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支票-第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但是她的手有如千斤重,抬不起来。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她没理由拿家教费,而且她本来就资格不符,她不是他要找的人,琴棋书画她样样不通,某种程度上,她也算是骗了他。
她骗他在先,他耍她在后,两两相欠,他们算扯平了。
至于那八十元……八十元……算了!她一咬牙,就当被狗吃掉了。
第三章
第三章
桑伶丝很惨,上工第一天就被老板炒鱿鱼,不过班上有个人比她还要惨,那就是从头到尾看她不顺眼的苏丽晶,她惨到写情书给人家还被退货。
季纱纱很同情苏丽晶,也怕她一哭二闹三上吊,所以成天两人形影不离。
不过话说回来,谁教苏丽晶不自量力,要写情书给班上的体育股长兼T大篮球校队队长张子豪呢!就算没有一表人才,他也是个黑马王子,追他的啦啦队女生一拖拉库,但他偏偏谁也不理,全校同学都知道他的目标是桑伶丝。
那种人怎么可能会看上苏丽晶这种……呃,太恶毒也没意思,总而言之,苏丽晶和季纱纱一样,都是那种连寄张卡片都会被人讥讽是好人卡,就是「心好,但长得不够好」那种啦!
人就是这样,有一好,没两好,能落个心好就不错了!季纱纱安慰她,她却听不进去。
「桑伶丝最会招蜂引蝶!张子豪被她勾得魂都没了,堂堂篮球校队队长,三番两次去找桑伶丝单挑,被人家打得落花流水,还高兴得手舞足蹈,真是丢死人了!」苏丽晶一脸愤恨不平。
是喔、是喔!她真记得「丢人」两个字怎么写吗?季纱纱心想。
「季纱纱,你那是什么表情?」
「没有啦!」季纱纱连忙陪笑。
「你不觉得张子豪那样很丢人吗?」
季纱纱摸摸鼻子,「我觉得他还满痴情的。」
「你太单纯了啦!」那个死张子豪,不但退回她的情书,还假装没这回事,苏丽晶想起来就觉得牙痒痒的。「人家不是说物以类聚吗?我觉得张子豪一定是脑袋短路,才会喜欢桑伶丝那种怪人。」
「不喜欢桑伶丝的男生才叫怪吧?」季纱纱不自觉替桑伶丝讲话。
「奇怪,你到底是想安慰我,还是专门跟我唱反调?」苏丽晶气呼呼的叉腰。原本还想继续发作,结果眼神一闪,手竟然放下了。
季纱纱被她突如其来的转变弄得一头雾水。「苏丽晶,你又在看什么啊?」
「左后方一百二十度方向!」苏丽晶小声地说:「有帅哥跟踪我们。」
「什么?」季纱纱狐疑的回头。
哪来的大帅哥……根本就是从电影里的沙滩上走出来的男主角。
男主角穿了一件黑色无袖紧身T恤,黑色低腰牛仔裤,全身肌肉线条清晰匀称到足以让人脸红心跳的地步,更让人想要尖叫的是他的脸,简直就像雕刻出来的,鼻梁又挺又直,嘴唇厚实,两颊线条则有棱有角,散发出阳刚气息……
「你看,我没说错吧?!张子豪算什么!」苏丽晶吞了一下口水。「这才叫男人!」
这人也太会见异思迁了吧!
「可是他戴著墨镜,搞不好有斗鸡眼!」如果老天爷再给他一双迷人的眼睛,那就太不公平了。季纱纱喘著气转回头,至今不敢相信世界上有这么完美的男人。
「怎么可能?!你不要污蔑我的大帅哥!」苏丽晶斜觑著那名男子的动态。他好像也发现她在看他了。「怎么办?怎么办?他好像一直在看我。」兴奋得快要晕倒。
「你不要乱讲。」话虽如此说,季纱纱也感觉到不对劲,那个男人好像走在她们后面有一段时间了。
「怎么办?」苏丽晶紧张得手掌都冒汗,「万一他过来跟我告白的话,我要怎么办?
「凉拌炒鸡蛋啦!什么怎么办?!」天底下哪有这么好康的事?就算有,应该也轮不到她吧!
「怎么办?」苏丽晶最擅长作白日梦,不然也不会笨到写情书给张子豪。「那男人走路的姿势优雅得像黑豹,如果他一下子过来把我扑倒怎么办?怎么办?」
季纱纱瞪大了眼。她怎么知道怎么办啊?她也紧张得心脏都快跳出喉咙。
几秒之后,一身劲装的男子已经超越并且站在她们眼前。
他就算戴著墨镜,一双眼眸也能放电似的,而且一开口,连声音也是一百分,百分之百男人中的男人。
「请问,你们知道桑伶丝在哪里吗?」他说。
桑……什么?苏丽晶瞪大眼睛,露出失智的表情。
弄了半天,他跟踪她们的目的竟是为了桑伶丝!
