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纬34度爱你-第1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你有把它上传到网上去吗?”我问,希望有机会可以欣赏到他的大作。可我并不想向他要手稿看,以为我知道手稿是最原始的版本,未经修改的东西不用看也知道很烂(不是绝对)。
“有!刚传了三万,新书排行第五!”这家伙还真是强悍。我记得我的书最有人气的时候也没有没有进前十,可这家伙……我心里突然觉得有一点点嫉妒,不过想想也没什么,我写的是言情,当然不及灵异有市场。
“可是,我搞不明白,你为什么要写灵异呢?你不觉得那样有点太恐怖了吗?”我听说有很多人因为写灵异最后精神分裂而自杀了。
“难道你希望自己的读者是一群胆小鬼吗?”冰凌反问我无言以对,只好不再打扰他转过身去做自己的事了。
晚上回到家,我自己一个人在房里打开电脑,搜索到冰凌的书,却发现那家伙上传的封面是黑漆漆的一片,只有一对绿色的眼睛在上边。旁边的简介上写着:“勇敢的人总是将双目怒睁观察着世间一切美好与凄惨的景象,而懦弱的人却连睁开眼睛看一眼黑夜的勇气都没有。”下边的书评有很多,但全都是只有几个字。例如“变态”、“疯子”、“魔鬼”之类的很多很多。在最顶端有一条书评是被加了精华的,它是这阳朔的“本篇最恐怖的地方不再于它的情节,而在于它对人物心理活动的刻画与描写。所以不是胆子大就可以看,也不是胆子小就不可以看。只要跟上作者的步伐,大家就会明白他并不是想要吓唬我们,只是想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人往往是在自己丧失勇气去面对现实的时候被他人遗弃然后走向灭亡”我想既然冰凌给他加了精华帖,那就表示他赞同这位网友的看法。我又想起他的封面旁边的简介,突然明白了点什么——以前常会因大家没有勇气将自己心里的想法说出来而悲哀,现在才明白原来要做到这一点是需要一个前提的,就想冰凌说的那样,我们必须先有正视“黑夜”的勇气。
第二十九章
由于上了高三时间有点紧,为了不影响学习我和阿策还有冰凌在学校旁边的一座公寓楼里租了一套房子住下。我是觉得很没有必要,可父母坚持要这么做,我只好去找阿策他们商量,刚好冰凌也遇到同样的问题,我们便“协调”了一下,强迫阿策换了宿舍。
房东是一位很和蔼老太太,因为儿子出国了,那套房子一直空着没人住(这是一座只有六层高,没有装电梯的淡红色公寓楼,我们租用的房子是在五楼,老太太腿脚不好,自己又是一个人,所以不能住,就这么一直空在那里)她便以低价租给我们,只希望那套房子可以经常有人来打扫打扫,这样她心里也好受些。阿策很满意这次找的房子。说是捡了大便宜。由于我和冰凌之前没有租过房子,所以根本无法体会这个“大便宜”所带来的喜悦。
我一直不认为自己是个迟钝的人,可是现在我不得不承认这个了——一直在这里住了一个星期之后,某一天晚上当我吃完晚饭回家的时候才出奇的发现我们楼下住着冰凌那个讨厌的妹妹,还有子沫跟一个不认识的女孩。我急忙跑回宿舍,闯进冰凌的房间问他说:“你妹妹住在我们落下吗?”他放下手里的笔道:“你知不知道我在写恐怖小说,你又知不知道这样有可能要了我的命?”我听了他的话回视房间一周,才发现诺大的房间异常的昏暗,只有书桌上的那盏台灯散发着微弱的光亮,窗户大开着,但白色的窗帘却已经拉上了,秋风席席的吹来它便会不时的飘动着,仿佛一个艳鬼在舞动着自己漂亮的连衣裙,我想这应该是冰凌刻意营造的写作氛围。我于是傻傻的笑笑走过去对他开玩笑道:“呵呵……我看你还没有暴死,这说明你的心脏还是健康的嘛!”
“说吧!找我什么事?”冰凌没有计较。
“哦!我是想问你冰凝和子沫是不是住在楼下?”冰凌似乎有些吃惊:“什么?她们住在楼下?天呐!完蛋了!这是谁赶的?”不会吧反应这么强烈?看来这家伙的心脏也不是很好。
“呵呵……是我介绍她们来这里的。”这时,阿策已经站在了冰凌房间的门口,似乎很不以为然,而且神色间大有请功之意。
“你小子找抽!”冰凌立刻抓了狂只奔想阿策抓住就是一顿海扁,阿策一边躲避着冰凌的拳头一边询问着“怎么回事”样子可怜至极。我只是站在旁边无奈的笑笑然后回房间了。
气温就这么将了下来,05年的夏天就这么永远的离开了。我不知道以后自己会不会怀念它,仔细想想这个夏天似乎并没有带给我什么。所以,我想时间会帮我冲淡所有关于这个夏天的记忆。这天下午放学后,我让冰凌先走了,自己一个人留在教室里和那几本破教材培养感情。等到彼此之间由熟悉变到了解的时候,我才发现天快要黑了,于是收拾了桌面上的书离开了。这个时候的南枫比白天的时候要冷清很多,只有小学部的几个小孩子还在不知疲倦的玩着,却又无故使这个校园变的更加没落。我突然停了下来做在操场西边的秋千上看起了日落。
“哥哥!你是南枫的学生吗?”突然身后有一个小女孩说话了,我左右看了看,在确定周围没有人之后才知道她是在跟我说话,于是冲她微笑着说:“对呀!我读高中部,是高三学生,你呢?”
