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花暗香-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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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完这部小说已经进入了初冬,气温比较寒冷,为了早日完成这部小说我花了大把的时间。也就是为了赶在新年的开头,让大家焕然一新。
此时已经是二零零七年,晚上八点半,我独自一人坐在电脑前完成我的作品,此刻的我终于可以轻松的停下来休息一下了。
后记,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就说说我的现实生活和写作这些事情吧!
现实中我的朋友很多,要说知心朋友几乎没有,要找一个知己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是要靠缘分的,有时候我真的很想找一个和我性格一样的人,来倾诉我内心的痛苦和欢乐,可是上哪去找啊,因此只有写出来,这样也许会好过一点。
前一段时间看过一本散文,上面有很多东西写的很好,就拿这篇来说吧!
美女是取用不竭的富源,每个女人都有这美的财富的一小部分,这是所谓的上帝赐给他们的,女性美就像阳光一样,它是那样的变化无穷。
对于女性美我的眼睛永不疲惫,每个美女都是一个美的造物,又是一个美的整体,明媚的微笑,期待的目光,沉思的头,丰盈的意志,忧悒的情绪,惊人的眉宇,疑惑的嘴唇,神秘的额头,野趣的行为,茂盛的眉毛,起伏的胸脯,丰满的肩,小巧的脚,纤细的腰,白皙的手指,天使的纯洁,如梦的渴望,空灵的优雅,不可言语的叹息,羞涩的谦柔。这个美女是上天唯一造成的美女,任上帝拥有的天国,我只愿意拥有她。
唇的红润,眼的光辉,胸的起伏,手的允诺,吻的封印,叹息中的手感,触摸中的颤抖,拥抱中的热情,这一切在她身上,这财富奢侈地给予我,超过全部世界的价值,这就是:世界和永恒
克尔凯郭尔的<;<;美女>;>;写的真好。
爱情是一个很奇妙的东西,我的爱情是太不完美,因为爱的太深,一但出现伤痕是无法弥补的,所以我放开了手,也许这样比较轻松一点,没有爱情的日子也很快乐,至少没有忧愁。
听歌是我的爱好,我时常一个人在夜里倾听流行歌曲,一直以来我蛮喜欢听<;<;痴心绝对>;>;只是首歌,它给我带来一份快乐。
写作也是我的爱好,我时常也会拿着笔在纸上画来画去,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我都会静静地坐在教室里勾画心中的故事,即使我一人在漆黑的夜里,我也不会感到孤独,因为有一支蜡烛陪着我,还有哪美好以及悲伤的故事情节伴着我,所以我很开心,也很快乐。
这篇小说完稿之后,我正在策划下部小说,这部小说一开始我准备用<;<;落花依然暗香>;>;经百合的指点我决定用<;<;落花暗香>;>;四个字来代替,在这里我要谢谢她一直对我的指导。
其实每天我都很繁忙,自从上了大学之后,什么事情都要靠自己,考试我很怕,我怕我过不了关。又要补考,最后毕业还拿不到证书,唉!生活中有太多的无奈,真想跑到我的故事里面去,不过那也太不现实了。
说真的我发现我真的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自从感情受到创伤时,就不在像以前那样,无数次的失败让我对感情不敢依赖,在我的眼里爱情就像过往的云烟,也从次是我命中的过客,抓不住,也挽留不了。
蓦然回首,灯火阑珊处,她走了,只剩下一缕缕青烟,夜已沉睡,风中夹着清香轻轻地飘散,日间抬头看流云是因为寂寞,夜里抬头看星星是因为孤独,想起那曾经像风一样的女孩,心中不免有些惆怅。
有人说:相思是一杯咖啡,你放的糖越多,相思就越浓。
有人说:相思是一杯酒,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曾几何时,我追逐着夕阳,化成点点星光,为她照亮前进的方向,他她却躲在角落里偷偷地流泪,后来她告诉我,不再做我永远地太阳,从此,她便离开了王子的天堂。
无数个夜里香烟缭绕,她就像一盒香烟,层层精美的包装阻挡了我思恋的视线,为什么深情总是以受伤结局?为什么痴迷总是以死亡句读?
