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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金玉王朝 i 夺玉+番外 by风弄-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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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雪岚一笑,便又俯下身,舌头探进他唇瓣里,抵着牙床、舌根,嚣张地狂扫狂卷,一边单手探进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往宣怀风手里一塞。

宣怀风正被他亲得晕头转向,掌心忽然塞了一个冷冰冰,沉甸甸的东西,下意识半睁着眼一看,顿时一震。

是一把闪烁着金属光泽的袖珍勃朗甯。

白雪岚像发疯的兽一样吻他的唇,又别过脸,咬住他爱的软软的耳垂,轻轻地往外扯着,沙哑着说,「你开枪,对着心窝打。」

一边说,一边两手一分,把宣怀风的衣服从中间嗤嗤撕开。

宣怀风目光一变,双手握着枪,乌黑的枪口抵在白雪岚胸前。

白雪岚笑了笑,胸膛压在枪口上,一寸一寸伏下身。

宣怀风握着的枪一寸一寸缩回来,感觉到他压在自己身上的分量,又气愤起来,把枪重新伸出去一点,用力戳着白雪岚的胸,咬着牙警告,「别以为我不敢。」

白雪岚平静地看着他,忽然把手伸向手枪。

咔嚓!

把手枪上了膛。

宣怀风惊道,「你疯了?」赶紧要扳保险。

白雪岚却不容他这样,手指卡在栓上,五指握着枪管移过来对准自己,温柔地低着声音,「你开枪,来,对着心窝打。」

这么近的距离,手枪又上了膛,还抵在心脏位置,扳机只要轻轻一扣就出人命,宣怀风蓦然恐惧起来,要把手指从扳机上挪开,白雪岚竟然一下子把他的手连着枪把一起握住了。

更近地靠过来,两人胸膛之间就一把手枪的距离。

宣怀风简直被他急疯了,吼着问,「你不想活了是不是?会走火的!」

「你开枪。」

「白雪岚!」

「你开枪。」

「放手!会走火!」

白雪岚露出一瞥极高傲的眼神,嗤嗤几下,把宣怀风身上剩下的衣物都撕碎了,微笑着说,「对,我就是你所说的那种食肉动物。达尔文的进化论不是说物竞天择吗?人不杀狼,狼就吃人。杀了我,还是被我吃掉,你二选一吧。」

说完这一句,把宣怀风两条长腿打开,用自己过人的力气逼他曲起膝盖。

宣怀风急了,抡起枪柄砸他的肩膀。

白雪岚忍着疼,仍是笑着,「这是你和林奇骏在一起的最后机会,今晚你要是留了我一条性命,此生就休想再和林奇骏卿卿我我了。」

宣怀风语无伦次地乱骂,「你这个混蛋!流氓!土匪!」

此刻白雪岚身上衣裳也尽褪了,露出结实强壮的身体,只有右臂上还缠着一圈绷带。宣怀风知道比力气自己斗不过他,想用枪去砸他未愈的伤口。

手举起来,却怎么也砸不下去。

只这么片刻犹豫,白雪岚已经把抹了香油的火热之物硬生生顶了进来。

宣怀风呜地一声,视野顿时模糊了。

两具年轻的身躯激烈地摇晃摆动,牵动肠子里强大的压迫感。

「啊……不要!不要!」

回应他似的,白雪岚的动作幅度越发变大,随之而来的熟悉的羞耻和快乐,像暴风一样席卷多日不曾被白雪岚抱过的雪白身体。

宣怀风绷紧的白皙喉部不断颤抖。

白雪岚。

白雪岚!

凌乱的脑子里仅剩的一丝清明是因为恐惧,他记得自己手里有一把上膛的手枪,这枪还抵着正在他身上为所欲为,把他折腾得死去活来的男人。

他不想放下手里的枪。

他们两个人都知道,放下这枪,就等于宣怀风认输了。

宣怀风觉得自己是扣不下扳机的,只是,主动放枪又太不甘心。

怎么可能甘心?

