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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啸剑天河-第4部分

小说: 啸剑天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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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学校里的伙伴们,那些家伙原本看他瘦弱,就时常欺负他,后来却发现这个被人捡回来的家伙是个狠角色,得罪他的人没有一个能逃过他令人发怵的报复。有一个叫孙清的骂了他一句“杂种”,当天放学的时候,他就无声无息的尾随在他后面,在过桥的时候用一块板砖把他砸蒙了。孙清发现自己流血了,趴在地上哭着,他却解开了裤带在他头上撒尿。过了一年,靠着那股子狠劲,他已然成了年级里的老大。然后宋老头死了,死在一柄偷伐者的斧头下。于是,没有了依靠的他迅速的适应了乞丐这样一个不光彩,但却可以让他活下去的角色。虽然逍遥,但他知道有一句话叫做:“笑贫不笑娼。”
    一个乞丐最大的理想是不做乞丐,而不是吃饱。
    为了实现这个理想,他决定离开生活了十五年的秀才村。
    回到山下老头留下的那小屋,环顾四周良久,却发现没有多少可以变卖的东西。最有价值的是老头在山上弄的一些皮毛、药草之类的山货。收拾了一下,将那些尚有用处的物事弄根木棍儿挑了,就又往村子走去。
    村子是小村,人少。所以,这不多的人家几乎每家都被宋剑锋祸害过。但是每次他来,村民们都会朴素的笑着说一声“小宋,你来拉。”哪怕明知他是来讨口食的。看着他从小到大十五年,他的存在早已被大家默认了,包括他的顽皮也默认了。
    什么是一笑泯恩仇,不知道那一个朴素的微笑算不算。这话或许该用在江湖上,但可惜的是,在那里却根本找不到这笑容。
    可是,当人们远远看见他挑着个大包袱走来的时候,还是不禁感到了奇怪。如果小宋离开的时候是这样,那倒是可以接受。
    不知道是村子实在太小,还是因为对于小宋的走感到吃惊。得到消息的人们很快都聚集到了村子里那个小小的打谷场上。这倒是让小宋有些措手不及。不过这样一来倒省了他不少时间,大家还没来得及询问详细,他已经坐在地上“坐地起价”,直接开始甩卖家当……
    到黄昏的时候,东西卖的差不多了,收进了一百多块钱,这已经多出小宋的意外了。更出乎意料的是,刚被他偷了只鸡的村长张老头居然留他吃饭和过夜。送了他一身象样的行头,还给他剪了头发。说是不能让他出去给秀才村丢人。
    当晚,他躺在那张柴秸炕上,似乎一夜都没睡着。
    搭了邻村去出山货的拖拉机,他出现在了“城”里。
    在路上,他才听开车的赵老板说:其实,这只是个小县城;其实,这里离秀才村才三十里。赵老板还说,要发达,必须去大城市!小宋说,那你送我去“大城”里。赵老板郁闷的看着自己的拖拉机没有说话。
    他很不甘。或许,他其实只是想走的越远越好,远离现在的生活。
    于是没多久,他又出现在一辆卡车上。从这出去打工的人为了省下火车票钱,通常都会花几十块搭路过的长途货运车。他向一个抗着大包的,看似刚从远方回来的青年打听怎么去“大城市”,对方告诉他得这么办。于是,他到附近那条最宽的公路上拦下了这辆卡车,问对方拉人吗?司机显然不是第一次拉人了,直接报了个价。然后小宋就上车了。
    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村人,一个连“火车”都不知道的家伙。用最快的速度,最少的花费踏上了去S市的路。
    他只知道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了,除此之外,他没有任何打算。机会往往是给有准备的人的,可是,你让他准备什么呢?
    机会,是否会更加青睐敢于冒险的人呢?
