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魔霸世-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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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定会将这储物腰带夺走,不会留下来。如果我拿了,让人见到,反而起疑。这样吧,里面的金币,我要走一部份,算是报酬,剩下的,连同这根腰带,你们贴身藏好,等回去找到赵家的主事之人,再让他处置。”
两女听着,有些奇怪地望着林锋的护腕。
林锋笑道:“这纳镯看起来很平常,平时不使用别人不会认出来的。有心人未必认得匪徒上的纳镯,但必定能认出赵家之人的行商腰带。如果你们觉得一点金币表示不了谢意,那就多给我一点算了,回头我再去买过一件储物器具。”
两女点点头,赵冰雁道:“那,我们回到城中,我再给林大哥你买过一件。不然,你只收这么一点金币,我心里难安。”
林锋点点头,没再说什么。他收下两女的财物,固然是需要钱财,同时也是为了让两女心安,否则,什么都不要,很容易让她们误以为他想窥视她们的身子,人财两得。甚至会担心他会杀人灭口的。
随后,三人又将商队的人胡乱地堆在一起,埋了。
但在埋尸的时侯,林锋却发现两女对其中一具被钢槊打死的尸体非常之愤恨,赵冰雁踢了几脚,姬弘春还恨恨地扑上去捅了几剑。
虐尸?!!
能让这两个看起来很善良的女子这么愤恨,那尸体的身份已呼之欲出了,林锋问:“他是内奸吧?”
“不错,如果不是他,如果不是他,奥斯卡大叔他们就不用死了!!”赵冰雁咬牙切齿地道。
林锋微微点头,道:“如果你们觉得还不解气,就多捅几剑吧。要不,直接大卸八块抛尸荒野,让狼啃了算了。”
内奸这种东西,林锋最讨厌了,因为汉奸也是内奸。
但是,他这么一说,两女反倒怒气消了许多。
“算了,人死为大,也把他埋了吧。”赵冰雁有些不忍地道。
林锋暗暗摇头:“这赵冰雁善良得近乎天真……不,应该是善良得近乎有些傻了。以她这样的性格,很容易吃亏啊。有时侯,太过善良,也是会把自己的智商给拉低变笨的。还容易拖累旁人。
“如果她是我的女人的话,一定要多教她一点阴暗邪恶一点的东西,不是教她变坏,而是让她对世间的阴暗多一点了解,多一些防备。”
不过,这也是林锋胡思乱想罢了。此时他对那赵冰雁只是觉得看起来养眼罢了,暂时没有什么非份之想。
最后,三人又将商队中的大部份货车弄到山里,找个地方藏了起来,这才将诸事处置妥当。
而此时,天色已经黑了……
序卷第九章荒郊夜惊呼
林锋抬头看看天色,道:“天色暗了,按时间推算,今晚很可能没有月亮,赶路不方便,我们找个地方露营吧。23Us.com”
两女相互看了看,心中有些紧张,但还是点点头:“林大哥你看着办吧。”
林锋沉吟了一下,问:“往最近的城池去,是哪个方向?多少天的路程?”
两女指了一个方向:“我们从这边来的,走了三天。”
林锋点点头:“那我们就往这边走,先离这里远点,再找地方歇息。嗯,前面有水源吗?”
“有。”
“那好,你们指个大概的方向,我们往那边赶去。身上带有血腥味的衣服什么的,统统都要丢掉,武器也要清洗一遍。”
两女微微点头,不知想到了什么,俏脸有些微红。
接着,三人便赶着一辆大车,牵着一匹马,往前走去。
因为要作出匪徒杀人劫货后来不及灭口就远走高飞的假象,所以匪徒骑乘的那匹大红马,只能放弃了。那马的马齿是如剑锋一般尖利的,眸子是深紫的,一看就具有魔兽血统,非凡马可比,比较稀罕,很容易让人产生联想。
倒是匪徒的那根钢槊比较寻常,没有特殊的记号,林锋就不客气地拿来当自己的武器了。
此外,商队覆没的消息,瞒是瞒不住的,最多只能拖点时间。所以林锋也不客气,直接将商队中最好的一辆大车取来用了。
拉车的却是一种看起来和剑背龙(恐龙)差不多的驮兽,看起来也很给力。但是,速度太慢,不能长时间奔跑,一旦跑起来就是隆隆隆地响。那就算是匪徒劫掠成功,在没完全灭口之前,也不会把这种东西带走,以暴露行迹。
所以,林锋也不客气,将其中一匹驮兽给绑到大车的前面。再加上那匹莫明其妙地忠心于他的瘦黄马在旁,就这么一路奔驰。
约莫跑得十来里路,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
晚上果然没有月亮……这异界的月亮,也是上班二十八天就休息一下的,跟女人的大姨妈一样。
来到水源边,停顿下大车,林锋就地寻柴取火。
接着,再拿一些装在小袋子里的魔兽粪便磨成的粉末洒在四周。这样可以驱散一般的野兽和蛇虫鼠蚁。但是,如果运气不好的话……那可就弄巧反拙了。
弄妥这些东西,两女已经从那水边洗完澡回来了。赵冰雁已换上一袭纯白色的女装,脖子上挂着一条刻绘着奇异花纹的金色项链,细细的项链下端悬挂着个一个深红色的红宝石坠子,细看,还可以发现宝石内隐隐有星星点点的异光流转,显得很是不同寻常。
而姬弘春也换掉了皮甲,穿着一身紧身的冒险者服饰,一双玉臂露着,手上还带着一双护腕。一眼望去,就让人忍不住将目光转移向那显得比白天更为高耸的胸脯。
映着篝火的火光,看着她们一身全新的装束,见她们秀发还带着湿气,俏脸红润,清香扑鼻,林锋不禁呆了呆。
被他这么盯着,两女俏脸不禁微红,赵冰雁问:“好看吗?”
