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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鸳鸯契-第2部分

小说: 鸳鸯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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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天?”他身旁的人仿佛感觉到他的不对劲,掀开被子坐在他身旁。
“我吵醒你了?”宇文逆天慢慢地转过头去,在昏暗的空间里注视着身旁的男人,只是淡淡地笑着,没有太多的情绪起伏。
“你怎么了?”孟仕振用双手抱住他,然才触及他微凉的肌肤,便被他客气地拉开双手。“逆天?”
“你继续睡吧,我想到外头走走。”
宇文逆天只是对他淡然一笑,然而透着吊诡的月光,却让他轻易地发现,他的眸子里没有半点温度,比起自己当年遇上他时有过之而无不及。
自从邵顼卿过世后,宇文逆天脸上的笑不如以往那般张狂,少了霸戾的豪情,少了扭魂的邪气,即使笑着也不代表开心,但是他脸上始终带着笑。
在他心中只有一个邵顼卿,没有他孟仕振,他见识到他的无情与冷漠,知道他脸上的笑是更伤人的武器。
宇文逆天披了一件薄衫,开了门径自往后山走去,压根儿不在意身后的人如何想他;他一开始就说过了,他不需要任何陪伴,是他自愿跟上来的,遂他无须负责他的情绪。
他想跟在他身边就跟,不想跟就离开吧!他一点都不在乎。
宇文逆天在寒冷的天气中直往后山走,在邵顼卿的墓前盘腿坐下,望着四下暗沉的天色和窒人的宁静。
只因顼卿在这里,他才愿意在这里。
当年,或许是因为他真的发了狂,遂爹才会把这书院买下,将这家书院交由他全权处理,也不再逼着他成亲。
只有待在这里伴着顼卿,他才能感觉到完全的自在。
这里有他们当年的回忆,那甜蜜而椎心的回忆在他眼前一幕幕飘落,历久弥新,他没有一刻忘记;但是时光却不曾停留,顼卿的时间停了,他的却还不断地往前走,他走在这个没有他的世间好久、好久了。
好痛苦!
“顼卿”
他将脸枕在碑石上,低低地唤着心爱的人,胸口发烫、眼眶发热,但是他再也流不出泪、哀号不出口了。
“顼卿,我们生错时代了,倘若我们生在现下,说不定就可以像我的侄子那般幸福,能够深情相拥,能够挣得开俗世的枷锁。”他呜咽似的喃着,将脸靠在碑石上,仿佛是偎在邵顼卿怀里。
一个人的孤寂快要把他击垮了,忍耐了十年,仿佛已经到了极限。
他很累,真的很累,却找不到一个可以真切包容他的人,除了顼卿以外,其他人他都不要。
“顼卿,你知道我那个傻侄子的脾性就跟当年的我一样吗?”也不管身边只是一块冰冷的碑石,他仍像十年前那般与他闲聊着。“这群年轻人真可爱,那个傻气的安之凤居然还自喻成梁山伯与祝英台,硬是要欺上迅羽。梁祝的下场一点都不好,真不知道那个傻孩子怎会爱上那戏码……”
他厌恶那种被世俗压迫的恋情,却对墓开化蝶的戏码极为羡煞;他一直等着这墓头可以为他打开,但是他等了十年,好遥远、好漫长的十年,仿佛要耗尽他的生命似的。
“顼卿,你质疑我对你的爱吗?否则你为何不愿邀我化蝶?还是因为那只是一个神话,根本就没有那种事……”
若不是答应爹不再喝酒,说不准他已经醉死在酒缸里。现实的人生太残酷,倘若不用一点酒麻醉过分清醒的脑袋,清醒的时候总会让他不自觉地想自残,活着便成了最折磨人的煎熬。
“化蝶也好,双飞也罢,我还在等着你的鸳鸯契,你要到什么时候才打算履行这分契约?”