第二章 城里的月光和蛇头
    两天后,他顺利的来到了S市。但这并不代表他能在S市生存下去。
    他穿着一身张老头送的自以为很不错了的行头,出现在S市的大街上。在和别人的比较中,在路人的目光中,在小孩子的指点中,他看到了自己的卑微。幸好这感觉是他早已熟悉了的。当你在大街上匆匆走过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旁边可能有个人在羡慕你。
    宋现在感觉S市就象一个大海一样广大,虽然他没有见过海,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就象大海中的一滴——油。完全被排斥在外,无法融入其中。这感觉却不是他习惯了的。几天前,他还是一条在小溪中自由自在的鱼。
    这里的气候很潮湿,老是下雨,空气质量也很差。虽然小宋不会在乎这些,但在这里一晃过了五天后,他还是觉得不适应了。他住不起那住一夜的钱几乎可以造一间新瓦房的旅馆,幸好那个著名的广场上有不少的长凳。他在那里睡了五晚。他不舍得买那山里到处可见的泉水来解渴,幸好这里的厕所都有水龙头。他喝了五天自来水。还幸好的是这里还有肉包子卖……只是比家乡贵了三倍。水土不服加食住恶劣,他还没有找到工作,却病了。
    对一个象他这样从山村出来找工作的农民来说,生病,不仅仅意味着钱财的损失。五天里,他已经花光了所有的钱,现在还不知道下一顿在哪里。可是现在,他却病了。拖着沉重的脚步,他迎着那些曾让他眼花缭乱的灯光,走在S市深夜的大街上。
    好累……但更多的,是不甘。他想摆脱一个乞丐的生活,但现在,他连一个乞丐都不如。他在这里没有一个认识的人,连对他生气的人都没有。更没有人对着他质朴的一笑,然后说:“小宋,你来拉。”
    深夜的大街上,行人稀稀拉拉。但在小宋眼里,和人潮熙攘的白天也没什么区别,都是一个和他无关的世界。无论是繁华还是安静,都不会融入小宋的世界。他的世界,只有寂寞。今天,他再一次的被人拒绝。也是,他没有文化,瘦弱的身体又不能让那些招揽干力气活伙计的老板满意,在这个本地人都找不到满意工作的时候,他,就更难了。
    他走的很累,也很饿了。于是,他背靠一根电线杆子打算蹲下去,还没有完全蹲下,眼前一黑,就那么趴在了地上。
    传说中,这些大城市都有专门的车辆,在凌晨人们出门前,把象小宋这样的人扔到车上。
    一辆辆打着刺眼前灯的轿车,如鬼魅般无声穿梭在这城市的深夜。
    林鸿锐叼着雪茄,驾驶着自己的帕萨特,行驶在被明亮而冰冷的路灯光笼罩着的路上。
    五个小时前,他出现在义父裴学谱的家里。因为义父的生女裴燕梅今天要参加一个女友的PARTY,让高大、帅气的林鸿锐陪她一起去显然很有面子。义父平时对他很好,相比对裴燕梅来说,甚至更好。现在,更似乎有让他接手裴氏集团的打算。林鸿锐是一个有自知之明的男人,而且因为对义父的感激,所以一向也很顺着自己的那个妹妹。虽然他早已搬出去住了,但今天她提出了要求,他就马上推掉了晚上的应酬,赶到了裴家。
    “阿锐啊,你已经26岁了,该想想去寻找你人生的另一半了”。义父笑着说道“或许今晚的PARTY就是一个不错的机会。”不知道他的意思是其他的女人呢还是自己的女儿。
    “我一直在寻找啊,义父。只可惜那另一半却总是躲着我,不让我找到。”他笑着回应道“放心吧,等我帮您干掉了铁狼集团,那另一半也许很快就会出现在您面前了。”
    老人苦笑着摇了摇头,又抽起了烟斗。他30多岁才得到的宝贝女儿,看样子感情的前景不大妙啊。
    和义父打过招呼,他来到后花园。
    这个城市的夏天到七、八点才会完全天黑。现在是七点左右,裴燕梅坐在后花园一棵美人蕉旁的白色藤椅上,她穿着一身白色的旧上海有钱人家的女孩常穿的那种收短袖的长连衣裙。灰暗的光线下,静谧的影子中,如画中的女孩般打着瞌睡。垂下的手边,地上还落着一本书。
    “小燕……”虽然不想打搅妹妹的好梦,但八点的PARTY快开始了,现在却还没有任何准备。
    裴燕梅细细的眉尖颤抖了一下,然后娇憨的睁开了眼。不知刚才在梦里看到了什么,见到面前的林鸿锐,疑惑的发了下呆。然后欣喜的跳了起来,蹦跳着跑过来拉住了他的手。
    “鸿锐哥哥,你猜我刚才梦见了什么?”摇着他的手,撒娇似的问道。
    “我怎么知道呢。”他笑着走过去拣起那本落在地上的译文出版的《安徒生童话》。“你都21岁了,还看这种小孩子的东西?”
    “你懂什么啊,现在我们圈内的都流行看童话呢。”她指的圈内,不外乎那些有钱人家的千金们。
    “看来现在又流行装清纯拉。”林鸿锐打趣的说。
    “哎呀,你这人怎么这么现实啊,一点都不会哄女孩子开心。”裴燕梅赌气的跺了下脚,撅起了小嘴。“告诉你,我刚才梦见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说起卖火柴的小女孩,她又恢复了那小女孩般的童心。
    林鸿锐无奈的听着妹妹滔滔不绝的讲述那个人人都知道的“凄美”的故事。
    “我刚才梦见她变成了天使,在飞上天空的时候,她还回头对我微笑呢。”脸上露出憧憬的,令人怜爱的笑容。却忽然发现述说的对象正无聊的拨弄着美人蕉的叶子。“喂!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讲啊。”
    “恩,你变成了天使,对小女孩微笑。不过,我的小天使,你看我们是不是该准备一下然后去参加你那个‘圈内’的PARTY了。”林鸿锐听到妹妹突然大声的叫他,连忙转过身微笑着对她说到。
    裴燕梅不满的哼了一下,但当她听到PARTY的时候,才注意到林鸿锐不是为了替她解梦才来到这里的。她什么话都没说,连忙向自己的卧室跑去。
    等他们上车的时候,离那“圈内”的PARTY开始只有十分钟了。
    “哎呀,开快点!快点!要来不及拉。”裴燕梅一个劲的催促着。
    林鸿锐笑着说:“我觉得你现在不象卖火柴的小女孩。倒更象渴望再次见到王子的小美人鱼。”
    裴燕梅瞪了他一眼:“你说什么呢,我这么美丽的小天使还用去寻找王子吗?”