「你们知道哪里可以找到桑伶丝吗?」男人又问了一次。
「搞什么飞机?!谁会知道那个怪胎在哪里啊!」苏丽晶简直不爽到想揍人。
她咬牙切齿、握紧双拳、蓄势待发的模样,连季纱纱看了都脸红。她怎么会有这种虚张声势的笨蛋姊妹淘?她连忙拉住苏丽晶,可不想跟她一起闹笑话。
「我只是猜想啦,我跟她也不熟,但她有可能在图书馆,不然就是在系办公室附近。」
季纱纱曾经在图书馆碰过桑伶丝几次,每次都看见她用图书馆的电脑打报告,她还看过她趴在系办公室外面的布告栏前,不知道抄抄写写些什么东西。
「桑伶丝平常不太跟同学来往,下了课就不见踪影,所以除了图书馆和系办公室之外,我也不知道她会在哪里,我连在学生餐厅都不曾碰到过她……」
「是啦、是啦!我早说过桑伶丝是仙女下凡,仙女是不食人间烟火的。」苏丽晶很不耐烦的打断季纱纱的话,一边拖著她离开,一边嚷著:「很抱歉,我们跟那种仙女不一样,我们的肚子会饿,嘴巴也会渴,我们要去解决民生问题了。」
☆☆☆。☆☆☆。☆☆☆
雷凛然原本还有些问题想问,但其中一个女孩却摆出很难看的嘴脸,她的牙齿有点暴,脸型太长,看上去有点像马,而且是一匹脾气暴躁、随时可能踢人一脚的马。
被马踹到之前,他连忙走开。
他在学校里绕来绕去,结果还真的在英文系办公室外面发现了桑伶丝的行踪。
她穿著一条泛白的牛仔裤,身上的廉价T恤起了一些毛球,正趴在布告栏前面,一边看一边低头抄写,一副很正常的模样……好像没那个「马脸」说的那么糟。
天晓得!他不是明明也很讨厌她吗?
当然是,要不是老妈对他下了最后通牒,他才懒得来找这种人呢!
雷凛然大摇大摆的走到桑伶丝身后,站了好一会儿,她却毫无警觉。
天气太热了,她用橡皮筋把一头鬈发扎在脑后,露出一截颈部肌肤,她的脖子细到他用一只手就可以捏断,还有她的肩膀小得像只小鸟,裹在T恤里的腰肢看起来不堪盈握。
怎么会有人瘦成这样?
跟贝贝凑在一起的话,简直像对苦情姊妹花。
搞什么?她也在减肥吗?像黎梦薇一样,花大把钞票买减肥食品,上塑身中心,把自己整得要死不活的,这样叫快乐?
桑伶丝专注的盯著布告栏,仔细搜寻所有可能的工读机会,连气温飙到三十度都没感觉。最近家教需求量明显少了很多,所以她连早餐店助手、涮涮锅外场……全都抄进笔记簿里。
她抄得非常专心,浑然不觉身后有任何异样的动静。等她抄写完了,转过身,却一头撞上一堵结实的铜墙铁壁。
「哎哟!」
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额头上的伤口还有点发炎,现在这么一撞,简直就是「血」上加霜,她揉揉额头,痛到几乎昏厥过去。
好半晌,桑伶丝抬起昏沉的脑袋,揉揉眼睛,还以为自己饿得意识不清了。
这个男人……好眼熟,像是罗素克洛?
「好久不见。」
罗素克洛竟会用中文打招呼?她摇摇头,一定是额头上的伤,加上饥饿,把她弄得神智不清,产生幻听和幻觉了。
「记忆力这么差,怎么当家教啊?」雷凛然摘下墨镜,一双狭长黝黑的眼睛一瞬也不瞬的盯著她。
她惊跳起来。「你以为自己是罗素克洛啊!」简直是辱没了她心目中的偶像。人家罗素克洛一身皮衣皮裤看起来帅劲十足,他却是招摇过市。
「最招摇的打扮,也是最安全的打扮。」若不是因为这身打扮,他哪能这样大摇大摆走在学校而不被认出来?
「你根本就是无可救药的自恋狂!」她嘀咕一声。
「看得出贵校欣赏我的人还不少。」他突然来个免费秋波大放送,逗得几个经过的女孩脸红心跳。
真是不检点到了极点!她鄙夷的看著他,就算他的外表看起来跟大学生差不多,但终究是有妇之夫,竟然明目张胆跑到大来勾引无知少女!还有……
他站在她背后多久了?
「在找工作啊?」
他的样子看起来贼贼的,像是偷看到她考卷答案的作弊生。
「不用你管!」明知故问的家伙,他一定把她抄的那些工作都看光了。看他长得一副人高马大的样子,骨子里却是卑鄙无耻的小人。
「最近经济不太景气,工作很难找喔!」他对她咧咧嘴,露出无辜的笑。知道她没找到工作,他突然感到一阵轻松。
那是什么奇怪心态?