鸳鸯契啊鸳鸯契,这是顼卿订下的盟约,当初他还觉得好笑,现下却徒留空洞的契约供他吊慰。
曾经想过要忘了他,但他却麻醉不了自己、欺骗不了自己。
“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他坐直了身子,桀骜的眸子里是教人不舍的悲恻,口中仍喃喃自语着:“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谁复在……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他是个武人,是个只懂得习武的粗人,向来瞧不惯文人的矫揉造作,但是他偏爱上了顼卿,愿意与他共研学问诗词。
但是现在只剩他一人……
好累,这样漫长的人生,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才耗得尽?
他在等着坟开同枢、化蝶双飞……
第二章
冷风飒飒,牵动凤凰山上赏景人潮的袖角乌丝,尽管煦日微现,仍稍嫌寒意,走在山径上的人潮,莫不缩颈遮面,惟有闲步在山径上直往山下小镇走的宇文逆天昂藏挺拔,似乎无觉寒意。
或许是武人之质比常人更壮实了些,寒意对他而言,仿似不存在一般。
他眯起勾魂的旭眸,垂下浓密如扇的眼睫挡去凛冽的风,任由单薄的衣袍和冠起的乌发在风中飘扬,仍是执意往山下走,一步急过一步,仿佛在逃,逃出心底的恶魔。
昨儿个的梦太真,令他心神不宁地亟欲逃离那个充满邵顼卿气息的地方,甚至踏出了十年来不曾离开的凤凰山。
一直待在那个地方,太痛苦了。
他永远无法原谅自己竟松开了手,竟然没能救他,亏他习了一身武艺,竟然连个人都救不了……
深深的愧疚纠缠着他,他痛苦地度日如年,而这样的日子才过了十年。
宇文逆天仿若游魂似的徒步走下山,空洞无神的魁眼失焦地瞪视着山脚下繁华的市集,看着熙来攘往的人潮,无意识地勾起淡淡的笑,脚步不曾停歇,然而他却不知道停留的地方在哪里。
能够让他停下脚步的地方,到底在哪里?
不知不觉中走出了吆喝声不断的市集,走进了胡同尾,他冷漠的眸角瞥见三两个少年正把一个少年围在一隅拳打脚踢的,倒在地上的少年看起来狼狈至极,不仅脸已挂彩,就连身上破旧的衣袍也已经有多处被撕裂。
他仍是走着,对于周遭的事情视若无睹;他只是停不下脚步,然而那群少年却挡住了他的去路。
“喂,滚开!”带头的一名少年怒扬着眉,恶声恶气地道。
宇文逆天没有答话,只是静静地瞅着他。他无意干涉,更没有兴趣介入,只是偏巧走到这儿来,希望他们能挪个地方罢了。
“你挡到我的路了。”他的嗓音是冻入人心底的冷。
“嘎?”少年闻言不禁挑高了眉,很标准的地痞流氓样,只是他还太年轻了些。在横眼扫视过宇文逆天单薄的装扮和无神的双眸后,他笑得更狂妄。“喂,他说要咱们走开,你们说该怎么做?”
