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破仑时代-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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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这与1949 年德国的情况相比,将会发生质的变化,社会民主党完全没有
理由要如此强烈反对它们。可事实确实如此,社会民主党不仅反对这些条约,
而且搬出了法律武器,联邦德国国内为此而展开的激烈辩论使对两条约批准
的时间一直推迟到了1953 年3 月,签定条约时对德国有利的国际形势到那一
刻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前面已谈到,社会民主党拒绝订立两条约的原因之一,是因为在苏联
1952 年春夏的那些照会中看到用中立化方式重新统一德国的希望。以此推
论,社民党反对这两个条约,是认为条约将联邦德国同西方捆在一起,使联
邦德国完全失去周旋于东西的立场,从而也就失去通过东西谈判缔结和约统
一德国的希望。社民党尤其反对欧洲防务集团条约,认为这个条约尽管说是
防御性质,却是针对苏联,联邦德国没有必要因此开罪激怒苏联,失去统一
良机。社民党声称,联邦共和国基本法上没有规定要建立武装部队,因而如
果要在法律上批准联邦共和国加入欧洲防务集团,就意味着变更宪法。
1952 年1 月31 日,在有关德国条约和欧洲防务集团条约缔约国政府会
谈正在全面进行时,社民党联邦议院议员阿道夫·阿恩特和伯恩哈特·赖斯
曼受包括德国社会民主党全体联邦议院议员在内的144 名议员委托,向联邦
宪法法院提出了一项对基本法原则的监督诉讼,要求联邦宪法法院确定,“未
经补充和修改基本法就规定德国人参加军事武装力量或者使德国人承担服义
务的联邦法律,无论在形式上和实质上都是不符合基本法。”此即所谓防御
性的“准则控制诉讼”。社民党议员希望通过起诉,在议会通过之前就断定
它违宪。
这项有关基本法原则监督诉讼的提出,在当时为联邦政府签定这两个条
约造成了很大困难。条约签署后,又直接影响到它的批准。
按有关规定,联邦共和国必须是批准欧洲防务集团条约和德国条约的第
一个缔约成员国,如果连德国议会是否同意这些条约都不能确定,又如何使
得其他国家政府在它们的议会中争取批准这些条约呢?尤其是法国人对德国
人的不信任仍然根深蒂固,主张法德和解的舒曼和让·莫内并不代表法国的
多数派,著名政治家爱德华·达拉第、爱德华·赫里欧均公开表态反对法国
批准欧洲防务集团条约,夏尔·戴高乐更是反对缔约的关键性人物。
对阿登纳政府来讲,如果联邦共和国参加欧洲防务集团的法律确属改宪
性质,则意味着改宪首先需要得到德国联邦议院三分之二的多数赞同。阿登
纳不能确定他能够取得这个三分之二的多数,因此,他找到联邦总统豪斯教
授商量对策。
豪斯本人对欧洲防务集团条约是否符合基本法精神也没有很大把握。他
在1952 年6 月10 日给联邦宪法法院院长赫尔曼·赫普克尔—阿朔夫博士写
了一封信,请他作出评定意见。
联邦政府引基本法第24 条作为加入欧洲防务集团的宪法根据。第24 条
规定,联邦可以通过法律把主权转让给国际机构;此外为了和平,它还可以
加入互惠的集体安全体系。
反对武装力量参加安全体系的论点是,联邦不享有国防主权,因此也就
无国防主权可转让。
豪斯问联邦宪法法院院长:“如果说根据基本法第24 条规定,有关成立
欧洲防务集团的上述条约使欧洲防务集团的国际机构有权以成员国公民的兵
役制为基础行使欧洲防御最高权力的话,那么这项条约是否与德意志联邦共
和国的基本法有抵触呢?”
阿登纳并没有坐待联邦法院对上诉提案作出表态,在组织法律专家对此
问题研究的同时,他决心以尽快的速度争取条约的通过。1952 年7 月9 日,
阿登纳提议向联邦议院初读条约文本。
初读条约中遇到了可以想象的社民党的挑战。卡洛·施密德指责阿登纳
签定这些条约是强要将联邦德国典质给西方国家。基督教社会联盟议员施特
劳斯针锋相对回敬道:“我的社会民主党先生们,你们可实在不能要求阿登
纳在战争结束了7 年之后,还要去用这些条约赢回那场战争呀!”