林锋点点头:“嗯,很好看。衣服美,人更美。”
两女一喜,林锋又道:“不过,再好看也不能当饭吃啊,秀色可餐只是形容词而已。”
两女脸色顿时垮了下来。
林锋笑了笑,心想:“让你们勾引我?叫你们让我看得见吃不着?”。
随即,指着篝火,还有那刚搭起来的汤锅,道:“你们先在这里看着火,汤料已经加好了,你们别让火熄就行,我也去清洗一下,回来再吃饭。”
很快,林锋清洗干净回来,也换了一身衣服。
看着这身从商队的货物里取出来的全新衣物,林锋差点泪流满面:“那套穿了一个多月的衣服,终于可以换掉了。”
回到篝火旁,喝着那浓浓的肉汤,更是忍不住感叹:“一个多月,终于能吃到有盐的食物了。”
两女有些惊奇,赵冰雁问:“林大哥,你一个多月都没吃盐了?”
林锋感慨道:“是啊……终于苦尽甘来了……对了,赵小姐啊,你也不要叫我什么林大哥了,我年纪比你还小呢,直接叫我林锋就好了。”
“这怎么能行呢?你可是我们的救命恩人。”
“救命恩人也是人啊,林大哥这三个字,听得我有些别扭。”
“那好吧,我叫你林锋。你也不要叫我赵小姐,叫我冰雁好了。”
“嗯。”林锋点点头。
饭饱之后,林锋道:“今天一天,你们也累了,早点去休息吧,我来守夜。”
将两女劝走后,林锋盘膝在原地静坐练气。
他修炼的是赵云的冰火双属性真气,而不是斗气。因为,他继承的是赵云的能力,更擅长运用真气。而且,真气可以转化为斗气,斗气能否转化为真气还未为可知。
更重要的是,真气气息绵长,战斗力持久。而斗气只强在爆发力强大,一旦斗气耗尽,连体力都跟着耗尽,难以持久利用。就好比赵冰雁和姬弘春,据林锋观察,两人应该也是斗气士,但白天逃跑时,却没用斗气助跑,后面追着她们的匪徒,也没用斗气,估计就是因为她们和匪徒在之前都耗掉了不少的斗气,不敢再将斗气耗得太尽的缘故。
相比起来,真气的优势就强大了许多。林锋自然不可能丢西瓜去捡芝麻。
此时修炼,他就发现,经历了今天一场激战,虽然没有平常自己修炼时那么累,但不知是不是因为精神高度集中的关系,现在修炼起来,更容易入静,效果更佳。
绵绵泊泊的真气在体内流转,体内恢复了,修为似乎更精深一层了。
看来,就连恢复体力方面,真气也比斗气更具有优势。
如此,直到了半夜,子时将过的时侯,林锋才停止修炼,在那里闭目养神。
突然,一声惊呼:“啊!!!不……不要,你不可以这样!!!!”
林锋一惊,猛然张开眼睛,抄起身边的钢槊,身形一窜就冲进大车之内。
一看,就见两女呆呆的,姬弘春手抓着一把剑,而赵冰雁却是泪流满面。
见此情形,他有些傻眼了。愣了愣,问:“怎么回事?”
两女顿时俏脸一红。
赵冰雁道:“我,我刚才做了个恶梦,梦到坏人把我抓了起来,然后,然后……”说着,悄悄瞄了林锋一眼,俏脸一红。
林锋顿时无语。
原来是做春梦啊,还是这么邪恶的春梦。
不过,今天白天经历了这场厮杀,晚上做恶梦也正常。只是,把恶梦做成春梦,这就有些诡异和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了。
林锋摇摇头,看了看姬弘春,道:“有我守夜,你们也不用太过紧张。”
姬弘春才把剑放了下来。
“好了,你们继续休息吧,我出去继续守夜。”
“不,不用了。我睡不着。”赵冰雁道:“林锋,我去守夜,你休息一下吧。”
林锋沉吟了一下,他可不大相信赵冰雁。而且,他之前根本没搭帐蓬,就没打算今晚睡觉。因为他担心,那些匪徒背后还有人,或者,还有人与匪徒联系。这样就很危险了。
“我也出去,林锋,你休息一下吧。”姬弘春说着。
林锋点点头。
既然两女都出去,他一人睡在车厢里也就无所谓了。当然,如果有哪位不愿意出去,肯在这里继续睡,他也是无所谓的。
当即,也不客气,就躺下来闭目养神。
两女走了出去。
不知过了多久,林锋隐隐约约听到两女的谈话声。虽然非常之小声,只是窃窃私语。但林锋是继承了赵云的能力,那在夜间,认为倾听,百步之外的蚂蚁行走时的声音都能不漏耳。
只听姬弘春小声道:“小姐,你怎么会做那种梦………”
赵冰雁的声音道:“我……我也不知道。只是……只是梦着梦着……”说到这里吱唔了一下。
估计是赵冰雁脸红什么的,那姬弘春好奇地问:“怎么了?”
