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战帖,接招!-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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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儿,她开始觉得愧疚。
瞥见桌上静静躺着的名片,芯美倾身拾起它,又把他名字默念了一次。
嗯,公关公司经理,应该不是个小角色。不自觉回想起这个人,蓦地才发现,若是抿去自己的私心和成见,他倒不失是个温柔、迷人的男人。
咦?常芯美啊常芯美,你脑袋也被撞昏了是吧,竟然什么不好想,居然想着那个自己刚刚差点跟他撕破脸的人?!
拿了瓶优碘药水,轻轻拭着膝盖上的伤,一阵痛彻心肺的惨叫,芯美龇牙咧嘴地丢掉棉花棒。盯着上药后的腿,仿佛在膝盖缝了个补钉,难看死了!芯美忍不住气愤地哼了一声,暗忖:巫丰群,要是这猪脚面线真有什么不对劲,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拿了块纱布覆上伤口,虽然知道这样不易接触空气,不太容易结痂,但是,这也是不让它再次被外物摩擦到的唯一方法。等一切安置妥当,芯美才突然想到,整晚又是赶稿又是奔忙的,竟忘了她的宝贝哈士其还在宠物店,哪有这种主人把狗送去美容这么久的?
打了通电话,一连串的嘟嘟声不绝于耳。抬头看时钟,凌晨十二点十分了,想必已经打烊了吧!唉,都怪自己,粗心大意的,把狗狗丢在那儿过夜,想到就好自责。睡一觉,明天宠物店一开,就要把它接回来。
躺上床,芯美睁着眼呆滞地望着天花板。怪哉,明明应该觉得疲惫呀,为何脑中的细胞却像被鼓动了一般,天南地北运作个没完。
真是职业病!芯美喃喃自怨。才刚交完稿,现在灵感又来了。
不过,哪有作家会嫌灵感多的呢?思忖至此,她纵身弹起,回到书桌前点亮台灯,打开电脑。黑暗中的光晕像在播送着灵感的种子,源源不绝。她的思虑分明,心灵澄静,纤纤长指在键盘上快速飞掠,将脑海中的一幕一幕诉诸文字,赋予它们生命力。
约莫到了凌晨一点半,芯美的大纲于焉完成,明天一早,接回在宠物店待了一夜的Chocolate今后,就可以动笔写书了。
自从一年前开始写稿后,芯美就深深迷恋上这种感觉——制造书中人物,进而了解他们,为他们编织新鲜有趣的故事,藉着他们,也可以抒发她的梦想、创造她的希望……这也是芯美愿意离乡背井,辞掉离家近的工作,远道上台北打拼的原因。朋友常问她,待在南部也可以写稿啊,为何一定要只身来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
他们当然不了解,台北这个大都会,有挑战、有刺激,对她的写作生涯,才会有帮助;更何况,她也不想待在那个家——
那个到凌晨三点,都还有酒鬼打扰的家。
俗话说:平时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然而,比较起来,她反而不那么怕鬼,她怕的是那个老喝得醉醺醺,半夜回来把家里闹得鸡犬不宁的酒鬼老爸。
因此,她宁可搬来台北,远离那个讨厌的人。
而她追求的新生活,的确如她所愿,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灵感来时写写书,缺乏灵感时或许出去找找刺激、谈场恋爱,一切一切,都在她的掌控中……
关上电脑,她的手指有些酸疼,应该好好休息一下了。
打开窗,外头的月色皎洁,夜晚的风中有着春天乍暖还寒的气息。
轻轻钻进被窝,幻想着明天拥抱Chocolate的快乐,慢慢地,带着笑进入梦乡……
第二章
连着两天,芯美一是因为腿伤而提不起劲上街,二是突如其来的文思泉涌。因此,除了睡眠以外,她几乎都是端坐在电脑前面,守候着她的灵感、护卫着小说情节,深怕一个不小心松懈了,那宝贵的构想便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从没想过自己会有这么惊人的爆发力——不过一天半的时间,她的新作便完成了四分之一。
盯着电脑萤幕,芯美的心情真是HIGH到无法自拔。
然而,满满的成就感却不能遮盖她的腰酸背痛,也不能填补她的五脏庙。当Chocolate耐不住饿,窝在她身旁不悦低鸣时,她也意识到自己该好好歇会儿了。
为可怜的Chocolate倒了一整碗的饲料,看它津津有味吃了起来,芯美盘算起今晚该用什么食物犒赏自己。
有了!灵机一动——算算今天的日子,突然想起转角的日式唰唰锅昨天已经开幕了。
这倒好,开幕志庆还打八折呢!经济又实惠。脑海中赫然浮现那一卷一卷的羊肉薄片,还有挟着阵阵香气上升的袅袅白烟……
说时迟那时快,芯美早已受不了诱惑而一溜烟进房,随意挑件线衫和短裙套上,拿起钱包和钥匙,交代快乐进食的狗狗要好好顾家,然后轻松愉快地打开门。
门外站了一个人!正准备按下电铃呢,见里头有了动静,手便停在半空中。
一时间,四目相视——
又是他!
