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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爱情芥末酱-第2部分

小说: 爱情芥末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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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出局了。”汤姆说。 
“‘他出局了’是什么意思?”我问。 
“他们分手了,我还以为你知道。” 
“我怎么可能知道?” 
你或许会想,如果这桩劈腿事件已经进行了五个月,汤姆为什么没有在更早的时候就搬出去。绝妙的好问题!我们既没有结婚,也没有小孩,他大可以光明正大地跟我分手、搬出公寓、名正言顺地跟凯特?皮尔斯小姐大约其会,并让他的道德指北针毫无偏颇地指着正确的北方。结果,汤姆完全没有依照正确的次序做事情;原因是,凯特不想太过急躁,希望事情慢慢地进行!而他不想把她吓跑,天啊,她是森林空地里容易受到惊吓的小鹿吗,还是什么! 
然而,最最让人受不了的,则是凯特坚持慢慢进行的理由。 
据说,安德瑞的母亲得了末期胰腺癌,而凯特认为在安德瑞最需要她的时候离开他,对他不公平。而天下就有汤姆这种人,乖乖地等待安德瑞的母亲将来有一天因胰腺癌魂归西天;经过适当的哀悼期,砍人家头颅的刽子手不再有良心不安的问题。于是,凯特离开安德瑞;于是,汤姆这个时候才回过头来跟我以最不可原谅的方式分手。各位啊,我都三十二岁了!我已经没有那种时间了啊! 
当然,芥末酱之夜的那个晚上,这些我都还不知道。第一个晚上,我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整个夏天汤姆都跟他的前女友一起吃午餐,以及他最近在看的书《日本死亡诗集》。其实死亡诗集就该让我有所警惕。快乐的人不会阅读讨论死亡的诗,尤其是一本副标题为“禅僧与诗人之临终诗作”的诗集。 
汤姆每到睡前就要读几首,想当然地,他也因此而毫无做爱的兴致。有时候,他会大声念给我听,我当时还觉得很贴心,因为我们通常各自看完书就倒头大睡,并不常念给对方听;只是,我现在难免怀疑,他读诗给我听的真正目的,其实是想浇熄我做爱的兴致。这些诗总是带来无法想像的沮丧,例如:“恍若朽木/半埋于土中/我那未曾开花的生命啊/已然哀伤凋零”。 
就这样,我坐在床上,拿着一杯酒、翻着死亡诗集,尽最大努力不要去想汤姆,或汤姆与凯特,或汤姆与凯特正在做什么,以及他们是不是正在做那件事,突然电话响了起来。 
我的心跳得半天高。 
我让答录机接听。是尼娜?皮布尔用手机打来的电话,她也是今晚的客人。她对着答录机说:“艾莉森,我只是要告诉你,男人们终究会回来。” 
那天晚上,汤姆在电话中的最后一句话是:“别把这件事写出来。” 
他认为我可能会把芥末酱事件、晚餐聚会和那通电话,写入我每星期七百字的专栏。我念大学就开始写专栏,到跟汤姆分手的时候,已在这份有点另类的《费城时报》刊载多年。《费城时报》跟纽约格林威治区的《村声》大同小异,只是我们在费城而非纽约,所以经营很困难。 
我有个朋友艾瑞克,他在费城长大但现在住曼哈顿。他说费城这个小地方,小到连新闻主播都算是名流。艾瑞克总是把真话说得一针见血,让人无比沮丧。 
可是,我好像无法不写到汤姆。我的专栏常会写到他,不能没有交代就突然消失;我会据实以告。然而这会牵涉到几个原则,还有一个问题。首先,这种分手方式太令人难堪;这是我挂上电话那一刻的感觉。如果不是一屋子人当场看到我被抛弃的方式,我认为我很可能会把故事稍作更改,让汤姆的行为不那么伤人。 
这不是要保护他,而是保护我自己。 
另一个问题则是,我该怎么写。我怎会跟这么差劲的人在一起?这幅拼图骤然间失去太多块,即使我搞得清楚,也没办法在专栏里交代,这个我完全不了解的人为何出现在我的生活中。读者更会看得一头雾水吧。这些是原则性的问题。 
