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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部分

一见将军误终身-第65部分

小说: 一见将军误终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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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默一提缰绳,迎了上来,我自顾南风的怀中挣扎起身,下了战马,兀自有些满天满地的晕眩,他抢下了马,一把扶住我的手臂,身后却是一紧,顾南风也已经跃下战马,手指用力带住了我的肩头。
    秦默的黑眼睛冷冷忽闪了一下,“南风,我要和秦默说几句话。”我回过头来,看着怒意在瞳仁中涌动的顾南风,下颌的线条紧紧绷着,因为救我,他竟然也变相让秦默脱困,对永远是宿敌的二人来说,都是莫大的讽刺。
    顾南风静默半晌,慢慢放开了我的肩头,眼中俱是耿耿于怀的神色。
    迎向秦默,久久对视着,我和他的眸子中都是对方雪样苍白的面颊,不过是短短的几天的功夫,我们的人生就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我的手缓缓伸向他的面颊,擦拭着那些已经干涸的血迹,那张俊美如神袛的面庞,触手冰冷,满满是让人心碎的悲哀。
    剧烈厮杀带来的浑身伤口让我的身体出现了高热,我的手滚烫如火,他缓缓握住我的指尖,放到他冰凉的唇边,轻轻一吻。
    努力对着他弯了弯唇角,笑容凄绝而美丽,“我只求你一次,秦默,和我一起走,我们回到野离草原,放弃这一切,过风一般的日子。”
    那流风回雪般的清凉眸光柔和了下来,凛然的黑瞳之中雾霭迷离,像是温柔的天鹅绒,让人沉湎其中,再不想醒来
    “我是大唐的将军,云笙,我守护的百姓臣民们正在遭受生灵涂炭,秦默剩下的也唯有这一腔热血而已。”他缓缓拥住我,身后传来顾南风沉重的喘息声。
    “如果战争结束,我能活下来,我会到野离草原找你。”他在我的耳边轻语,将一个圆圆的黄金臂环套上我的手臂。
    “这是我和聂绍通过苍鹰互相传送情报的标记,鹰的目力极佳,戴着它,无论你在哪里,我的苍鹰都会找到你,带去我的消息……”他轻轻顿了顿,“若是你不想再得到我的任何讯息,就扔掉它,好好去过属于赫连云笙的日子。”
    在他的怀中,滚烫的身躯一分一分的变冷,在我和他的中朝之间,他已经做出了选择,每一次,每一次都是这样,面对着展若寒,面对着安禄山的雄兵,他能留给我的,总是一个孤绝的背影。
    意外吗?并没有,因为,这就是秦默。
    用力推开他,我端详着手臂上的灿烂夺目的金环,忽然纵声长笑,周遭一片静寂,围拢在身边的人们都屏气息声的望着我们。
    唇齿之中除却那浓郁得化不开的腥甜气息,更多的是咸咸的苦涩,泪水在脸颊上纵横,笑容在雪光中潋滟,我想用力脱下腕上的金环,摔在他的面前,身体却虚软得没有一分的力气。
    “秦默,我恨你们。”那是我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你和展若寒一个个闯进了我的生活,又猝不及防地一个个离开,除了心底那染血的空洞,不留有任何痕迹。
    是的,这分恨意,纵是死亡也无法消弥。

☆、第87章 终章 大结局(上)

“娘亲,今年硝好的皮子已经晾晒了好些天,眼见八月十五快到了,怎么还不见顾南风他们过来收皮货呢?”