白雪岚,他凭什么?

宣怀风决心把手枪握到最后,说不定白雪岚做得过了头,自己可以把心一横,真的给他一颗枪子,让白雪岚以后知道一点分寸。

也许可以打在胳膊上,或者腿上……

他迷迷糊糊地想着,注意力却总被扯到下身和白雪岚相连的地方,白雪岚的力气太大了,简直像要活活吞了他,在他身体里掀着一波接一波永不停歇的巨浪。

可怕的是,可以翻覆远洋油轮的浪头,一浪一浪打在那层细嫩敏感的黏膜上,疼痛的感觉却渐渐消失了,身体好像习惯了被白雪岚欺凌似的。

宣怀风无可奈何地啜泣,拼命扭动腰杆,浑身抽紧了绷着。

一瞬间,砰!

什么东西忽然在他耳边炸开。

宣怀风被快感搅得乱七八糟的脑子隔了一两秒才意识到那是什么声音。

走火了!

浑身掉进冰窟窿似的僵住。

他被突如其来的惊吓和白雪岚的动作弄得甚至无法感觉自己的四肢和身体在哪,好一会,他扭转发硬的脖子,才凭视觉找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垂到床边的右手。

右手还握着那把勃朗甯。

微微斜下的枪口冒着一缕青烟,子弹打到了床边的地上。

白雪岚把他两腿往两边压得更开,一下一下往深处插着,说,「打歪了吗?不要紧,里面还有子弹,你继续开。」

握着宣怀风的手,又把枪口对准自己。

宣怀风手掌心全是冷汗,猛地手腕一用力,砰地把手枪摔得远远的,又一扬手,啪地劈头盖了白雪岚一个耳光。

白雪岚俊魅的脸颊上顿时起了五道红印。

他挨了这个耳光,反而好像很高兴,朝着宣怀风扬起唇,灼灼有神的眸子里藏着温暖的光芒。

低下头,啃着柔软的唇,强悍而纵溺地深吻。

宣怀风被吻得根本喘不过气,肺里火热的发疼,被男人在羞耻的地方深深来回,身体火热起来,只能跟着白雪岚的意志摇摆。

太可恶了……

脊背泠洌的快感流窜,眼泪也被白雪岚不停顿的冲击逼出眼眶。

天旋地转,一切都换了样子。

宣怀风被压在他身上的男人弄疯了,不断发出交织痛苦和快乐的啜泣,有偶尔那么一刻的神志回归,让他发现自己竟然正主动抱着白雪岚的肩膀,如攀附在大树上的一株紫藤,气得擂了白雪岚两拳,又用指甲在白雪岚浑厚的后肩狠狠抓了几道。