特殊的问题则为:汤姆是律师,他已经明白地要求我不要把这件事写出来,我如果明知故犯,会不会吃上官司?根据我的经验,许多作者一天到晚担心他们写的东西会被告上法庭,那些忧虑多半是无中生有;但是,以我的情况,可能性非常大。尤其,专栏里用的都是真名。我没办法另外取名字,我会搞混。而且个人的背景细节也都几乎没有更改。教人写作的书总是千叮万嘱:“认得出来的细节”务必改写,但我就是做不到。 
有件事我要先说明,早在波姬?小丝演出“我爱苏珊宝贝”(Suddenly Susan)那部电视喜剧,对通俗文化造成冲击,并使得描写单身女性日常生活的专栏变成既无聊又愚蠢而且了无新意的陈腔滥调之前,我已是写这种专栏的作家了。而当这类专栏大行其道的时候,我当然更没有停笔的道理。 
我常想,如果我在容易受影响的文艺青年时代,有幸认识以机智诗和 
短篇小说闻名,并且在一九六二年获得欧亨利短篇小说奖的多罗茜?帕克(Dorothy Parker),我应该会以她作为我的偶像。可是,我在亚利桑那州长大,我们那里看不到常常刊登帕克女士文章的《纽约客》,我们只有后来编剧并导演了“西雅图夜未眠”以及“电子情书”这些电影的诺拉?依弗朗(Nora Ephron),所以我只好以她为偶像。不过,后来我发现多罗茜也是诺拉的偶像时,真的非常高兴。 
不幸的是,像我这种人想要成为多罗茜?帕克,或甚至诺拉?依弗朗,都非常困难,因为我不是犹太人。我不仅不是犹太人,我甚至是犹太人的对立方。我家是基督教福音派,相信基督教的基本教义(例如反酒、反赌、反堕胎、反同性恋、反色情散布,坚定维护家庭价值等),是一群既缺乏喜剧细胞而又毫不知性的人。我们甚至没有自我憎恨的传统,即使大家都希望我们赶快憎恨自己。 
众所周知,大家都讨厌基督教福音派,而且是非常、非常、非常讨厌。大家都讨厌“基本教义运动”,讨厌在电视上传福音的杰瑞?法威(Jerry Falwell),讨厌热情献身教会的人,讨厌厢型车后一只小银鱼的图案,大家也讨厌办公室里那些发型怪异的人,因为他们不肯违背教义,从不拿钱放在大碗里共 
赌球赛的胜负。其实,发型怪异的大多是摩门教徒。只是大家都把摩门教徒当成不讨人厌的超级基督徒。事实上,只有摩门教徒和基督教徒认为摩门教徒不是基督教徒。几年前,我母亲打电话给我,说我家隔壁搬来了一家摩门教徒。 
“他们有没有健身用的弹簧床?”我说。 
“你怎么知道?”我母亲大为惊讶。   
《爱情芥末酱》2(2)   
“摩门教徒喜欢健身弹簧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不管怎样,我母亲和她隔壁的异教徒成了好朋友,她们交换食谱之余,就是拼命但毫无功效地向对方传教,设法要对方改信自己的宗教。这就牵涉到并非出生就是教徒者经常会问的问题:“如果我中途不信,会怎样?”当然,他的传教者一定会既严肃又痛苦地对他说:“那你会坠入永恒的地狱。”即使明知这是一派胡言,听来还是让人心慌意乱。 
除去这个,从小我就知道,跟基督教福音派有关的事情都不好玩。在高中的青年会里,不管做什么,我们中间都有同学会说:“你看,我们不喝酒,也可以很好玩啊!”当时我已开始怀疑,喝酒、嗑药、上床一定比不喝酒、不嗑药、不上床好玩许多。当然,我现在真的知道了。 
你或许会想,既然我是基督教福音派,怎么可以未婚 
同居。事实是,我不当基督徒已经很久了,大概从上大学以后吧;虽然到我二十多岁都还有些后遗症,像是我们老是喜欢穿粉红色的两件式毛衣,以及怎么弄都难看到不行的发型。 
回想起来,如果我曾坐下来仔细思考,我会在进大学之前就“弃明投暗”。因为,身为基督教福音派,在大学里念书会碰上很多高难度考验。真实的情况是,当你乖乖坐在一旁,想要做个好基督徒兼好学生时,你周遭的每个人都忙着抽烟喝酒、试吃各种具有迷幻效果的蕈菇,不然就是埋头实验自己是不是女同志,或者在春假时,研究把果冻放在陌生人的肚脐或身体的哪个部位最好吃,这种时候日子是很难过的。 
尤其,当这个基督教福音派就读的又是常春藤名校(例如我),你不只必须做个好基督徒,还必须是个聪明的好基督徒。你不加入在宿舍地板上反复进行“学校该不该教演化论”的辩论当时一位代课教师史考普斯(J。Scopes)因为在课堂上教授达尔文的演化论,违反了当时此州的法律,因而被判有罪。;只想着该拥护哪一边,也不知道自己想当怎样的人。何况,你也很不想跟其他的基督徒围成小圆圈,一直思考那些没有答案的问题,最经典的例如:上帝能否创造出它也举不起来的磐石?它能把白猫变黑、把方形变圆吗?或者更实用的,怎样才不算处女? 