初读的条约文本得到了大多数议员的赞同,社民党处于劣势。接着,条
约被提交联邦议院各委员会作进一步的审议。
7 月30 日,在联邦宪法法院院长赫普克尔一阿朔夫主持下,根据社民党
144 名议员的联名上诉,在卡尔斯鲁厄宣布第一庭裁决:该项上诉“在目前
是不允许的”,因为立法机构尚未结束其讨论。
可以想象联邦宪法法院的裁决结果并不令人乐观,它没有排除在条约获
批准后社民党可以重新提出上诉的可能性,阿登纳原来想赶在联邦议院开始
夏季休会以前批准这些条约,这种希望落空了。二读和三读原定于9 月3 日
和5 日举行,但各委员会修订条约的时间拉得比阿登纳预期的要长得多。这
期间,8 月22 日,社会民主党领袖库特·舒马赫博士逝世了。阿登纳与舒马
赫一直是政敌,见解对立,在如何判断德国的政治前途方面,两人各抒己见,
在德国条约和欧洲防务集团条约签署之后,两人的关系迅速恶化,极为紧张,
不断发生争吵。舒马赫的去世,使阿登纳在感到十分悲痛的同时,也产生某
种希望,即能同他的继任者埃里希·奥伦豪尔弥合关系,协调两党立场,在
外交上找到共同语言。1952 年9 月19 日,阿登纳专门与社民党的新领导人
第一次进行了较长时间的讨论。讨论的结果仍然让阿登纳感到失望,奥伦豪
尔像舒马赫一样固执而强烈地反对这些条约。阿登纳同社民党的论战还必须
继续进行下去。
条约的二读一直拖到了1952 年12 月3 日。由于涉及有关联邦共和国承
担防务份额的讨论,二读尚未开始,已被舆论界吵得沸沸扬扬,有人宣布要
搞巨大的抗议行动,据说在联邦议院进行二读的那一天,鲁尔地区将开着满
载人群的卡车到波恩示威。阿登纳估计到那一天会发生很大的骚动,事先在
联邦议院大厦和通向联邦议院大厦的街道布置了警察部队担任警戒。果然,
12 月3 日,联邦议院大厦的辩论激动人心,大厦外面的街道上也出现了骚动,
乱成一团,最后由警察控制了局势。
9 月份在多特蒙德举行的德国社会民主党代表大会上,社民党中有人
称,如果社民党执政,他们就要选择另一条道路和另一种方法。阿登纳在二
读一开始就向社民党人提出质问,要选择哪一条道路和哪一种方法。归根到
底,主要的并不在于道路和方法,而在于目标。在议会辩论时,阿登纳十分
激动,连珠炮般提出一系列尖锐的针对性指责:
“正如事态的演变一样,谁否定了欧洲防务集团,
谁就否定了欧洲。谁否定了欧洲,谁就是把西欧各国人
民,特别是我们德国人民拱手交给布尔什维克主义奴役。
谁否定欧洲,谁就是放弃欧洲的基督教人道主义的生活方
式。谁否定了欧洲,谁就是德国人民的掘墓人,因为他剥
夺了德国人民生活下去的唯一可能性;而这种生活对他们
来说,是富有意义和宝贵的,这是他们的自由的、以基督
教教义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生活。我不认为反对党的社会
民主党愿意这样做。可是,既然事关整个德国人民,这一
回就应该将党的策略性的考虑撇在一边!”
当阿登纳刚开始演说,德国共产党议员即喧嚣起来了;后几句话是针对
德国社会民主党的,呼吁他们不要同德国共产党搞在一起,引起了社民党议
员的暴怒,齐声大叫:“可耻!”“这是丢人的话!”有人讲:“这就是当
总理的水平嘛。”大厅里混乱一片,直到教长摇铃过了许久,大家才重新静
下来。阿登纳指出,通过西方三国所承担的条约义务,联邦政府做到了使它
们同联邦共和国共同努力,以和平和自由的方式重新统一德国。他说:
“单是三国承担了这种条约的义务,就必须使我们对
于处在铁幕后面的德国人负有赞同这些条约的义务。对于
条约所确定的、三国的这一番好意加以拒绝,对此又有谁
能承担这个责任呢?我们终究应该从过去吸取一下教
训。从1871 年以来,德国一直在努力寻找朋友和同盟者。
因为大家知道,德国尽管在当时是强大的,但没有强大的
朋友它是不能生存的。女士们和先生们,在整整几十年
中,由于德国本身的过失,由于对另一方提出的建议蒙昧
无知——我请大家回忆一下德意志帝国和英国的谈判—
—以及由于过于自信,它几乎一直没有找到朋友。今天德
国的局面比在它悠久的历史中任何时候更加危险。它是分
裂的,它是支离破碎的,它是被解除了武装的,它是毫无
防御的,它同一个庞然大物相毗邻,这个庞然大物想奴役
德国,吞并德国。如果局势像现在一样继续下去,存在的
危险将越来越大。面对历史和德国人民,我不禁要问:在
这种局势下,难道一个德国人负得了这个拒绝西方向我们
伸出援助和拯救之手的责任吗?”
