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手擒夫-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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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儿,别哭了,我是来接你回天水的。”萧天逸连着被子将她抱起,修长的十指摩挲着她光滑如缎的青丝。
回天水?窝在他怀里的方玉儿忽然清醒过来,她向后一仰,艰难地推拒着他火热的胸膛。“不去,我就爱待在这里,我哪也不去。”
萧天逸捉住她不安分的小手,手臂跟着收紧,让她动弹不得,带着笑意的目光在她脸上不住游走。“这些日子我好想你,你可有想我?”
“当然……没有!”慌乱的心虽然不能自持,方玉儿还是顿了一下,舌头机灵地转了个圈圈。
“哦?”萧天逸没什么表情地点点头,浓厚的嗓音叹息地说着:“我本来有个天大的好消息要告诉你,既然你都没想过我,那就没必要再说了。”他冷不防放下她,转身就要往外走。
天大的好消息?方玉儿的好奇心已被彻底勾起,眼看着萧天逸已经走到门前,她连忙放开嗓子大叫:“萧大哥,你回来,我有在想你,我天天想、夜夜想、时时想、分分秒秒都在想你!”
嘴角挂着满意的笑容,萧天逸仍没有回头。“真的?”
听到他质疑的语气,方玉儿眼圈都红了。“人家想你想得一直在生病,你还问是真是假……”她哽咽着说不下去了。
他笑了,回过身来,望向她的眼眸溢满柔情。
这一刻,方玉儿所有的委屈都被他的怜爱激起,哇的一声,她像只可怜又无助的小鹿,一头扑进他刚健的胸膛。
拥紧她,他的心已经融为一潭春水,修长的手指,温柔地穿梭在她乌黑柔顺的发间。“玉儿,我没成亲,我没和那个熙和郡主成亲。”
闻言,方玉儿愕然抬眸,呼吸在瞬间停止。“你刚才……说什么?”
他深深地凝望着她,子夜般的黑眸犹如冶凝的潭水幽邃。“我说,我没和熙和郡主成亲。”
“你……没骗我吧?”她不敢置信地轻抖着嗓音,既怀疑自己听错了,又怀疑自己是不是在作白日梦。
当初她从天水回来的时候,整个永安王府明明都在忙萧大哥的婚事,萧大哥还亲自去东北迎亲,他……怎么可能没有成亲?
“玉儿。”萧天逸捧起她的脸。“我这次去东北,名义上是去娶亲,实际上却是去捉人。”
捉人?娶妻怎么变成捉人了?方玉儿怔愣地瞪大双眼。
萧天逸轻笑着,点了点她微微泛红的鼻头。“东北王一直以来拥兵自重又暗地勾结北胡,圣上早就想拿他了。几次召他入京,他都抗旨不遵,有心来硬的派人去捉,又怕激起兵变,为此圣上一直很头疼。所以当圣上得知我从前和他做过生意,而他的女儿—熙和郡主对我也有几分爱慕之情时,就想出这个主意。他要我明里娶亲,暗中带着高手,藉迎亲之名擒贼擒王,伺机扫清东北王的势力……”
方玉儿恍然大悟,眼角眉梢忍不住透出笑意。忽然间,她又像想起什么似的脸色一变,小嘴嘟得老高。
“原来你早就知道了!你怎么不早点告诉人家,害人家伤心了这么久。”想着想着,眼泪又快掉了下来。
“这是朝廷机密大事,一共就只有几个人知道,在事情没成功之前,我怎么可以走漏风声?”
听着似乎挺有道理,可是……方玉儿歪着脑袋想了半天。“你既然不是真的要成亲,干嘛在府里披红挂绿的?”搞得她一看见红色就心慌。
“东北王为人小心,我不在府里搞得像模像样,并且到处放出风声,他会相信吗?”萧天逸顿了顿,将她圈得更紧。“再说了,我想这样也好,干脆趁着这机会把我们的婚事早点办了,也不用等到明年。”说到底,还不是为了她!
方玉儿脸儿红扑扑的,高兴得像吃了蜜糖,她仰起脸蛋关切地问:“你逮人的时候惊不惊险,有没有受伤?”
“惊险倒还好,一个没注意,手臂上却挨了一刀。”
“啊?!”方玉儿大惊,连忙扯他的臂膀。
“不用看,已经全好了。”他捉回她的手。“就算没好,见到你我所有的病也全好了……”他抚开她额前的秀发,疼爱地揉着她的面颊,在她耳边轻喃。“你大哥已经同意了我们的婚事,我们马上成亲好吗?”
啊引方玉儿又是一惊。“什么准备都没有,不用……不用这么急吧。”
“急,你不急我急。”萧天逸忙不叠反驳。三个多月没见玉儿,他就算是铁打的也熬不住。“不用多准备东西,只要你的几个哥哥见证一下就行,正式的婚娶仪式我们回天水再办。”
他这番话说得方玉儿心花怒放,但转念一想,他害她白担心这么久,还赔上这么多眼泪,如今说娶就娶,天底下没这么便宜的事!
眼珠滴溜溜一转,她垂下眼帘,一双小手横在两人当中,口里长吁短叹。“这几个月我好可怜喔,天天以泪洗面不说,还……唉……”
好端端的,玉儿怎么说起这个?萧天逸如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瞅着怀中突然变了脸色的小人儿,茫然不知以对。
笨!心里哼了一声,方玉儿轻咳几下,软软声响。“总而言之呢,我亏得可大了。”她绞着手指,横他一眼。“你打算怎么补偿我?”