“我读小学部,是小学三年级学生。”她说,坐在了我旁边的秋千上。又突然问,“哥哥!你在等人吗?”我先是愣了一下,又立刻回过神来对她说:“不!我是在等时间。”我不知道她有没有听懂我的话,但是她没有再说话,我也就只好继续沉没了。
“哥哥!你怎么没背书包呢?”又来了我突然觉得这小丫头和冰凝有点像,一样的多话,但却也一样的不会让人觉得厌烦。
“哥哥今天累了,所以想休息以下。”累了是真的不过是因为太累而忘记背书包了没想到那小女孩嘴里却冒出一句“咦!哥哥你很不乖呦,快要高考了,你还不用功。”
“是!哥哥不乖!我以后会好好用功上午。”我摸着她的头发笑道。这时前边突然传来一个声音:“小依,过来!那位哥哥很坏的,快过来!”小女孩闻声立刻跳下了秋千,跑了过去。我抬起头,脑袋突然大了一截——是冰凝!晕死了!
“是你啊!这么晚了还不回去?”我没有计较刚才的事,换了个话题问道。她带着刚才的小姑娘慢慢的走了过来,然后说:“你不也没有回去吗?放心我们的公寓很晚才关门的,这么长时间够我们玩的。”我无语,只好冲她笑笑。
原来最近一段时间,冰凝经常很晚才回家,而小依,那是个贪玩的孩子,每天放学都要在学校玩很久才回去,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讲她们也算的上是志同道合,她们的认识也就算得上顺应天意。在一系列简短的对话完毕之后,我们便送小依回家了,然后就去做了我一直想批判的一条公例——是哪个混蛋规定的在外面吃饭男生必须请女生了?
当然太贵的馆子我可消费不起,只是去了一家面馆吃拉面。是冰凝选的地方,她说那里的面很好吃。我一向对食物不是很挑剔,所以就听了她的话去了那家“食器时代”面馆。
冰凝这丫头吃起东西来就像从伊拉克那边过来的难民,丝毫不顾及自己形象(形象前面实在没办法加“淑女”两个字。不一会儿已经摆平了一碗,将碗往前一推道:“老板!再来一碗。”这家伙还真不客气,看来今天我的钱包要流血了。
“你慢点吃,没人跟你抢。”我笑道。她看我一眼问道:“咦?你怎么不吃呢?不好吃吗?”被她这么一说我才发现原来自己一直只是看着她吃东西,还并未动过筷子。于是勉强的笑笑道:“没有啊,只是有点烫,先放一放。”
“笨蛋!凉了就不好吃了。”冰凝说接过老板递过来的面又开动了。而我只是轻轻的吃了几口,然后便一直看这冰凝。我突然觉得看着她吃东西是一种享受,虽然她的吃相很难看。
“喂!我的那盆花还活着吧!”饭后,在回家的路上,她终于想起自己还有一盆紫丁香放在我那儿。
“对!还活着。你也真是的,把它放在我这里就连管也不管,至少应该定期来看看。对了,你打算什么时候把它带走?总不能永远放在我这而吧!”我真想立刻得到解脱。
“对不起,我忘记了。”冰凝有些不好意思,,有接着说,“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可以永远把它放在你那儿。”
“啊?”震惊,我的耳边突然又响起冰凌的那句话——“我记得紫丁香的花语好象是‘初恋’来着。”不敢再往下想。
第三十章
听说语文老师昨天和男友吵架了,所以今天的作文课上,刚一开始就给我们找茬了,说什么毕业班的学生了作文还是以错别字构成的。本来不相信,翻开自己的作文本一看,只好低下头不说话了——“今天走在街上,不慎踩到狗屎,不禁大吃一惊。”这是我作文里的一句原话,却将惊写成了斤。老师毫不客气的给评语道:“海量!海量!”我又拿过冰凌的本子,他的作文里有一句是这样写的:“我爷爷在农村插队的时候,曾经拾过牛屎当柴烧。”却也不小心将屎写成了尿。老师给评语道:“尿是液体何以拾起?一字之差谬之千里也!”我无意间发现老师在给冰凌改错别字的时候并未将尿改成屎而是改成了屁(原来老师也有写错别字的时候啊),我立刻把本子拿给冰凌看这小子也毫不客气,提起笔就在老师的评语下面写道:“尿是液体难以拾起,屁是气体更难拾起,我谬千里,你谬万里也。”此时,老师已经开始讲述古体诗的写法了,而我和冰凌却在下面给乐翻了,而且引来了前边的子沫:“怎么了?瞧你们笑成那样儿!”我没有说话把冰凌的本子递给了她,她看了也笑,而且有点过火,便很自然的被那位失恋中的八婆老师给叫了起来道:“你很不屑于听我讲课吗?那你的古体诗一定做的很好了,来一首让我们欣赏欣赏啊!我告诉你今天这首诗你要是做出来了,没你事。你要是做不出来。全班同学跟着你一起遭殃。”病猫发威了,我和冰凌对视一眼道:“来真的?”
