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嫡子难为 >

第26部分

嫡子难为-第26部分

小说: 嫡子难为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到底哪个才是真正的明湛? 
“听慎德说,你有话要与我亲谈?”凤景南率先掌握主控权。 
“莫非我错会朱大人之意,父王没什么话要跟我说吗?”输人不输阵,何况是要从凤景南手里要东西,人家本就不乐意给,如今只好软硬兼施,只是若先落一头,怕此人就此得寸进尺。 
凤景南惯会作此高深莫测,缓缓打量着明湛,明湛极会装B,始终一副眼弯轻笑、笃定自信的成功人士的派头儿。 
一时间,俩人谁都没开口,只是互相对眼儿,似乎在重新估量对方的份量与价值。或者,互不相让。 
真是块难啃的骨头啊。 
父母对于身有缺陷的孩子一般会有两种极端的对待:极端宠溺或是极端厌恶。 
凤景南虽然对明湛到不了厌恶的地步,不过,以往总觉得明湛拿不出手也是真的,甚至,凤景南不希望有人在他面前提到明湛。 
凤景南对于庶子有一种天性中的怜悯,以至于,他会给予庶子与嫡子一样的对待。可是他所受的礼法的教育,以及这个时代人们对嫡庶的区别对待,还是让凤景南觉得明湛是特殊的。 
甚至明湛的出生也曾在他的期待盼望之中,似乎要有这么一个嫡子,生命才趋于完美。 
天意弄人,偏偏明湛并不完美。 
相貌平凡也就罢了,甚至口不能言,资质普通。 
在明湛学了半个月,都没有把翎羽箭射到靶子上时,凤景南再不愿多看他一眼。这个占据了他所有子嗣中最尊贵位子的孩子,如此平庸。 
凤景南自然失望。 
人类是功利性很强的生物。明明都是自己的儿女,总是会对那些出众的更加关心;都是流着自己的血,就是会将眼睛放在更有前途的孩子身上。 
而今现在,此时此刻,凤景南第一次将眼睛无比认真仔细的落在明湛的身上。明湛的相貌完全综合了凤景南与卫王妃的缺点,比如与卫王妃一模一样的不够高的鼻梁,比如做为男人稍显柔和的卫王妃的瓜子脸,比如遗传了凤景南漂亮的眼形、却独没有人家的双眼皮,比如酷似凤景南较常人更翘凸的后脑勺儿……比如不知源于父系还是母系的微胖的体型。 
真丑。 
人无完人,上苍剥夺了明湛的声音与容貌,却赋予他这样杰出的天份与手段,真是天意弄人。 
凤景南自袖中退出一只很小的小孩儿半个巴掌大的玉盒,推到明湛跟前儿,颌首示意明湛打开。 
明湛垂眸,盒子四周有微雕出的祥云环绕,中间是一只四爪腾龙,龙睛用红宝石点出,血腥噬人。掀开玉盖,里面是明黄锦缎,锦缎中静伏着一枚小小的黄金印鉴。 
饶是明湛素来镇定,此刻也微抿了抿唇,舌尖儿抵着上鄂,唾液急剧分泌,以至于让他有一种想吞一口口水的冲动。拈起那枚印签,底端龙飞凤舞的刻着六个字:镇南王帝都印。 
“此印,只可在万分之危急时方可调用。”凤景南很满意明湛克制下的镇定。 