    欢颜在我身边利落的做事,月白色的粗布衣衫,长长的秀发扎了粗粗的乌油油的辫子,在身后一甩一甩的。
    清丽水秀的面庞,澄星般华光流转的眸子,花瓣般粉润柔软的唇,尖尖的下颌,纤细修长的身材如亭亭白杨,十三岁的女孩子,身量长得好快,头顶已经到了我的耳畔,转眼之间已经是一个花朵儿般的大姑娘了。
    虽是我的女儿,她却多半继承了展家人清隽的容貌,一颦一笑之间,鸿羽飘零的眼波,流风回雪的笑靥,清浅出尘的气韵像极了一个人。
    又格外偏爱素净的衣裳,有时候就那样站在我的面前,白色的衫子,漆黑的头发,眉横远山,目若秋水,就连微微勾起的唇角,都能让我错愕在那里,半晌回不过神来。
    “娘亲,您又盯着我发呆了!”她微微嗔笑,伸出手在我眼前晃了晃,“翎哥哥在帮着穆勒哥哥和齐格姐姐收皮子呢,娘亲还没有回答我呢,顾南风怎么还不来咱们野离草原呢?”
    “叫顾叔叔,十几岁的姑娘了,总是没大没小。”我回过神来,继续用磨刀石为我新打的飞刀开刃,精铁柳叶飞刀,一连七发,上次的飞刀在与草原流寇的对抗中失落了几把。
    “欢颜,欢颜!巴沙尔家的雪花骢就要生马驹了,你不是嚷着要看吗!”伴随着清脆的语声,毡包的门帘被豁然掀开,野离婆婆的孙子穆勒和孙女齐格兴高采烈地出现在门口。
    那并肩而立的修长身影,看上去已经不再是那当年的两个七八岁的小小孩童了。
    穆勒高高的个子,宽宽的肩膀,浓眉大眼,英姿勃发,二十出头的年纪,已经是草原上引人侧目的英俊小伙子。
    齐格出落得格外的美丽,粉嫩的桃花面庞,唇红齿白,眉目如画,去岁的时候,刚刚同顾南风马帮中的一个年青头领订了亲,八月十五之后就是迎亲的好日子。
    “好啊!,找着翎哥哥一起去!”欢颜兴奋地跳起来,一手拉着一个,冲出毡包去找岳翎,远远的都可以听得到年轻人的一片欢声笑语。
    无忧无虑的年龄,一切都是这样的美好。
    微微叹了口气,我把磨好的飞刀装进贴身的刀鞘之中,顺手摘下了装满石榴酒的酒囊,出了毡包,坨坨正在毡包面前静静的吃着面前的草料。
    这是草原上唯一的一匹骆驼,半个月之前,在商路上与客商交换皮货的时候,竟然遇到了当年长安驼马店的大胡子店主洛赛,为了躲避战祸,一直在西疆贩货,已经很久没有回到中朝了。
    故人相见,不胜唏嘘,临行时,留下了当日展若寒托付他照管的我的那匹雪白的骆驼,一晃十几个年头过去了,坨坨已经老去,从前雪白的绒毛变成了乳黄的颜色,连牙齿都没剩下几颗。
    看到我出来,它将长长的脖颈塔在我的手臂之上,温柔地蹭了蹭,羽扇般的长睫毛忽闪着,不变的,依然是那种孺慕般的眷恋。
    牵着坨坨,我信步向草原深处走去,一路上野离部落的人们都恭恭敬敬向我躬身施礼,热情地打着招呼。
    几年前,野离公公和婆婆先后离世,他们的儿子,穆勒与齐格的父亲酋长昂格尔在与流寇的一场战争中负伤死去,几百人的野离部落面对着外族的侵袭,躲避战祸的流寇的抢掠,日子越发的艰难。
    野离党项这一族面临着生死存亡的考验,与其坐以待毙,莫若放手一搏,我联络了顾南风,带着族人不断突袭打击周边虎视眈眈的强大外族部落,渐渐畅通了野离草原通往迷月渡和龟兹的商路。
    族人们慢慢以我马首是瞻,在野离婆婆离世的那天,亲手将昂格尔遗留的象征族长身份的白狼皮交给了我。