    终于,两人在那个舞会开始的前一刻赶到了目的地。因为虽说是八点开始,但一般大家都会先和熟人聊会天,喝点饮料。然后在活跃的气氛中等待着主人出场宣布晚会正式开始。而主人为了照顾客人的面子,如果有人迟到,即使时间到了也会稍微再等会才宣布开始。上流社会的礼节有时候确实是很贴心的,当然,前提是你是他们中的一份子。
    舞会的气氛很不错,主人也很热情。林鸿锐陪妹妹跳了支舞,就坐到一边去喝酒了。他更喜欢自己口袋里那个银质扁酒壶中装的伏特加,但这时候喝自己的酒显然对主人不太礼貌。于是他要了一杯高度威士忌,酒不错,苏打产生的冰凉的酒气从鼻子中轻轻嗝出。他觉得自己被喧嚣的环境弄的有些发涨的头脑变的清晰了些。
    几支舞跳罢,舞会暂时进入休息时间,裴燕梅和她“圈内”的朋友们凑到了一起,唧唧喳喳的聊了起来。不知道她们在聊些什么,间或她身边的那些女孩会看他一眼,然后对她露出自以为很“矜持”或很“清纯”的微笑。
    林鸿锐视若不见的掏出根雪茄,手一挥间已握着根精致的纯金箭镖。这箭长仅二十公分,箭头极锋利,占了一半的长度,箭身直而无羽仅为一柄。他用箭头切掉雪茄尾部,点燃后慢慢的抽了起来。对面的女孩们立刻发出了一些包含了某种感情在内的叫声。听到这些幼稚的叫声,他感到了一丝不耐烦。
    于是他转过身去,抽着雪茄,玩起了那根小箭。金箭在他手指间不停的上下翻飞,划出条条金光。似乎每一个手指都能独立的控制箭身,但却又与其他手指配合的天衣无缝,精确无比。精确的动作,挽救了他至少三次性命。所以,他一直没有停止对这根金箭的练习。现在他玩的是最基本的箭花技巧,看着手中不停飞舞的金色光芒,他又忍不住想起了和义父一起刀口上舔血的那段日子。随着回忆的深入,他看着金箭的目光变的温柔起来。虽然他正想着的是那次所有人都被对方用枪包围了,他在最后时刻用这根箭准确的射进了对方大哥的咽喉,趁着对方楞神的一瞬间和义父掏枪连毙对方七人最后突出重围的险境。但手中这根箭确确实实是他在这世上除义父外最信赖的伙伴了。
    他又想到,如果是现在的我,还会有勇气在那种情况下将飞箭射出去吗?他很清楚,那一箭凭借的不是对手法的自信,而是勇气。
    金箭猛的跳起,然后箭头朝下自然下落。将金箭稳稳的用中指和无名指接住,他已经找到了答案。将箭柄上的红绦仔细栓好,收回到袖子里。金箭已不是秘密,但黑道上没有人自信可以躲过他的全力一击。
    没错,他还在黑道上,他提醒自己。义父早已漂白,并建立了庞大的企业。但纯粹的白道企业是无法生存的,即使你发展壮大了,也迟早是他人的囊中之物。所以,他还在黑道。和义父一黑、一白。他自信在这个城市里,敢挑衅自己的地位和耐心的人已经不多了,至少现在,只有铁狼集团敢和自己对着干了。他还在黑道,所以,他必须保留那一箭的勇气。不然,他、义父、小燕,以及自己“赤练”的兄弟都会死的很惨。他身为“赤练”的蛇头,必须时刻记住自己的身份。如果发达后以为自己是上流人物了而松懈下来的话,他扩张地盘时干掉的那几个以前叱诧江湖的人物,就会成为未来的他。
    然后他开始思考对付铁狼集团的办法。就象裴氏集团一样,可怕的不是白道上的铁狼,而是潜伏在暗中的“血鹰”。他们成为死敌的原因很简单——“一山难容二虎。”一个小孩尚且知道说“谁动了我的奶酪”,心狠手辣的黑帮卧榻之边又岂容他人酣睡!这个大蛋糕是不可能分着吃的,要吃掉全部蛋糕的话,必须连着另一半的主人一起吃下去!
    舞会在他凝神思考时掀起了一个又一个**,每次间隙的时间,总会有一些或黑道上的朋友、或白道上的合作伙伴过来和他打招呼。而更多的,则是那些小姐和夫人。她们才是今天舞会的主体,象他这样的身处黑道、或白道,但表面都很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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