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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部分

自白录-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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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处长划火柴点烟。我注意到他的手在颤抖。抖得很厉害,抖了好几下也没有把火接触到那支烟上。 

我突然心疼起他来。这么大年纪为革命为党工作兢兢业业这是为什么?为我这个黄毛丫头闹出这么大动静他也不好受吧?我们这是何苦业啊? 

我努力克制着自己上前去帮他点烟的冲动。 

“今天,是刘晓庆申报收入和纳税情况,你们律师没有必要在场。”突然一声惊雷击碎了宁静,处长冷冷地说。 

我抬头诧异地看着他。 

申报还未开始先对律师下了逐客令,处长话实在是出人意料。 

律师们几天来一直与处长面谈或是通话好多次,也告诉他律师是要陪同前来申报的。从来没有听到过任何反面意见或是表示不同意,这下子临时变化是什么意思? 

我赶紧看我的两位律师。 

两位律师就像没有听见一样。 

我换了一个姿势。我的椅子不安地嘎嘎作响。 

处长提高了嗓门。我在椅子上不由得一跳。 

“你们是不是可以离开,让刘晓庆抓紧时间申报。” 

处长的声音如雷贯耳。 

卢光耀和田福祥露出了温色。 

一股火药味扑过来。怎么回事?这是怎么回事? 

“我们是刘晓庆的代理人。刘晓庆申报,作为代理人我们当然要在场。”一卢光耀也大声说。 

“我们是让刘晓庆申报,你们在场毫无意义。”税务官以更大的声音说。 

“这是法律赋予刘晓庆的权利。依照法律规定,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是任何人不能阻止的。我们在场并不影响你们听刘晓庆申报。”律师又说。 

我的头扭来甩去成了拨浪鼓。此时此刻我变成了配角。我的妈呀,事态怎么这么严重啊? 

“刘晓庆申报是她个人的事,与你们律师没关系。”税务官毫不退让。声音越来越大。 

“刘晓庆申报确是她个人的事,但申报中会涉及到许多法律问题,这对刘晓庆来讲则是生疏的,她未必了解和熟悉有关_的法律规定。也正因为如此,她才委托律师代理,请律师为她提供法律帮助,我们律师也是有责任为她提供法律帮助的。应当说明,这既是我们的义务,也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我们同在一个法律的约束之下,想来税务局也是不应当置之不顾吧。”田律师们不改初衷,义正辞严拒绝了税务官。 

双方代表相持不下,像一声声惊雷炸开。 

又双腿一软我差点跪倒在两位律师的脚下。别走,你们千万别走,走了我怎么办啊?我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知道只会背数字,万一出了差错又被抓住把柄那还有个完啊? 

我真想爬过去抱那税务官的腿:张处长我求求你求求你吧,我好好申报我马上申报,让我的律师在场可以吗?处长好处长你就同意了吧! 

全身没有一点力气,我瘫在椅子上,出不过气来,我感觉自己快要虚脱。 

好像有一年那么久吧?远远地传来税务官的声音。 

“这样吧,你们可以在场,但刘晓庆申报时不能插话。” 

长出了一口气,我开始坐直身子。 

“这个要求我们不能接受。”又是律师的声音,“我们是否插话,要依不同的情况来确定。刘晓庆在申报演出收人和缴纳税款时,我们可以不插话;但如果牵涉到法律问题,如哪一笔是偷税或漏税等等法律问题时。我们则必须插话,甚至由我们来交谈。作为代理人,我们不能不对刘晓庆负责,更不能不对法律负责。” 

冷场。雷声又隆隆滚来。 

“我是前来申报的,我委托了代理人,他们要在法律上为我把关,还是让他们讲话吧?” 

这是我自己的声音!我怎么有胆量敢讲话?!大白天来了鬼了! 

我把自己给震懵了。我以为是别人在讲话,讲完了才回过神来,原来是自己的嘴在说话。 

傻呆呆看着他们,我不知道我干了些什么。我等着那暴怒的一刻到来。 

税务官收回了成命! 

雨停了。没有那“滴答”的雨打窗棂的声音。天空也亮了好多。 

申报终于开始。 

正襟危坐我开始背诵。我背诵的是在北京与几个“穴头”碰过多次并排练过多次,也在重大场合重复交代过多次,随“青岛电视村影视艺术团”一九八八年二月至九月去各地演出的收人及纳税情况明细表:

“二月十九日到二十三日,在四川成都演出,每场一百元,演八场,共收入八百元,交税二百元。在成都演出时约好,演员的税款全由艺术团交,所以我这二百元也是艺术团代交的。

“二月二十四日到二十五日,在四川自贡演出,每场一百元共演出五场,其中三场由体育馆按六场付劳务费。实际收人是八百元交税二百六十元。 

“二月八日到十四日,在云南昆明演出,每场劳务费三百元,演十四场,共收入四千二百元。纳税多少我不清楚,‘穴头’告诉我是由主办单位负责代交,至今没有看到税单。

“沪州、天津、保定、南昌……” 