风中带着雨水,风中含着清香,飘落到我相思的天堂,雨停了,云散了,激情过后的天空显的更加凄凉。
依然是一样的风过,带来的却是凋零的惆怅,再不会有人眷恋我零落的余香。
一千零一夜不会夜夜有月,在如水的日子里,是谁的泪在晓风残月里滴落?洒下满地的相思。
相思虽苦,但不要再提起,就让这一切淹没在风花秋月里。
日子就是这般无奈,越想得到的东西,就越难得到,我每天都会幻想,我也知道幻想是飘渺的,是很不现实的,可是仍然控制不了,什么时候我的幻想不在成为幻想,那样的幻想会不会不是幻想,我思索着。
有时候很无聊就会去上上网,其实上网也是一种消遣,上次上网的时候,突然有一少女对我说叫我叫她姐姐,这下搞的我莫名其妙,我还以为真是我姐呢,后来才知道她是我认的姐姐,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她怎么知道我的QQ号,一接到她的消息我得马上回复,因为她很凶,很厉害,一个女孩长的一米七五,就不得了啦,她有一点不好,就是温柔的时候特别爱撒娇,很厉害的,我可是被她折磨过好几次,这不,好不容易摆脱了,也让我陪她去玩,你说一个大男生陪一个女生到处玩多不好,不过,再不好也得去,说真的我这个姐长的不一般,人不但机灵,而且很漂亮的,人见人爱,唉!这让我想到我们的学校,美女少啊,只要有一个稍微起眼的她就会成为很多男生的焦点,物以稀为贵吗,从爱情中看经济学,首先是边际效用递减法则,美女人人爱,是因为美女有魅力,而美女之所以有魅力,又是因为美女太少了,假如天下女子个个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美女未必就有魅力了,美女多了,魅力就少了,看多了美女,美的效用就会递减。
小说中的爱情为什么那么轰轰烈烈呢?一直以来我都不明白,后来我才知道,越是轰轰烈烈的爱情,越经历过岁月的洗礼才能更加成熟,现实中的爱情没有那么轰轰烈烈,它并不像小说,它的平淡显示不出它的价值,因而现实中的爱情对人们来说总是那么模糊,人们看不到他的内在美,只是一味地追求,因此往往爱的深伤的重,不管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都有一个无法弥补的缺陷,爱的越深伤痕越痛。
谈到小说我想说的人就是金庸,他老人家的武侠可谓是出神入化,趣味盎然,他是一个以办报纸为业,靠写小说老增加发行量,并用笔书写了一个神话的渊博学者,所谓平生不见金庸面,就称书虫也枉然。
学校的生活是我最难以忘怀的,那里充满激情与欢乐,甜甜地微笑时常挂在嘴边,记得我还是在高中的时候,学校里的孩子们个个都是那么童真,那段时间学校里流行一种游戏,这种游戏就是做情侣戒指,无论是高年纪的学生还是低年纪的学生差不多没个人的手上都会有一枚乳白色的指环,这指环并不是很独特,也并非很昂贵,它只是一枚普通的钱币而已,并且价值为1角。
这1角虽说并不是很昂贵但很有价值意义的,许多同学夜以继日地用小刀慢慢地划透它的表面,一直划到只剩下一个圆环,然后再磨一磨,磨掉内环的粗糙程度,于是就制成了。
男孩就送女孩,女孩也会送给男孩,她们收到礼物之后甭提有多开心,他们知道礼物虽轻,但这是一份情意,那种缠绵的幸福徘徊在情侣之间显得很温馨。
这东西学校很流行,下课之后我在班上穿梭,发现好多同学都在玩,男生有女生也有,他们手中的小刀不停地转呀转,我偷地望了望于是干脆把头伸了过去,看着他们那种兴奋的样子,我心里就觉的好笑,为心爱的女孩玩这种游戏好玩吗?我没有他们那种为爱所付出的感受,也体会不到那种喜悦的滋味,但看见他们忙的不亦乐乎!我也不好去打扰。
这种游戏看上去像小孩玩的,想想也会感到很有意思,那小小的钱币在手中不断地转啊转,就变成了小指环,这小指环容纳着心的因子,爱的成分,然而此物最相思,在学校里能收到对方的礼物感受到对方的温馨是件很开心的事情,越是有很多人追你越能显示出你的地位你的身价,当然你必须有惊人的外貌,婀娜多姿的身材也是很重要的,气质也是吸引人的一种魔力,俗话说的好: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有的人喜欢温柔,淑女的那一类。有的人喜欢开朗,活泼的那一类。人各有志,各有所爱吗。
学校里的爱情故事很多,小说里经常会出现校园爱情故事,曲折迷离的爱情故事很吸引人,校园的爱情很甜蜜,但离别之后就是苦涩的,苦涩的爱情有花无果,短暂的爱情虽美但很有价值,它很有回味的色彩,那种爱但愿天长地久,却只能曾经拥有,他们不懂得爱情,只是去试着接受所谓的爱情,去品尝爱情,因此他们很投入,很用心。渐渐地对方成了自己的唯一,当时间流逝,昼夜的更改,万物的变化,人也开始变了,他们彼此看到对方的缺点,话也变少了,心里发现有另一个比他(她)更好的,于是他(她)放弃了这个去追求另一个新的,被抛弃的那一个忘不了,至少她(他)还很惦记着他(她)。
人是善变的动物,也同样喜新厌旧,对美好事物的追求,是他们的欲望,痴心的人并不是没有,只是很少罢了。