这小丫头,居然在这节骨眼上跟他说这个!萧天逸啼笑皆非。“这样吧,我把我所有的东西都送给你。”
用得着吗,那些东西迟早都是她的。方玉儿懒洋洋撇了撇嘴。“钱财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本姑娘没兴趣!”
“那……我天天陪你游山玩水,这总行了吧?”
“我就一个人一张嘴,能吃多少,玩多少?”方玉儿掀掀嘴唇,声音虽不大,却透着浓浓的不满。
这也不行?“或者……”萧天逸双目一凝。“我时时刻刻都宠着你、依着你,一辈子给你做牛做马?”
“妤,就这么说定了。”方玉儿眼睛一亮,随即娇滴滴的唉唷几声。“这些日子我一直闷在家里,好无聊,我现在就想骑马!”
“你去换件衣服,我马上带你去。”他放开她,大步走向门外。
什么!刚刚才说要给她做牛做马,怎么一眨眼就忘了?
“蠢!”方玉儿懊恼地跺着脚直叫。“我要骑的,是你这头大笨马!”
萧天逸一愣,回过头来,就见眼前一张通红的明丽小脸,是那么的惹人怜爱,动人心弦,他不由得心神一荡,二话不说便手足触地,冲着方玉儿展颜一笑。“上来吧。”
噢,噢,骑马罗!方玉儿将下巴扬得高高的,神气活现地骑到萧天逸身上,颤巍巍坐稳身子后便毫不客气地揪住他的衣领,口中大声吆喝。“得儿——驾!”
某某人立刻在厢房里爬开了。
“立正!”
某某人浑身倏地一紧。
“稍息!”
某某人腰间一松。
“向左——转!”
某某人马上像个陀螺似的将身子移向左边。
“齐步走!嗯?不对不对,应该是同手同脚一起走,哎,对,就是这个样子,啊——唉唷——萧、天、逸!你敢马失前蹄,我不嫁你了!呜……呜……”
“对不起,对不起,我一时转昏头了,不是有意的,重来,我们重新来过,保证让你满意……”
厢房外,秋风吹起,夕阳为整个庭院染上一片金黄。
方家三兄弟屏气凝声蹲在门前,脸上不时露出满意的笑容。看样子,玉儿的幸福无忧了!
生怕被里面的人发现,他们互相对视一眼,猫着腰正要往外走,却忽然发现东边的窗户下隐隐露出一截红色的衣角。
紫烟!方洪心口一紧,连忙上前,一手捂住紫烟的嘴巴,一手揪着她的耳朵,像拔萝卜似的将她从窗户边拔开。
“唔……唔……”紫烟措不及防,差点儿被惊掉三魂六魄。
傍晚的斜阳下,几道修长的身影正在拉拉扯扯,又悄然消失在院外菊红色的霞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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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蓉的作家生活
·精彩内容载入中·又到了写后记的阶段,容蓉不由得叹了口气,对着电脑长时间发呆,头上像忽然被套住紧箍咒般疼了起来。
容蓉心里—点也不明白,十万字的小说都写下来了,为什么—到短短千来字的后记,容蓉的脑子就处于真空状态?
每到这个时候,因为没有题材,没有内容,容蓉的手都会情不自禁地发抖着,压根不知该如何落笔,心中对那些言情前辈的敬仰,更是有如滔滔江水般,连绵不绝。
事实上,写言情小说看起来轻松浪漫,像个美妙浪漫的织梦工作,但真要以它为职业的话,作家的生活却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那就是单调。
每天睁开眼便面对电脑,一坐就是十几个小时,在它面前像老黄牛似的埋头苦写,不到上眼皮招呼下眼皮是绝不会阐机的。
而时间一长,眼睛下面总是黑了一圈,活像从事“特种职业”的人。
这样的生活别说是风花雪月、逍遥自在,连舒适两个字都勉强,更别提满脑子都是编编的吼声——
注意男女互动,注意人物刻画,注意内心戏的描写,注意剧情起伏……
“是、是、是……记住、记住、记住……”
想起编编的谆谆教诲,容蓉边写文章边点头如捣蒜,脸上浮现出敬畏又乖巧的神情,仿佛小白鼠撞见大花猫。
不过,这样的日子和容蓉当初想像的作家生活虽然相差了十万八千里,但也不是全无是处,至少时间全是自己的。对容蓉这类超级懒人来说,简直就是个天大的福音。
也不想想,只要能按时完成稿子,其他时间随心所欲想怎么安排都行,早上可以睡到太阳晒屁股还赖在床上,晚上又可以通宵达旦,彻夜不眠……
容蓉这么勤劳?
非也,非也。
好像所有写文章的人都是这个调调,向来喜欢亦步亦趋的容蓉自然也不例外,拼了命也要熬到天亮再说!
他人睡时我独醒,他人醒时我梦游,这样才叫特殊,才有个性,才能体现出容蓉身上与众不同的超凡气质嘛。
时间能够自由支配固然是写书的一大优点,它另一个更大的优点就是能给容蓉带来一种非比寻常的满足。
每每看着自己脑中的幻想变成一页页的文字,再变成一本本的书,那是种什么样的感觉?
对容蓉来说,辛苦写作的成果能够与人分享,甚至产生共鸣,那就是最大的欣慰了。
闲话至此,咱们下本书再见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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