明湛将印鉴放回玉盒,听凤景南解释,“你在帝都,我将此印授予你。执此印鉴,你便可代我行事。任何有关朝政的公文皆要有此印或我的印玺方能生效。” 
也就是说凤明礼凤明义只有交际权,而无决定权。明湛的心情稍微好过了些。 
“我的意思是,这印最好不要用。这是在帝都,上面儿有皇上。我们镇南王府对于朝政向来从不加以干涉,对于帝都世家也只有面儿上交情,素不深交。镇南王府是本朝第一王府,我是皇上的胞弟,所以如果非事态紧急,不要用,最好等我的决定,你对帝都并没有太深刻的了解。”凤景南道。 
明湛点了点头。 
“待你大婚后,我会命明礼明义回云南,这里就交给你。”凤景南诚意十足,当他发现已经无法掌控明湛时,便已想过,退一步。昨晚,魏宁一翻话让他最终下定了决心。他想节制明湛都困难,何况明礼。真是如魏宁所言,逼急了明湛,明湛固可一死,可像明湛这样有才能的人,临死前以性命为筹码所做的冲撞与引发的后果,饶是凤景南也不愿多去想像。再者,虎毒不食子,他不大喜欢明湛,却也从未想过要明湛去死。 
可反过来想,如果兄弟两个配合的好,明湛于帝都执权对明礼也是大有好处的。甚至明湛的强势可以稳固镇南王府的地位。 
此刻,明湛终于露出一个心满意足的微笑。 
他现在当然没有办法把明礼明义赶回云南,甚至朱子政有一点儿说的对,他在宫里,万事不便,他原来只想着能从凤景南手里得到帝都一部分人手儿便可。他与凤景南一无感情二无交情,凤景南当然不可能贸贸然将帝都的权利交到他的手里。 
没想到,凤景南竟有如此决心。 
凤景南的确魄力不小,只要给他一条生路,他是不愿和凤景南翻脸的。血缘是无法抹灭的东西,镇南王府已经在了,镇南王府如果出事,削藩什么的,他又能讨到什么好?或许凤景乾会出于脸面让他活着,成为帝王仁慈的一个象征。 
可如果始终如在石榴院一般,身边有无数双眼睛监视,行止不可踏错半步,如履薄冰,性命只在别人一念之间。手中没有半分依恃,任人鱼肉。 
这样活着,又有什么意思? 
他在凤景南心中的地位是不及凤明礼的,可是他要让凤景南明白,谁才是大势所趋? 
明湛写道,“我明白。” 
短短三字,明湛已深谙政治用语的无限延伸性与多种解读性。 
明白,你明白什么?明白本王的一番苦心?还是明白了你的权柄? 
你他娘的就不能给本王一句准话儿么? 
以往都是凤景南用这种含糊的说辞对待下属,今日已是三十年河东,感同身受时,只有满腔恼怒,直觉的明湛这小子太过奸滑不老实。 
不得已,凤景南只好亲自开口说清楚,“兄弟之间要好好相处,我不希望听到你们之间有什么失颜面的事情发生。” 
明湛点头,写道,“我从不主动招惹谁?” 
“明湛,我希望你能以大局为重。你不招惹谁,那么如果被招惹,是不是就要喊打喊杀,失尽体统?” 
想了想,明湛写道,“这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如果有人招惹我,我尽量以和平的方式解决。” 
凤景南稍稍满意,咳了一声,说道,“照顾好自己。” 
明湛一惊,看向凤景南的眼光好像在看外星人,凤景南这是在关心自己么? 