白雪岚却笑得更开心,「亲亲,你今晚可太带劲了。」

更往里加一把劲,生龙活虎地做了大半个晚上。

尾声

宣怀风沉酣无梦地睡了一会,凌晨就忽然醒了。

身上极累的,似乎昨夜醒着的时候就已经忘了四肢和腰杆的存在,只知道每一根毛发都浸透了无可奈何的酸软,但精神却意外的亢奋。

睁开眼睛,他才知道让他不能继续安睡的陌生感觉从何而来——白雪岚的脸靠得好近,带着热气的鼻息,缓慢悠长的一下一下,都喷到自己脖子上,痒痒的。

这人一整夜使了狠劲,把别人弄个翻江倒海,自己也筋疲力尽,正睡得沉沉的。

一醒来就瞅见白雪岚就算在梦中也永远带着狂傲不羁的俊脸,宣怀风打心底就想一掌把他拍醒,拍得远远的,免得他得意过了头。

但一转眼,就又看见男人赤裸结实的肩头上,留着几道殷红鲜艳的抓痕。

出自谁的手笔,那就不用多问了。

就算附近除了一个沉浸梦乡的白雪岚,再没有别人,宣怀风也不禁脸红兼有点心虚起来,满不好意思。

他便有点怕白雪岚醒后挪揄自己。

小心翼翼地从床上缩着身体,把白雪岚两只手都挪到床单上,蹑手蹑脚地下床,这再寻常不过的动作也让他不断皱眉,后腰好像被人打折了又接上似的,略一动就酸疼得快散开来。

下面那地方,仿佛还深深插着一个巨大的楔子似的。

要忽略这种强烈的不适,那是妄想了,宣怀风皱着眉,忍着羞人的酥痛,取了一套干净衣服,到屏风后面换了,才从屏风后面出来。

地上一片狼藉,都是白雪岚昨晚撕碎的布料。

这人说得一点也没错,他发起狠来,十足一头野兽。

宣怀风万万不想听差们来收拾这罪证似的一切,弯下腰,自己默默把碎布料,绷了线滚到四处的纽扣,还有白雪岚自己解了扔地上的皮带……一一收拾了。

能用的放到床头,不能用都丢到废物桶里。

这才轻轻打开房门,跨出去,又转身把房门小心反掩上,免得累了一夜的白雪岚睡不踏实。

清晨的风很好。

宣怀风在小院里惬意地呼吸了两口带着湿润花香的新鲜空气,身上的酸痛似乎也减了两分。

心情也格外开朗起来。

这大概是,院门外那大树的槐花串的原因吧。

——第一部·完——


番外  钥匙

白雪岚拿着用现大洋从门房手里换来的钥匙,徐徐走在被昏黄灯光照着的宾馆走廊里。

他知道三楼那间房里,住的是什么人。

用知道这个字眼,其实苍白得很。

实际上,他该说是很熟悉,很清楚,宛如那是一样放在自己掌心里很久很久的东西,摩挲得都发热了,每一条纹路他都记得。

可惜,每次他当真认真起来,举着手掌对着日头照时,那掌心又是空的。

什么也没有。

现在,他的掌心总算有点东西了。

那是一把钥匙。

上面系着一个漂亮的小钢圈,钢圈上套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房间号码。

那个打自他转学到了广东,第一天就把他心里挠得乱乱的人,此刻正躺在这房间里,大概已经熟睡了吧。

宣怀风。

这名字起得真好。

怀金裹玉,不折风骨。

白雪岚猜想,这名字一定是他母亲给他起的。听说那个大家闺秀,秀美端庄,读书识字,未出阁时是一朵人人垂涎的鲜花。

可惜,这就是个鲜花插牛粪的年代,找不出几个英雄,倒是遍地的军阀。太美太好了,自然会落到某个带兵掌权的大老粗手里。

不管宣司令怎么爱那位夫人,抢来的就是抢来的,美人毕竟还是早早逝去了。

花嘛,怎么可以乱折?

这些,都是白雪岚打听来的。

关于同班上这个宣怀风的事,他都很有兴趣打听。

广东很大,人人都说这里兴旺,有许多新鲜事,可是,那些装饰得太精致,似乎一碰就坏,小模小样的酒馆,金发碧眼的洋婆子,和山东的粗犷豪迈,天不怕地不怕的霸气不能相提并论,白雪岚习惯了苍茫壮阔的天地。

