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绝色风流-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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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一个好,秦仁是三兄弟中最帅也是身材最好的一个。
采花贼还必须有钱,这一点秦仁也不需要担心。逍遥山庄是江南白道翘楚,门人弟子众多,名下产业遍及大江南北,大舅铁空山也是富可敌国,秦仁从生下来起就注定是巨富。
采花贼还得有绝世轻功,轻功既可以用来耍帅,俘获美人芳心,又可以飞檐走壁,窃玉偷香。就算采花时不幸被撞破逃跑也方便得紧。
采花贼最关键的一点是必须会用药,迷药,春药,催眠药,催情药必须样样精通。这一点也没有多大问题,逍遥山庄里药品非常多,掌管药剂的秦寿在配药和用药方面非常有心得,秦仁练功之余,就会跑去讨教。
不要以为白道盟主家里就不会有这些东西,在大秦帝国,所谓白道就是指做生意给官家上税,偶尔杀杀土匪恶霸,管管不平之事的;黑道就是逃税走私,逼良为娼,损人利己的。
白道门派也开妓院,也开赌场,只不过他们每个月准时给官家上税罢了。
※※※※
秦仁玩命地奔跑,他在逍遥山庄里跑,他爬上山庄的围墙跑,他绕着山庄的院墙跑,他在凌云山的崇山峻岭间奔跑。
时光在飞奔中流逝,小小孩童在岁月中渐渐成长。
铁沙换成了铁块,沙袋增加到十个,他的两腿越来越有力,体型越来越好看。
体力与内力同时锻炼,他的轻功一日千里。
铁块换成了铅块,他负着五百斤的铅块在山岭中纵跃,与猿猴比赛翻山越岭。
十丈高的悬崖,他挂着五百斤的铅块一跃而上,取下铅块后,他能跃上四十丈高的悬崖。
他施展轻功之时,极注重个人形象,为此还特地留了一头飘逸的长发,迎风飞行之时发丝飞舞,当风过之后头发却能保持一丝不乱。
他爱穿宝石蓝的丝绸长袍,袖子做得极其宽松,飞起来之后长袖飘飘,颇有凌虚御风的感觉。
一切都只为了帅!轻功是飘逸的武功,是帅气的武功,是为所有有志于耍帅的人而产生的武功。
秦仁不屑于用任何武器,作为前世的哲学家,他相信最好的武器就是他的身体。
而征服女人最好的武器也是他的身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武功再高,如果是个阳痿也是没有狗屁用的。
所以他苦练“欲火焚身”真气,苦练“翻云覆雨”神功。
※※※※
秦仁的童年并不多姿多彩,秦家家规极严,十五岁之前不得私自下山,所以秦仁从小到大都没看到多少女人。
采花贼的童年在和尚群中长大,练功成了他生活的全部内容。不停地跑,跳,飞,他向往着有朝一日能如大鹏鸟一般振翅千里,破空而去。
时光如梭,大哥秦风在十五岁那年下山了,半年后,星河剑圣的名头响遍江湖。
又过几年,二哥秦雷也下山了,半年之后,狂雷刀神名动天下。
两个兄长下山之后,秦仁前所未有地孤独起来。逍遥山庄虽大,他却找不到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
许多话都不能对大人们说,大人们不会相信铁做的车子装上轮胎之后可以跑得比千里马还要快,也不会相信铁壳做的飞机能够飞得比大鹏鸟还要高,更不会相信电话和手机能千里传讯,比千里传音还要厉害万倍。
大哥二哥虽然也不信,但他们也曾经是小孩子,对三弟讲的那些新鲜事情很有兴趣,虽然只是在当作故事来听,却也听得津津有味。
现在大哥二哥一个成了剑圣,一个成了刀神,三少爷却仍在做着他的采花贼的梦,在风雪里,在烈日下苦练着轻功。
※※※※
大秦历七九八年三月初七,秦仁早早地起来,穿好衣服,站在铜境前端详了自己好大一阵。
铜镜里的少年,身高足有一米八二,长发飘飘,剑眉星目,嘴角挂着一抹懒洋洋的微笑。
秦仁长叹一口气,“本少爷终于满十五岁了啊,十五岁就这么帅了,天下谁人能敌?唉,好寂寞啊……”秦仁摇着头,自言自语地说着,满脸落寞之色。
“如果有钱也是一种错,我宁愿一错到底,如果帅也有罪,我宁愿罪大恶极。江湖,武林,天下的美女们,你们的情人,就要来了,张开你们的大腿准备迎接我吧!”秦仁走出房外,发出一声长啸。
正打扫院子的下人们目瞪口呆地看着三少爷,他们发现今天三少爷整个人都发散着一种难以言喻的气势。
一种令他们无比自卑,无比敬佩,无比仰幕,一种试问天下帅哥,舍我其谁的气势!
这,就是传说中的帅者之气!
所有的下人都明白,三少爷磨砺了整整十年的贱,终于要出鞘了!
一时间,院子里所有的下人都默不作声,在心中为天下美女默哀。他们当然都知道,三少爷曾无数次发出的宏愿——老子要做采花贼,泡尽天下美女!
