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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圆舞-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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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史蔑夫图书馆,我却注意到往日不会注意的细节。

我惯性选近窗近热水房的位子。

不巧已有人坐在那里,我移到他对面,才放下手袋取出口香糖,便看到对座同学面前放着一本书。

书皮上的字魅魔似钻入我的眼帘。

《红色丝绒秋千上的少女》。

我不问自取伸手去拿那本书。

书主人抬起头来,淡淡地说:“这是本传记。”

我红了眼,一定,一定要读这本书,原来红丝绒秋千自有它的典故。

“借给我!”

“我还没看呢。”

“我替你买下它。”

连忙打开手袋把钞票塞在他手中,站起来打算走。

“慢着,我认得你,你姓周,你叫周承钰。”

喊得出我的名字,不由我不停睛看他,是个年轻华人男子,面孔很熟,但认不出是谁。

我赔笑,把书放入手袋,“既是熟人,买卖成交。”

“书才三元七毛五,送给你好了。”他笑。

“不,我买比较公道。”

“周承钰,你忘记我了。”

“阁下是谁?”

“图书馆内不便交谈,来,我们到合作社去。”

我跟了他出去。

一人一杯咖啡在手,他再度问我:“你忘了我?”

“我们真的见过面吗?”许多同学用这种方法搭讪。

“好多次。”

真的想不起来。

“让我提示你,我姓童。”

松口气,“我从来不认识姓童的人,这个怪姓不易遗忘。”

“童马可,记得了吧?”

我有心与他玩笑,“更一点印象也无,不过你好面熟。”

他叹口气,“也难怪,你一直不知道我姓甚名谁。”

“揭晓谜底吧。”

他才说一个字“惠——”

“慢着!”

记起来了,唉呀呀,可恶可恶可恶,我马上睁大眼睛瞪着他,“你,是你!”

他用手擦擦鼻子,腼腆地笑。

“是你呀。”

他便是惠保罗那忠心的朋友,在我不愉快的童年百上加斤的那个家伙。

“原来你叫童马可,童某,我真应该用咖啡淋你的头。”我站起来。

他举起双手,状若议和,“大家都长大了——”

“没有,我没有长大。”

“周承钰,你一直是个小大人,小时候不生气,怎么现在倒生起气来。”

“人会越活越回去,我就是那种人。”

“周承钰——”

我脸上立即出现一层寒霜,逼使他噤声。

“承钰,你怎么在这里?”约翰追了出来,“我们约好在图书馆内等。”

他马上看到童马可,沉下面孔,“这人给你麻烦?”

我冷冷说:“现在还没有。”

约翰转过头去瞪着马可。

马可举起手后退,一溜烟跑掉。

约翰悻悻同我说:“为什么老招惹这些人?”

我怪叫起来,“招惹,你哪一只眼睛看见我同他们打交道?说话要公道点,我听够了教训。”

掩起耳拔脚就逃。

课也不上了,到家锁好门便自手袋取出那本软皮书。

《红色丝绒秋千架子上的少女》。

多么诡秘。

几年之前,母亲来向傅于琛借钱,她曾冷冷地问他:你几时准备一个红色丝绒秋千架子?

我打开书的第一页。

电话铃响,门铃闹,天色渐渐转暗,全部不理,我全神贯注地看那本小说,脸色由红转白,再由白转红,继而发青。

才看了大半,已经躺在床上整个背脊流满冷汗。

母亲竟说这样的话来伤害我,轻率浮佻地,不经意,但又似顺理成章,她侮辱我。

她竟把那样的典故套在我的身上。

从前虽然不原谅她,但也一直没有恨她,再少不更事,也明白到人的命运很难由自身抓在手中操纵,有许多不得已的事会得发生,但现在——

现在真的觉得她如蛇蝎。

一整夜缩在房角落,仿佛她会自什么地方扑出来继续伤害我。

活着一日,都不想再看到她。

永不,我发誓。

那本书花了我好几个钟头,看完后,已是深夜。

倒了一小杯威士忌加冰,喝一半,打电话找傅于琛。

千言万语,找谁来说,也不过是他。

电话响了很久,照说这边的深夜应是他们的清晨,不会没人接。

终于听筒被取起,我刚想开口,听到一把睡得朦胧的女声问:“喂?”

我发呆。

会不会是马佩霞,以她的教养性格,不致在傅宅以这种声音应电话。

“喂。”她追问:“哪一位?”