面对群情沸腾的大厅,阿登纳提高了嗓门,他那痛心疾首的语气把所有
人的心牵动了:
“你们想一想,这是什么问题!铁幕这一边和那一边
的全体德国人民都必须知道这是为了什么。签订这些条约
事关德国的自由、德国的生存以及德国子子孙孙的前途。
我号召全体德国人民要领会作出这个决定的意义,而且是
永远领会这种意义。这是攸关德国命运的问题。眼前我们
要在奴役和自由两者之间作出抉择,我们选择自由!”
阿登纳富于情感与逻辑的讲演鼓舞了在场的大多数人。二读表决的结
果,多数赞成德国条约和欧洲防务集团条约。这时,发生了评定书事件,使
本来应紧接着进行的法案第三次讨论戛然而止,三读的日期也交给元老议员
委员会去作决定。
还在二读时,阿登纳就获悉,联邦总统豪斯教授向联邦宪法法院提出的
评定要求,有可能不符合联邦总统的期望,而且可能得出相反的结果。尽管
这将只是建议形式而不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评议书,但它可能对三读造成恶
劣影响。本来按规定二读之后应紧接着三读,但如果评定书得出相反的结果,
提出评定要求的豪斯总统就不得不拒绝在条约上签字。这种情况下,阿登纳
认为最聪明的做法就是三读改期进行。
阿登纳立即召集联合执政党的代表们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12 月6
日,讨论决定以基督教民主联盟一基督教社会联盟、自由民主党和德意志党
三党联邦议院议会党团的名义提请联邦宪法法院确定:“德国联邦议院有权
根据基本法第42 条第2 款第一项多数票的规定通过关于德国条约和欧洲防务
集团条约的法律。”阿登纳担心的问题是,无论联邦宪法法院作出肯定或否
定的评定,在三读顺利结束后,德国社民党必将向联邦宪法法院的第一评议
庭再次上诉,要求裁决,这样又会使得最后完成缔约程序再耽搁几个月。目
前在二读和三读之间,由联邦政府向联邦宪法法院第二评议庭提出起诉要求
裁决,虽然会使三读耽搁几个星期,——此事是不可避免——但却可以加速
总的批准程序。
12 月9 日发生了一件意外的事。这一天联邦宪法法院开始讨论联邦总统
豪斯提请要求评定的问题。联邦宪法法院宣布了一项全体大会决议,认为“这
项评定意见和所有其他全体大会的评定意见,对两个评议庭均具有约束力”,
这样,“可以杜绝两个评议庭之一对迄今悬而未决的或今后类似情况的诉讼
作出不符实际的裁定。”
参加会议的联邦政府代表司法部国务秘书瓦尔特·斯特劳斯和外交部国
务秘书瓦尔特·哈尔斯坦立即打电话通知阿登纳联邦宪法法院的这一决定。
这时阿登纳正在举行内阁会议,会议立即讨论了这个问题。阿登纳一方面指
示施特劳斯和哈尔斯坦设法在联邦宪法法院推迟有关评定的讨论,同时又在
内阁中详细讨论了法律地位问题。内阁一致认为联邦宪法法院的这一决定,
越出了它解释法律的职权范围,同时也不符合基本法的规定及联邦宪法法院
的条例。
这天上午,阿登纳毫不迟疑,专程拜访了联邦总统豪斯,向他转达联邦
政府内阁会议讨论结果,阿登纳对豪斯表示,后者提出要求联邦法院作出评
定的申请,有可能使联邦宪法法院对其评定成为一项最终有约束力的法律裁
决。豪斯说他只是想得到一份谘询意见,而不是要得到一项最终的有约束力
的法律裁决。阿登纳进一步说,由于联邦宪法法院作出这样的决定,会使他
(豪斯)所要求的一项“谘询意见”成为先例,并宣布它具有约束力,这样
也会有使联邦宪法法院被卷入到政治责任中去的危险。豪斯表示这样的事万
万不允许发生,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他将收回自己要求作出评定的动议。
但豪斯自己也不愿作为联邦总统卷入到联邦议院的党派之争,豪斯决定
在他将这个决定通知联邦宪法法院之前,要先听听德国社会民主党主席奥伦
豪尔的意见。当天下午,他们之间就此进行了半个小时的会谈,奥伦豪尔恳
切地劝戒豪斯总统不要收回他的评议申请,豪斯已下定决心。
第二天, 12 月10 日,豪斯发表了一次广播讲话,解释了他作出这一
决定的理由。他说,“我习惯从自己的判断中作出我的决定。在历史和我的
良心面前,谁也打消不了我的这些决定。”豪斯的举措是对阿登纳的有力支
持,同时他也树立了联邦总统超脱于政治斗争之外的形象。
豪斯教授放弃要求作出评定意见,遭到来自许多方面的抨击,反对党又
借机激烈攻击阿登纳,将联合执政党上诉联邦宪法法院说成是“律师的诡
计”。阿登纳为自己辩解道:“既然反对党认为自己有权而不惜使用一切可
以利用的手段来反对和拖延批准条约,联邦政府就有权在