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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自白录-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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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转身走了。须臾拿了张报纸来,报纸上赫然印着毛阿敏的大照片,一晃眼先看到一个“税”字,抓过报纸赶快往下看。原来是毛阿敏未上税的事被人揭发,原原本本登在报纸上。最主要的是毛阿敏开始不承认,现在已供认不讳,到税务局去交了税款,成了当天的头条轰动大新闻。 

一时间我简直没弄明白。怎么突然出来了毛阿敏?不是在查我的税吗?怎么过去一点儿也没有听说过? 

小吕和杨说前几天报纸就有了,你不在北京所以不知道。我一想,啊!可不是嘛。我去苏州和陈国军打仗,又转战南北,看不到报纸,听不到广播,也没有电视,所以消息闭塞了。真是“不是我不明白,是世界变化快”啊。看来这场税务运动还挺风起云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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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不会因为毛阿敏被揪出来了而对我松些呢?不会吧?我自己也觉得不会。吕和杨都摇摇头。算了,不管她。还是先顾自己要紧。 

我开始讲话。我把刚才骂过税务局的话以及这些那些,又重新骂了一遍,只不过情绪没有那么激烈却口气更恶毒。再把我后来想的一切方针思路源源本本讲了一个淋漓尽致。我着重报告了我想要做的事。他们都表示赞同。

先想一想找哪一位律师。我说小吕你来做好吧?麻烦你拜托你。小吕说不用客气,这是应该的,可是不行。他马上就要交回律师执照,帮忙可以,正式出面不行。我其实没弄明白究竟怎么回事,只知道他不能帮我了,于是赶快说,哦,那么请谁好呢? 

小吕和杨商量起来。老张?不合适。小王?太年轻。我说太年轻了不好,嘴上无毛办事不牢。律师李?恐怕没有时间。我赶紧说没有时间能不能求他挤时间?他们没有理我,继续讨论。

天越来越黑,我们都还没有吃饭。我心里毛焦火辣,像猫爪子在挠。讨论还没有结果,杨起身说先下点面条,咬着嘴唇看着窗外我抖着两条腿心乱如麻。 

突然听见厨房里传来几声惊呼。从沙发上跳起来,我箭一般冲进厨房。“我们想起了一个人!”杨说。“是小吕的同学,蒋京川!他挺合适的。”杨接着说。一下子背靠在门口差点顺着门滑下去,我还以为是煤气罐炸了哩。这年头一天到晚担惊受怕,神经变得太脆弱了,不管何时何地,只要声音一大分贝一高,心就狂跳。 

“那我们现在就去找他吧!”我急不可待地说。 

“别着急别着急。先吃面先吃面。”小吕说,“我先联系一下。” 

风卷残云。几下就把面条吃了个精光。小日是做菜能手,可是在那“战争”年代简直可惜了他的手艺,在和平时期我就从来不是美食家,在那些时间尤其是那一天,嘴里吃的是什么东西我都不知道。 

半夜三更,我们到了蒋律师的门前。出于对小吕和杨的无限信任,现在我已对没有见过面的蒋律师寄予了巨大的希望。 

进得门来,大家坐下。我、小吕和杨坐在门的方向,蒋律师坐在床上。现在我回忆那天蒋律师可能穿的是睡衣,外面披了个外套,但在当天晚上我只看见一个轮廓,那个轮廓由于背后有一盏灯环绕了一圈黄黄的暖暖的光。 

我看不大清他的脸。不过脸在此时一点也不重要。 

我开门见山把我的来意说了一遍。没有力气再重复骂一通税务局,就把今天接到通知的事说了一下。反正将来还有机会在蒋律师的面前骂。最后我总结性地说:“我需要你的帮助。因为我没有偷税。”停了一下,为了更准确,我补充说:“我没有偷那么多的税。” 

沉吟了一会儿,律师说:“你知道毛阿敏的事吗?” 

我说:“知道。”律师大概是指毛阿敏开始不承认,后来又交代并缴了钱的事。他可能以为我说的没偷税也是同样的情况吧? 

我没有办法让他在几分钟之内了解我,我只能简洁而坚毅地说:“我没有偷税,我也不是毛阿敏。” 

我不记得当时他说了什么。我也看不清,所以就更不记得他有什么表情,总而言之我知道他是要帮助我了。 

这就足够足够了。 

在回去的车上我们都没有说话。大家都累得够呛。可是吕、杨和我都不轻松。漫长的旅途才刚刚开始,而且还不知道有没有路,到不到得了目的地。可是我只有奋起反抗,因为我没有偷税。更主要的是我没有偷那么吓人的天文数字的税,虽然绝不敢说“必胜”,但我已是“哀兵”,因为我没有一分钱。

钱!我突然问小吕和杨:“请律师得花钱吧?”小吕说:“当然。律师事务所肯定要收钱。另外,去青岛,去各地调查、申诉的交通费、食宿费都得要钱。”我又一阵阵开始犯晕,想到自己囊空如洗,我可怜巴巴地问:“那……那得要……多……少……钱呢?” 