“怎么办?”我问,冰凌摇头道:“没办法,看她自己的了。”也是现在这情形是没办法帮她了。还好,如果做不出来还有全班同学陪她一起遭殃。
只见子沫低着头没有说话,大家都为她捏了一把汗,过了好久语文老师开口道:“既然做不出来还不屑于听讲,是瞧不起我还是瞧不起文学?你这种学生就应该……”
“老师,我好象没说我做不出来。”老师的话有点过分,子沫如我所希望的那样抬起头打断了她,“你总得容我构思一会儿吧!”
“好!我倒要看看你能有怎样的大作交上来。”老师满脸不屑似的白了子沫一眼便不在说话了,子沫又低下了头,过了好久才抬起来道:“我的诗叫《秋别》。”说到这里她停了停,我隐约听到从老师那边传来一个“俗”字,她挥了挥手示意子沫把诗写在黑板上。子沫一定也听到了老师刚才话,但是没有理会,径直走道讲台拿起粉笔写道:“山雾秋雨后,飞鸟争相鸣。迷花接雨露,赤空已尽晴。离人眼中泪,不舍终需行。望君逝天际,夜深独涕零。”好!以乐景写哀,倍曾其哀也。妙哉!只见语文老师望着黑板愣了好久,终于开口道:“勉强算得上是古体诗,下去吧!”可能是心中的怨气未能得到宣泄,她又叫起冰凌道:“你刚才也笑了吧!你也来写一首古体诗看看。”有完没完?
“老师,我是现代人,我想我完全没有写古体诗的必要,如果你想让我写一首自由诗,我倒是很乐意。”白痴跟她说这个顶个屁用!
“那要是高考出了这样的题呢?那时你也可以在试卷上写出刚才这句话吗?”看吧!我就知道会是这样。冰凌无奈,只好走上了讲台,语文老师满脸堆笑的望着他,好象就等着他出糗似的,如此道德的人竟然也配当老师?
冰凌拿起了刚才子沫用过的那半截粉笔,在黑板上开始写道:“伊人只可梦中见,孤枕方觉夜凄凉。窗外寒蝉独鸣夜,衰犬尤泣倍感伤。小筑依然……”写到这里语文老师突然出声道:“行了!下去下去下去下去!”不知出于何种原因,她的目光突然落到了我身上,我于是微笑着站起来问:“怎么?老师也需要我来做一首古体诗吗?”
“岂敢?你们都是才子,我教不了你们,我走!”古怪的女人,不过她这一走,教室里一下自乱作一团,根本没人理她——做人真失败!
下午,冰凌突然发起了高烧请假回家了。我便一个人坐着,等到第二节课的时候前边的子沫又退后一排坐到了我旁边,我对她微微一笑表示问候,她也灿烂的笑了笑把一盒药递了过来:“回去帮我把这个交给冰凌。谢谢喽!”
“哦?”我用怪异的目光盯着他,在心里想着她这样做的动机。子沫被我的目光烧的满脸通红,于是低下头解释说:“是他让我买给他的,我想让你带回去。”
“可是……他也告诉我让我帮他买药的,又怎么会……”我乱喷的,冰凌这家伙得了病不吃药是出了名的,又怎么会让别人帮他买药呢?因此我猜想子沫的那盒药并不是冰凌拖她买的。果然,她听我这么一说只好坦白交代了:“是我自己想买给他的。”
“可是,你应该知道,冰凌那家伙从来不吃药的。”我劝道。
“不!这个他一定会吃的。”子沫自信满满,我接过她手中的药这才发现是小孩子最喜欢的糖浆。原来冰凌不喜欢喝药是怕苦啊!
“好吧!我答应你,可是如果他不接受那我也就没办法了。”我无奈的说,子沫紧张的脸上立刻浮现出笑容:“嗯!只要拿给他就好了。”
晚上回到宿舍,我找到冰凌把药丢给他道:“赶快喝了吧!”那家伙接过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