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波小姐的上海情事-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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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手拖着行李,一手拎着猫舍,去敲亚杰的门。
亚杰打开门,看到我们,上来就是一个大大的拥抱,我流着眼泪:“亚杰,你愿意收留我们三个吗?”,亚杰脸上浮现一个大大的笑容,他轮流地亲着我们三个:“咪咪噜有噜咪咪,噜咪咪也有咪咪噜,它们有绿禾妈妈,还有亚杰爸爸,天下还有比它们更幸福的猫咪吗?”
光脚丫的苏茜美人
(一)
琳达是个胖嘟嘟的可爱女孩,只是有时比较多嘴,此时,她又向我咬耳朵:“知道么,听说这个公司有个传统,前台小姐总是会嫁到钻石王老五的。”我们两个,正是新任前台,刚刚上班二个星期。
琳达冲我挤挤眼睛:“想想也是哦,我们就坐在公司前厅大堂,哪个青年才俊不是在我们眼皮底下进进出出的?只需勾勾小手指头,目标就到手了啦。”我大笑:“小姐,你以为男人都是小狗么……”
大门打开,老板走了进来,我们立即站起来,琳达立正挺胸抬头,象是敢死队员在接受长官检阅,我忍不住笑了一下,老板停下脚步:“苏茜,今天什么事情这么高兴啊?”我说:“呃,老板,您今天领带的颜色好漂亮……”
他一笑而过。
琳达立正姿势保持到他的身影不见,才瘫软到了座位上,看着我好整以暇的样子,有些想不通:“苏茜,你竟然敢跟老板开玩笑哦?而他看你的眼神也好像很有深意……”然后,她上下打量我:“你是想钓他吧?”
闻言,我一口水喷出来,刚开门进来的一个年轻人不幸正巧中招,他的衬衣自第三个纽扣下全湿了。我尴尬地抬头,一张英俊的脸映入眼帘,正是米夏,他笑:“哈,苏茜,今天你打招呼的方式很特别嘛!”,他是技术部的软件工程师,高大英俊,笑容清澈阳光,我每次见他都会脸红。我相信现在自己的脸更是象只红虾米,七手八脚掏出张纸巾给他。
米夏走后,琳达凑近我的脸:“脸飞红霞,目含秋波,典型的暗恋综合症症状,原来,真命天子……”
(二)
周五是公司自由着装时间,正值初夏,公司里众美眉花枝招展、争奇斗艳,我穿了短裙和凉鞋。主管林美美在见到我的第一眼就脸色铁青,象台无敌坦克冲我开过来:“苏茜,员工守则你有没有看过?女员工不许穿凉鞋的。”我猛然想起来,是自己疏忽了,我道歉:“对不起,下次一定注意。”
林美美却不放过我,她叉着腰,要我立即回去换衣服,周围聚了一堆看热闹的同事,我脸上有些挂不住,沉默以对,林美美怒吼:“苏茜,你这份工作看来是不想干了?!”
“怎么了?”老板不知什么时候也来了,看看我们两个人,听林美美说过原委,他对我皱皱眉头:“苏茜,你怎么回事?”我倔劲上来:“我觉得这条规定不合理,公司有权要求员工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范围,而其它方面应尊重个人权利和自由,既然说了周五自由着装,只要不碍观瞻,应该让员工有充分选择的权利。”
周围的员工,包括林美美在内,都看傻了。老板有些不自然,沉吟了一下:“着装的问题,我可以考虑一下,但在没有新规定出台的前提下,你应该学会尊重公司的规定和上司的命令,苏茜,跟林小姐道歉,给你半天假,回去换你的鞋子!”
我忍着眼泪出了公司大门,身后有个人追过来,是米夏,他温柔地说:“苏茜,我正好要去厂区那里解决一个技术问题,陪你走一段路吧。”
米夏看看我的鞋子:“真是双漂亮的鞋子,正好配你纤细的裸足,看上去令人赏心悦目,可是,苏茜,公司是讲规则和服从的地方,有时需要我们放弃美丽和个性。”
我停下脚步,抬头看他,他笑得和煦温暖,拍拍我的头:“只有公主才有率性而为的权利,光脚丫的苏茜美人,对我们小人物来说,要力争上游,一定先要学会收敛和隐忍。”
我分别向林美美和老板道了歉,老老实实穿回了我的高跟鞋。琳达对我的未来表示忧虑,她说迄今为止,上到总经理,下到清洁工,谁都不曾敢跟老板说半个“不”字,你这样当众顶撞,他不暗中给你穿小鞋才怪。
(三)
琳达错了,老板不仅没有给我小鞋穿,我试用期还没到,他就调我去了市场部,参与公司重要产品的市场调研。
公司里对我的升迁议论纷纷,认为我这个前任前台小姐,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公司优良传统,捉住了公司最大一条鱼,琳达每次看我,都眼含深意,而凶悍的林美美,在我面前永远是一副甜蜜的笑脸。
米夏这时已经成为了我最好的朋友,他为我愤愤不平:“苏茜,别理那些鬼话,这是赤裸裸的嫉妒!我想,老板一定是为了你的勇气和魄力折服,慧眼识才提拔的你。”
我一笑:“也许他们说的是真的呢,老板虽说年龄大了些,可他离异了,仍可算个黄金单身汉,凭着他的经济实力,喜欢上年轻小姑娘也不是什么过分的事情。”
米夏脸红了:“你不是这样的女孩。”我静静地看着他:“为什么,我不够年轻美丽么?”