我依顺序一一申报,声音清亮,准确明了,数字无误。 

我演三十多部电影,背任何台词也没有今天这么流畅过。这可不像背台词背错了可以重来一遍。 

偷眼看看税务官。没有任何表情。是不是睡着了?定睛仔细瞅有眼睫毛在眨。 

我等待着。律师们等待着。我们等待揭开盖子的一刻。“你把《西太后》摄制组的二十八万五千元的事说说。”一个冷峻的声音打过来。 

终于到了问题的核心!总算,总算正面谈到了这个问题。要是在五个月以前或是五个月当中给我机会和税务官讲清楚这二十八万五千的由来该多好啊。 

陡然间唤起我无数的精神。如江河奔泻滔滔不绝我实际上开始控诉几个月来为这二十八万五千所受的种种冤屈。 

我说到因为那时正在拍摄香港导演李翰祥的影片《西太后》,而这部影片又是由李导演个人包拍,资金使用非常节约,我说到由于我要去“走穴”,摄制组没有了主演要停拍,于是不同意我参加演出,“穴头”心急火燎于是答应给《西太后》组赔偿费,双方达成协议每天赔五千元。 

在我演出期间艺术团如约分三次付给摄制组赔偿费,第一次一九八八年三月五日赔偿费九万五千元;第二次一九八八年五月二十九日付赔偿费八万元;第三次一九八八年八月十日付赔偿费十一万元;三次加起来一共二十八万五千元。这笔钱自始至终从哪里来去到哪里我一概不清楚。要不是税务局查税我根本不会去研究此事。我不能没有收钱还要掏腰包交税,我肯定交不起税,这简直是天方夜谭。

说着说着我不由自主叙述起长期以来因为这该死的二十八万五千元我所受的种种屈辱、种种磨难倒末了免不得语气中充满了发自内心的哀求。 

税务官无动于衷。他们意志坚定,使我第一次看到了如保尔·柯察金那样“钢铁铸成的”人。 

我的话尽管波涛滚滚,浪潮汹涌,对他们来说只是一阵小小的秋风吹过,他们坚如磐石,我动不了他们一根毫毛。 

我完全醒过来了,看清了我们是交战的双方。我们实际上已是”你死我活”的斗争,不能再拖任何幻想。不是我全军覆没,就是他们彻底认错,没有中间道路可走。 

只有事实,只有事实才是唯一的准绳。 

我把全世界认可的香港律师楼开具的三张数额一共二十八万五千的收据一一摆在税务官的面前。 

我的头脑异常有条理,并且清醒。 

事实已一目了然。二十八万五千不是我所得,所以我不该交一分钱的税。他们肯定会追究是谁去送的钱,假如钱是我经手也可以强行认定是我的收人也可以判定我要纳税。 

一切都在我意料之中。我娓娓道来,我没有看到过这笔钱,从而根本没有碰过那笔钱。尽管我心里认为,就是我转交的又怎么样?我转交的并不等于是我的,纳个狗屁税。 

当然我嘴上没有说。我不再惹麻烦了。我也不再愤怒了。 

我知道下一步要谈昆明的问题。果然开始谈昆明的问题。 

昆明我与主办单位说好由他们代交税,可我们离开后人走茶凉,当地根本没有办理,所以我没有完税单。这最多是漏税。我首先承认是漏税,可税务官强词夺理说,昆明方面不承认我与他们曾经讲妥过。 
律师和我一通据理力争,双方辩得个天昏地暗。 