第一章 三少爷的贱 第四节
“父亲,母亲,孩儿要下山了。”秦仁站在大厅里,看着稳坐太师椅上的父母。
“嗯,”秦逍遥点了点头,说:“是不是开个生日宴会再走?为父再让江湖同道广为传播一下,说你正式行走江湖,那样以后做事都方便一点。”
秦仁摇了摇头:“不必了,孩儿已经等不及了。至于我行走江湖的事,也不必让江湖上的人知道,反正我没打算做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的。”
这倒说了老实话,秦仁是打算下山做采花贼的,行事还是尽可能低调一点的好。
“那是不是派出庄子里的三大杀神、四大护庄法王、五散人、五行旗、七星剑圣、八方门神、九曜星君、十二罗刹、十三太保、十八罗汉、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随行呢?”
“老爷子,我是行走江湖,不是去抢地盘群砍,带一两百人我用得着吗?”
秦逍遥喝了口茶说:“阿仁,既然你已经决定了,为父就不多说什么了。秦家的男儿个个都是顶天立地的好汉子,你到了江湖上,做事情也要心里有数啊!
行走江湖嘛,打打杀杀是免不了的,江湖不就是你砍我一刀,我捅你一剑的地方?碰上摆不平的敌人,就去找你两个哥哥,他们现在名头大,武功那是没得说的,江湖上的人都要卖他们几分面子。要是哥哥们都摆不平,就去找你大舅,要是连大舅都摆不平,那就回来找我,没什么丢人的。
还有,行走江湖最重要的是一个‘钱’字,江湖人风里来雨里去,过着刀头上舔血的日子,还不就是为了求财?来,这里有一百万两的银票,十万两的金票,全国通兑,你带在身上防身吧。
还有,这一件是昔年不死神僧龙大师穿过的‘不坏金丝甲’,质地柔软,冬暖夏凉,刀枪不坏,水火不侵,你穿在身上,除了拥有百年功力以上的高手用十成功力全力打击之外,是不会受到任何伤害的。
还有,这一颗是‘九天辟邪丸’,吃了之后百毒不侵,你拿去,以后也不用担心被人下毒了。这一颗是‘起死回生丹’,呵呵,虽然不能真的让死人复活,但只要还有一口气在,是绝对能够保住一条性命的。
还有,这把折扇是当年天下第一风流人物柳随风公子用过的折扇,虽然不比天下七大神器,但也是一件难得的神兵利器。扇子上有柳随风公子的亲笔绘画、题词和签名,还有印章,可是天下难得的墨宝啊!扇面是用天蚕和冰蚕丝混和织成的,刀枪不坏,水火不侵;扇骨是北海龙渊千年寒铁所铸,削铁如泥。拿着既轻便,又拉风,天气热的时候还可以降温。柳随风公子当年就是凭这把扇子和一身绝世轻功风靡天下万千美少女的,你拿着以后追女孩子用途大得很。
还有,这一条腰带是当年天下第一美女出云仙子用过的混天绫,是用天蚕、冰蚕、火蚕、雷蚕四种蚕织混和织成。不仅强度可怕,而且富有弹性,可用来捆绑、勒人脖子、荡秋千,用途非常广泛啊!要是你内力足够,还可以束衣成棍,运布成剑,绝对地削铁如泥,带在身上又方便得紧,你可要好好保管……”
秦仁看着桌子上已经堆得跟小山一般的物件,只觉得头都要大了,呻吟一声问道:“完了吗?”
“嗯,就快了,你不要这么没耐心,行走江湖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当年你大哥二哥下山,携带的行李都装了整整两辆马车呢!为父知道你性情洒脱,不喜欢太多拘束,但是这些走江湖必备的物品还是要带齐的。我们刚才说到哪儿了?嗯,这一件袍子是当年天下第一淫虫钟伯通穿过的隐身袍。这件袍子刀枪不入,水入不侵,还可以根据周围环境自动调节袍子的颜色,让人极其迅速地融入周围的环境中去,对掩人耳目有奇效。是暗算偷袭、偷窥采花的必备极品。
这儿还有一袋一百零八颗南海霹雳门精制的‘雷神霹雳弹’,一颗可以炸毁方圆十尺内的一切物事,就算有最顶级横练功夫的高手被炸中也免不了重伤。
嗯,这是你母亲亲手为你缝制的三双靴子、三双鞋垫、三双袜子、两套内衣、两套外衣,好了,就这些了。”
“母亲为我缝的东西有什么特别属性没有?”秦仁小心翼翼地问。
“当然有,”秦逍遥正色道:“里面有你母亲扎破手指渗出的鲜血,有你母亲彻夜未眠包含的对一个游子全部的呵护。阿仁,为父能给你不败不死的护身法宝和深厚功力,母亲给你的,却是天下慈母都有满腔爱意。你说,这算不算特别的属性?”