小吕他们说不知道。未知数,看时间的长短及费事费神的大小来定。过去打官司是输的一家掏钱,现在我的事不存在输赢,何况也不是打的官司。 

“那么我可不可以告他们呢?”我激烈地问,把“告”这个字说得很重。“不可能。”小吕说。最好最好的情形就是纠正裁定——就是那张税务局的通知,我现在知道在法律上叫裁定,不过这种纠正的可能性也非常非常小,还没有听说过国家机关纠正过裁定的。 

“那我也不能交钱,我也交不起钱啊!”我叫起来。这是问题的关键。要是我交得起钱,我有钱,也许再去招惹是非的心劲就不这么大了。他们逼我反,我不得不反啊!这才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呢。 

没有退路。事情一开始就没有退路了。只有向前进浴血奋战,或许能杀出重围有一线生机。 

又去小吕家。盘算我的钱包。我没有钱包。根本没有什么盘算的。要盘算的是我那在仓皇出逃之日扔在家里的“走穴”现金和我过去多年积累准备要还债(这件事小吕他们都不知道)的存折。 

这些东西都在陈国军那里。有些钱是税法公布以前挣的,不属于上税的范畴,可以用来打官司。可是现在肯定拿不出来。借钱?根本没有人有那么多钱。我被问到那些存折是谁的名字?我说都是我妹妹、我妈妈,还有丹丹什么的名字,好像有一张是我的名字。因为零存整取的定期存款要身份证,存钱时陈国军还没有北京户口,没有身份证,所有都用的别的名字,没有用他的名字,小吕问我有多少钱?我说不知道有多少钱,每次回来就把钱一交,现在都是陈国军在管理。那么知道在什么银行吗?我摇摇头。我没有上过街,我从没有去过银行。我不知道东南西北。况且那些都是结婚以前存的钱,时间早了,是为了每个月取利息拿来家用的。后来挣的钱都是现金,再也没有存过。啊,有了!“有了什么?”吕和杨一起问。 

有了什么?我也忘了。别着急。等我慢慢想。最近受刺激太大脑子不好使,总是忘三忘四的。顺着思路倒回去。哦,对了。会不会我大表嫂那里有一个存折的号码清单呢?好像是有。记得我过去曾让大表嫂——我在北京唯一的一个大表哥大表嫂替我存钱,大表嫂看我昏头昏脑的老是建议我把存折的号码、银行名称写一个清单,这样万一丢了可以挂失,在银行凭身份证就能把钱取出来。说过多少次后好像她帮我抄了一份放在她那里,不过不知道她是不是真的抄了清单,找不找得到,是不是在她手中。 

马上查。要是有并且在她那里就好了。可是天还没有亮,天怎么老是这么黑黑的还不赶快亮? 

只有回到住处。一夜尽做恶梦。在梦里总是狼狈逃窜,被人追得到处跑。跑来跑去跑也跑不动,突然间来到悬崖上。追我的人越逼越紧、越走越近,心一横眼一闭向崖下一跳,浑身大汗淋漓我就醒了。 

时钟已过了八点。马上抓起电话找到大表嫂,什么事也没说,问她有没有个笔记本上面记着银行地址和存折号?她说有!我赶快问她还在不在?她说好像在,让我电话别挂她去看一下。过了十年那么久终于又听到她的声音,她说找到了。

长长地,我吁了一口气,我好比是作战之前的战士。终于有了弹药了。可是弹药还在弹药库里,得把它取出来。还得赶快! 

又打电话。当然是打给吕和杨。他们告诉我已打听清楚了,〖JP2〗最好是先取我自己名字的那一张,去银行恐怕得我亲自去不可,还得带我的身份证,蒋律师要陪我去。说不定还需要作法律证明。〖JP〗 

戴着帽子捂着嘴脸,我和蒋律师到了银行。还好。银行还不像我想象的那样熙熙攘攘。走到那个小小的窗口,蒋律师把来意跟窗口里的大姐一说,那位大姐把脸贴在窗口上看了我半天。然后问我结婚没有结婚?我心里想结婚与取钱有啥关系?忍着尴尬我只有交待说结了婚正在离婚。谁知这话惹了麻烦,大姐说有离婚纠纷就得让丈夫一起来取。我问为什么?她说他们有过这种情况,用挂失的办法一方把钱取走另一方来找银行大闹。所以银行从此实行新招,凡是挂失先问清楚,让那些两口子吵明白了一起来取方才认可。 

我说这是我的钱。她说我们不管,我们弄不清楚。我说你们银行除了管钱还管两口子的事啊?不是存折是谁的名字就该谁领钱吗?她说是啊。可是我们不想惹麻烦。

眼看着要吵起来,蒋律师赶快出来打圆场。一口叫一声大姐说那是她婚前的钱,不干离婚的事。大姐说婚前的?拿结婚证来我看。小蒋说能不能我先给开个律师证明,盖上章放你这儿,明儿我再把结婚证、刘晓庆的身份证一起拿来取?大姐脸色不大好看,说我跟上级请示请示。你们明儿再来吧!