芯美愣在原地,不知作何反应。
“嗨,你要出去啊?”他先开了口,带着她已然熟悉的笑意。
“嗯,”她微微颔首。“出去吃饭。你……有事吗?”第二次见他,芯美的敌意竟然消失殆尽。尤其见他那一身得体的衣着、梳得有型的黑发、迷人的双眸、挺直的鼻梁及他手上的一束花时,她甚至……甚至对他有了好感。
“没什么要事,只是下班顺便过来看看你,还有,答应赔你修车钱的。唔……你看起来,情况似乎不错……”说完,他不禁自嘲地想,这真是今年度最蠢的废话。
他怎么也不敢想象,前天那只暴跳如雷、对他大吼大叫的母老虎,现在竟然娇俏且女人味十足地站在他面前。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的他,竟开始显得扭捏不自在。顿了几秒,才意识到什么似地,将手中的馨香递上前。“这让你布置一下屋子。”
“喔……谢谢。车没怎样啦,皮肉伤罢了。”芯美昨天才到礼品店买了张KITTY的防水贴纸,将擦痕掩饰起来。接过那束花,她的神情轻松多了。盯着瞧了半晌,忍不住吃吃笑了起来。
他毕竟也不笨,当然了解她笑的原因,这也是他的用意——只要能化解和她之间的紧张气氛,就算要他做些蠢事,他也愿意试试。说也奇怪,明明一天前被她骂得狗血淋头;然而,他对她,却一点埋怨都没有,反而多了点想要更亲近她、认识她的意欲。
“因为……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花,所以干脆每种买一朵,总有你喜欢的吧!”他笑着解释道。
芯美看着手中握着的,这真是生平见过最丑陋、最杂乱、最没品味的花束了;然而,她却没有任何鄙视的表情,相反的,倒觉得这人挺有趣的。
芯美在门口笑个不停,指了指被天堂鸟压在下方的香水百合说:“你说对了,的确有我喜欢的。”
她的话,就是他要的答案。心中暗暗窃喜,他站在门外陪着她笑,一边偷偷欣赏着她灿烂的笑靥。
嗯,笑起来好看多了,他暗忖。
笑了一阵,他赫然发现她是怎么对待她的伤口的,指了指她膝盖上头的纱布,他皱了皱眉说:“这样对伤口不好吧,弄不好还会发炎呢!”
“我也知道啊,”芯美转身将花轻轻放上鞋柜,走出来关上门。“就是怕痛嘛……万一不小心被外物摩擦到伤口,那可是哭天抢地的痛呢!我打算吃完饭回来,洗个澡后再拆掉。”
“吃饭,对喔,你要去吃饭……”他意识到自己耽误了她的时间。
“你吃过了吗?”芯美随口问问。毕竟人家诚心诚意来拜访,总不好收了人家花就过河拆桥吧。
“还没,刚下班就直接过来了。”他居然有些紧张、有些期待,就怕她只是客套地问问,根本无心理会他的情况。“那……要不要一道去吃?”她问,随即又率性加了一句:“不过,我今天可是非唰唰锅不吃喔,若你没兴趣,请自便。”
“唰唰锅?!”他眼睛一亮。“好主意!”
芯美从没想过,居然会跟这男人尽释前嫌,甚至一同用餐,相谈甚欢。
多么不可思议?然而,这事就是发生了。
有道是“不打不相识”,而他们却是“不撞不相识”,慢慢地,芯美似乎不再排斥上天的这种安排了。如果仅是让爱车多了几条刮痕、自己膝盖多了个疤,却能换来一次别出心裁的邂逅,甚至是一段浪漫动人的恋情,那这些之前还让她咬牙切齿的遭遇,也就微不足道了。
思虑至此,衰神仿佛摇身一变成了喜神。
尤其当芯美不期然地发现,街上大部分女人的目光都会朝这个叫做巫丰群的男人聚焦,而用一种既羡慕又嫉妒的眼神瞄她时,她对他的兴趣,开始在心底慢慢地、慢慢地累积,而她,完全不想抗拒什么。说真格的,这人的确有条件成为她的恋爱对象。
当他再度问起,芯美不再隐瞒自己的名字。接着,两人聊起彼此的职业。他说了很多在公关公司发生的趣事,把芯美逗得乐不可支,风趣幽默的言谈,为自己多加了一些分数。然后,他问起她的写作生活。当他知道她写的是文艺小说时,更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你出过书?”他好奇地望着她。
“嗯,”她难为情地颔首。“不过,我是一个没没无名的文字工作者,你一定不可能听过我的书。”
“我是没有习惯看文艺小说啦……不过,下次你再出新书,若愿意送我一本,我一定好好拜读你的大作。”
“少来,你们男人才不会有耐心去看这类书咧!”芯美淡然道。
“如果你签名送我一本,要我写心得报告都行。”他认真地说。
“再说啦!”
