩。

也不能回家,爸妈带着蕙蕙去旅行了,我爸自从退休后就一直过得很自在,带着我妈忙着游山玩水,连催我相亲结婚的功夫都没有。我仍是住在这处70平方的公寓里,因为这里有她的味道。

傍晚时分,我开着车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转着,也许是因为阴天,才五点,天色就十分暗了。电台里在播true colors,万芳的版本,我记得乔乔曾经说过,比起最经典的Phil Collins的,她更喜欢万芳的,这一刻我突然前所未有地想她,便将车开回了学校。

刚开到图书馆附近的那条路,一个人就从右边的桃林蹿了出来,我因为躲闪不及撞到了一旁的假山上。

我突然想起第一次见到乔乔时,她也是因为从这个地方突然跑出来,差点被我撞到。

“对不起对不起!”那个短头发的矮个女孩儿向我道了个歉便飞快地跑掉了。

我大概是太想她了,居然出现了幻觉,觉得听到了她的声音,只是为什么刚刚的那个人连身影都那么像她?

外面突然下起了雨,我立刻开了车门,跑过去追,她转过头的那一刻,我的心瞬间就跌倒了谷底:“对不起,同学,我认错人了。”

呵呵,原来真的是幻觉,怎么可能是她。

“叶博良”身后传来了一个软软甜甜的声音,我转过身,看到了一个女孩,被风吹的微微有些凌乱的短头发,藏蓝色的大衣,咖啡色的开司米围巾,黑色的长靴,以及漂亮得简直不真实的一张脸。

她微微皱着眉头,撅起了嘴,十分不满地说:“我走的时候,你不是说会等我一辈子吗,怎么才几年,就在学校里追着别的女孩跑?”

我鼻子一酸,再一次不顾形象地泪如雨下。

乔夜雪
下午两点我就到了,想了一想还是先联系熊小乐比较好,以她的脾气,要知道我回来第一个见的人不是她,一定会唠叨我一辈子。

她过去的手机号不用了,我便去了她家,她妈妈说她现在在我原来的学校里做辅导员,这个周末刚好在学校值班,于是我就去了学校找她。

她拉着我骂了一下午,说得立刻去那家她最爱的甜品店买三份她最爱的焦糖布蕾给她才能原谅我。她的性子还是那样,一直打电话催我,天又快下雨了,我一着急便抄了小路,只当没看见那块不准践踏小草的牌子,反正天也黑着。

谁知道刚从桃树林里穿出来就差点儿被一辆黑色的奔驰撞到,突然下起了雨,我道了歉就赶紧往有屋檐的地方跑了。

焦糖布蕾的勺子掉了,我弯腰去捡,一起身就看到了叶博良,我怔了一刻,刚要叫他,却看见他在追着一个和我一样头发短短的女孩跑。

心中发酸,便生气地问他:“叶博良,我走的时候,你不是说会等我一辈子吗,怎么才几年,就在学校里追着别的女孩跑?”

他转过身来,像是不认识了一样,愣愣地看着我,傻乎乎地,连自己淋着雨都不知道。

他西装革履的样子让我觉得有点陌生了,不过,还是一样的好看,虽然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笑起来一脸阳光灿烂的大男孩,而是个27岁的男人了呢。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走了过来,拥住我吻了下来,他的身上带着雨气,雨水顺着他的脸流进了我的嘴巴里,有咸咸涩涩的味道。

“这位小姐,六年前你害我撞坏了一辆车,六年后在同一个地方害我又撞坏了一辆,别以为剪短了头发我就认不出你了,这次别想再跑。”

我看了看远处的那辆车,恍然大悟地说:“这车得几百万吧,原来先生您是心疼哭的啊,可是我赔不起怎么办?”

他又恢复了我所熟悉的表情,一脸无赖地死死拉着我说:“那好办,跟我回家给我生儿子去,不多,生满五个就饶了你。”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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