我一边争一边心里明白,我们注定会在昆明问题上失败。一方是国家机器,一方是个人。一方握有强大的权力,一方是没有任何保护的小民。 

另外,总不能闹来闹去整了差不多一年,花了成千上万人民币,最后我一分钱都没有偷税,税务局也得下台阶。 

我乖乖地住了口。心有灵犀一点通,两位律师也不约而同住了口。 

第一次申报在表面看来双方在不分胜负的局面下宣告结束。 

大家握手。第二天上午再继续谈。 

回来后我们议论了一番。最后总结为二十八万五千再认定为偷税已是十分尴尬了,但昆明的演出费明明是漏税,肯定会被划为偷税并被处以罚款。 

姜文、贝贝和牙医全家都异口同声说简直没有道理。 

第二天上午,税务官果然只与我谈昆明。 

我没有激情,但思路清晰。发扬我素来伶牙俐齿的作风,再加上占理,我不可能输给对方。 

律师随时提供精彩的插言。 

当然,无论怎么申辩也无济于事。税务官的坚强意志又一次显露出来。 

我又被告知,要查我演出之外的收入。 

那就是《红楼梦》、《大太监李莲英》的补助费了。我闪电般地想。 

首先是绝不让他查出来。要是万一查出来的话……唉!随他去吧。 

在回北京的飞机上我步履轻盈。 

坐到了座位上系好了安全带竟哼起了小曲,“假如你要嫁人,不要嫁给别人,一定要嫁给我……”真要命。怎么哼起了陈国军的歌。 

要换一首歌哼哼一时又想不出来。 

空中小姐在过道上循序渐进发报纸。手伸长破天荒地我要了一份。唉!好久没读书没看报了。这下子今天也该了解了解国际国内一派大好形势了。 

看了国际版看国内版,看了国内版看体育版。心有余悸眼睛却不由自主往文艺版溜过去,果不其然我的名字又跃在眼前: 

“刘晓庆亲自去青岛补交十七万个人调节税。”

我在焦灼中等待着
一大群法官和律师在北京等我。 

我告四川记者一案,成都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成都法院李庭长、陈法官已到了北京。 

我的离婚案已正式转到北京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的高审判长和她的助手要找我谈话,了解情况。 

那位被我告的记者在四川的辩护律师吴也要与我面晤。 

而他的另一位特邀第一诉讼代理人、在江南享有盛名的大律师曹星和助手任旭荣也由于开亚太地区律师协会年会到达北京,希望能与我接触。 

此外,摄影棚在等着我。老慈禧在等着我。 

每拍完一个镜头我甩掉花盆底鞋又丁零当嘟跑下来与法官们律师们一通侃,一听见“预备——开”我再进人角色慢吞吞走回宝座继续我的创作,慈禧太后摇摇晃晃一步步从老到死,我也摇摇晃晃一步步从一个法庭到另一个法庭,一个律师到另一个律师,一个官司到另一个官司。 

坐着摄制组为我租的天津大发面包车,面包车除了喇叭不响车全身到处乱响,震得耳根子发痛,我见到了名闻遐迩的曹星律师。 

曹星律师曾站在我国著名笑星陈佩斯的对立面与陈佩斯打过一场官司,据说是他使得陈佩斯一败涂地从而使他声名大噪。 

这次他接受我对方那位四川记者的委托也许对我是一个凶兆。正因如此,争取减少阻力,我接受了蒋律师的建议,并且应曹律师的邀请来见他。 

我们约好在另外的地方见面。考虑到曹律师是外地人所以亲自来接他。 

拉开嘎嘎乱响的车门,跳下车我对曹律师满面春风:“曹律师,请吧。” 

直到现在我也忘不了他当时脸上的惊愕表情。愣了一秒钟,我看看全身,看看后面,想起来也许是自己没有眉毛他觉得奇怪。 

干笑了几声我摸了摸眼睛上方,自我解嘲地说。“嗨,演老太婆,把眉毛剃了!” 

后来到地方了我才知道他惊愕的是我居然在天津大发。他原以为海内外闻名的大明星一定有高级轿车,像那张报纸说的:“陈国军去法院,衣衫褴褛,骑着一辆破自行车;刘晓庆坐着皇冠,穿着皮大衣,怀里抱着小狗,形成鲜明对照。” 

外界肯定以为我吃错了药,神经病发作,居然抱着狗上法庭,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其实坐天津大发简直没有什么了不起。比这再破的车我还坐过呢。有车已经是谢天谢地了。 

我把我要讲的话又全部对着曹星和任旭荣二位律师讲了一遍。 

这几天见了成才法庭的庭长我讲了一遍,庭长的且手我又讲了一遍,那位记者在四川的律师我再讲了一遍,现在,对曹星和任旭荣,我还讲一遍。 

连着喝了好几杯水。这真是阶级斗争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啊。 

自始至终,曹律师都和善地看着我。他没有插言。虽然我在个别地方动了些微情感,但绝大部分时间我都非常有理智,出现在曹星面前的是一个饱经桑,千锤百炼,虽然受尽冤屈但代表的是真理是正义的凛然形象。 

曹星被无数铁证如山的事实深深地震撼了。 

我再接着说,告记者的官司输赢与否我并不太在意,我只是要通过这个官司给自己提供说话的一席之地,不能再让那些歪曲、诬蔑的言论一手遮天。 

曹星律师连连点头。最后我请示他给予我力所能及的帮助。 

然后又马不停蹄地去往那高级人民法院。 

再一次与审判长高文俊交谈。谈话的中心依然是与陈国军的财产分割问题。 

在中级人民法院作离婚判决时,法院判决我给陈国军五万元,并且住房都给他,陈国军嫌太少上诉到高级人民法院。 

陈国军精神抖擞上诉状长达二十页,洋洋五千余言的文字,充分证明他对这个官司兴趣盎然。 

我则觉得这件事已经没意思透了。只是我拿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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