另外两个少年将那名被踢得狼狈不堪的少年推开,晃到宇文逆天面前,不怀好意地上下打量着他的穿着。
“这家伙不错,身上的东西还挺值钱的。”其中一个指着宇文逆天腰间所系的缎带白玉说。
“那咱们该怎么做?”带头的少年笑问。
“那当然是……抢!”仿若已经失了王法,三两个尚未及弱冠之年的少年,一鼓作气地冲至宇文逆天周身,两人抓手,一人则动手扯着他腰间的缎带。
宇文逆天微蹩起眉,膀子一收,随即将擒住他双手的少年震出几丈外,而正对着他腰上缎带下手的少年不禁傻住,瞪着一双眼,手仍挂在他腰上,却忘了自个儿到底是要逃,还是继续努力以赴。
宇文逆天轻挑起眉,一把揪起他的衣领,将他整个提高地面。
然他身上的衣袍禁不起他这么一扯,刷的一声,只余一块破布残余在他手中,而少年人已掉落在地上,颤巍巍地直往一旁退,口中还念念有词:
“大侠饶命、大侠饶命……”相当经典的求饶方式和台词。
宇文逆天连睐他一眼也没有,径自再往前走,然走不到几步,又有一道身影挡在他面前。这一次,他的眉峰已不悦地拢起。
“谢谢这位大哥的救命之恩,小弟寻千佾没齿难忘。”
宇文逆天眯眼一睇,发觉原来是之前被打得鼻青脸肿的少年;他一身残破,手中仍抱着誓死护卫的书,不知怎地,他突然发觉他有点眼熟。
他紧抿着唇,不发一语地推开他,再次往前走。
他原意便不是要救他,不过是几个孩子碍到他的路罢了;救他是无意,更不需要他的感谢。
“这位大哥,外头天寒地冻的,你只穿了这么一件衣袍在外头走,难道你不冷吗?”寻千佾跟在他身后,担忧不已地扯着他随风飘扬的衣角。
咦,这么瘦的人怎会有那么大的力气?
“滚!”他的声音冷到了极点,眼睛仍直视着前方,在陌生的街道上走着,只为逃出欲控制自个儿心神的心魔。
“可大哥你……”唉,再怎么说,他好歹也是他的救命恩人,他总得表现出一点诚意请他到家里坐坐,至少让他奉上一杯热茶,是不?瞧他走得那么快,也不可怜他是个被打得遍体鳞伤的伤患。
一般行侠仗义的大侠,不都是古道热肠的吗?他怎么这么冷?
寻千佾不解地跟在他身后,偏着头喃喃自语,没注意到眼前挺拔的身形已停下脚步。他撞在他背脊上的这一下可结实得很,甚至怀疑自个儿的鼻子是否歪掉了;倘若是在关外,他这引以为傲的挺鼻子可真要掉了。
宇文逆天侧首蹩眉,原是想要斥退寻千佾,孰知一见到他的脸,尽管淤血肿胀得有点看不清真面目,但当他的视线落在他手中所捧的书时,登时明白自个儿为何会觉得他有点眼熟了。
“你是那个老躲在书院外的小子?”倘若他没记错,他手中那本书应该是仕振赠予他的。
“嘿,小弟我今年已经一十有八了,不是个小子,而是个大人,别叫我小子,我可是有名有姓的。”寻千佾有点不悦地挑起飞扬的浓眉开口同他理论,却不小心扯动唇边的伤口,痛得他哪牙咧嘴,呻吟了几声。
啤,每个人都把他当成孩子看待,也不想想他已经长大,都可以娶老婆了!
“倘若你是个大人,怎会打不赢那三个弱不禁风的孩子?”宇文逆天嗤笑。“瞧,脸也挂彩了,连衣袍都破了。”
不是刻意与他交谈,而是突地停下脚步之后,他便不想再走了,仿佛这里便是他该停歇的地方了,而在他心底苦苦折磨他的心魔似乎也已离开,冷风袭来压根儿都不冷,他甚至感觉到舒畅。
这是他第一次如此快速地恢复正常,亦是他第一次往山下走。
“他们有三个人耶!而且又不是君子之辈,无所不用其极地想抢我手中的书,双手难敌猴众,挂彩是正常的;而我身上的衣袍……”寻千佾突地停住,有点腼腆地搔了搔头发道:“衣袍原本便是破的,不是被他们扯裂的,而这种破旧的衣袍更不在他们抢夺的范围之内。”
唉,都怪娘,都要她替他补补了,她总是忘记,害他今儿个这么糗。
“是吗?”他轻扬起嘴角,登时对他起了兴趣。“你喜欢念书?”
自己是多久以前便见过他的,已不太记得了,只记得自己曾经看过他数次,也听仕振提过他数次,而今儿个倒是头一次面对面地详视他;可惜的是,他脸上的伤太严重了,几乎看不出原本的面貌。
若是淤血一退,他的容貌应是极为清秀才是。
“当然。”经他这么一提,寻千佾才想起他方才提到了书院。“你是书院里的夫子吗?要不然怎么会知道我常晃到书院去?”