我轻轻放下电话。

然后静静一个人喝完了威士忌。

没有人告诉过我,马利兰盛产各式花卉,尤其是紫色的鸢尾兰与黄色的洋水仙。

大清早有人站在我门口等,手中持的就是这两种花。

他是童马可。

还不等他开口,我就说:“没有用,永不会饶恕你。”

童君少年时代的倔劲又出现,“我只是来道歉的……”

我关上门。道歉,人们为所欲为,以为一声对不起可抵消一切。

那日没有去上课,成日为自己悲哀,天下虽大,没有人的怀抱属于我,我亦不属于任何人。

这样的年轻,便品尝到如此绝对的空虚。

谁要是跑上来对我说少年不识愁滋味,真会把他的脑袋凿穿,而约翰正是那样的人,所以无论如何不想见他。

对他说不舒服,看了医生,想休息,“不不不,千万不要来,不想见人,来了也不开门给你。”

说完披上外衣出门去。

去找童君。

经过调查,找到他课室外,把他叫出来。

见是我,他非常意外。

到底长大了,而且心有愧意,他的语气相当平和,小心翼翼地说:“我在上一节要紧的课。”

“还有多久?我在此等你。”

“那倒还没有要紧到如此地步。”

“我们可以谈谈吗?”

“当然,今早我前来拜访,目的也正如此。”

“今早我心情不好。”

“看得出来。”

“让我们找个地方说话。”

“这是不是表示你已原谅我?”

“不,我仍是妖女,令到惠某神魂颠倒万劫不复而不顾。”

“他已结婚,你知道吗?”

“谁?”

“惠保罗。”

“真的,这么快?”

“何止如此,他并且已做了父亲。”

再忧郁也禁不住露出诧异之情。

“你看,他没有等周承钰一辈子,”童马可幽默地说,“我白白为他两肋插刀,瞎起劲得罪人。”

我笑出来。

“当年看到好友茶饭不思的模样,好不心疼。”童马可说。

“这样说来,你倒是个热心人。”我说。

“少不更事,好打不平,”他说,“后来一直想与你接触,但找不到你,学校与住所都换了。”我们走到校园坐下。

“你有什么话同我说?”他慎重地问。

“记得你借我的书?”

“你特地出来,交换书本?”他讶异。

“不,想与你谈这本书。”

他更奇,“谈一本三块七毛五的小书?”

“是。”

“我还没有看它呢。”

“我可以把故事告诉你。”

“周承钰,你真是一个奇怪的女孩子。”

“看,你如果没兴趣,那就算了。”

“好好好,稍安毋躁。”

“这本书有关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我开始。

蛮以为他会打断我,蛮以为他会说:但所有的书中都有一名年轻的女主角。

不过他没有。

童马可全神贯注地聆听,他知道我有话要说,对我来讲,这番话相当重要,他是个聪敏的年轻人。

“这名女孩是演员,十四岁那年,她认识了一个富翁,他已是中年人。”

马可做了一个手势,表示:啊原来是五月与十二月的故事,没有什么稀奇。

我说下去:“他们住在一起多年。十九岁那年,她曾经想摆脱他,跑出来,嫁人,但事隔不久,她又回去再跟他在一起,直到她二十多岁,有一日,她拔枪将他击毙。”

听到这个结局,马可吓了一跳,“多么畸形恐怖的故事。”

我不出声。

“但为什么书名叫做《红色丝绒秋千架上的少女》?”

“他给她一座豪华的住宅,在大厅中央,他做了一只红色丝绒的秋千架子,每天晚上,他令她裸体在上面打秋干,给他欣赏。”

童马可打个寒噤,“老天,可怕之至,你永远不知道代价是什么。”

我呆着一张脸。

他温和地说:“把书扔掉,忘记它,我们到城里看迪士尼的幻想曲重演。”

“我不想去,请送我回家。”

“你花那么多时间出来找我,只为与我谈论书本情节?”

“改天吧。”

“周承钰,当你说改天,可能永远没有改天。”

“那么就随我去好了。”

“你跟小时候一模一样。”

我恍惚地微笑,“你又何尝不是。”

我只想找个人倾诉这个故事,好把心中积郁散散。

“好,我送你回去。”

在途上他问了很多普通的问题,像“什么时候到马利兰的”,“念哪一科”,“要是选加州就碰不上了”,“生活好吗”等等。

真的,要是到别的地方升学就碰不上了,但我怀疑舞池里来来去去就是这群人,都被指定在那个小小范围内活动,所以不必担心,总会遇上,总有事会发生。

车子到家门。

童马可问:“那是你的男朋友吗,成日盯住你。”

曾约翰恼怒地站在门口,目光燃烧。

“不,他不是我的男友。”我说的是真话。

“你在这里下车吧,我不想挨揍。”

我啼笑皆非。想一想,觉得这不失为聪明的做法。

约翰没有再教训我。

他脸上有股悲哀的神气,恼怒之外,精神萎靡。

轮到我教训他,“约翰,你来这里唯一的目标是读书,心中不应有旁骛,要乖乖地看着文凭前进,家里人等着你学成回去做生力军。”