学校里有很多痴情男女,他们只是沉迷在爱情的甜蜜中,他们没有太多的杂念,只是一味执著地对爱情的追求,他们没有想过自己,也没有太多的顾虑,只是在爱情里淋浴着春光的美丽。
闲来无聊我总爱开开同学的玩笑,搞的她每次面红耳赤,要和我决交,最后没有办法只好买些零食来哄她,这才放我一马。
有人说好吃是女孩的本性,好玩是男孩的本能。想想也很有道理,女生总喜欢逛超市什么的,不好吃的不吃,不漂亮的不买,她们追求时尚,渴望美丽,也同样追求个人主义,爱打扮是她们的天赋,总爱打扮出花枝招展的样子,往往容易招风引蝶。
男生爱玩是他们的本性,他们不爱受约束,爱自由也爱潇潇洒洒,俗话说:男儿志在四方,男人天生就是一个流浪者,因而男人洒脱,不爱受约束,他们的心永远不会停留在某一处,很长很长的时间。也许就是因为这样女人认为男人很坏,容易变心,爱沾花若草,其实,并非是她们所想的那样,男人也同样会追求美好的事物,女人也一样,只是它们受传统的约束,而不可以随意放荡,不过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男人和女人都变了,变得连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
爱情的概念对我来说是无法描叙的,那爱情到底是什么呢?我也无法表达出来,对每个人看来所谓的爱情有不同的意义,我也是其中的一个而已,总之爱情是永恒的,只要有生命的地方爱情就会发芽开花。
情人节是中国的一个传统,情侣都会约定在一起,手中捧着一束火红的玫瑰,过着快乐的一天,至于其他国家的情人节我是不知道怎么过的,但中国的情人节我比较清楚,一对对情侣漫步在灯火通明的大街上,他们靠在一起,脸上带着甜眯的微笑,幸福地望着天空,说着情话,彼此聊的很开心也很快乐。
我总是爱在纸上涂画,也爱写些无聊的情诗,然而,我最拿手的就是情书了,人称:情书王子。我可不是在自夸,也并非自夸,事实也就是如此,前一段时间,我帮我的同学“好色鹿”写过几封情书,那女孩看过之后很是吃惊,于是派人来暗访,问我们是他自己写的还是抄来的,搞的他一头污水,不知如何回答,他的恋爱总是按么短暂,他有一种精神胜利法,就像鲁迅笔下阿Q一样,真的很像,这种精神胜利法对他来说真的很有用,精神胜利法在今天看来不就是自我安慰吗,其实我想不止他一个人在用,也许有很多人都在用,至少我身边就有很多,他爱自欺欺人,也不是哪一种讨女生喜欢的那种人,他不懂得什么怜香惜玉,在女生面前他总是表现的一塌糊涂,看见不认识的女生,有时候他为了引起女生的注意竟然用东西砸她们的头,晕!这样的人真让我无法开口说他,看见漂亮女生他从来不敢去和她们说话,即使她们和他说话他也会脸红,每当他笑的时候就会露出一对虎牙,妈呀!挺吓人的,一看就像色狼样,不了解他的人有可能真会把他当成色狼,有时候吓得女生魂飞魄散,拔腿就跑,不过说来也巧,我们的小啊Q竟然恋爱了,他真和小一年级的女生缠绵着,日子过得似乎也蛮逍遥的,可是缠绵逍遥的日子也没有那么几天,不足一个月就搞成了孔雀东南飞。
还别说几次恋爱之后,这“好色鹿”三个字可红了,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未见其人先听其名,因而有许多小女生都在议论他,好色,好色到底有多好色呢?没有多少人知道,只有了解他的人才明白,才知道他并不是非常好色,只是名字没有取好罢了,和这三个字有点谐音而已,二是因为他的笑有些色咪咪,还有一点就是他的头发染成了黄色,常常因为他的名字引起了不少笑话,“好色鹿”这个名字响当当,搞得有些女生(都是些乳臭未干的小女孩,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专程跑到四楼来探望他,看完之后嬉笑地跑走了,最后他感到很没有面子,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削发为僧,可是还是心太软,以至于还没有剃掉那几根黄毛,没办法只好洗心换面,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偷偷地自娱自乐。
十月二十九的这一天,我收到了一封很惊讶的礼物,是我妹送的,我很开心,因为今天是我的生日,我都快忘了我的生日,她却记得那么清楚,我记得我根本没有告诉她我的生日可是她又是怎么知道的呢?从那一刻我的心在沸腾,突然间我发现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没有什么事情比这更让人开心的了。
在我的生命里没有什么很可悲的事情发生,别人说要当一个作家,他的人生是曲折的,童年是很伤感的,其实并非如此,做为一个作家他的人生未必就是伤感曲折的,也并一定都有不幸的人生,他们的小说,文字并不一定都是在寂寞中产生,美与丑,邪恶与善良到处都有,对于我们的眼睛只是缺少发现而已,作家对每个人来说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