在这里,能引起白雪岚兴趣的事只有一件——宣怀风。

宣怀风很有趣。

如果让白雪岚找个恰当的字眼形容的话,宣怀风很自然。

坐得自然;站得自然;说话自然;笑得自然。

不像那种恨不得处处炫耀、处处压人一头的混账,这个人,即使是骄傲,也是自然的高傲,好像天生他就该这样,对什么都淡淡的,对什么人都可以不理会。

所以偶尔他对谁展颜一笑,天就特别晴朗。

这样的唇红齿白,找不出一点瑕疵。

看人的目光很清澈,说话的声调不高不低,他低头看书看得入神的模样,实在让人心动。

这样的人,当司令公子,真是可惜了。

他不该生在这样糟的世道,到处乱哄哄,枪、炮、强盗、流民占满了视野。

白雪岚来广东前,曾被大堂姐逼着看过半本《红楼梦》,他腻歪透了,数不清的字,就在婆婆妈妈地写贾宝玉怎么怎么矜贵,怎么怎么被人伺候,怎么怎么吃饱了撑着。

见了宣怀风,白雪岚恍然大悟。

有这么一种人,就应该被放在大观园里,天生就该是矜贵的,被人小心翼翼伺候的,吃饱了就看书、吟诗,或者睡个小小的午觉。

当然,女人可免,太啰嗦。

再说,女色伤身。

一个已经够呛,何况大观园里那么一群。

如果把宣怀风和自己一起关大观园里,白雪岚觉得自己会愿意的。

当然,这只是空想。

而且宣怀风也绝不是贾宝玉,即使他看起来像极了书上的形容,就一个高贵漂亮,整天伤春悲秋的风流佳公子,其实白雪岚早就发现了,这人斯斯文文,却有一腔热血。

他很为国家悲愤的。

不然每次课上提到救国救民,提到中国的未来,他怎么每次都举手站起来发言呢?

他对先生说,要救国,首先要自强;要自强,又首先要读书明理,了解科学;如果中国可以开设大量的学校,中国的小孩子上学都不用花钱,那中国就有救了。

热血而幼稚。

像睁着一双无邪眼睛的漂亮金丝雀。

白雪岚暗笑的时候,发现讲台上的先生眼底也有无奈的笑意。

也难怪,宣怀风就是个不懂现实的人,白雪岚也喜欢他这一点,真真干净。

从外到里,晶莹剔透。

那种一碰就碎的珍贵,让人怦怦心动。

他太不知世事了,让白雪岚很有保护他的欲望,把他拉到自己羽翼下,遮着、挡着。偶尔累了,把翅膀轻轻挪开一点,看看他躺在自己翅膀下那张安静沉酣的样子,也就不累了。

不过。

这也只是空想。

宣怀风用不着他保护,广东这块地盘上,最凶的就是他的亲爸爸宣司令。

谁敢动宣司令的宝贝公子?

宣怀风甚至不想和白雪岚做朋友,虽然是同学,宣怀风对他总是敬而远之。

白雪岚又好笑又好气。

这个宣怀风,说他聪明吧,其实是个小笨蛋。

不是吗?摆明着喜欢林奇骏,两个人却一直玩小孩子的过家家似的。宣怀风不懂怎么顺水推舟,也不懂怎么欲拒还迎,他就是拙拙的,像一只遇到乌龟不知道怎么下口的呆老鼠,光害羞就用掉了他的大部分脑子。

当然,这一点让白雪岚更喜欢他。

偏要拙拙的才好。

感激老天爷。

可是,如果说宣怀风笨拙,他对白雪岚偏又很警觉。

白雪岚自问并没有做过什么出格的事。

不过是打量过他几眼,深深的。

不过是借着机会凑过来,谈笑过几句话。

白雪岚真不明白,是自己一时大意,说过什么让宣怀风起戒心的话,还是自己要捕猎的眼神没有收藏好,总之,宣怀风对其他同学都平常,只对两个人态度最特别。

一个是林奇骏,宣怀风对他特别好、特别温和。

一个就是白雪岚,宣怀风对他特别戒备、特别警觉,就像兔子在波浪起伏的草丛里,忽然嗅到狼的气味一样。

白雪岚表面上装得很无辜,心里明白宣怀风的警惕是很对的。

他确实想吃了这只小白兔。

确实很想。

想得发狂。

这样难得的宝贝,为什么要给林奇骏?这样白皙的手,为什么只和林奇骏握着?这样兰花般的气息,为什么只有林奇骏可以嗅?

白雪岚极不服气。

他自问比林奇骏那个软趴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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