凤景南也倍觉尴尬,这种话如果让他对明礼明义说,再自然不过,那俩人定是一脸感激欣喜。到明湛这儿,变成了张着嘴瞪着眼的蠢相,真……真是…… 
一息之间,凤景南已恢复往日优雅,起身,从容离去。 
我靠,凤景南不会发烧了吧。明湛想。 
 

49、狭隘 

凤景南走后,明湛重回到石榴小院儿,不紧不慢的生活。 
魏宁则继续做着明湛的乐理先生,如今明湛笛子吹的不错,魏宁打算教明湛弹古琴。 
明湛不乐意学那个,魏宁把自己家里珍藏的大圣遗音抱来给明湛赏鉴。他发现了,这小子相当贪财,跟他一讲这琴如何如何珍贵无匹,如何千金不换,顿时便有了兴致。 
魏宁将自己的宝贝搁一旁,整个显摆过程摸都没让明湛摸一下,然后便远远的收好。随手再取出一张稍小的带着清漆味儿的七弦琴,温声道,“你先学这个,等学好了这个,再让你弹大圣遗音。” 
明湛虽不大满意,却非不知好歹,勉勉强强的点了个脑袋。 
魏宁认为明湛在乐理方面很有灵性,是那种触类旁通的灵气,许多人弹一辈子琴都是匠气十足、邯郸学步,可明湛哪怕刚开始练习,乐曲里的喜怒哀愁便可以随着高高低低的琴声弥漫开来。 
他的技巧并不如何高明,独这份天资实在令人感叹。 
琴如其人。明湛虽口不能言,其内心却不知如何瑰丽多姿。 
明湛其实不介意学一些才艺,琴棋书画,什么都好,反正他事情很少。如今连太后都少找他茬儿,谁见他都躲着走,连凤明礼凤明义也不知道是怎么商量的,轻易不肯露面儿。 
搞的明湛真是……他娘的……寂寞如雪啊。 
他叮叮咚咚漫不经心的弹了两首曲子,就缩回了手,跑到一边儿的火盆前去烤火儿,太冷了,不知不觉冬天已经到来。 
抽抽鼻子,红薯的香味儿很甜。 
魏宁很喜欢吃红薯,不过这种东西难登大雅之堂,因亩产高,为穷人所喜爱。尤其是放到炭盆上烤来吃,香软甜糯,为魏宁所钟爱。 
魏宁掰了一半递给明湛,“少吃些,听明月说你天天吃,大便干。” 
若不是香香甜甜的红薯还在冒着喷香儿的热气,引人食欲,明湛差点儿直接拍到魏宁脸上。他,他也喜欢吃这个,小厨房有心讨主子的欢喜,蒸的、煮的、油炸的、烤的、烘成红薯干,变着法儿的给明湛收拾了来吃,明湛连吃了三天,结果吃成便秘,在马桶上坐了小半个时辰,后头的小菊花儿还受了些伤,才便了出来。 
请御医开了几副通便的汤药才好了,哪知明月这个大嘴巴给唧咕出来,正巧给魏宁听个正着。今儿刚拿到烤红薯就先恶心明湛一番。 
自从魏宁敲边打鼓的帮了明湛一个小忙,助明湛得到了帝都权鉴,狼狈为奸的两个家伙心照不宣,交情更近了一步,魏宁闲了便会来石榴院逛一圈儿 
魏宁认为明湛野心勃勃,如今明湛龙遇浅滩,正是交好的机会,反正,明湛若飞黄腾达,他们交情在先。若明湛野心夭折,对魏宁也没啥损失。而且,他有一个便利,他是奉旨教明湛乐理。 
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 
不过说句心理话,魏宁还挺喜欢看明湛郁闷时嘟起的嘴巴。 
魏宁天生一张薄唇,常被人批判凉薄。不过,明湛就是那种粉粉肉肉的唇,圆圆的,嘟起来像小小的花朵一样,可爱极了。 
明湛吃东西的模样也乖巧,一小口一小口的,偶尔还会舔嘴角,认真而珍惜,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捧着龙肝凤胆呢,其实不过是不值一文的红薯。 
魏宁喜欢明湛这种态度,视线落在明湛侧脸的细疤上,瞧了一会儿才说,“太医的药瞧着怎么没什么效用似的。” 
明湛伸手摸了摸,其实太医的药不错,刚开始伤口痊愈后,只要刮风下雨阴天多云什么的便会发痒,比天气预报都要灵光。如今已经没什么感觉了。 
魏宁凑近细看,明湛的皮肤真是极好,像刚磨出的带着热气的水豆腐,因为年纪小,还有细细的绒毛儿,故此,这道疤极是扎眼。魏宁深觉惋惜,摸了摸,问明湛,“还疼吗?” 