这是大家最喜欢辩论的问题,但是我向你保证,许多基督徒女孩认为口交不算失身。 
这倒提醒我应该先说明,真正的基督教福音派不能是骑墙派:要完全遵守所有的基本教义,只要有一项不遵守就不是了。所以,口交当然不可以。 
你可以出生为天主教徒,可是长大后不再去教堂,不再遵守天主教的教规,生活上也跟天主教没有任何关系,但是你和别人都仍然可以认为你是天主教徒。不过基督教福音派却不是这样,你若不能遵守基本教义,就完全不是基督教福音派。所以,在我们往下进行之前,我要先说清楚,我已经不是了。而我要说的另一个重点是,我觉得这种非黑即白、毫无妥协余地的观念,其实很让人讨厌。 
为了我的父母,我很不喜欢翻这些陈年旧账。我可怜的父母是虔诚而善良的基督徒,他们应该拥有更好的女儿。我的意思是,我求助于心理治疗已经十一年,到现在都还找不出他们错在哪里。 
我很不愿意提起这件事,因为你绝对会认为我是个一塌糊涂的人。如果我的问题并不严重,为什么要接受长达十一年的心理治疗? 
这种问题,只有有过相同心理治疗经历的人才能理解,解释是多余的。比较有趣的问题应该是,我怎么负担得起? 
事情是这样的,我大学刚毕业的时候身无分文又非常沮丧,因此去一家公立诊所求助,他们每小时的收费只有十三美元;光阴似箭,转眼间十一年就过去了。我一直没有多大进步,主要原因在于那是一所教学 
医院,医学院毕业生只在那里实习一年,就自己开业去了。这表示每年九月,我的治疗师就把我的病历交给新来的家伙,于是我们便从我的童年重来一次。 
你真的不必追究我那些心理治疗师是谁,因为太多了。最近的这一位叫威廉,他有眩晕的毛病。许多人,包括我,都认为眩晕是虚构的症状;是电影编剧为了解释男主角为什么不敢过桥去救女主角,而捏造出来的;可是威廉真的有眩晕的问题。而且情况严重到他在治疗进行时,会从椅子上蜷下来躺在我脚边的地毯上。 
“你继续说,我只是晕得比较严重,必须躺下来。”他说。 
“或许我该离开。”第一次碰到这样的状况时,我说。 
“为什么?”威廉仰躺在地毯上瞪着我,“你觉得不自在吗?” 
“有一点。” 
“你为什么会觉得不自在?”威廉问我。 
“因为我的心理治疗师躺在地上。”我说。 
“我躺在地上是因为眩晕,为什么你会因此而不自在?” 
“不知道,我就是觉得怪怪的啊。”我说。 
“这会使你联想到性吗?” 
“一点也没有。” 
“我不相信。” 
“你为什么不相信?” 
“因为你喜欢得不到的男人,例如:汤姆,即使他已经是你的男友。而身为你的心理治疗师,我也是你得不到的。”地板上传来这些话。 
“我并不觉得。” 
“你认为我对你有性方面的感觉?” 
“我并没有这样说。” 
“我倒觉得我有,我们要不要来探讨一下?” 
我应该立刻停止威廉的治疗,但我还是继续去复诊。你要记得,每次只要十三美元,忍受一下心理治疗师的怪癖,并没有那么困难。而且,我一点也不想兴风作浪,因为只要有人看到我的病历,一定会提高收费。然而,很不幸,在晚餐聚会前的三个星期果然发生了点事。 
那天,我照例在星期一早上去看诊。诊所的主任探头看了一下候诊室,要我进她的办公室。她示意我在办公桌前坐下,平静地说:威廉离开了。(接待员约兰达后来告诉我,他被强行穿上精神病患的紧身衣,带去了某家精神病院,听说当时闹得很大。)结果就是,威廉有那么多病人,只有我不曾对院方提出抱怨,而这居然成为主任把我叫进办公室的理由。她认为一定是我有什么问题。当然,会来这种地方的人,每个都有问题,她只是认为我的问题必定很大。 
长话短说就是,虽然我已经做了十一年的心理治疗,可是在电话事件发生的时候,我并不算接受过真正的心理医生治疗。因此,我也不算痊愈。我顶多只因为熟能生巧,所以对内心里面的自我,有某种程度的了解和兴趣。如今回想起来,我应该对汤姆的离开感到非常意外,但我好像并没有那么意外。我是说,毕竟我有长达十一年的心理治疗经验,还有五岁时离我而去的父亲,任何人轻轻一挖就可以碰触到我的潜意识,我的生命轨迹是那样的清浅可见,只是加了一层名为命运的伪装而已。 
我甚至可以画一个图解表,清楚标明并解释我和汤姆的事;我只是无法理解,既然事情那么容易预测,为什么无法事先预防?就是这个问题,让我百思不得其解,连心理治疗师都无法给我满意的答案。我真的询问接替威廉治疗我的贾尼斯?芬克尔,她是我最后一个治疗师,那也是我最后一次的治疗。 
她只说:“这种事没办法预防。” 
“没办法预防?”我问。 
“没办法。”贾尼斯说。 
“那我来治疗做什么?” 
“你认为你来做什么?” 
我到现在还想不出我去做什么。另一件我也想不通的是,童年的宗教信仰究竟是我如此神经质的原因,或是治疗我如此神经质的处方。我当然想出了某些道理,但好像一点都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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