瞧他的装扮,不用猜也知道他绝对不是什么富家公子哥儿的命,遂只能利用卖完柴后的时间晃到凤凰山上去,只为了听听夫子们到底在教些什么,而那些硕儒到底又学到了些什么。
“我是……”
一阵强风突地刮过来,冻得寻千佾直打哆嗦,宇文逆天见状,扯开腰间的束带便打算把袍子递给他。
“不用、不用,我压根儿不觉得冷。”只是快冻昏了。
可再怎么冷也不能拿他的衣物啊!他脱掉了这件衣袍,里头只剩一件单衣,走在街上不消一刻便会冻死的;而他的衣袍里好歹也塞了一些烂棉絮,应该还可以挡一挡寒风。
“可你……”知他性子高傲,宇文逆天也不正面戳破,转而建议:“不如咱们找个地方歇歇吧!”
“唉,瞧我这什么脑袋,我要你停下脚步便是为了请你到我家坐坐,虽说我家是破旧了点,但我同你保证,绝对会比站在街上暖和,而且我还可以请你喝杯热茶以示我的感谢,只希望大哥别嫌弃才是。”他说得极热情,倾尽一切的感激。
宇文逆天只是淡淡地笑道:“你带路吧!”
“往这儿来吧!”见他答允,寻千佾不禁咧嘴笑着,尽管痛得令他蹩眉,他仍是喳呼了一整路。
“这位好心的大哥,我同你说,我家里就只有我和我娘两人,虽然寒怆了点,倒还过得去。而且我告诉你,我娘长得可称得上绝艳,听说以往在京城里还是数一数二的大美人,但她却未婚生下我,遂只好带着我远离京城,到这小镇里卖菜糊口,我娘她啊……”
听着他辞噪的话语,宇文逆天不仅不觉得烦,反倒还觉得兴味十足。
已经有多久不曾有人在他面前如此放肆了?嗯,实在是太久了,他也记不得了。
两人从山脚下的胡同晃到另一头的胡同里,远离人烟,放眼看去,只有几幢以简单的茅草搭盖而成的屋子。
寻千佾拉着宇文逆天直往家里闯,然才踏进门槛,却听到里头响起了斥责声,今寻千佾瞬即一僵。
“你这个杀千刀的笨儿子,今儿个又给老娘死到哪里去了?”寻婉儿双手叉在腰上,像个茶壶般劈头便骂。“明知道今儿个老娘要到另一个市集卖菜,你的手脚倒挺快的,一溜烟就让老娘找不到人,老娘今儿个就剁下你的双脚,看你还能鬼混到哪儿去;以为长得比老娘高了,老娘便拿你莫可奈何吗?”
如雷贯耳的斥骂像滔滔不绝的江河直往他耳中倾泻,他连忙冲进屋内。
“娘,别骂了,今儿个咱们有客人。”呜,别再丢他的脸了。
“客人?咱们这破房子何时来过客人?你这个笨儿子连找个借口都懒,随意诓我几句,真以为我会傻得相信?倘若我信了你,就同你姓,”寻婉儿仍是不客气地吼着,宛若泼妇骂街,手上助势的刀更闪烁着刺眼的光芒。
“娘,我说真的!”他忙不迭地解释,双手直抓着她握刀的手。
“在哪儿?”她拔尖声音问道,气得上气不接下气。“倘若你真是诓我,咱们娘儿俩今儿个可有新玩意儿可以玩了!”
“在那里!”寻千佾简直是无脸见人了。呜,有娘如斯,不如遮眼蔽耳跳江去。
寻婉儿顺着他所指的方同看去,果真见到一抹颀长的身影,手上力道一松,闪动光芒的刀随即掉落在寻千佾紧急闪躲过的脚边。
她凑近他,暗斥道:“你这个死孩子,话也不说清楚,真有客人来了你还不快些解释,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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