我赶紧想找的结婚证在哪里。找不到结婚证我的计划又要泡汤。记得结婚证有两张。一张在陈国军那里,香港的报刊上我已见过了。另一张是不是在流量计厂厂长处?还是在北影人事处?是不是过去为了给陈国军办户口我用过?想不到结婚证真有大用场。听说,离婚如果双方同意到街道办事处,如果没有结婚证,或是吵架把结婚证撕了丢了,还不给办离婚手续哩。

赶紧找赶紧找。找电话打电话。打了电话我和蒋律师去流量计厂。小李去北影人事处,兵分两路忙乎了一天,还好,我找到了,立即交给蒋律师。 

第二天我凭结婚证取回了需要用的钱。

三场官司缠身,发表“息影声明”
每天在车上、在路上、在任何地方,一有工夫我就学习税法。根本用不着去买,小李去取通知就带来了一本。税务局送通知就送了一本税法让我好好学。我一边看一边想,想一阵再接着看,结合自己的“革命实践”对照审查,那份严肃,那份情景远超过当年学毛选。而且比那还自觉、还认真许多。我学税法的成果在后来与税务局打交道及处理这个案子(我跟着蒋律师把这件事开始叫做案子)的时候充分显露出来。当税务局的负责人向我宣传税法,刚咳嗽一声说:“你的×××××情况根据税法规定……”我就会立即接口说:“第四十八条(或是第××条)。”我比他们背得还熟,并且活学活用,急用先学,立竿见影,现炒现卖。 

在学习税法中,第一个重大心得是发现税法第××条规定,如果接到税务局通知裁定偷税勒令罚款逾期十天不付款者,即是抗税。抗税金额超过二千元以上者,可判以三个月至三年的有期徒刑!

我早已超过十天。并且金额大大超过二千元。我已是抗税犯。哇!我很快就要进监狱了!像我这种情节恶劣者,都够枪毙几个来回的!可是我真的没有拿过这么多钱哪!别人不知道我还不清楚?天地良心!十八万的税我算了一下大概我要挣近三十万元,可是我所有的衣服、鞋袜,把背心、裤权都算上也没有这么多钱!我承认我挣的钱确实早已超过了自己定的指标五万元,也曾经发过感叹这么多钱怎么用得完,可那离三十万还早着呢!我是冤枉的!真恨不得有包拯包黑子的开封府,我可以马上去击鼓升堂,或是写好状纸拦那青天大老爷的轿子,一溜跪步扑到那轿门前,大喊一声:“冤——枉——啊——” 

可是我不敢喊。连说也不敢说。目前还只能我们几个人知道。要是走漏了风声报纸一登生米煮成了熟饭就全完了。 

“穴队”里总是来消息,“穴头”们日子也不好过。天天查、天天算帐。他们告诉我听说我的案子是“大案要案”,中央都挂了号的,税务总局有位领导亲口跟他们说,中央首长都亲自批了三条:一、要查到底;二、不许任何人包庇;第三条我记不得了。 

天都快塌下来了。上方宝剑是不可能了。再说我也没有什么上方宝剑。从小到大除了在学校当过班长外,就是在拍戏的时候当过《无情的情人》的制片人,更大的官也没有当过,和领导也没有什么来往。就是现在开始来往“现上轿现扎耳朵眼”也远水解不了近渴。世界怎么这么困难啊?

沉住气,要冷静。一件事一件事地来。要查清这十八万的来由。蒋律师问过税务局,他们不说,让我好好想。我好好想了。想不出来。我听说税务局常用这种方法,这一招很灵。据说有一个演员去交税,税务局也让他自己想。那位演员就回去想,交待出来十几个地方都走过“穴”,上税上了好多钱,大大出乎税务局的意料,原来税务局只知道他去了其中的一个地方。

可是这一招对我没有用。我不是油菜,榨不出油来。就是有油也早就榨干榨尽了。这跟温度能使鸡蛋变成小鸡却不能使石头变成小鸡的原理一样。我的一切情况都是秃于脑袋上的虱子,明摆着。存在的问题是税务局知道的虱子比我实际拥有的虱子多得多。

要把那多的虱子找出来。我和“穴头”们频频碰头,开始是想后来去清,排除一个一个的可能,就像是玩那十八猜游戏。 

又得到消息,《人民日报》经济部、《经济日报》都知道了我被裁定“偷税十八万”的事,听说有一位记者已写好了文章,即日就要见报。一听这话我差点没吓晕过去。《人民日报》是党中央的喉舌,党说话了我还活得了? 

听说记者对我都很反感。这一点我知道。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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