秦仁心中一热,喉头一阵哽咽,跪倒在地,砰砰砰连磕三个响头,大声道:“父亲大人,母亲大人,孩儿不孝,不能陪伴两老身边。两老请放心,孩儿一定回常回家看看的,孩儿也一定会为两老多找几个俏儿媳,多添几个乖孙儿的。山庄虽然冷清,但孩儿相信,山庄不久以后一定会热闹起来的。到时候,东院的三十三间空房一定会住满你们的儿媳的,二老再也不必担心房屋闲置问题了!请二老无论如何不要将房屋出租,还有,请二老帮孩儿打造一张长二十尺,宽十尺的大床,孩儿怕将来家里的床都睡不下那么多人……”
秦逍遥夫妇开始时还听着挺感动,到后来却越听越不对劲,秦逍遥忙打断秦仁的话,此时秦仁已经深谋远虑到了南院的二十七间上房,如果不被秦逍遥打断的话,还有更进一步发展的趋势。秦逍遥说:“阿仁啊,你要记住,我们秦家是江南白道盟主,这胡搞乱搞的事情可是要不得啊!你要追小姑娘,得凭自己的本事,让她们心甘情愿地从你,可不能使下三滥的手段,强迫良家女子啊!”
秦仁不屑地说:“就我秦仁追女孩子还用得着强迫吗?就凭我的人品武功家世,还不是勾勾小手指,小姑娘们就哭着喊着扑上来了?老爷子,听说你少年时也很厉害,随便勾几下指头,小姑娘们就扑上来任君采摘了,是不是真的啊?”
“卟……”秦逍遥一口茶全喷了出来,尴尬地看了笑盈盈的铁灵儿一眼,心里不由打了个突。按照他的经验,铁灵儿越是笑得温柔甜蜜,接下来给他的果子也就越是难吃。“不要胡说,你老爹我可是正人君子,嗯,正人君子……”
“那好,不和你们说了,我时间紧,今天晚上还想赶到云省省城呢,就这样吧,我走了!”就这样,秦仁拜别了父母,内罩不坏金丝甲,身穿母亲做的袍子,腰扎混天绫,背着一个大大的包袱,走出了生活了十五年的山庄。
除了父亲给他的那些乱七八糟的药,他身上还带了十多瓶著名的春药和迷药,对采花贼来说,行走江湖,最重要的其实是一个“药”字!
第二章 夺艳记 第一节
秦仁走在下山的小路上,一时间只觉得踌躇满志,从今后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秦家三少爷闯荡江湖,那还不是跟在自家院子里溜哒一样?
阳春三月,草长鹰肥,蓝天中白云朵朵。凌云山景色宜人,在得了自由的秦仁眼中,好像花也含情,风也含笑。空气中满是清香,那天地好像脱得光光的大美女一般,正散发着诱人发情的味道。
发情的秦仁仿佛看到天下间的美女都脱得精光,媚笑着张开了两腿正等着他,不由雅兴大发,高唱起前世的歌儿来:“你,从天而降的你,落在我的被窝上~~淫荡的模样,勾魂般的目光,一声淫笑让我心发荡……那一年,你对我说,骑‘里湘’的味道很美~~~~男人,总是不该,对泡妞后悔~~冷风吹,吹不熄欲火一堆……”
一路狼嚎到了山下,秦仁的肚子也不知不觉有些饿了。凌云山脚有一条官道,官道旁有个小茶棚,远远望去,正有几个赶路的商人正坐在茶棚里喝着凉茶,啃着烧饼。
秦仁自小锦衣玉食,要他跟民夫一样坐茶棚子,喝凉茶啃烧饼肯定是做不来的。无奈之下,秦仁在身上摸索了一阵,掏出父亲给的“九天辟邪丸”和“起死回生丹”,将两粒药丸扔进嘴里嚼了一阵,就着口水吞了进去。
自小吃惯了珍贵丹药,因而获得了一百年深厚内力的秦仁有个经验,但凡珍贵丹药,不但味道可口,还很管饱,吃一粒三两天都不需要吃饭。这下两粒药丸同时吃进肚里,立刻有两股暖流自秦仁腹中升起,瞬间流遍四肢百骸。秦仁顿觉神清气爽,打出两个响亮的饱嗝,自语道:“唔,不错,很饱,最少三天不用吃饭了。”
要是让秦逍遥知道,秦仁把他给的保命灵药“起死回生丹”当作零食吃掉的话,铁定会气得吹胡子瞪眼。
这避百毒的“九天辟邪丸”当然是早吃早好,但是“起死回生丹”天底下总共才三颗。三个儿子每一个走之前秦逍遥都给了他们一颗,秦风和秦雷都保管得好好的,毕竟那是他们的另一条命。而秦仁却不管三七二十一,只图眼前痛快,把保命的东西随口吃掉,实在是太有个性。
秦仁沿着官道上慢慢地走着,看看天色还早,也不急于赶到省城,一路逛着看着风景。但凡世家子弟出门,哪个不是前呼后拥,坐着香车,拥着美人,带着大队随从的?只有秦仁,不仅不带随从,不乘马车,连马都懒得牵一匹。究其原因,还是他认为骑着马太麻烦,要给马喂料,还要时刻防备不要被江湖宵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