“嗯,我跟你说,你可不要说出去啊。”
“好,我不说出去。”
就听赵冰雁的声音又道:“不知道为什么,我梦中抓了我的匪徒,就变成了林锋的样子……”
“啊?!!”
不说姬弘春,就是林锋都差点喷了。
这,这实在太让人无语了。
“难道,那赵冰雁对我有意思了?”林锋自恋地摸摸自己的脸,道:“难不成,我这么帅?
“嗯,不是帅不帅的问题,男人最重要的是本事,而不是帅气。是那赵冰雁看言情小说太多了,中了‘英雄救美’的毒了。”
林锋摇摇头。但脑海中却浮现起赵冰雁的身影,心想:“不过,说起来,如果真能有这么一位女朋友也不错。虽然天真了一些,傻气了一些,但人长得漂亮又善良,很适合做贤妻良母。
“就算性格稍微有什么地方不够好,那也可以先占有然后再慢慢‘教育’啊……至于身份什么的。靠,这个世界,实力就是地位。只要我实力足够强大,还担心配不起这个世界的女人?
“只是,有些可惜——为什么现在是有两个女人在一起,而不是只有一个呢?如果只有一个,那就方便了……”
如此胡思乱想着,迷迷糊糊间,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
序卷第十章闻鸡起舞,一枪戮虎
有着强大的修为,不用睡觉,只需闭目调息,也能恢复体力精力,完全取代睡眠。就算是睡着了,也能保持着一份清醒,只处于半梦半醒之间。
当然,像张飞那种经常醉酒的人除外。那样的家伙,醉了被人捅死也是活该。
却说,林锋睡了没多久,就起来了,出了车厢,就见两女偎依在火堆旁,不停地打着哈欠,就走了过去。
喀嚓一声,脚下一根树枝断掉,两女猛地惊醒过来,如同受惊的兔子似地跳起。直到看见是林锋,才舒了一口手,用手拍拍胸口,抚平那颗砰砰乱跳的心脏。
“林锋,怎么是你呀,不用睡了吗?”赵冰雁问。
林锋摇摇头:“你们这么困,还是你们去休息吧。”
“那你呢?”赵冰雁问。
她受刚才那一吓,倒是清醒了许多。
林锋道:“现在已经是寅时了吧。正是一天阳气初升之时,这时侯练功,效果最好。”
两女不禁瞪大了眼睛:“这时侯练功?”
“对啊。子、午、卯、酉四时练气,寅时闻鸡起舞。赵云就是这么练的。”
“赵云是谁?”
“一个很强大的男人。好了,你们赶紧去休息,别耽误我练功。”
说着,手中钢槊一顿,地面就噗的一声,被槊尾戳出一个洞。
两女吓了一跳,乖乖回车上睡觉。
随后,林锋长呼吸了几下,稍稍活动身体,就开始练了起来,将槊当枪使用,横扫竖劈,弄得风声呼呼作响。
地上的篝火,时明时暗,火星漫天。
两女躲在车中,闭上眼睛,就听到那外面舞槊的风声滚滚如雷,又如同海潮起伏,更感到其中蕴有暗流汹涌,蕴着极其强大的力量,让她们都是相顾骇然。
林锋练习得很认真,他知道,任何的成功都不可能是侥幸得来的。哪怕是他获得了赵云的记忆,继承了赵云的武功,但要凭着这副身体成为人上之人,也要付出努力,也要付出大量的汗水才可以的。
现在,和这些异界之人比起来,他不过是起点高一些,修炼的功法神奇一些罢了。但是,左慈传下来的功法再神奇,也不可能让人一步登天。路,还得一步一步地走,饭,还得一口一口地吃。
他想要变强,想要更强,就要忍得了苦,要受得了苦,才可以。
林锋早有这点觉悟。
只不过,他可以让自己吃苦,却难忍寂寞。他觉得自己不适合成为武侠小说中那种寂寞高手,那种长年累月只琢摸武功,弄得性格自闭,一个个除了武力强大,别的就跟闭头钻研学术的科学家一样。只不过一个研究武功,一个研究科学而已。
那种枯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