“对了,你的风格是属于清纯派、浪漫派,还是激情派?”
“嘻,不告诉你!”芯美调皮地眨了眨眼睛,她还是觉得多说无益,这男人一定不是真对她的作品感兴趣。
“当初为何选择这路线呢?是不是感情经验丰富,得藉以抒发一下啊?”他笑问,带着一点试探的意味。
“你知道,少女情怀总是诗嘛……有些在现实中无法得到的,就可以藉由想象、创作来满足啊!至于感情经验嘛,这你就没必要知道啦!”说完,她大口灌了几乎半瓶的可乐,最喜欢这种清凉畅快的感觉了。
“哦?”他嘴角不自然地抽动了一下,这女孩满精明的嘛,他还不死心要讨她欢心,“不说也没关系,或许,改天去找找你的大作,就能在其中窥出一二喽!”
“哈!我才不相信你有这么勤快。”芯美歪着头对他笑。
“那可不一定。”他自信满满地说。
看着眼前这个相识不久的男人,芯美对他的感觉,已在短短的一个半小时之间,有了一百八十度转变。甚至在他送她回家后,她也愿意请他进来喝杯茶坐坐。
反正她有聪明的警卫——Chocolate。若是来人敢胆大妄为,她只要一声令下,包准有他好看的!
果然,他才来到门口,里头的Chocolate又吠了起来。还是芯美喊住了它,它才听懂似地住嘴,坐在门旁像只迎宾狗,等到芯美一进门,便扑向她猛舔,高兴得什么似的。
“啊,好可爱的狗,你的?”他问了句废话,蹲下,兴奋地抚着Chocolate,它倒也给他面子,不但没对他狂吠,还开心地舔了他几下。
“不是我的狗,难道是你的?”芯美觉得他不是普通可笑。
“对喔……”他也笑了。“养多久了?”
“一年多,用第一本书的稿费买的。”
“它叫什么名字?”
“Chocolate。”
“为什么?它的毛又不是咖啡色的。”他觉得奇怪。
“因为我喜欢吃巧克力。”
“哈!原来如此。还好你不喜欢吃×××,不然你的狗一定很恨你。”
“神经!”芯美笑骂了一声,递给他一双拖鞋。
“哇,你这是精品店,还是KITTY专卖店啊?”当他踏进客厅,满眼的粉红和粉蓝,教他误以为自己身在童话小屋。
“不好意思,我喜欢嘛……”芯美拿了个茶包为他冲了杯乌龙。“来,喝杯茶吧。今天不够闲情逸致,改天有空,我再请你来泡茶。”
“谢谢。”他伸手接过杯子,细细啜了一口,笑道:“了不起!连热水瓶都有只KITT猫在招手。”
“嘻,你握着的杯子也是啊!”芯美有些骄傲地说。
“真搞不懂耶,这只长得蠢蠢的猫有啥特别,让你们这些女生为她疯狂?”他举杯至眼前,盯着上头的大猫头喃喃道。
“这有什么奇怪?”芯美挺不以为然。“你们男生还不是一样?当学生时非NIKE的球鞋不穿,甚至还拼了命就为买双三、四千块的JORDAN鞋,这种心态不是也很奇怪?”
“唔……”被她这么反驳,他忆起自己的柜子里,的确还收着两、三双穿破了却舍不得丢的高档球鞋,一愣,居然接不下话。好样的,作家就是作家,伶牙俐齿的不输人。看来,她并不如他想象中那么容易搞定。
“唉,想看电视吗?”芯美将遥控器递给他。
“我叫巫丰群,不叫唉。”他接下遥控器,却没将电视打开,只顾着跟她抬杠。
“喔。”她漫应了一声。
“对了,你朋友平常都怎么叫你?”他放下遥控器,又喝了一口茶。不小心烫了舌,他突然张大嘴的样子逗得芯美想笑。
“May。”她掩着嘴回答,想遮住笑意,却遮不住眼里的。
“Why?”他问。
“因为‘美’字的谐音啊,而且,碰巧我是五月生的。”
“五月?!金牛座?哈!难怪……”话没说完,他却径自笑了起来,笑得芯美一头雾水。
“干嘛,吸到笑气啊?还是炫耀牙齿白?”芯美瞪着他,嘟着嘴咕哝。
“没……没事。”
他的言词闪烁,芯美怎肯就此罢休?再怎么说这儿也是她的地盘,人在这儿,就得听命于她。“你倒是说清楚喔,不然,可别怪我不懂待客之道。”芯美觉得,对付这种痞痞的男人,威逼利诱是最好的方法。
“不行,我说了你一定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