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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自白录-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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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发展,记者们对我大加反感,开始群起而攻之。 

《世界电影之林》是我主持的第一套电视节目,节目内容是我非常感兴趣的题材。这套节目一共四十集,每集二十分钟,内容是介绍全世界的电影。当时中国与国外的文化交流还处于封闭状态,有这么一个电视节目系统地向大家介绍世界电影是十分难得的事。 

节目开播后大受欢迎。由于这套电视节目是每星期六播放,往往时间都排在夜间甚至深夜十二点,或者凌晨一点钟,就这样观众不睡觉也要等着看。 

可是我一直受到指责,理由是我“不朴实”,每一集都换一个发型,换一套服装,一边走一边解说,不端庄,不严肃。直到今天我还是没弄明白我怎么惹着他们了。 

我怎么不对了?我只是觉得中国大陆衣着千篇一律、发型单一的现象应该打破,于是每集出场都换发式,换服装,希望给人们以指南,创造一个样板,企图领导一下新潮流。 

我一直反对电视台主持人呆板,总是坐在那里像雕塑一样只是嘴在说话的主持模式,我愿意把节目搞得生动、活泼、多种多样,可是我没有行得通。 

把我批过来评过去,《世界电影之林》放到大约快三十集的时候就停拍,当然也就停播了。不过不是因为我主持得糟糕,而是因为版权问题发生了纠纷。 

究竟是什么原因我到现在还没有弄清楚,只是觉得我这个人就是那么个倒霉蛋。别说拍电影、写书,就是第一次拍电视都要夭折。什么时候我才能倒霉倒到家,往相反的方向转化? 

在此期间,我当然不会忘了见缝插针地“走穴”。 

为拍《红楼梦》调陈国军到北京及拍陈国军导演的《大清炮队》,使我失去了无数“走穴”的时间。 

为给姜文打电话及去见姜文,消耗掉我许多“走穴”所得。 

香港的“楼花”至今没有抛出,我离还清债务的那一天越来越远了。 

好像听说税务局又找过我几次,由于我不在北京,后来都没有了下文。据说来头很大。北京“走穴”界已“山雨欲来风满楼”。 

我心跳过好多回,静下来想想,觉得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一是有过一次上税的经验教训,我们已学乖多了。再者上税对我来说已列入“议事日程”,每到一地都谆谆叮嘱以至亲自落实税的问题。 

不过我觉得“走穴界”这样人心惶惶未免有点太沉不住气。事态哪有这么严重,还不是一阵风就过去了? 

自“走穴”运动开展以来,经历过多少风浪?恐怕是数不清了。开始是每个单位调查、交待,没收“走穴”款,然后又是要演出证,验明确属正规演出团体才可以演出,再接着又是不许取现金,全部要支票转帐……一切手段都是为了防止演员们自己拿钱。 

每当有一个新的手段公布,“走穴”浪潮就平息一些,过一段时间“走穴”队想出了对付这个手段的新招,于是“走穴”队又开始蓬勃兴旺。真可以说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拿“穴队”的话来说就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在这些手段当中,“穴员”们觉得限制“走穴”最行之有效的就是“税法”的公布。 

听说有税法下达了。只是听说,没有向我们宣布,也没有号召大家学习。好像是税法的规定,凡是月收入加上工资超过四百元的就要上税,最高可到达所得额的百分之六十! 

别的一些国家也有较高的税率,有的是百分之四十五,也有的是百分之五十,可是他们上税的基数很高,都是二十万三十万以上才如此收税。没听说底限只有四百元人民币、税率百分之六十的。总是要使纳税人保持一定富裕的生活水平,况且还要扣除纳税人每月的日常费用,比方说车马费、服装费、生活费及各种这费那费之后的纯利润才交税。 

而我们是只要有钱超过八百元每一百元就要交六十元。另外我们去挣钱所花的费用还得自己负担。 

我们算过一笔帐:假使一个演员每场一百元,这在当时是一个“中腕”,就是中等明星的价格,那些小明星或不是明星的演员还不算在内,“腕”是刚发明出来的“走穴”界新名词,是明星的代称。 

一个“中腕”每场一百元,交税要交去六十元,剩下四十元,单位每场要交五十元,这就要每场自己掏十元。还要买化妆品,录伴奏带(录伴奏带很贵),买演出服(至少一套要几千元),加上鞋、装饰、耳环、项链、杂七杂八东西,乐队演奏员还得租乐器,舞蹈演员还得租演出服……等等等等,绝对是人不敷出,就算是单位.不交钱也得倒贴,谁还敢演出呢? 