他一听,知道是事实,立刻气馁。

约翰有什么资格为女孩子争风喝醋闹意气,再晚十年恐怕都没有资格结婚,他父亲挺到他回去马上要退休,生活担子即时落在他肩上,弟妹都小,要熬到他们出身,谈何容易。

虽然没有去过他家,也能想象到情况,人都不是坏人,但长期被困境折磨得心慌意乱,老人只图抓钱,孩子只想高飞,像约翰,巴不得速速进化,离开那个地方。

过一会儿他说:“承钰,你说得太对了。”

我倒有丝欣喜,“谢谢你。”

他低着头,“我同你,永远无法走在一起。”

“我们可以做老朋友,大家五十岁的时候,把酒谈心。”

他看我一眼,“但你会与别人结婚。”

“结婚?约翰,我永远不会结婚。”

“这个预言说得太早了。”

“才不,我心里有数。”

“我才永远不会结婚,家母对家父失望,非要在我身上找补偿,谁跟我在一起,都会成为她的敌人。”

“她所需要的,不过是一点安全感。”

约翰不再谈论他的家庭。

“我又能比你好多少,约翰,你是知道的,姓周的女孩住在傅家……”

“怎么会这么怪,”约翰问,“从没见过你父母。”

“所以,”我耸耸肩,“我不是不想吃苦,但总得储存一点精力,留待将来用,否则自十多岁开始,挨一辈子,太没有味道。”

“我去做咖啡。”

过一会儿他自厨房探出头来,表情怪异,“承钰,你在垃圾桶里烧过什么?一大阵味道。”

“烧了一本书。”

“为什么烧?很危险。”

“憎恨它。”

约翰不再言语。

我们各有烦恼,各有心事,何用多问。

一整个学期,都没有与傅于琛联络上。

他仿佛忘记了我。

仿佛。

傅于琛做得那么成功,连我都疑惑他也许是真的忘了我。

即使收到电报,他的措辞也轻描淡写,而且还不是直接寄给我的,一贯先经过曾约翰。

谁能怪我叫约翰“经理人。”

经理人一日不等到下课,便来接我放学。

同学照例起哄,“他来接她了,他来接她了,宝贝,我来带你回家,哈哈哈。”夹杂着口哨声。二十岁出头的洋小子依然十分幼稚,不过肯花时间来嘲弄同学,也是一种友善的表示。

我佯装听不见。

应付任何事的最佳办法,便是装作听不见,对不起,我时运高,不听鬼叫。

“什么事,约翰?”

“傅先生下午来接你。”

“下午,今天?”

“飞机就到。”

“接我回家,”我惊喜,“不用读书了?”

约翰啼笑皆非,“你看你,一听到有机会躲懒,乐得飞飞的,心花怒放,不是,甭想了,是接你往意大利。”

我更不知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去欧洲又何用他带领。”

“是一位卡斯蒂尼尼先生要见你。”

“是他,那个银色头发的可爱小老头,说得简单点,是我的第二任继父。他要见我,干么?”

“我想傅先生会告诉你。”约翰说。

“他几点钟到?”

约翰看看手表,“这上下怕差不多了,来,同你去飞机场。”

十分意外,难以置信,傅于琛终于肯来见我,还是为着第二个男人。仔细一想就释然,当然是为着别的男人,永远是为着第二个男人,不然他何必出现。

他一个人来,马小姐没有随身跟着。

尽量客观地看他,觉得他与我首次见到的傅于琛一点也没有不同,种种恩怨一幅一幅,在我脑海中闪过,不由得开口叫他:“付于心。”

他抬起头来,眼光错综复杂,不知如何回答我。到底是个成年人,一下子恢复硬朗。

当我不懂念付于心的时候,还叫过他博于琛。

现在他栽培下,已是个大学生。

约翰真是个好门生,伸手接过他手中的行李。

傅于琛说:“约翰的功课名列前茅,承钰,你就不长进。”

“我,”我指着自己鼻子,“我也已经是个优异生,约翰不同,他非要死读自虐不可,因为机会来得不易。”

傅于琛不语,只是笑。

但约翰却偏偏巴巴地提醒我,“你的机会也难得,承钰。”

我一想,果然是,不由得说:“我恨你,关你什么事。”

傅于琛摇头,“更放肆了,约翰,你自作自受,宠坏她。”

“要他宠,他老几?是我自己宠坏自己。”

约翰不再出声,知道讲错话,并且也已被伤害。

“以后我同谁讲话,都不用你来加张嘴。”

“好了,承钰,好了。”

看着傅于琛的面子,才收了声。

一直僵持到家。

问傅于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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