明湛白眼,这人不是傻了吧?都妈的结疤了,还问疼不疼。 
“好了,这么丑,还翻什么白眼。”魏宁笑着捏捏明湛的脸,“怎么觉得你又胖了。” 
“冬天穿的多。”明湛在魏宁的掌心写了一句,他不乐意别人说他胖。可能他就是容易发胖的体质,喝口凉水都要胖。 
“要不要我教你剑术?听说你早就不去校场学骑射了,每天练练剑也不错的。”魏宁道,在他看来明湛胖就是因为不爱动弹的原因,而且一到冬天,连书都不乐意念,就喜欢天天裹在被窝儿里,懒猪一个。要命的是,明湛对于美食很有兴趣,胃口极好,最最要命的是,明湛还不挑食,他基本上没有不爱吃的东西。 
这种品质,如果出生于贫民之家,父母肯定极省心,说这孩子好养活,不挑饭食。可偏偏明湛住在宫里,要什么有什么,所以随着明湛的渐渐长大,他的体型也好像气吹一般,慢慢的福态起来。 
凤景乾每次看到明湛真会感叹自己会养小孩儿,瞧把明湛养的多出息多水滑啊。 
不过,上苍总算给明湛留了一条活路,他开始发育,从内到外,个子也开始疯长。据明湛刻在门框上的记号算起来,他一年竟然长高了十公分。 
明湛已经十三岁。 
他的个子拔高的很快,天生一双长腿,以后也会逐渐长高,从遗传学上讲,凤景南和卫颖嘉都身量不凡,明湛长成小矮子的机率还是很低的。可除了他不算矮的个子,明湛外表乏列可陈,还有些胖,要说丑也没有多丑,就是很像——路人甲。 
以至于魏宁想夸赞明湛时只能说,“明湛,你又长高了啊。” 
或者,“明湛,你皮肤不错。” 
要不就是,“明湛,你头发又黑又亮。” 
明湛是个聪明人,他不屑于听到来自那些奴才的恭维,或是那些流于表面儿的,“四公子真是福态”“四公子实在聪慧”,在他看来都是放屁。 
可是,听到魏宁的实话,对明湛又是一大打击。 
古来便有“以貌取人”之说,可见外貌之重要,即便是明湛两世为人,也不希望自己真的长成路人甲,尤其是在锦绣遍地美人儿扫街的皇宫。 
这种打击,真不是一般的大。 
明湛已经开始和魏宁学习剑术,他不停的写字问魏宁,“为啥我练剑都瘦不下来?” 
魏宁沉默半晌,答,“想瘦,你得少吃饭才成。练剑只能让你身上的肥肉变的结实些。” 
真是个刻薄的家伙。 
凤景南回云南后,虽然明湛拿到了印鉴,很可惜,天下太平无事,朝中风调雨顺,也没啥谋反作乱、篡朝夺位的事儿让他露脸。而凤明礼凤明义很聪明的采取了坚壁清野的作战方式,他们很少进宫,即便进宫除了谈论帝都的天气还是谈论帝都的天气,朝中事件半句不与明湛说。 
其实在明湛看来,这是一种很笨但很有效的方式。他什么都不知道,所以,他什么都做不了。 
相对的,凤明礼凤明义却可自由交际,不说有几分效果,起码混个脸熟儿。人家见的多了,就会说,唉哟,这是镇南王家的大公子和二公子。 
大公子的名子在别人的嘴里出现的频率渐高,自然会把圈在宫中的四公子忘记。 
而明湛除了每日读书,就是魏宁来教他些琴棋书画剑术刀法,魏宁是何等油滑之人,满朝文武,凤景乾谁都没派,单单指了魏宁来教导明湛,而魏宁,自然不会与明湛多提外面的事儿。 
当然,明湛还可以出宫转转,看看大城小市、风景人情,凤景乾一直对他非常宽和,明湛只要报备一声,带齐了人,随时可以出宫。 
不过,明湛外表看着少头,其实内里是一颗沧桑老心,他对风花雪月没什么兴趣。就拿现在说吧,他身边的清风明月,虽然年纪大些,也都是水灵灵的美人儿。他想要男人或者女人,根本只是一句话。至于放荡不羁、挥金如土啥的,在明湛看来,太傻X了。 
在外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