这还是“中明星”。要是小明星呢?没有名的演员呢?就更别提了。 

就是像我这样的“大腕”,也绝对不堪负荷。“大腕”更需要好服装、好乐队、好伴舞,都得花钱。 

总之,一上了税,根本就甭想赚钱。不掏钱就是好事。一时间,“走穴”界乃至文艺界怨声载道。不偷税漏税根本没法赚钱。不为赚钱,谁肯早起?演员们都不敢演出了。怕碰到风口浪尖上划不来。我也老实了好多。就是偶尔有“穴”走,也小心翼翼,尽量把手脚做干净些。 

我的“后院”也起了火。

再和姜文搭档共演北京戏《春桃》
一封匿名信飞越千山万水,到了正在营口拍戏的陈国军手中。信纸上寥寥数语揭露了我和姜文的秘密,写信人让他查清楚这个问题。陈国军看完脸色铁青地把信扔给了我,这封信看得我手脚冰凉。 

从心里说我没有打算过有什么大的变革。所以才手脚冰凉。我什么话都不说。还没到要我说的时候,组里又出了问题。《大清炮队》组总是出问题,陈国军还没有来得及处理我就又去了别的地方。 

此时,我已把全家搬到酒仙桥流量计厂一套三居室的宿舍里。我的那位朋友流量计厂的厂长住在我们楼上。他说话算话果然把他们厂刚盖好的新楼给了一套我住。他很少来,钥匙放在我们这里,于是楼上时常也是我们活动的场所。 

为了照顾父母、外婆还有小丹丹,我请了一位小阿姨。那位小阿姨来自兰州农村,刚来的时候只有十六岁。我从来没有过小阿姨帮我做事,把这个小姑娘当成宝贝。她的名字叫小兰。 

她和我们吃在一起,住在一起,玩在一起。来的时候两手空空,半年后回去探亲有五大麻袋行李。 

我送给她各种各样的礼物,甚至还有名牌的化妆品与时装。就连香港、台湾朋友请我去“长城饭店”“王府饭店”“马克西姆餐厅”吃饭,我都带她去。请我吃饭的朋友以为她是我的亲妹妹,当我介绍说她是我家的小保姆,在香港、台湾称之为“工人”时,朋友心里肯定都认为我简直是个神经病,觉得对他们是个污辱。

因为在香港、台湾乃至法国、英国、美国,“工人”也就是“佣人”,即使在家里也是不可以和主人在一个桌子上吃饭的。 

我对小兰就像对自己的亲妹妹。不,在那个时候,比对我亲妹妹还好。因为晓红已去了法国读书,法国方面给了她优厚的奖学金。本来我希望陈国军能够有这样的机会,可是法国方面根本没有理我这个茬。 

晓红去法国之后不久,靖军又去了深圳工作,于是家里一切都由我来承担。我们一家五口占尽了老弱病残四个字。外婆,父母,我,加上丹丹是实实在在的“四世同堂”。我是绝对唯一的“中流砥柱”。只要我在家,家务事总是我和小兰分担,她年龄小,我怕她太累了。 

小兰豆蔻年华,情窦初开。虽然不漂亮,但随着在我家熏陶,一天天变得灵活乖巧。她的父母在张罗着给她找对象,她自己也急着结婚,我时常劝她,年龄那么小结什么婚?她说农村结婚都早,要是不早结就找不着好的了。我一想也有理就没再管她。我有许多录影带,都是外国名片,其中一部外国片有许多暴露镜头,放这部影片时我父母、外婆都躲得远远的,唯独小兰靠在门边津津有味地看。我怕对她不好,赶快叫她离开,结果第二天下班回来发现录像机坏了,带子卡在里面出不来。问小兰是不是看了录像?她支支吾吾说看了一下。再问她是什么带子?她说没看见不知道。于是立刻把录像机拿到修理铺打开取出,就是那盘“黄色”录像带。原来小兰趁我们不在家悄悄想看那部影片,结果不会用录像机把带子卡在里面了。 

我们家老的老小的小,只有陈国军一个壮年男人。小兰对陈国军特别好。那份周到关心,不辞辛苦,实在令人感动。外婆眼睛不好,可绝对是心亮肚明,她早就对母亲说:“要是在旧社会,干脆收成二房算了。” 

有时姜文也来我家。来了几次后外婆就跟我说:“那个老司机(她以为姜文是个司机)叫什么?你坐他的车要小心啊,他看你的眼神不正派。”从此我叫姜文“老司机”。可是小兰,她知道姜文不是“老司机”,而且她清楚他是谁。 

陈国军先在营口,后来到了珠影,仍然在浴血奋战。每当我和姜文在一起,我都对陈国军怀有深深的内疚。我继续大谈特谈陈国军的各种好处,并且告诉他我不能也不会离婚。我的“执著”时常把姜文气得半死,他说我这种人不能跟我讲道理,是死脑袋,对付我这种人只有“抢过来”。有一次我甚至拿出我的钱包给姜文看,里面放了陈国军的照片,我指着照片一往情深地对姜文说,陈国军当年怎么为我失去了一切,我是多么地感激他,直到把姜文气了个头晕脑胀,站起身出了房门冒着大雪——那天下着鹅毛大雪,从朝阳区酒仙桥一直走回东城区内务部街他父母的家。走到家里已是天明,眉毛白了,头发白了,他成了一个“圣诞老爷爷”。