    并没有推辞,野离草原给了我太多的东西,是流沙坳之外的我的另一个家,这里的族人亲若家人,这里有我人生中最美好瑰丽的时光,我没有理由不去守护它。
    昂格尔的儿子穆勒在一天天长大,如我期许的,聪慧而强壮,我将带着族人在这乱世中艰难求生,直到穆勒可以真正担负起部落新一任族长的重任。
    有了顾南风的强有力支持,野离部落一点点摆脱了困境,逐渐变得强大起来,每年的阳春三月和八月中秋,顾南风总是以来到草原收购皮毛为借口,带着粮食,布匹等各色物资,为野离部落带来丰厚的补给。
    念念不忘的,不过仍是一个封锁了自己的女人而已。
    只是,迷月渡再不只是过去的马帮了,现在的顾南风已经真正成为纵横西域的一代枭雄,以金戈铁马,锐不可当之势不断吞并着周边的部落,开疆拓土。
    历时了七年的安史之乱,中朝不断抽调安西,陇右,朔方,河西几处军镇兵力回师勤王,安西四镇已成孤岛,吐蕃联合顾南风逐步蚕食,最终一举占领了当日秦默戍守得固若金汤的安西四镇,现在的势力已经逐步由安西拓展到朔方,陇右与河西,占据了中朝的西北的大部分疆域。
    吐蕃的赞普分外器重这个汉人的头领,几次三番要将自己的妹妹嫁给顾南风,都被他一次次婉拒。
    不论他的事情有多忙,一年两次的野离草原之行,却从未耽搁过,可意如愿以偿嫁给了荆烈,现在已经有了一双小儿女,我知道他在苦苦等待什么,但那是我给不起的承诺。
    当日他带我回到西疆,我带着岳翎和欢颜坚持留在了野离草原,我记得他临别时的样子,虽有众人簇拥环护,那道背影被斜阳拉得长长的,雪域一般的孤绝而寂寞……
    风儿卷走了我的一声叹息,牵着坨坨一路信步徜徉在草原的深处,渐渐的与部落珍珠般的毡包越来越远。
    秋草已经泛黄,草原绿意盎然的时光总是太短暂,即将迎来的又是一个苦寒的隆冬,再过两日就是八月十五,还是不见顾南风的马队,近来倒是没有听说那边有什么新的战事。
    微微摇头,党项野离部落日渐强大,现在自保无虞,即便是没有顾南风一年两次的补给,每年自己贮存下来的肉类和与客商交换皮货换来的粮食,食盐,布匹,药品等物资应付寒冬已经不成问题。
    只是不见他的人,心中总是有些放不下的牵挂。
    秋日的阳光高远刺目,风中有些沁骨的凉意,卷着麦浪般的枯草延展而去,满目凄婉苍凉的黄色。
    放开了坨坨的缰绳,由它一路信步走着,本就是走惯了的路,每次它总是能准确地找到长长的枯黄秋草掩埋着的那座土丘。
    在那土丘边默默伫立了良久,坨坨知晓到了目的地,便跪伏下来,微眯着眼睛打起了瞌睡,我靠着它软软的身躯坐下,摘下了它背着的石榴酒。
    入口依旧是那样的醇香甘冽,顾南风每次都赶着驼马带了几大桶过来,从我还是流沙坳的三姑娘时起,这种甘甜的石榴酒就是我的最爱。
    喝了两口,看看那突兀的土丘,微微摇摇头,“今年顾南风还没有来,只剩这最后一壶石榴酒了。”仰头又喝了一口,瞧着那土丘,又瞧瞧手中的酒壶,终是叹了口气,“算了,你的气量一直就不大,见者有份吧。”
    半壶酒浇洒在土丘的周围,空气中便满溢着石榴酒清甜的芬芳气息。
    再次微笑着摇头,感叹一声,“暴殄天物。”因为这坟冢中并没有人,里面埋着的不过是一只染着白衣将军和沙漠女匪血迹的竹蜻蜓而已。
    靠在坨坨的身上,一口一口啜饮着剩下的酒,苍白的双颊渐渐飞上了些许的血色,“又是一年过去了,展若寒,欢颜已经十三岁了,战争却依旧没有结束……”