他看着我,眼光渐渐炽热:“不,你美得想个天使。那一天,你站在人群中,纤细的小脚白皙光洁,神情倔强,板着脸跟老板讲道理,我就想,你是不一般的女孩,决不会同那些虚荣拜金的女人一样。”
我们站在车水马龙的街道旁,六月的傍晚,吹起习习的凉风,风儿拂乱我的长发,撩动我的裙裾,不知名的花香弥漫在我们四周,我望着米夏涨红诚恳的脸,笑靥如花:“米夏,呃,今晚你没有空?或者,我们可以去看个电影……”
(四)
我和米夏恋爱了。鉴于公司对办公室恋情不支持的态度,我们处于地下恋人状态。工作时间我们各自忙各自的,下班的时候我们象普通同事那样微笑道别,然后在隔壁那条街的拐角处汇合,甜蜜地挽着手同行。
我们的约会节目只有两个,一个是去大排档吃晚饭,一个是在广场长椅上望着星星聊天。米夏是个农村来的苦孩子,我懂得体恤他,米夏有时会难过地看着我:“苏茜,跟我在一起,受委屈了是不是?也许我该带你去旋转餐厅吃饭或着去看演唱会。”我偎着他:“你不是说我是不一般的女孩子么,不一般的女孩自然有不一般的爱好,我喜欢这样。”
在我们相恋的第100天,米夏送了我个礼物,是个小巧的石榴石的脚珠琏,晶莹剔透,闪耀红润光泽,还有一张卡:“送给我亲爱的,光脚丫的苏茜美人。”我大笑,亲下他的脸:“这是我收到的最可爱的礼物了!”我立即脱下鞋子,戴上去,给米夏看:“很合适,对不对,米夏?”米夏握住我的脚,深深看着我:“苏茜,你真是个容易满足的姑娘,等我有了钱,一定再给你买个玛瑙的。”
周五可以穿裙子的时候,我带了那条珠琏去上班,同事们注意到了,都夸别致,琳达缠着问我在那里买的,也要买一条。
老板显然也看到了,他特意打量几眼。在楼梯的拐角处,我碰到他,他对我微微一笑:“小茜,你什么时候喜欢这种便宜货了?”我跟他擦身而过,他凑近我的耳边:“难到,我给你的钱还不够用么?”
(五)
我又一次升职了,这次甚至是老板专为我在公司新添的职位,叫“董事长特别助理”,同他跟进跟出处理公司核心事务,同事们对此心照不宣,对我客气中带着敬畏,琳达甚至都不敢跟我作朋友了。米夏就是再老实,这时也疑惑了:“苏茜,对一个新人来讲,你上升的速度也太快了吧?难道他真得对你别有用心?”
老板丢了很多事情给我做,我常常会跟他一起加班到很晚,米夏变得疑神疑鬼,下班后也滞留在办公室,一直等我下班后才离开,老板终于不耐烦了,大手一挥,将他派到外地出差。
那天,我和老板走出公司,已经是入夜时分,我叫着冷,老板将我裹在他的外套里,我们上车的时候,我好像看见对面路灯下有个人影一闪,很象米夏的样子,再看时却已不见,我模糊地想,他现在应该在广州啊。
第二天一早,我被门铃声惊醒,保姆敲敲我的门,说楼下有人找我,我穿着睡衣就下去了。
我怔在楼梯口,是米夏。
他看着我,眼睛里全是血丝,额头上青筋暴出,他绝望地看着我:“苏茜,你果然在这里,昨天我看到你上了老板的车,心都碎了,还存一点希望,也许他只是送你回家。但今早,你能解释一下,你为什么穿着睡衣出现在老板别墅里吗?!”
“我看要解释下的人是你,你一大早跑到我们家来做什么?”晨跑回来的老板正好进来,怒视着米夏。米夏听到“我们家”三个字就崩溃了,大颗的眼泪从他眼睛里涌出来,他掏出了一串朱红的玛瑙珠琏:“这是我用出差的补贴买给你的,现在,苏茜,它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他将那串玛瑙摔到楼梯上,红艳的珠子四散开来,滚过我赤裸的足。
(六)
第二天,公司的早会,米夏手里捏了封辞职信,面容冷峻。我坐在老板身边,端凝安静。老板环视一周,开口:“今天我宣布个人事决定,公司新上任一位副总,分管行政、市场和企划――苏茜。”
我站起来,向大家略一躬身,全场鸦雀无声,米夏冷冷地牵了下嘴角:“下一次升迁,就是老板您的位置了吧?!”。
老板一笑:“没错,而且用不了多久……,我的位置,自然要苏茜――我的独生女儿――接任。”
全场弹落一地眼睛。
我在街角等到米夏。我伸出手掌,掌心里是那串残缺的玛瑙:“如果我不介意你摔坏了我的礼物,你能否不介意我的,呃,善意的欺骗?”