这一切仍然没有妨碍我们继续在一起合作拍戏。《春桃》摄制组已经组建并且已拍了零星几个镜头。 

《春桃》是一部纯粹的地地道道的北京戏。从没有演过北京戏,北京话也说不好的我,怕演砸了锅,在最初决定上不上这部戏时,颇费了些踌躇。热爱北京,热爱北京人艺,也热爱北京戏的姜文,给了我不少鼓励。

早在我们争执“话剧好还是电影好”期间,为了强有力地证明他的观点,他要求我一定要去看看“最好的话剧”。他奔跑几次去北京人艺要票,然后又去接我几乎相当于是“押送”我去首都剧场。看完后还要我谈观感,谈得不对还要争论,简直是一个疯狂的“法西斯”。

我对他的这种执著可以说是服得透透的了。我想在那个阶段,于是之的耳朵是不是常常发烧?要知道差不多每时每刻我们都在为他吵架呢。 

我时常讽刺地问,他这种单相思,北京人艺以及于是之、林连昆等领不领情?他说不知道,这不是最重要的。结果是北京人艺出的小报《人艺之友》期期给我寄,从不给他寄任何一次,连我们的司机朋友小李都说,姜文“真没劲真没劲”。

这些情景如果不是我亲眼看到和亲身经历,我也不会相信。难怪有一次看《大众电影》,上面有一篇关于姜文的介绍,一位朋友说:“看《茶馆》看了十七遍!吹牛吧?”我当时就告诉他这是真的。别说十七遍,就是二十七遍也有。最近我还和姜文又去看了一次《茶馆》。

姜文说我应该演北京戏,至少是演一部过过瘾。我想了想倒也是,况且有姜文搭档,肯定会水涨船高,于是就答应下来。 

“春桃”是一个垃圾婆的名字。我就演那个垃圾婆。 

刚到凌子风导演家,进门就看到各种破烂草帽挂了一大片。为了选春桃戴的那顶破草帽,凌导演亲自动手去垃圾堆里刨捡,然后洗好晾干,准备拍戏用。那时候凌子风导演和夫人韩兰芳新婚不久,老两口还是小两口?至少是新两口,成天眉来眼去,好不甜蜜。 

《春桃》这部影片是韩兰芳编剧,凌子风导演,十足的一个“夫妻店”。 

我去摄制组之前有人警告我当心韩兰芳这位新“导太”,说她又凶又恶很不好合作。于是我先小人后君子,提出讨论剧本时韩兰芳最好不要在场。结果第一次讨论剧本时她果然没有在场。 

一部戏合作下来我们成了朋友,在长期的相处中我从来没有看到过韩兰芳“又凶又恶”的痕迹。想起自己的相同命运,觉得那些无事生非、颠倒黑白的人实在是可怕,在大多数人的心目里我还不是整个一个“母夜叉”? 

凌导演在我们北影是“四大名导”,又人称“四大帅”之一。他七十高龄,花白胡子,花白头发,慈眉善目,我觉得他实在是太像小朋友们熟悉的“动脑筋爷爷”。对了,他也戴眼镜。 

他开朗,乐观,随和,不拘小节,热爱生活,北影人戏称他“疯子导演”,有时当面这样叫他,他也无所谓。 

相比之下,韩兰芳年轻得多,且温柔娴淑,大家国秀,一副学者“导太”的风范。 

在表演上凌子风导演对我的帮助很大。我不敢“乍刺”,一见面就说:“导演,我是四川耗子,不会演北京戏,您可得多帮忙,演得不好多多担待。”刚说了这几句话就被纠正了好几个音。 

第一课是练习“钩垃圾”。“钩垃圾”是我自己想出来的名词,实际上北京话叫什么我忘了。不是我忘了是根本我就没问。姜文总说我是“第一个交卷”,是指我虽然聪明过人但不肯用功过深。总之这个动作是无论垃圾婆还是垃圾爷,只要是捡垃圾,在北京就得用的基本功。 

一根竹竿,上面有一个钩,我背着大筐一边走一边把脚下的树叶或是纸张或是什么污七八糟的脏破东西拿钩子那么一戳,再往背上的筐子里一抖,那戳上的东西就弹进筐里去了。 

我练了好长时间仍然长进不大。在实拍时只要机器一转动,我的钩子要不就戳不上树叶或是纸片,再不就是戳上了扔不进硕大的筐子里而总是被弹在筐子以外。 

可是有时我故意要弹在筐子外却偏被弹进筐里。 

好多人看影片《春桃》时都夸我的动作干净利落:“嗨!就那么一抖就进去了!真他妈准!练了好长时间吧?”我赶快点头说是。 

当然我不会说那是拍了无数逾戳了几十次才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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