    低头瞥了瞥手腕上的那道黄澄澄的色彩,黄金铸造的金环,在阳光之下泛着耀目的光华,一枚在我的手腕上戴了整整七年,却从未取下的金环。
    七年过去了,这枚金环召唤来的苍鹰一共为我带来了三次讯息,来自曾经纵横西疆的西域战神的消息。
    第一次的讯息,不过寥寥几个字,却是那般的惊心动魄,潼关失守,默尚存,笙勿念。
    拿到苍鹰脚上的写了字的布条之后,问了族人上面汉字的意思,我的手抖得几乎握不住那轻薄的寸缕。
    潼关之战,朝廷信奉杨国忠谗言,斩首大将闭关死守的大将高仙芝,封常清,降下圣旨要求老将哥舒翰倾城而出,与本已经焦躁厌战,军心浮动的叛军决战,放弃了已经固若金汤的潼关。
    二十万大军哭声震天,含泪出城,一路追击叛军,却被叛军将领王思礼设计引进宝灵县的七十里长的狭窄隘道,滚木礌石从天而降,火烧隘道前后夹击,奔逃过程中,中朝士兵零落成泥,堕死黄河中无数,待拼死渡河退回潼关时,二十万大军只余不过几千人。
    潼关失守,长安陷落,愚蠢的中朝皇帝自毁长城,亲手断送了拱卫长安的最后一道防线。
    奸佞当道,这样的朝廷,葬送了多少铁血豪情的大唐将士,我不识得汉字,但是那幅战衣上的一笔一划,都看得出他深深的无力,和浓重的悲哀。
    我不知道他是怎样拼死浴血搏杀才得以逃出生天的,但是无论如何,他给了我一个希冀,经历了惨烈的潼关之战,他还活着……
    接到第二次的讯息时,是沉寂了不知生死的整整两年之后,仍旧是寥寥数语:追随元帅郭子仪,收复长安,笙勿念。
    适时唐朝从陇右、河西、安西等地陆续调集了十多万军队,又向回纥借了几千兵马,中朝的皇帝已经是肃宗,拜老将军郭子仪为帅,经过连续的艰苦作战,终于率军一举收复了长安,以牺牲边疆藩镇的驻防为代价,渐渐扭转了败局。
    第三次的讯息是今年春天时收到的:追击史思明史朝义残部,胜利在望,默会拼尽全力,争取后会有期。
    宝应元年,宫廷又发生政变,肃宗皇帝殁,代宗继位,调集各路兵马,并再次向回纥借兵,连番血战,逐一收复洛阳、河阳、郑州、汴州等失地,并将史思明之子史朝义驱逐追赶到河北境内,只消再消灭史朝义的残部,历时七年之久安史之乱才可宣告终结。
    如今,距离最后一次收到讯息的时间已是半载有余,从过往的客商也哨听了不少的讯息,听得河北一带叛军负隅顽抗,战事正紧,中朝评定叛乱,亦不过是时间问题而已。
    “展若寒,我的石榴酒分了一半给你,”我低声说,微微浅笑,手指绕弄着土丘上长长的秋草,一如当日他逝去之前,手指缠绕着我的青丝,满眼细细碎碎的星辉,“仗快要打完了,你要保佑他平安归来。”
    说着,我扬起了头,将那壶中的石榴酒水柱般倾倒在自己的口中,灼烈的芬芳在顺着喉咙流下,在胸腔之中燃烧着烈焰一般的暖意。
    许是早晨没有吃多少东西的缘故,美酒空腹下去,又吹了风,竟颇有几分酒意,双颊粉红,晕生双靥,眼眸也有了些许的迷离。
    “七年,展若寒,你们离开了我这么久,只留给我一个虚无的承诺,何其忍心……”我摇摇晃晃站起身来,天旋地转,头重脚轻栽倒在坨坨的身上,轻轻呓语着,“展家的人,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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