米夏看着我,良久:“或许,我不该叫你‘光脚丫的苏茜美人’,应该是‘苏茜公主’……”
我脸色开始发白,紧张地看着他。
米夏忽然一笑:“那么,亲爱的苏茜公主,可愿意与我今晚去吃大排档,或者我们可以从分别后,一个穷小子对一个坏丫头的日夜思念聊起……”
我投到他的怀中,紧紧攀住他的脖颈,深深地,我们拥抱在这都市黄昏的喧嚣中。
小百合的春天
(一)
第一次遇到胡泛舟的时候,我是个小贼。
那是在我十七岁的春天。我站在一家珠宝店的柜台前,趁柜台小姐招呼客人,颤抖着将手伸向那条淡黄色的水晶项链——它好象不经意地被放在一个托盘里,在我触手可及的范围内闪烁着璀璨的光芒。
半年多以来,我每个周末都会拐到这家店,只为看一下这条项链,少女天真而固执的心里,认定它天生是属于我的——它的吊坠是朵由黄色水晶雕刻而成的小百合花,而我姓金,名叫百合。我为它做了无数的梦,梦中我终于戴上了它,刹那间幸福得如穿上了水晶鞋的灰姑娘。
我摸到了链子,轻轻地将它拉向自己。我刚刚握到手心,另一个柜台小姐转到我面前,目露寒光:“你手里是什么?!告诉你,小姑娘,我盯你很久了,看你眉清目秀,还别着‘第一中学’的校徽,竟干这种事!”,其他几个店员听见了,都跑了过来,围着我七嘴八舌地议论:“小偷啊!”、“送她到派出所”、“通知她老师”。
我握着那条项链,终于意识到自己是个被抓了现行的贼,我的大脑一片空白。一个温厚的声音传来:“小妹,原来你在这儿,怎么了?”我转过身,就看到了一个高个子的年轻男人,面目清俊,气质沉稳,微微含着笑意,他走到我身边,把手搭在我的肩上。
听店员讲完事情的始末,他揽着我:“我小妹今天过生日,要我买生日礼物给她,可能太心急要拿给我看了,一场误会!” 这个男人愉快地掏出钱包,他特意多数出一张:“就算请大家吃杯冷饮,替小妹给大家陪个不是!”,他将钱拍在柜台上,趁着店员犹豫,一把拉着我出去了。
在临近的咖啡店,他找个安静的座位,燃了一根烟,静静地看我半响,弹弹烟灰,问:“你多大了?”
我轻轻地说:“十七岁”,低头看到我手里还握着那条项链,将它怯怯地放到他面前。
他将烟按灭,换了严肃的表情:“你知不知道,你刚才犯的错误,足以毁掉自己的一生?”
我低着头,绞着手指:“我喜欢那朵百合花……”
他叹口气:“你要知道,喜欢和占有之间,有着很大的距离,并不是每一种喜欢,都能够占有。”
我的声音几不可闻:“可是,我真的是非常喜欢……”
他将那条项链推给我:“记得,下次千万不要再这样做了,在‘喜欢’面前如果不懂得克制,它就很可能会毁掉你!”
我呢呐着:“我没有钱还给你……”
他笑笑:“那么,作为替代条件,告诉我你的名字吧。”
我抬头看向他的眼睛,我说,我叫金百合。
(二)
从那天开始,我的梦中就没出现过别的男子,胡泛舟是我的初恋,也是我今生的唯一之恋。
五年来,我们一直保持联系,这些年我考大学,读书,毕业,找工作,而胡泛舟的公司也渐渐成长为一家大贸易公司,他如今已是身价千万的豪富了。我们间或会在咖啡店见见面,聊一些与读书、生意无关的事情,这在他看来也许是跳出生意圈的一种形式的放松,在我,就是漫长青春岁月的重大节日。
那条项链我一直带着,胡泛舟叫我“小百合”,我过二十岁生日的时候,他曾送我套百合式样的白金首饰,我收了,却从没有带,我从未觉得有什么珠宝能好到让我可以解下那条水晶项链。
我很爱他,觉得胡泛舟也分明是爱我的,不然,他怎会用了五年的时间静静等待一个女孩的成长,又肯跟我一起度过了这么多的宝贵的休闲时光,虽然这期间,即使我们最近的距离还隔着一张桌子,但是,我认为我们已经是一种形式的恋人了,是无限珍惜而庄重的那种。我安心享受着胡泛舟给我的宠爱,因为,我回报他的是最纯洁忠贞的爱情。
我一直都很幸福,直到有一天,胡泛舟告诉我他要结婚了。我睁大了眼睛,以为自己听错了,他却掏出张照片给我看,照片上是个笑容甜美的女人,一丝不乱的头发,浅色套装,很端庄精干的样子。
胡泛舟点上烟,向空气中吐了一个又一个飘渺的圈圈,他说:“她叫伊莲,是我合作伙伴的独生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