「不甘你的事!」桑伶丝越过他,头也不回的往前走。
「喂,等一下!我话还没说完,你敢走,给我试试看!」这个臭女人,竟敢挑衅他!
她一无所有,就是胆子特别大!
「别浪费时间了,你留著说给自己听吧!」何况他一开口,准没好话,她迳自低头往前走。
但是他像不散的阴魂紧紧跟著她。
她往左,他跟著往左;她转右,他跟著转向右。
终于,她受不了了,拔足狂奔,想摆脱他的跟随。
他不由得迈开脚步,加紧追赶著她。
这一生,他还没有这样追过女人,向来只有女人追著他跑。
☆☆☆。☆☆☆。☆☆☆
黎梦薇「追上」他那年,他才二十六岁。
他不爱她,他没有爱过任何女人!女人对他而言从来只是功成名就之外的附属品。但她怀了他的孩子,娶她只是为了负起责任,但他跟她处不来,她跟老妈更处不来。
他还记得贝贝刚出生,老妈整天在厨房里忙东忙西炖煮补品,想替她坐月子,但老妈的好心全被当成了驴肝肺,她完全不领情,背地里把老妈用心熬煮出来的东西全往垃圾桶里倒。
「拜托,整天叫我吃东西,你妈把我当母猪啊!」她扁著嘴,一脸不屑的在他面前吐苦水。
「妈妈因为高兴你替她生了个漂亮的小孙女,所以才这么费心的帮你补身体。」刚开始他还会捺著性子对她好言相劝,但她根本听不进去。
为了维持第一名模的魔鬼身材,她可以连续一个礼拜只吃喝白开水,外加吞服一大堆不知名的药丸,害得贝贝也跟著不敢吃饭,小小年纪就学会把吃东西当成罪过。
渐渐的,母亲变得愈来愈沉默,贝贝变得愈来愈瘦弱,这一切都是黎梦薇的错!他试图跟她沟通,但她没兴趣,除了流行时尚、名牌精品、珠宝钻石,她对什么都没兴趣。
他知道她很美丽,但他无法爱她,她像个美丽的玩具,内在却是空洞的。
有时她会缠著他,用她美丽的身体引诱他,他拒绝她的索欢,结果换来她泼妇般的尖叫。
「我就知道,你不爱我……很快的全世界的人都会知道是我黎梦薇在『追』你,以后我拿什么脸见人?!」
她追他,又不愿意被外人知道,于是她把家里弄得鸡飞狗跳、乌烟瘴气,弄到老妈苦恼,佣人吓跑,连他的脸也被抓花。
他知道她苦,但他不能爱上她也苦。这样的结合,谁都不好过!
不过,幸好他离婚了。
否则怎么能光明正大的「追」另一个女人呢?
不过要追上桑伶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她向来是比赛的常胜军。不但跑得快,耐力与爆发力也非常惊人,别说女生望尘莫及,男生也没几个是她的对手。
但她跑了半天,竟始终摆脱不了雷凛然。有好几次她几乎感觉到他快要超越她了,下一刻他突然又落后她一步。
这个家伙是不是故意想整她?
他穿得那副怪模怪样追在她后面跑,一路上已经引起不少人的侧目,甚至有人在窃窃私语。
「你看,那个男生好帅。」
帅?他一开口保管跌破所有人的眼镜,恶毒无敌!
「体格好棒,是体育系的吧?」
四肢发达者,头脑一定简单!猪都比他可爱!
「他们两人你追我跑,是在演偶像剧喔!」
什么偶像剧?她跟他之间根本就是一场呕吐剧!
「咦?他追的那个是英文系的怪人桑伶丝耶!」
咳……怎么焦点转到她这里来了?看来她得一鼓作气摆脱他,找地方避避风头才行。
突然,她拐了个弯,往图书馆跑去。中午时分,大多数人都到餐厅,很少人会来往这里来。她加速狂奔,原本想甩开他,但他跟著急转弯,三两步就赶上,抓住她。
她回头,猛然和他的视线撞个正著,她像触电一样,心脏受到压迫,呼吸一瞬间变得极为混乱。
她没跟男人牵过手,不知道原来男人的手是会电人的,又烫又热。
「放开我!」她拚命甩动手。
「你答应不逃跑,我才放开。」他故意用拇指在她柔嫩的手腕肌肤上画一圈。
「你再不放手,我要叫了。」她没必要跟他谈条件。没人可以承诺任何事,他不就是活脱脱毁约背信的小人代表!
「很好,我一向最喜欢听女人叫了。」
「你……」可恶透顶,她恨不得撕烂他的脸,但神色一转,「我不会跑。」就算她有逃跑的念头,也力不从心了。
他望著她,她的眼神有些恍惚、嘴唇过度苍白。现在的女孩都是这样的吗?拚命节食把自己瘦成皮包骨?他明明最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